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这部剧的消息时,得知主演是Andrew Scott,就有了点期待。
他的作品没看过多少,但Fleebag中的神父,印象实在过于深刻,所以对他的演技很是信任。
第一次看到剧照,黑白画面上,坐在车里的Andrew已然化身Ripley,期待就比较迫切了。
终于开播。
摄影师是Robert Elswit,凭借There Will Be Blood拿过奥斯卡,另一部提名作品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也是黑白摄影。
难怪这部剧的构图精雕细琢,每一帧画面好像黑白明信片,与60版和99版的电影完全不一样的观感。
刚看第一集,的确很新奇。
到第四集时开始拖进度条。
等了几个月的剧,就这么拖着,直到看完。
故事的主角们本来是一帮bright young things,本来在故事发生地阳光明媚,游人如织。
可是新剧似乎在模仿Ingmar Bergman,怎么阴郁怎么来。
看不到Dickie与Marge的纠葛,看不到Tom对Dickie和其人生的渴望,也看不到Peter对Tom对纯情,甚至Dickie和Miles之间那种因为来自同一阶层所以天然形成的友谊,也看不到。
黑白影像中的意大利精致而冰冷,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淡漠而疏远,如果这就是导演想追求的效果,那作为观众我无话可说。
摄影手法本身并非错误的选择,但在剥离色彩的同时,选角和改编也剥离了青春、美貌和炽热的欲望,只讲人性的丑恶,好像Bergman 也不是这样拍法。
导演做的最明显的补救,只在年代感上。
蹭Mina,蹭Sophia Loren,60年代意大利金曲一首接一首,丝毫不介意把剧拍成广告片。
直到看到动态画面,才发觉Andrew Scott其实不是Ripley的合适人选,Johnny Flynn,Dakota Fanning的选择更令人困惑。
年近50和已过40的两位男士,举手投足都透着人生阅历的打磨。
并非有意身材羞辱,但中年人的臃肿和年轻人的微胖,还是有区别的。
而全剧唯一主要女演员Fanning,年仅30却无论何时都驼背耸肩,再加上好像从头到尾没有换过的九十年代感宽松九分裤——就算我不喜欢Gwyneth Paltrow,也不得不说新Marge一点都没有可比性。
从老版电影里截一些图:
60版的Ripley。
25岁的Alain Delon。
60版的Dickie和Marge。
33岁的Maurice Ronet和21岁的Marie Laforêt。
60版的Dickie。
不算年轻人,但魅力依然。
99版的Dickie。
27岁的Jude Law。
99版的Dickie。
这个角度几乎媲美Alain Delon。
99版的Tom。
29岁的Matt Damon。
99礼服版的Tom。
99版的Marge。
27岁的Gwyneth Paltrow。
99版的Meredith,新版没有。
30岁的Cate Blanchett,光彩夺目。
99版的Peter Smith-Kingsley。
26岁的Jack Davenport,选角简直神来之笔。
99版的Peter Smith-Kingsley,新版没有。
60版的Dickie和Marge是这样的,新版的两人很像精神恋爱。
99版的Dickie和Marge是这样的,新版的两人都很像性冷淡。
但最让我失望的不是三人组。
作为Philip Seymour Hoffman的粉丝,最不能接受的是新Freddie Miles的人选Eliot Sumner(Sting的女儿,人称代词“他们”)。
为什么选他们来演Miles,导演说:“I auditioned literally 200 people [for that part] and I would say 95% of those people were doing a [Philip Seymour] Hoffman impression…You know, he was so good in that movie. He’s indelible to people in that in that part, that when actors came to read for the part, they kind of did him. And Eliot didn’t.”(“有 200 人[为那个角色]试镜,其中 95% 的人都在模仿Philip Seymour Hoffman……你知道,他在(99版)那部电影里演得太好了。
他在那部电影中的表现让人难以忘怀,当演员们来为这个角色试镜时,他们都会模仿他。
而艾略特没有。
”)没有模仿,不表示他们原本就有能力模仿,也不代表他们有不模仿也能演好的能力。
制作团队或者平台想在作品中加一些“多元化”点缀,无可厚非。
但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既然有不可超越的Hoffman在前,新版中这个角色无论如何也要首先根据能力选择吧。
Miles在被Ripley杀害之前,两人有一场很重要的对手戏,坚决不模仿Hoffman的Sumner,自始至终用同一个表情接应着Andrew的完美演绎。
与其这样,还不如选模仿得最好的那个。
全剧最大的惊喜是Louis Hofmann,客串一个莫名出场又莫名离开、没有下文的角色。
他出现时我还以为这是新版Peter Smith-Kingsley,略有激动,然而并不是。
从形象气质上来说,作为新版Ripley他倒有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以为这是新版Peter Smith-Kingsley
然而不是。
角色叫Max Yoder。
这里走了就再没出现过。
能感觉到,导演铆足劲儿想拍一部与前作不一样的作品——确实也做到了。
但是否忠于原著?
是否超越前作?
只看过电影版的我只能说,原本期待的是风华正茂的Dickie Greenleaf,等来的却是中老年Tom Ripley。
好像被AI改写重发了呢,LMFAO
如果你身边有这种人,最好留个心眼,别等哪天自己被砍了都不知道该怨谁。
这种人内心特别虚荣;喜欢虚张声势展现自己有多么不凡。
为了维持假想中的人生,他们将说谎练就为本能,甚至相信撒的谎就是真的。
对于这种障碍型人格有个专用的名词形容,叫“雷普利症候群”。
雷普利是美国作家于书中创造的形象,这个形象被多次搬上荧屏。
观众最熟知的,应该是1999年由马特·达蒙主演、裘德·洛主演的《天才雷普利》。
99版的电影非常精彩,但两小时的时长,并不能完全展现原著的细腻,所以观众们一直期待剧版的到来。
直到最近,网飞终于推出了限定剧集《雷普利》。
一口气炫完八集,我敢说这部剧与影版完全是两种风格。
如果你是个急性子,或者看不惯黑白画面,亦或者只想找个不用动脑子的下饭剧放松一下,这部剧可能并不适合你。
但如果你有时间有精力有耐心去欣赏一部舞台剧式的作品,一定不要错过这部能让你体验“沉浸式杀人”的《雷普利》。
1961年,在纽约混日子的雷普利,遇到了一个好差事。
船业大亨的儿子,待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小镇不肯回纽约。
大亨打听到雷普利和儿子是朋友,拜托他去那不勒斯劝儿子回家。
一切费用,大亨报销。
雷普利生活拮据,但聪慧异常。
他自小没了父母靠诈骗为生,最近正好有点麻烦,自然不能错过占大亨便宜的机会。
其实雷普利未必真的认识阔少,可人家凭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成功通过大亨面试,拿下公费去意大利旅行的机会。
等他找到阔少,忽然深刻理解了那句话“有钱就快乐吗?
不,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
相比于纽约这个钢铁丛林,那不勒斯不但海景宜人,文化氛围浓厚,生活节奏也更宜居。
外加阔少衣食无忧,堪称是“此间乐,不思纽约”。
在电影版中,雷普利一到此处就被深深地震撼。
为了留下来,甚至主动向阔少坦白自己此行目的,与阔少商量着一起糊弄大亨。
阔少直接收留雷普利在他家蹭吃蹭喝,把他当做自己的跟班小弟。
而雷普利也对阔少产生了一些非同寻常的情愫。
剧版的剧情走向与影版大致相同,除了刻意淡化雷普利的取向。
不过从阔少和他女友的眼中,他们还是看出雷普利有些不正常。
阔少女友玛姬是个作家,她一直怀疑雷普利接近阔少别有动机,不是想占便宜就是想搞基。
没过多久,阔少和女友玛姬都想赶走混吃混喝雷普利。
老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阔少显然没见过人心险恶。
居然把摊牌地点,选在了空无一人的水面上,小船里就只有他和雷普利两人。
影版中,二人划船来到海中,就去留问题发生争吵,雷普利激愤之下拿船桨拍死了阔少。
而在剧版中,阔少提出要赶雷普利走后,对方非常淡定,随后趁其不备在背后偷袭阔少。
处理完尸体和小船后,雷普利正式开始骚操作。
首先以阔少代理人的身份,将他在那不勒斯的财产变卖。
随后假冒阔少,写信给玛姬表示想要分手,让她不要跟来。
最后伪造身份证件,以阔少的身份来到罗马定居,凭借模仿签名的本领来银行随意支取阔少的存款。
并且使用阔少的打字机,持续与玛姬以及阔少的父母保持联络,一点点编织一张谎言的网。
不过人的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再缜密的骗局也会有漏洞。
雷普利骗过了玛姬,却没想到阔少的另一位朋友迈尔斯来到罗马,顺着电话公司留下的档案查到了雷普利的住址。
迈尔斯显然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他发现雷普利冒名顶替了阔少,却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将他灭口。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尤其是这种临时起意的行为,常常会因为紧张而留下许多线索。
但雷普利表现得极为冷静,他先清理屋内血迹,再掰开尸体的嘴灌入大量酒水,然后下楼找到迈尔斯的车。
等到晚上夜深人静,他将尸体扛下楼,仿佛扛着醉汉。
当有行人路过时,他立马吻在尸体嘴上,假装两个男人在亲热。
接下来,他将尸体放进车里,开到郊外的小路。
伪造醉汉路遇抢劫被杀现场。
最后淡定回家,收拾好楼梯和电梯的血迹。
如果是普通人犯罪,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心理素质极佳。
雷普利真正让人震撼的,是后续应对。
罗马的警察根据迈尔斯生前的线索,查到了雷普利,玛姬在报纸上看到迈尔斯被杀,也来到罗马。
而雷普利前一秒以阔少的身份与警察周旋,后一秒又切换回自己,稳住玛姬。
看似漏洞百出,但还真让他糊弄过去了。
表面上看,雷普利疲于应对警察的逼问,一旦玛姬和警察信息对账,他就肯定会暴露。
实际上,雷普利主动暴露很多破绽,利用几方的信息差,成功让所有人认为,是阔少杀了迈尔斯后自杀。
而雷普利不但洗脱了嫌疑,还在逃亡路上混成一代富商,并且改头换面定居英国。
雷普利究竟是如何操作才能骗过所有人,这是本剧最精彩的看点,我就不给大家剧透了。
在我看来,剧版《雷普利》的精彩程度,丝毫不逊于影版。
相比起原著来说,电影版的改动更加商业化。
通过人物标签化,表演模式化,来降低观众理解门槛。
但剧版的表演更加细腻,人物的性格和行为逻辑,必须要仔细看才能揣摩一二。
而在揣摩中,观众会带入到雷普利的视角中,从而实现“沉浸式杀人体验”。
代入感,是这部剧最值得推荐的优点。
影版的雷普利有一种运筹帷幄的感觉,而剧版表现出的更多是窘迫。
比如雷普利杀了迈尔斯后,将带血的围巾扔在浴缸中没来得及收拾。
当警察来他家询问时,丝毫没有发现异常。
可观众却通过镜头,知道主角离暴露只有一步之遥。
每当此时,观众就会不自觉地揪心,想知道他是如何过关。
另外电影追求快节奏,一般会省略掉许多过场戏。
而《雷普利》这部剧一反网飞的风格,选择慢节奏娓娓道来。
在杀死阔少和迈尔斯的戏份中,导演花了大量篇幅描绘主角如何毁尸灭迹。
全程没有台词也没有BGM,纯靠镜头和动作创造出紧张的氛围。
这样写实的手法,很难不让观众沉浸。
饰演雷普利的安德鲁·斯科特,曾在《神探夏洛克》系列剧中饰演大反派莫里亚蒂,因此被观众称呼为“莫娘”。
四十多岁的安德鲁·斯科特,无法像二十岁出头的马特·达蒙那样充满性张力。
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剧版才刻意淡化了雷普利一角与男二男三之间的感情戏,转而着重塑造角色的内心。
剧版的雷普利,集自卑、嫉妒、贪婪、爱而不得与冷漠于一身,十分复杂。
莫娘对这个角色的演绎非常克制,没有程式化的表演,没有把这个角色演绎成歇斯底里的小丑,也不会让观众一眼看穿角色内心的想法。
可当你看完全剧回头二刷就会发现,在莫娘的眼神中,一直蕴藏着更深层次的情绪。
除了让人沉浸的真实感,与复杂的人物刻画外,《雷普利》值得夸赞的还有艺术气息。
导演选择用黑白画面来拍摄,是为了更好贴合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更符合原著的风格。
从实际效果看,这是个非常棒的尝试。
黑白画面虽然让意大利的秀美自然风光大打折扣,但反倒更能体现出对光线的对比。
全剧随处可见雕塑、绘画等艺术品的特写镜头,这些艺术品全都与剧情相映衬。
剧中反复提及一位历史上的画家卡拉瓦乔,与他的作品。
这位画家是巴洛克艺术的先驱,因杀了自己的朋友并四处流亡,没想到流亡时期成了他的创作巅峰期。
剧中的雷普利欣赏卡拉瓦乔的艺术,并与他踏上同样的道路,那就是杀死自己的朋友,并且在逃亡过程中,发挥杀人与撒谎的才能。
卡拉瓦乔曾说“没有希望就没有恐惧”,剧中的雷普利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成为一个极度理性无所畏惧的人。
卡拉瓦乔绘画时擅长使用光线,剧中雷普利受此启发,最终靠光线布置一场骗局让警方错判。
而对懂艺术史的观众来说,《雷普利》中,有许多这样现实与剧情互文的艺术品彩蛋。
所以综合来说,这是一部细腻而优雅的好剧,非常适合反复品读。
但这也意味着它的观看门槛较高,需要一定的耐心才行。
如果你恰好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不妨好好刷一遍原剧。
如果没这个时间,那不妨看看电影版,或者多给片片点赞,看我解读的其他作品。
我们明天见。
拜了个拜。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编辑:烷烃
又一部犯罪新剧,爽到头皮发麻!
又一部犯罪新剧,爽到头皮发麻!
主角:说他胆小吧杀了人盗用死者身份不套现跑路满世界实名登记,说他胆肥吧永远佝偻个背全程心事重重担惊受怕欠草脸,犯罪过程毫无计划、手活太糙,活到最后全靠弱智剧情;警察:人机爱好者装高手的躁郁症患者,情绪起伏案情分析毫无逻辑,缺乏基本办案素养,刑侦流程不如我楼下中专姐,千万别确认嫌疑人身份信息,就他妈硬拗巧合,可以投稿“什么叫假努力”;迪奇:拍个发现衣物有被动过的痕迹也就算了,直球看搁那cosplay自己的变态还能同处一个屋檐继续住你踏马也是个变态,明知会激怒对方不营造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谈判地点跑无人区聊是踏马何等的脑瘫,咋不约爬山边摊牌,死前还能玩一把无翼装飞行;费雷迪:都他妈发现主角嫌疑了装他妈最能打的在那疯狂作死,我以为你身怀绝技的lgbt,看到最后什么几把变态骷髅兵,我是真踏马受不了这种明牌弱智,给哥们儿整的生理不适了;女主:范大妈越来越大妈了,但有一说一,她是全片看下来最舒服的,除了她全片每个人的行为逻辑都与他们在片中的视角不能自洽,女主视角太窄了,所以行为是合理的(裤里丝针不戳,可惜镜头太少,不然能为这部啥b剧增加一抹亮色);各种配角:沃日你大爸的导演有病是吧,所有人都要搞出一幅高深莫测其实我是隐藏npc的便秘脸是能增加悬疑感是吧?
不好好打磨剧情那点b心思全他妈花在这种烂活上了。
综上1星,画面构图再加1星,两分不能再多。
有原著的基础上,剧情就不用多说了。
剧情以外,整部黑白剧仿佛是一件艺术品。
优雅中带着黑暗和邪恶,而Ripley的一颦一笑都演绎的极其到位。
淡淡地假装着,仿佛自己也是这些贵公子中的一员,实则在他虚伪的笑容下隐藏了自己的恶毒和狂热的嫉妒。
也不知他有什么魔力,明明Marge和Freddie一见面就几乎要识破了他是什么货色,可偏偏心软的富家公子却优柔寡断,丢了性命。
Ripley是多么渴望拥有这样的生活。
跟服务人员亲切又疏离地问候,从不忘戴着象征身份的戒指,在一些瞬间仿佛不经意地掏出那只笔来获得一句“nice pen”。
他是如此沉迷,如此自信,几乎连自己都笃信了这个骗局。
要说他的骗术也并不高明,也充满了很多巧合和诡计。
可他的“成功”大多数要依赖于他展现出来的绝佳表演和情绪。
有很多相同的镜头,那就是每当他面对警察,总是昂首挺胸,甚至特地要从警察身边擦肩而过。
毫不露怯,手到擒来。
又比如说他每每住进一个高档公寓或酒店,都要小心翼翼地将那些高档用品摆放出来。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
意大利,艺术和美和汹涌杀意的碰撞。
我依然不懂豆瓣er的评价标准,这种和我们古偶一样用巨华丽的罩子美化一堆废料,废得还那么明显,竟评分8·7?
下个防诈APP吧。
从原始天尊球花阿兰·德隆开始,瑞普利这个IP起点太高了。
然后裘花接手,他那版光芒夺目的富家公子迪基把全球观众锁定了,此后凡瑞普利相关不达这个标准就会引起暴动,所以我疑惑这些“8·7er”是哪个地球来的?
另起炉灶也行,珠玉在先,不求胜、但求新是对的,但网飞这版《瑞普利》基本是按《天才的瑞普利》的逻辑来的,而比之坑有多大,人物叙述有多孱弱无力,用绝美的意大利来水也不行。
无论要说什么,镜头语言多花稍,首先人物、人物关系要成立,阿兰·德隆的《怒海沉尸》设定还不似《天才的瑞普利》那么暧昧复杂,但三人之间那种原始的欲望争夺、那种愈演愈烈的张力,把他们身边的大海都蒸沸了。
The Talented Mr. Ripley走得有多深更不消说。
而《雷》除了画面美得空洞,所有演员(除了串场几分钟的马尔科维奇)的演出都象水印,梦魂野鬼一般。
“莫里亚蒂”本来挺好的,但全剧都是现变中年屌丝的他长时间呆瞪着我,还煞有介事,看得度日如年。
真的另名“雷”或“普利”就与我们球花的世界相安无事了。
网飞越来越象傻大款,原教旨大导们可以幸灾乐祸了,不是有钱就可以玩电影even电视电影的,钱越多拍的越傻。
说是美国人在意大利的故事,但大部分演员还是英伦背景,以至于衬得范宁的演技无比的适配人物角色。
8集的长度既不美剧也不英剧,每集还有独立的主题。
有盛年的马特达蒙和裘德洛这种珠玉在前的电影,相比下来这个剧集里面人物的阶层从巨富下降了一个层级,人物上也多了些现实意义,以至于角色并不是那么讨喜。
可见剧集讨论得更多是任性中的恶,而并非是人物阶层的悲哀。
迪肯的角色身上并没有裘帅身上那种少年意气风发过于突出而显示出来的神经质,同样呆萌之余加了些社会阅历下富家公子的谨慎和随和,无论是美貌还是气质都圆润,远不如裘帅的尖锐。
同样雷普利身上那种对上层阶级生活的欲望通过很扭曲的方式呈现出来,让人感觉厌恶,算是演员年龄带来的一点儿小小遗憾。
剧情上雷普利在护照上贴自己照片的安排,让这个剧丧失了电影里面“取而代之”的玄妙快感,有点可惜,却花了大篇幅在主角犯案过程的描写上,过程暴力且描写细腻,让人压抑,同时几次险些被撞破的场景非常抓人。
剧情节奏上张弛有度,甚至还有许多笑料插入其中,主要来自迪肯的抽象画作,在意大利这个传统画作占据主流的国家生活的警探面和画作大眼瞪小眼时候的混乱及茫然。
迪肯是不是深柜即做了铺垫,也留了开放式的答案,手法比电影版好很多。
黑白滤镜非常契合此剧,黑白对比度之强让人想起了《SIN CITY》里面黑色电影式的叙事手法,全篇定格摄影鲜有推拉,无论是人物还是风景都极具审美,每一帧都可以做壁纸。
总体来讲,是更贴合原著的演绎,逻辑上丝丝入扣,比电影要更加符合犯罪逻辑,只是人物上面缺乏裘帅和达蒙少年感的耀眼光芒, 不讨喜,但胜在人物的真实感,黑白的演绎增加了现实和历史的质感,也更加贴合演员的年龄,画面构图和镜头语言上相当讲究,相当学院盘,每一帧几乎都好像认真考虑过构图,是奈非剧集里面稍有的审美佳作。
e1穷人的世界不应该有色彩。
构图以及有的长镜头真漂亮。
e2黑白的画面能让人更专注地观察演员们的微表情,以及微表情背后的情感,毕竟这是部关于欺骗的剧。
有过更多社会阅历后知道,底层人要骗过上层人是不容易的,见识会限制你,这是我第一次看电影版时没意识到的。
这是冲突的开始。
底层人想要上层人看得起他,会有许多讨好的姿态,反而引来上层人的蔑视。
e3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船上搞的那几下很猛了。
e5意大利的漂亮风景只能看黑白,也比较可惜。
节奏挺慢,剧版对两次杀人后的处理拍得很细。
留下无数痕迹还不如有多远跑多远。
与其说是talented Ripley 不如说是clumsy ripley ,当然谁都有第一次。
那只猫我就觉得很突出。
没有来电显示的时代挺不方便,搞不清到底是哪个讨厌鬼在打电话。
e7虽是在面对警察时镇定自若,但他对如何接下来怎么办其实并无想法,行动就像会在新闻里读到的真实杀人犯故事一样,想不通他为啥要这么做。
在没有网络的时代,旅馆警局银行的信息互通工作以及簿记工作做得真好。
作为一个骗子,他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即使在假冒理查德身份与别人通信时也不忘为自己美言几句,很别扭。
e8也不知道说他聪明还是愚蠢,他只是爱冒险,具备反社会人格的各种特质。
冒险取回打印机是挺聪明的。
虽然看过两次电影,已经记不清具体情节,只记得最终脱罪了。
有点像赛末点,他只是运气好。
警探从未对上过脸。
优秀的电视剧里,摄影构图背景音乐故事叙述台词风格,和人物表达一样重要,完美的犯罪,像一件艺术品一般,需要各方面完美的演绎,缺一不可。
此文不评价影片包含的故事和演员,甚至有二刷的冲动——即使看过另外的电影版,也早知晓这结局和来龙去脉。
很难相信自己居然在一部黑白的悬疑剧里对意大利🇮🇹产生旅游的无限向往。
有机会真的要去欧洲(罗马,意大利……),在随时随地艺术品的城市,反倒纽约显出的商业气息庸俗至极。
在判断一部剧如何时,该从整部戏的基调出发,来讨论剧本上是否出现了纰漏,人物逻辑是否出现了崩坏。
1 雷普利从出场时,就以行骗谋生,而他面对侦探上门后,并没有出现任何的慌张,而在意识到这是一个足能获利的局后,也没有流露出贪婪,从始至终,他的眼神就像是一汪湖水,平静又微有波澜地注视着旁人,且默默地学习、模仿。
2 既然开场有了基调,那么雷普利的戏核在哪里?
“扮演”。
他享受扮演着自己从未成为过的人物,伪装和行骗就是他最喜欢、最钟爱的东西。
3 悬疑剧,它的要素齐全吗?
逻辑通畅吗?
答:凶手:雷普利。
动机:扮演一个自己渴望的富翁,并逃脱罪责(伪装、交换身份、杀人依次出现)。
手法:以信息差来不断地证明死者、雷普利间的关系没有任何恶化,并哄骗过每一个认识死者的人。
可其中是有漏洞的:a 死者变卖了自己的全部财产,后旅居,在接受警察问询时,终于在突尼斯的一艘渡轮的夜晚失踪了(他没有证实过死亡,始终没有),可他银行的存款却全部被提取走,在一个他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影片结尾有银行提款的签名画面)。
b 任何一个悬疑剧,应当怀疑最大获利者。
可从始至终,没有人愿意去侦查一下忽得大富的雷普利的底细,似乎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行骗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没有任何遗产的人。
哪怕是看见了死者的戒指后,竟却联想到了死者把雷普利当做至交好友托付,也没想过是他谋害的?
(或者可以用后续雷普利书信往来对二人关系粉饰来解释)c 在警方问询环节,或许要把确认当事人放在首要,报纸刊登了死者的照片,可竟是一个半身照?
显然是从女作家那边得到的,但……掩盖得过于巧合,似乎是为了在结尾时警探看见寄来的书上的照片时的惊诧而故意遮掩设计的,一个老练的警探从未想过确认身份。
d 最重要的警探与雷普利本人的见面、对话,此时的气氛,无疑是最凝重的,逮捕或者逃脱,就在这个夜晚。
即便通过画作的光影构思到了改变屋内光线照射来改变容貌,可难以解释:一个极为精明、较真、老练的警探,无法通过音色识别一个自己曾经重点关注并也已失踪的“嫌疑人”吗?
它很值得一看,可不必捧为神作。
-石墙的肌理,杀手的肖像剧版真的是慢工出细活,视听体验极度舒适,画面关系也和雷普利一样迷人至死(Robert Elswit好伟大,不愧是PTA的摄影)。
不少吊诡的拉焦镜头和浅焦画面,引导视线落在物体上,唤醒了某种无机质的窥望,并延伸到荧幕外,仿佛也将观众置于超然的视角。
如果说雷普利身上有块不被人类社会收编、不被道德涉足的空白,那这些无生命/非人类的反向凝视就是一种佐证。
剧中不乏这些无批判色彩的“漠然的目睹者”:街区的消防栓、房子外的铁栏杆、建筑物的雕塑、画中人和动物们,都是平日里人们习以为常容易忽视的存在,甚至还有一些更不被注意到的局部-没人会留意系着船锚的铁环、流水的龙头、栏杆的锈渍与墙面的肌理,而当它们成为实焦里的主角,心照不宣地打量着观众,周身布满难以解读的细节时,我们也不得不放下先行的态度,设法看清虚焦中那个存在主义的自在生物,试图理解他身上那块同样难以被察觉、定义和诊断的空白,即便他早已不见踪影。
除此之外,一些镜头设计也让观众意识到自己和这条冷血变色龙之间脱不开的联系。
最直接的莫过于格林里夫先生、酒店经理和银行的人面对镜头和雷普利说话。
或者是向观众展现一些其它角色看不到、只属于我们和雷普利的秘密,比如浴缸壁的血迹。
以及,我们沉浸式参与了雷普利每一次艰难又费劲的抛尸。
总之,如果观众感到对雷普利的罪行有所共谋的话,那恐怕也是他骗局的一部分。
-难以捕捉的雷普利既然阴谋和谎言是雷普利生活的关键词,那自然和日常就是这种生活的底色。
雷普利错综抽象的内心世界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罪恶于他像呼吸一样自然,跟睡觉一样日常,他缺乏人类情感,没有道德包袱,不会考虑对错,也不关心善恶的分界。
他从来都不是个两面派,也没有在过一种双重的生活,杰基尔和海德在他身上同时出现,而且和谐共生。
作为一个身份掠夺者,犯罪对他来说除了是生计外,跟吃饭睡觉欣赏卡拉瓦乔的画一样稀松平常,也是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两者不需要特地加以区分,他是一个主角兼反派。
这些都很好的解释了雷普利为何总是如此淡定。
A protagonist and antagonistAS的雷普利深得我心,可以说没什么gayness,但有强烈的queerness,他在采访里说"My feeling is that he’s a queer character in the sense that he’s very other.",并强调了雷普利身上的流动性(fluidity),而这源于他“居无定所”的身份(职业需要(甚至不该用职业这个词),他的身世、年龄、性格、国籍、性取向...一切都是不稳定的和变化莫测的,所以"not easy labeling",把他放在哪类群体里面都会显得另类,但他走入人群中却能消失不见。
个人觉得雷普利身上的无性恋/aroace特质更浓-他会爱上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但他不会爱上一个人。
他暧昧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迪基的钢笔、戒指和皮鞋上,而不是迪基本身。
他是一个前帕特里克·贝特曼,对人不感兴趣,但吸纳不同人的审美和爱好让他舒适,他迷恋伪装和占用,热衷于收集那些标识人的有品质的物件,因为这给他带来了安稳感。
他不理解常人之间的情感和亲密关系(经常能看到难以置信的嫌恶表情从他脸上不自觉的掠过/想想看他和人最亲密的时刻应该是他搬运尸体的时候,他甚至急中生智迫于无奈的吻了Freddie Miles),这在他看来估计算一种弱点,而他只会利用这点操控别人往他想要的方向上联想。
不过,虽然雷普利很擅长扮作一个有感情的普通人,但有时他不自然的人情味也以颇为有趣的方式露出破绽,比如他面无表情、应激般的告诉迪基“我喜欢女孩”。
"Possessions reminded him that he existed, and made him enjoy his existence"相较影版,更加喜欢剧版对“怒海沉尸”这段的处理。
首先,船全程吱呀作响的刺耳特写,以及它奔着雷普利和镜头横冲直撞的发疯戏码,无形中将它塑造成了一个无常不定的同伙。
剧版的音效设计很精彩,尤其是人造的无机质声音,和冰冷无情的鲨手同频。
谁能料到雷普利最为激烈的一次互动居然是和一条船(笑
其次,影版雷普利是因为生性敏感自卑被迪基说的实话刺痛后才激情砂仁的,而剧中,温文尔雅的少爷委婉的问要不要听实话,雷普利说不要,从这点能看出雷普利对迪基不存在什么幻灭后行凶的动机,他对他眼中这个出生幸运但毫无天赋的庸人,恐怕是轻蔑多于幻想,况且他的欲望从来都没有灭掉,因为他欲望的对象是那些制作精良的possessions,是那种能让他见识到美好事物的身份地位,他明白自己更配拥有这一切。
雷普利不甘于做一个只为谋生的低级骗子,而是要实现阶级跃进成为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骗子,所以他的砂仁是有预谋的,取代迪基是板上钉钉的事。
作为一个本质上自我厌恶却又自恋十足的后道林·格雷,雷普利不需要听迪基说所谓的实话,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他厌恶自己作为雷普利的时候(原著中写到他每每想到这点“都快哭出来了”),但他也同样爱慕自己学什么都得心应手、不被规范束缚、游走于道德体系之外的才能,他对自己的劣根性感到平静和自洽,他相信不择手段的追求美并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一种本领,他深知自己人性匮乏,这用不着别人来提醒,毕竟最会审视雷普利的人就是他自己了,所以他压根不会因为被人戳破就暴怒,而且也不需要受到刺激才能砂仁。
剧版的迪基并不是个纨绔子弟,而是一个受到宠爱却天资平平,生性温良又软弱迷茫的少爷,这反而让他的“紫砂”显得更加可信。
玛吉的聪颖和她的直觉一样醒目,她一开始就敏锐地觉察到了雷普利的正常中飘忽不定的异样。
她是一个有自己房子的作家,也是一个与雷普利不懈抗衡的人,这让她比影版的同一角色要生动立体得多。
说到头,剧版雷普利的形象更像是把《雷普利游戏》里面人到中年的雷普利放到了第一本书的故事中。
-总之,雷普利是自由的,这剧也把人彻底吸进去了。
挺无聊的,摄影最佳,表演次之,故事最差。
劇版雷普利仿佛是影版雷普利的幕後紀錄片,覺得馬達的騙術出神入化游刃有餘?看看莫娘是怎麼手忙腳亂處理屍體的吧,天才的成長也是充滿血淚的呀!第五集看得我爆笑!聲音細節非常好,用卡拉瓦喬指代雷普利也很有趣,剝離色彩的義大利依舊那麼美,但兩位男主的魅力比影版差了許多,這版Dickie和裘花相比過於慘烈了。全片最大的bug在莫娘的演技,警探是眼瞎了才會認不出那是Tom假扮的Diekie吧!每次他扮演別人我都看不出區別啊!
最后一集有些失望,我不想看范宁的脸,也不想看范宁的脚,她在最后一集里的很多镜头毫无意义,她给导演塞了钱了吗。悬疑性不如电影版,警察愚蠢到让人翻白眼的程度,这反而不让人觉得男主角有多聪明了。只有男主是有头脑的,但他没有旗鼓相当的对手,这是看到结尾让人不觉得唏嘘只觉得空虚的原因。剧集里演员们的演绎都挺好,包括弗雷迪的演员,看得出来他们有很多表演上的设计。除了范宁和迪克角色的演员。看到前三集的时候我曾说剧集里对人物的塑造更深更细,但看完最后一集我改了看法。故事也同样塑造人物。如果马特达蒙的汤姆和莫娘的汤姆同时都存在的话,我希望马特达蒙的汤姆能走得更远,因为他虽然大获全胜,但失去了珍贵的东西,这让这个人物更有厚度了。剧集汤姆就像中彩票一样大获全胜,它就是一个漂亮的中彩票的故事。
超爱 对我来说不是看犯罪 而是看一个孤独的人怎样与世界发生极致的关系 简直了 写信的段落很妙 看完很想看原著 开头惊艳 中间几度坐不住了 但结尾很棒 卡拉瓦乔用的好啊
非常喜欢罪夜之奔,一开始感觉这部剧过于炫技,节奏不行,但沉心静气地看下去才感觉每一帧都值得细细品味,景色、画面、镜头设计非常之美。所有事都是男主第一视角,没有过多的言语表达复杂的心情,观众可以自己去猜测、自己去度量他的人性。整个事件就如毕加索的那副画作,凌乱的碎片却拼接出一副完整的画作。完整地看完整个故事,非常讽刺,看似漏洞百出,雷普利却能屡屡脱险。是警探的盲目自大装腔作势、是女友的虚荣做作并非真爱,整个分手过程没有一滴眼泪。是父亲对亲情只想拿钱了事,没有实际行动。也是其他涉案人员的冷漠和敷衍了事。之前看过电影《怒海沉尸》《天才雷普利》,都是非常经典的作品,泽里安导演敢再次翻拍,还拉长成剧,演员也并非大牌,果然还是有实力超强。
画面有质感,但三个演员和剧情都没质感
分镜是真美,情节也是真的看不进去
处理成纯粹的黑色犯罪类型确实好看,但也牺牲了部分文本厚度,所以江湖骗子必须对位卡拉瓦乔。气质上还是更喜欢明格拉的版本。
漏洞也太大了 真让人捉急
摄影确实还不错 节奏稍微慢了一些 私觉得这种犯罪类型的可以再紧迫一点
看了四集实在受不了弃剧了,无法忍受男主一脸阴险卑劣的去装好人,做了很多奇葩事情后傻白甜情侣还那么信任他。大概厌蠢症发了,看的心浮气躁,莫娘演技是不是只会演刻板坏人?
中年版雷普利,一边厌世一边杀人求财,黑白影像+物件特写时很有效的拍法,而安德鲁在黑白中更显迷人,反而迪奇的角色跟Jude Law差太远,好像早死也……合适。
我太喜欢摄影了。没看过原著,但影版的雷普利给我的感觉复杂有趣很多,这里的改编就好像雷普利只是一个普通的自私的聪明变态罢了(就这种变态一抓一大把,很直线),而且体量小一点确实会更好,和卡拉瓦乔的映照互文很像中二学生手笔,当然最后我实在没想到是那样……总之我实在没办法给四星。选角就不说了。但,摄影乃艺术佳品。
笨拙的改編。
第一集剧情好无聊。但摄影绝佳,视觉很好看。/摄影五星。
黑白不是问题,违和才是
总体比较平庸,熬过前面几集到雷普利冒名顶替开始才稍显有趣,但是结尾几集又有些泄气……二个男主角没有电影版的有魅力,一个看上去敦厚苍老,一个看上去略猥琐有点像地沟鼠……节奏慢慢悠悠,黑白摄影,每个人不管聪明不聪明都端着一副架子甚至包括脑袋空空内心虚荣的达科特范宁……看得出各种元素都想把故事往逼格高里抬,一股自有大儒为我辩经的架势,这些对有些人有效,对有些人无效。
个人极不喜欢。黑白不理解,有一种无法做旧,强行用黑白掩盖。太沉闷,太多空镜,节奏拖沓,虽然只有8集,可能这是一种表达形式,但刚好是我不喜欢的那种。颜值不在线,演moriarty时也帅的啊,范宁也是好看的啊,怎么在这里都整个大脑门,报看。虽然没有刻意表现tom的天才之处,后面巧合➕铺垫的反转更惊喜,但也别给他演的狗狗搜搜,整天贼眉鼠眼怕别人抓他,一点都不讨喜。dic也成好人了,大家都没有问题,只有tom纯坏。一个没有魅力纯坏的主角,怎么能看顺眼。
和明格拉渐入黑暗的故事相反,这是一个仰仗直觉行事的人如何通过自觉与顿悟成为艺术家并完成杰作的历程。但就执行而言,对剧本的处理远不及前者细致娴熟,汤姆与迪奇都像是缺乏灵魂、疲惫阴郁的中年人,很难说服观众他们会混到一起——当然整个意大利的所有人也都面无表情,工具感过高,智商同样起伏不定。美术和摄影还不错。
就这?如此高评价却如此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