女主说此行为了证明征服,而我觉得这一趟旅程是Robin逐渐把自己从回忆放归现实的过程。
旅程的后期梦境慢慢不再出现,dig的死预示一种放下,人总不能只抱着回忆过一生。
她逐渐开始接受甚至能主动寻求外界与他人的帮助,学样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从和亲友关系都保持距离的人到最后接受了一种长久的关系。
哪怕是抱怨也开始一种对他人主动的倾诉。
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开始写书,分享这段经历,对Robin来说我觉着这是很难得的一种主动交流了。
当然这点与男主多少有关。
说到这里也感慨,因为《国家地理》我们有幸见到了片尾70年代那些照片,原型很好看啊!!
書中讀到攝影師的出現,我才意識到曾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重看電影,不再像書有韻味,電影弱化了很多東西。
奇怪的是,我反倒覺得文字比電影更有畫面感,好像電影不斷堆疊瑣碎,書更有帶入感。
書中強調穿越荒漠並沒有多難,但電影也太簡單化了這段旅程,一千五百磅的行李每天都要花數個小時裝、卸,電影非但沒湊夠一千五百磅的數,連每日要重複的裝卸也沒給個描述性鏡頭,彷彿很簡單。
攝影師和羅賓的關係,書中濃墨重彩的描寫,從反感到要麼決裂要麼親近,到了非如此不可的兩難境地,電影中攝影師成了工具人。
隨著攝影師牽連出羅賓對鏡頭、照片的質疑在電影中也弱化了。
拍立得在電影中沒出現,攝影師的理念也就缺少說服力。
沒有書就沒有這電影,各有千秋,書描寫壯闊的景色就不如影像有衝擊力。
電影中把羅賓帶進荒漠的薩蒂磁帶也拿掉了,換成了黑人爵士樂,可惜。
至於書中試圖找尋的澳大利亞精神以及如何對待澳洲原住民的探索,電影似乎不便涉獵。
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影片呈现的都是正能量,但此刻我却想着另外一些问题。
关于冒险式的旅行,媒体甚至整个人类世界都为之欢呼,是人类精神级的极致追求吗?
武功已经够高,但却要更高武功,不惜游走在入魔毁灭自身的边缘。
这到底该怎么理解这种行为,又怎么理解世界为之的欢呼?
如果女主最终是死在了沙漠里,人类世界又当该如何反省?
曾看到过一些穷游的事件,或许境遇不如本片女主,甚至失去了生命。
新闻也开始充斥着旅游婊、在本就贫穷乡民的家里蹭吃蹭住的旅游屌。
究竟什么样的旅行方式,是人类世界或者说是媒体人该传播的价值观?
只是想着要认识外面世界的时候,如果不思考,始终还是无法达到内求的世界。
不管走过多少路,不管多少人,最终还是会遇见自己。
总是觉得人类世界怪怪的,这种行为怪怪的。
也许所有这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站到了旁观者的位置。
当享受沉浸于自己的精神喜好中时,应该有不由得他人指点自己恋人不好的叛逆吧。
我算是从户外爱好者跳到另一喜好的一分子,也发现曾经的喜好,多是因为亢奋和年青以及做了他人不做的事情。
停了这么多年后恍然觉得,并不是多么光彩耀目的事,不该是做给别人看,是因为自己真的开心吧!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影片一开始就在字幕上打出了:“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岛观众应谨慎观看,因为影片中可能包含了已故人士的图像和声音。
”这让观众对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电影多了一份神秘感。
女主角的名字叫罗宾·戴维森:名字很man哦,相信她的个性也是很男人,她曾说:游牧者或四海为家或无处为家而她属于后者。
那为什么她说自己“无处为家” 呢?
这得先从她的身世说起。
罗宾在六岁的时候,她的母亲不幸自杀身亡,父亲并没有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而是将她送到姑姑处寄养,令她最伤心的事情:是她就要和从小相伴的一条大狗无奈的分离了,而且不能再见面。
那么罗宾在姑姑家生活的幸福吗?
影片中她只字未提,她一定是不开心的。
寄人篱下的生活我是有感触的,当时我从外地来到上海,住在爷爷奶奶及叔叔一家三口一起,我住阁楼,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
爸是长子我是唯一孙女不能拒,因为爷爷把当时承诺给爸爸的房子卖了炒股票输了。
他们对我不理不睬、缺乏温暖都无所谓,爷爷奶奶倒还好只是那位婶婶相处了五年和我说过的话竟然没有超过五十句。
最残酷无情的暴力就是沉默寡言的冷暴力啊!
好在我比较幸运,工作后不久就升职加薪了,当时叔叔一家交给奶奶每个月的饭钱是300元 ,而我提出要带顿中饭,所以也交了300元,从这之后他们对我的态度有所转变,日子也变得好过些了。
而女主并未如愿有份稳定工作,经济不独立人就永远无法独立,免不了要看别人的脸色生存。
影片中的父亲离开女儿后去探险,在1935年时穿越了卡拉哈里沙漠,年轻时更是横跨了东非,他认为独自穿越丛林是最幸福的时刻。
在1948年父亲带着七匹马二十头驴子从东往西横穿了澳洲,这对于年少的罗宾来说也是记忆深刻的,心里由衷的佩服!
所以才会在1977年,27岁的罗宾·戴维森独自一人带着四匹骆驼(名字分别是:杜基、巴博、扎莱卡和它的孩子歌莉娅)和一条黑色中型犬:迪吉蒂,跋涉1700英里(约2736公里),从位于澳大利亚中部的艾丽丝泉出发,耗时195天,最终到达印度洋,成功横穿了澳大利亚西部沙漠。
罗宾史诗般的旅行被《国家地理》的摄影师里克·斯莫兰成功记录了下来,并且成为了轰动当时的新闻。
这并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是经过两年的充分准备:首先要学习野外生存技巧、到酒店打工赚钱买骆驼、学习驯养骆驼,过程中她每天光着脚,脚上磨出了茧。
打工的地方是一个蛮荒小城,白人和土著关系非常紧张,女性又没有什么发言权,必须非常小心地和土著以及男性酒客相处。
有个雇主最初同意八个月后给她四匹骆驼作为工作报酬 ,可他却不遵守诺言,女主只能另找东家。
这次的老板比之前的要好送她一把长枪,让她在遇到红褐色野生骆驼前来攻击时保护自己,这正是之后途中的唯一利器,危机时打死两只凶猛的野生骆驼拯救了女主的性命。
如果没这把枪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肯定没有女主亲身经历和感受的畅销小说《痕迹》,也没有这部精彩影片《沙漠驼影》了。
在一些朋友的提议下,女主最终同意《国家地理》杂志给她拍照,以获得杂志赞助的经费完成旅程。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后,在1977年4月9号罗宾正式出发了,他和摄影师里克拍了些照片后,相约在一个月后的大岩石见面。
在忠实伙伴黑犬迪吉蒂的带领下,四只训练有素的骆驼协助下开始了艰难的旅程,这样的女孩是多么的坚毅,她为了证明“普通人也是无所不能的 。
”是啊,站在她的角度考虑我也会这样做的,在这个世上无依无靠不如靠自己:为人生一博,也许会成功呢?
失败又怎样?
努力过、尽力过,死而无憾!
旅途中骆驼们负责坨重物,它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即使面对狂风乱沙也镇定自若,是女主的坚实后盾。
而黑狗更是女主心目中的英雄,每次有异常情况比如:陌生人、狂风、野生动物等它都是第一时间叫唤告知,让女主提早做出判断并准备解除了很多隐患,还有一次女主折返去找父亲给她的指南针,也并非它有多么贵重,只是它曾是母亲给父亲的礼物。
女主到处寻找终于找到后却迷路了,走了好几处都找不到骆驼们,最后和迪吉蒂说了两遍:“go home”,只见它东闻闻西闻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女主开心得和它跳起了舞、丢起了“沙包”。
要知道迪吉蒂可是女主的心肝宝贝,她每天都抱着它入睡呢,可遗憾的是在陪女主走到旅程的五分之四左右时,发生了意外: 迪吉蒂误食了别人给野狼准备的毒药,当女主看见它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时痛哭不已,最后是硬撑下去才结束旅程的。
后来罗宾在伦敦的小公寓里将这段经历化为铅字《痕迹》,出版后反响热烈,获得了1980年首届“托马斯库克旅行文学奖”——该奖被认为是当时旅行文学的“诺贝尔文学奖”。
而罗宾感叹道:“我从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当作家,过着这么复杂而跌宕起伏的生活。
” 不难看出,《痕迹》之所以影响和启迪人们,是因为它不追求外在旅途的曲折和惊险,而是在孤单的旅途中有大量的内心反思,逐渐认识自我、发现自我、接受自我。
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进入一个新的时间、空间和领域。
一千年的时间挤进一天之中,漫长的时间挤进每一步里。
沙漠里的橡树在叹气,对我弯下腰来,好像想捕捉我。
沙丘一座接一座,隆起又低伏。
浮云卷过来,又卷过去,还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曾经几次点开这部影片的链接但都没有下载,名字以及简介并没有特别吸引我去看它的地方。
偶然间下载后决定看一看,但也没有抱着很大的期望,比如像那些宣传过度的商业巨制一样。
影片一直都很平静,正如原著里面一样,一直都很平静,广袤的沙漠里,反倒是突然间冒出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以及不合时宜,但又是这种不合时宜显出主人公内心的孤独与长时间孤独所带来的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
这是一部旅途作品,与公路电影不一样的是,公路电影总是有一条修好的公路,开上去就是了,不出极端情况,人就是安全的,肯定会到达目的地。
而在沙漠中不一样,没有路,只有指南针以及相伴的狗与骆驼,指南针丢不得,狗与骆驼到最后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
作品中的爱情桥段略显唐突,但又是生活需要,故事就应该这样继续发展。
主人公说自己有时候迷失,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曾经横穿非洲,仿佛她要证明一些什么。
但是她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到达目的地,有这个目标,每天她能够起床,进餐,行走,露营…,继续着一个生命应该做的所有活动。
也许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一件事情做下去就会有结果,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对自己的一种证明,一种认可。
没有修好的路,也会有‘野骆驼发情’似的意外,保护也许需要工具,但是更多的是靠自己坚强的内心迎向这些意外。
看似是影片中的男记者在路途上放好水箱从而她才能够走下来,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认为他是对她的敬佩,他做不到,给他几头骆驼他也做不到,因为那不是他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是她个人的胜利。
这个世界我们总说团结力量大,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只有个体强大才能够团结。
这部作品是一个人的故事,作者也许只是简单记录了旅行中的点滴,但是这种平淡的叙事手法却能够让看客在每一分钟都在思考问题,思考旅途的问题。
出发不必是为了征服,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
如果别人问,为什么?
那么,为什么不呢?
有一种获得,是经历了就好。
电影带给我莫名的踏实感,漠漠黄沙,斜洒的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像极了从小长大的小小村落,而女主从头到尾散发出的倔强与孤独感,很少得到父母陪伴的自己也深深体会过。
孤独,从身为探险家的父亲张口告诉小女孩,你的母亲上吊自杀了,从长裙飘飘本可以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女孩不得不离开依赖的父亲和狗,跟随姑妈相依为命的时候就种下了。
孤独,却在遇到任何困难都没停下前行的脚步,也拒绝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热闹,比如你看看那热情的叽叽喳喳各自高谈阔论一翕一合的嘴唇,与那一双冷静独立的眼。
电影多数时候呈现的都是澳洲地区被海洋包围着的沙漠风光,少数几个镜头印象极为深刻,久经风沙粗糙斑驳的脸,土著居民保守朴实真挚的笑,动作笨拙不断重复妇女必须要遵守规矩的大爷,慌乱之后生硬举起手枪射击野骆驼,后半段旅途,可能已经想放弃,路过一处居民屋,老夫妇做饭招待,妇人为她洗头洗澡,临走递来一包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像是父母关心孩子一样亲切随意自然。
摄影师在旅途快要结束时出现,带来一大批记者,像之前未经允许拍摄土著居民秘密行动一样有失分寸,女主也还是选择了与他在一起,像脆弱到快要崩溃遇到一根可以支撑能给自己抚慰的稻草。
最后的镜头,女主一头扎进海洋,自在快活地笑着,这一刻,还计较什么得失呢。
经历即是获得。
第一眼就觉得跟Into The Wild有些像。
后者大概两年前看过,三遍,触动很大。
至今还能想起里面的一些细节。
感觉两部电影的相似点太多,我是说过程。
Wild的主人公没有Tracks这么幸运。
当然两部电影都是改编自真实的故事。
还有Wild的配乐简直了,Tracks感觉要差点。
罗宾坚持要独自一人从澳大利亚中部穿越沙漠到达印度洋。
她说她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探险家,但是她还是要去,别人问她问什么坚持要去,她回答为什么不。
其实想去就已经是很好的理由了,所以导演一直在影片中贯穿的关于罗宾童年的回忆,每次我都感觉没有必要而且牵强。
罗宾完成穿越后写了本自传,我想这些童年的阴影应该是来自这里。
但我想如果影片不说明原因,或者至少不这么生硬,反而会显得更自然和真实:就是想去,而且去了,并且回来。
就这么简单,不是挺好。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你知道只需要暂时战胜它就可以获得安宁和平和,但是这安宁也只是暂时的。
我一直想到马克思讲的“人是社会性动物”,特别有道理。
由于能力有限,每个人都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
但人又有很强的自尊或者自负的倾向,有时候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
这就是为什么罗宾出行前要寻求国家地理杂志的资助,但又跟杂志派来的摄影师就多长时间来拍(打(补))摄(扰(给))她一次而讨价还价。
不能不拍?
不行,杂志要吸引读者。
不能不联系杂志?
不行,长途穿越要有合适的装备。
那既然如此,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穿越(一开始的目的)是不可能了,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觉得意义就在于,她去了,至少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尝试去尽量避免别人的打扰。
这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想法和现实的差距时时候所能做的吧。
我觉得比那些胡乱揣测别人动机,或者对别人坚持自我的行为妄加评论的人,可爱得多。
但是我觉得导演把记者和游客拍得有些太肤浅了,就只是作为衬托,或者作为现代社会肤浅一面的缩影。
但不正是这些人,这些拼命工作之后,有时间有钱出来旅游的人,为主人公的旅程买单的吗(间接)?
更直接的,那个土著向导,直接吓唬游客要钱。
所以这个社会并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你可以追求你的只有对自己才有意义的理想,甚至不惜生命;但你却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而这些人可能只有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帮助你。
所以当他们拿着相机来拍照求合影,罗宾可以觉得烦,但是导演,还有什么可批判?
或者说,要不是那些努力工作的人,哪来的人拍这电影?
因此,只是怀揣理想面对现实时,人们的选择不同。
大部分人选择妥协,所以我们想看看那些没有妥协的人是怎么样的。
看过也就算了。
要是所有人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大家都实现不了。
实在忍不住想跟Wild再比较一番。
1. 都是计划好久的“不可能”的旅行。
一个要去Alaska,一个要横穿沙漠。
2. Wild是真正的独自一人(所以挂了)。
Tracks是有摄影师不时来拍照。
3. 路途上都要靠给人打工。
农场,酒吧,骆驼农庄。
4. 路上都有各种好心人帮助。
而且主人公可能跟这些陌生人反而更加容易相处。
5. Wild中别人的忠告:射杀猎物后要迅速处理不然会烂掉。
Tracks中:看到野生骆驼直接开枪。
6. Wild中最难忘的镜头:熊遇、裹在睡袋中等瞳孔慢慢放大。
Tracks中:暂时没想到。
7. Wild中的配乐真的特别棒,个人感觉。
人与自然如何相处 先把人真正扔进自然里才能知道
人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就是…和自己相处。
同为女性独身作死徒步片,色调也差不太多,比起《涉足荒野》一味的植入人性,总要救赎点什么出来,此片更加接近自然,安静高冷投我所好。
一个女孩200天带着4只骆驼🐫一条狗🐶在没有wifi📶的情况下横穿澳洲沙漠,有点难想象也有点浪漫,沙漠里穿着内裤牵骆驼的样子有点性感。电影意义不大。
美景
米娅虽然很努力的在演但她几乎所有的片子都是低于预期,满身的脏容太刻意,真是唉,凉鞋不错。虽然有自传主人公改编,可导演恐怕也没明白这次旅程是为了什么,都讲不清楚也不想有共鸣,包括闪回片段和太满的配乐都跟老司机一样比较尴尬,也就靠风光摄影还有狗骆驼来撑着了,不如看看结尾的国家地理。
为女主在沙漠中的内内和全裸加一颗星 那种自由感看上去真美
非常不能理解和极度鄙视这种跑到野外去杀骆驼的2比女人。
5/19/2018 MSP alone 先看了攝影師的講座,再看了書,再看了電影。最會講故事的是攝影師。
毫无剧情的风景片
实在是拍得不知所云,乏味得要死
太多了黑奴了,无处不在的黑奴
Mia Wasikowska是一名异常糟糕的演员,杀狗那场戏居然一滴眼泪愣是挤不出来,真替她着急啊,想做character actress不是长得丑就可以的。
很美很美很美的纪录片,每个画面定格都是国家地理的插图。虽然平铺直叙只是偶尔解释过往与精神但那种莫名的执拗劲儿也根本不用太多言语。很纯的旅程,很纯的人物,不造作的描述爱情,不刻意描写苦难,全程只是那份孤单的惶恐看得出丝毫的情绪。与wild大相径庭。最近总看这样的片子,难免令人蠢蠢欲动..
旅行这事啊。。。
明明最想與人親近,卻因爲一個人太久了已經不知道事情應該從何說起了。要問這一切有沒有意義嗎?沒有的啊,但是人生苦短,做了再算。
家属总问我,为什么总喜欢到处旅行,可能就是不管在家还是在远方,都抛不开的孤独,希望来生做一条金鱼吧,只有三秒记忆就好
故事其实很简单,甚至有些单调乏味,但冲着音乐和澳大利亚沙漠风景,勉强给个四星。
看过不显示
好故事,‘I am so alone’还是很触动人心的,也触发了我心里很想去自然里隐居一段时间的想法,应该也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