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有什么意义?
话语有什么力量?
在这所崇尚“行胜于言”的大学中,总会遇到一些实干家问,光耍嘴皮子有什么用呢?
确实,话语不是千军万马,话语不是金银财宝,话语有时在现实面前是苍白的。
就如同电影中的四位黑人辩手,他们在台上口若悬河,伶牙俐齿,频频击败对手,但面对一帮暴民残忍地烧死自己的同胞,只能选择一动不动地躲在车里,连看都不敢看。
他们那时可能也在想,话语究竟有什么力量?
这种坐而论道的胜利有什么用?
一切在现实和电影中被积累的、对于言语和辩论的质疑,都被放入了影片最后一场辩论的题目——“消极抵抗是否是维护公正的道德武器”,也就是说,面对不公正,我们是应该选择话语,还是选择刀剑。
面对身为全美辩论冠军的哈佛高材生,两位黑人辩手更多是在为这个题目在辩论,而不是为辩论而辩论。
电影最精彩的一段,的确是黑人辩手小詹姆斯·法默的最后陈词。
他回忆了那群暴民烧死黑人的场景,并说:“奥古斯丁说过,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等于没有法律。
这意味着我有权利、甚至有责任去用暴力或消极抵抗来反抗。
你们应该庆幸我选择了后者。
”结局可想而知,黑人辩手历史性的赢得了胜利。
但更让我惊讶的是辩论对这群辩手的改变。
8年之后,仅有22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创办了“种族平等协会”,成为马丁·路德·金之前美国最伟大的黑人民权领袖。
昔日的辩友萨曼莎则成为了著名的黑人人权律师。
1961年,“种族平等协会”发起了“自由乘车运动”,反对公共汽车上的种族隔离。
小詹姆斯·法默还有萨曼莎,和白人志愿者一道,登上了开往阿拉巴马州的公共汽车。
辩论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进而改变了那个社会。
但可惜的是,70多年后,我们周围的大学辩论赛和一年一度的大专辩论赛竟没有成为这个国家启蒙的一部分。
那些姿势优雅,辞藻华丽的辩论者们只能站在台上面对着那些玄而又玄的题目比拼口才。
这样毫无启蒙意义的辩论只是一场秀,表演结束后,又有多少能改变我们的生活?
影片中,对于“经济危机结束时,失业救济的发放是否应该停止”、“黑人是否应该被允许进入州立大学”这类基本公共问题的讨论无疑对民众起到了启蒙作用,进而推动了事件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
就如同电影开头的那场演讲——“我们必须打动我们的年轻一代。
告诉他们,未来将面临着很多困难,他们必须克服困难,他们必须完成自己必须做的事。
” 辩论的意义不在当下,言语的力量也不在当下。
就如同亚里士多德的那句话——“要培养公开演讲的习惯——这样人们才能学会用舌头来反对,而不是用刀剑来反对。
”
终于有中文字幕了!翻译的还不错的。
怀着期待的心情,又一次经历了励志电影必然的起—承—转—合,然后收获大圆满的结局。
<伟大辩手>没有华丽的场面,没有高科技,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悬念式的“续集暗示”般的结局,但却以平淡的方式诉说了一个发生在非裔高校Wiley College的事实。
其实我觉得影片本身没有可以特别多说的,好人和坏蛋很明显,立场也很明显,甚至他们每一场辩论的辩题,也似乎都是为影片的主角们量身打造的。
就像那些在战争年代的革命文学作品,在一定时代背景下的文学产物,总是更具有深度和力度。
片中的黑人辩手所遇到的那些有关种族、肤色的辩题,辩论结果基本是毫无悬念的。
并且文章对辩论赛过程本身没有做详细的刻画,而是借“辩论”这个题材,试图从“道德层面”抒发当时黑人的愤慨、不满同时又无助,无奈的现状,因为影片中刻画的辩论赛,看起来更加像是慷慨激昂的宣讲会。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美国黑人的生活我承认我无法想象,那绝对肯定不是“恐怖”可以形容的。
那种从出生起就被打上的终身标签,白人可以对黑人“人人喊打”。
“在南方没有法律,当黑人没有地方居住,被从学校和医院撵出来,还有被凌迟(私刑)处死的时候,都没有法律。
而我们是用暴力?
还是用公民的不服从?
你们应该祈祷我选后者。
”,14岁的黑人辩手在哈佛的这段辩辞,讲的很平静,但却是汇聚了所有黑人同胞的小宇宙,把对手的脸当时就震绿了,这是一段很生动的刻画,个人觉得本片浪尖就在此处。
刚还说片子没啥好多说的,自己洋洋洒洒写了2大段……还是回头说说字幕吧,片子是很早就下好了,但是因为迟迟没有中文字幕,所以一直都没有看。
虽然也找到了英文字幕尝试自己翻译,但实在是力不从心,除了等待高人别无其它选择。
一部情节都包含在对话里,以“语言”作为“武器”的电影,好的翻译是必不可少的——否则怎么看-_-。
顺便想起前几天看的<老无所依>,由于中文字幕的问题以及本人理解能力的双重原因,我承认我看完很迷茫.....。
不过对<伟大辩手>的一处对于“lynch”的翻译,我当时有点纳闷,因为被翻译成了“凌迟”。
其实应该是指“私刑”的意思。
诚然我也很喜欢看那些到最后一分钟才揭晓谜底的片子,但是可以预见结局的片子一样可以是好片,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类片子看起来相对轻松。
比如<伟大辩手>,片中一共选出4个辩手,2首发2板凳(片中的辩论正方反方每队都只有2人),我就猜结局多半是2板凳取代了2首发。
情节发展也应该是一路飚红,巅峰时期受挫以后,再度获得胜利并“脱胎换骨”。
可能因为是被拍成电影的缘故——尤其是以颂扬、励志、表达美好为主的这类,因此迈尔文·托尔森领导的黑人辩论队多少给我有“挺顺利”的感觉。
所以看完后觉得,他们就这样把人家哈佛给赢了,若不是真实历史事件,那打击面可能就大了。
我还在看完片子之后开玩笑说:其实我觉得最后不应该这样赢,应该是正方(黑人)在比赛开始的时候一辩手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上场,按规则应该算哈佛直接获胜,但正方的替补(14岁的小汉默)提出愿意放弃胜负辩论一场,并克服紧张顶上一辩,随后用“Truth”把对方辩的无地自容,自然冠军还是“按照规则”颁给“获胜方”。
觉得微微带点小遗憾的结局更有味道吧。
(纯属个人观点)但是短短2小时所能表现的,所需要表现的,应该也就是这些了吧。
毕竟不是5X集的韩国超长励志连续剧阿...<伟大辩手>也让我想起最近看过另一部黑人题材的电影<血钻>,觉得这些电影光“好看”是不足以评价的。
虽然它们都有着“峰回路转”的结局,但这些电影背后所揭示的历史——战争,种族歧视,有些甚至延续至今的观念——黑人总是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酸来达到某些成就,揭示某些真相,取得某些胜利,成为了这类电影中最真实的“证据”,因为历史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远远残酷,而这些影片所讲述的只不过是那些年代中为数不多的,关键字为“改写历史”的时刻,或称之为“奇迹”也不过分。
正因为心中装载着这些思绪,所以我虽然“预见”了影片的结局,但是依然还是很感动。
这是继《批评官员的尺度》之后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关于美国种族歧视的作品,毫无疑问它的视觉冲击加了分。
本身这个片子其实大概只能让我给4星,但是最后那一段"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是真的震撼到我了。
因为它,我能想象当初美国南北战争乃至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段美国黑人的惨痛历史。
仿佛一切的残忍都能追溯于此再以千丝万缕的姿态铺开延展,他们不是因为动情的辩论才得以揭橥,而正是因为真的就有这么残忍所以能够打动人心。
说了这么多年的自由、民主和平等,那么圣洁崇高毕竟天赋人权,其实“天赋”需要多少鲜血热血才能换来呢。
每一分鄙夷的眼神与每一声愤怒的咆哮交织在一起,酒水和情爱都无法使之褪尽,那是一种原始的呼唤,就像是《勇敢的心》华莱士死前那句"Freedom!"一样。
那是一种真正让人一次就铭记于心的东西。
因为喜欢辩论而关注的电影。
但,看完,我发觉,如果想在其中看到各种辩论的技巧与精彩的博弈,基本是不可能的;不过,从中却看到了,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群黑人,为了他们的自由、他们的权利,而不断抗争着。
很典型的美国励志片,却依旧给了人很强的感受。
里面有一段台词我很喜欢,在他们训练的时候,还有当他们彼此相信的时候。
"Who's the judge?""Judge's God.""Why's God?""Cause he decides who's the winners and losers, not my opponent.""Who's your opponent?""He doesn't exist.""Why doesn't he exist?""Cause the truth exists in our speech."ps:呃。。。
因为是听写下来的关系,最后一句没听清楚,就按大致意识以及我的理解翻出来的。。。
这几天口译听力做得傻掉了。
无论这部电影侧重点在哪里,我还是看到了辩论中那种队友间的信任与支持。
哪怕是在不断争执着坚持自己的观点,还是无法动摇他们之间的友谊。
希望明年做教练的时候可以再次感受到辩论的快乐。
My weapon are my words. 德克萨斯州维利学院里的几位辩手如是说。
并且他们用行动说服了我。
在哈佛的辩论台上,当小法默用最诚恳最发人深省的辩词去打动在场每一个人的时候 也打动了我。
很难用文字去具化的感觉,就好像突然被注入了去挑战世俗和无奈的力量。
这就是励志片所能带给我们的效果吧,《激辩风云》在这方面做的很成功。
我不太能言会道,没搞过辩论,不太懂其中奥妙。
又因此我很欣赏口若悬河的人。
比如电影里的四位辩手。
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姿态很引人入胜,特有的人格魅力在他们捍卫自己论点的时候散发出来。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亨利。
他不服输的犀利性格仿佛就是为了这辩论场而精心准备的。
但是这些都是表象,使他们真正强大起来的不是简单的资料收集,高亢的声音,丰富的表情,也不是个人的性格色彩,而是他们经过一路成长而获得的那颗勇敢的心。
只是会说成不了最终的武器,再加上敢说才能在人群中大放异彩。
黑人,就象老师提到的,是个开朗又智慧的种族。
个人认为这些素质并不来自天生,而是历史的遭遇锻炼了他们坚强的心,经历了太多不平等和苦难,便从此若无其事地笑看风云变幻。
这帮年轻辩手,从乳臭未干,只是听老师讲述黑人遭遇的包括凌迟在内的种种苦难,到自己亲眼目睹,不安,惧怕然后重新振作。
影帝导演很自然巧妙的安排了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让观众体会到他们心灵的成长。
结果直接影响到他们辩论方式,以往离不开导师的稿子,最后竟脱稿也能喊出自己的心声喊出关于人性的理解。
Who is the judge?The judge is god.Why is the god?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not my opponent.Who is your opponent?He doesn't exist!Why does he not exist?Because he is merely a dissenting voice to the truth i speak!Speak the truth!!口含异物练习这段经典台词的场景,不正代表了他们在重重阻碍中也敢说敢当的勇气么?
这部影片给了我很多惊喜,优秀的台词,慷慨激昂、针锋相对的辩词,更体现了在那个时代,黑人对于整个社会的感受,呐喊出了对于自由和平等的渴望。
影片结束后,我相信,最具说服力永远都是”真相“本身。
一种伟大的感觉,文字的力量的确是强大的,强大到种族问题也可以通过这个方式来得到较量,即使是英文让我听了也是感动万分。
想不到的是最后和哈佛辩论的是那个小胖子= =而且之后貌似最成功的也是那个小胖子。。。
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美国黑人如何争取到平等地位的是一部很大的话题,辛酸的历史,但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历史。
在其他国家,其他时期,几乎没有这样的先例: 一个少数民族民族,一直被歧视,还没有在经济上取得成功,却先取得平等的地位。
试想一下:印度人反英国的历史,或者号称多么牛的犹太人在欧洲的经历就可以理解这一切的来之不易。
这段历史虽然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被生动的展现了。
何谓平等地位?
不就是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吗。
美国黑人一直被白人作为低人一等,这原因不仅仅是经济上,电影中最穷的人不是黑人,而是有着一堆孩子的 pig farmer。
所以纯粹从经济上着手是无法改变地位。
奶农什么时候考虑跟奶牛平等?港英的税收开埠以来主要就来自华人的贡献,但在确定回归之前华人有什么话语权?史蒂芬·柯维说: first understand then understood。
黑人虽然来自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的非洲大陆。
但是他们快速吸收了西方文化,如果闭上眼睛,你能听出发言的是白人还是黑人?
老James Famer 懂七种语言被认为Texas最聪明的人。
虽然这还不够赢得尊重,老James Famer 还会被衣裳褴缕的 pig farmer 敲诈,但是这赢得用笔和口同场竞技的武器和方法,如果没有教育,会有那位老律师?
会有辩论赛吗?
和平的道路就被堵死了。
顺民,如汤姆叔叔是无法逃脱不被奴隶的命运。
只有反抗能够迫使对手正视你的主张。
反抗又有两种,·托尔森是两手都硬:辩论场上对君子,社会中上层动之以理;在小镇,组织农民工会,准备来硬的,如果没有这一手,没有农友的示威,·托尔森可能就走不出sheriff 或称派出所吧。
未来离不开年轻人,书中的三个年轻的辩手(忽略不出差的那一个)都塑造的十分成功,体现出了青春期的特点。
老James Famer 的转变更有意思,原来他也应该像很多穷二代一样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想让儿子与黑二代们保持距离(香港高等华人也是如此?
),受不了白二代的欺压后,终于觉悟到:不改变拼爹的时代,知识是改变不了命运的。
-Who is the judge? -The judge is God. -Why is he God?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 -Who is your opponent? -He does not exist. -Why does he not exist? -Because he is a mere dissenting voice of the truth I speak!只有对真理执着追求的勇气 才能说出如此令人激动的话语来语言的力量是最微弱的,同时也是最强悍的在面对是是非非的时候 我们需要用另一种角度去看待事物才能看得清楚 看到事物的本质不能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
作为一个影迷,我欣赏优秀的导演,也欣赏优秀的演员。
但我最欣赏的,是同时兼具这两个身份的那些人。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Mel Gibson并不是最好的演员,也不是最好的导演,却是我的最爱;虽然Kevin Costner拍过很多烂片,我却依然支持他的原因。
因为这个list上的名字如此之少,我不得不格外珍惜。
幸运的是,现在这个名单上又多了一个人,一道黑色的荣光:Denzel Washington。
评论一部电影的好坏其实非常简单:你是否能够感受到它的力量。
有些电影,就像一把锤子,不偏不倚地打在你的心上。
这就是电影的力量,也是你会爱上一部电影的原因。
有两种类型的电影,最容易打动人心:一类是真人真事改编的剧本,另一类是竞技类的励志题材。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伟大辩手》其实是一部很讨巧的作品,因为它既属于第一类,又属于第二类。
然而讨巧的作品并不是不见功力的,有太多好题材被浪费的例子。
情节的过度简化和对内涵的挖掘不够,让许多本来可以不朽的电影流于普通。
要让观众在观看时振奋不已并不难,可是要让他们听到自己心灵被撞击的声音,却很不容易。
我看过无数的竞技励志电影,到今天能记住的屈指可数。
可是我知道我会记住这个名字:《伟大辩手》。
好莱坞有很多电影是关于美国的黑人问题,奴隶制,南北战争,种族隔离,包括现在黑人和白人之间的隔阂。
这些电影,要打动黑人也许很容易,要打动美国人也许很容易。
我不是美国人,更不是黑人,所以我可能理解感受不了相当一部分的这种电影。
可是真正的好电影是可以跨越文化的。
所以小詹姆斯在哈佛辩论厅的那段结词,也可以让一个中国人心潮澎湃。
也许我们总在“迎合西方市场”的国际大导们,也可以思考一下这个命题。
我喜欢丹泽尔华盛顿在镜头里凌厉的眼神和坚毅的嘴角。
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吧?
因为他比那些白人大导,更懂身为一个黑人所要背负的东西。
而他本身,也比其他人更能理解那些改变历史的黑人领袖,因为他自己就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作为影史上第二个奥斯卡黑人影帝,丹泽尔华盛顿的小金人一点都不比西德尼·波蒂埃的那座来得黯淡,因为这两座金人之间,隔了整整四十年。
马文·托尔森是有遗憾的,因为他带的辩论队,虽然十年常胜,毕竟还是有一场败绩。
而丹泽尔华盛顿,没有遗憾。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另外一名外语系的女同学,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西北地区的海选。
来自西北地区各大名校的英语高手们齐聚太原的山西大学,在那里进行总决赛。
比赛前一天,我和搭档在导师的带领下抽签,结果是,第一场的对手就是在上一届比赛中击败我们的西北大学。
所以,那一晚我们三人摩拳擦掌,将事先准备好的论题翻来复去地过了好几遍,准备第二天扳回一局,以弥补前一年留下的遗憾。
神倒也真是眷顾我们,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我和搭档的表现异常地出色,甚至在其中几个回合当中,我们抛出了一些准备之外的新观点,反响很大,结果自然是旗开得胜。
那种感觉真是太爽气了,也是我参加过的所有比赛中,进行得最激烈的一次。
上大学之前,我是个相当内向的人。
即使是现在,我在面对不熟悉的人,或者在人多热闹的场合,也是基本上只听不说的。
但大学四年里,老师发现了我学习外语的天赋,便借着各种英语比赛,不断地培育我,这样,我才逐渐有了在众人面前开口讲话的勇气,以致于到临毕业的时候,站在比赛台上,面对下面黑压压的观众,再也没有了怯场和紧张的情绪,收放自如。
站在偌大的比赛台上,整个会场只听得到我一人滔滔不绝地演讲声,那时候,无论谁的眼光都不会再令我羞怯。
而每次听到台下热烈的掌声和主持人宣布比分时候台下传来的惊呼声,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
其实,大学四年过后,我的履历表上最令我满意的,就是那一串串荣誉奖单。
所以说,人都是有虚荣心念的,就连我这么个平时不爱出风头的人,居然也有陶醉在镁光灯下的时候,更遑论现如今那些周旋于秀场上的超女超男们了。
于是,在网上搜到这部《伟大的辩手》时,便不禁想起了曾经的辉煌时期。
这部由丹泽尔·华盛顿指导的2007年热门奥斯卡获奖影片在放映之初便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而它由种族问题引发的信念价值也再次直捣心灵最深处。
该片取材自真人真事。
在上世纪30年代,有一个名叫马文·托尔森的美国黑人在语言修辞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尤其擅长写诗和辩论。
事实上,他后来也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当时,他在一所德州的黑人高校中担任教授。
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政府依旧沿用着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的对黑人实行种族隔离或种族歧视的法律——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并在学校、住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以及就业、司法、军役、婚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残酷的隔离和歧视。
马文·托尔森作为一名有知识、有头脑的黑人,非常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自己的同胞们做些事情。
他有着坚定的信念,除此之外,他所拥有的还有那高人一等的语言天赋。
于是在空余时间里,他便准备在学校中成立了一支辩论队。
在他精心的选拔下,四位学生脱颖而出,进入了辩论队,他们是汉密尔顿·伯格斯、亨利·劳伊、莎曼萨和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尔。
这些学生在此前对辩论毫无概念,而其实马文·托尔森也并不谙其中门路,他所能做的只有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去提高队员们的语言能力,让他们掌握唇枪舌剑的武器。
在这些队员们成长的道路上,马文·托尔森不断地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反抗着现有的游戏规则。
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地遭到了人们的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带领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至高学府——哈佛大学的辩论堂……按照好莱坞式的编排,最精彩的部分无疑就是最后那一场与哈佛代表队的辩论赛了。
当时,两方辩论的题目是“暴力与非暴力,孰对孰错?
”。
供辩论赛选择的题目,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都不存在真正的是与非,由此才产生了辩论的乐趣,也更能激发创新的思维。
但有趣的是,如果你细心留意过几场辩论赛,你就会发现,真理是不受华丽的辞藻、历史的证据以及事实的数字所左右的。
那认识真理的,总会在最终取得胜利,无论反对的那一方提出的事实有多么得准确。
就像马文·托尔森所教导队员们的那样:谁是裁判?
上帝是裁判;谁是对手?
对手根本不存在;为什么对手不存在?
因为真理自己会说话。
在那场牵动着全国人心的比赛中,哈佛代表队陈述了历史上种种君王压迫民众的史实,甚至搬出希特勒的独裁统治,并列举了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真实数据,以此证明,若是不采取暴力反击行动,大多数人会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但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说:“行为不是因为人数较多产生的,而是由个人的意识主导的。
”他最后的结辩陈词很精彩,我一遍遍回放,看了很多遍,直到完全记在脑海中。
他站在台前,停顿良久,看似对方强大的观点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此时,除了整个会堂超过一千人的观众,全国人们都在收音机旁侧耳倾听。
他看了看台下,又看了看对手,瞬间,脸上的表情由适才的紧张和佯装的成熟变为少年的单纯和朴实。
继而,便用平静的语气,讲出了一个比过往的历史更为深刻的现实。
我实在太喜欢这最后的陈词,所以把它翻译出来。
他说:“在德州,白人可以任意凌迟黑人。
我和我的队友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树下的烈火中焚烧殆尽。
我们车行途中,遇到一群白人朝我们奔来,手里拿着各样的利器。
我们躲在车里,我看到我的队友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外,还有羞辱。
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
以致于在这黑夜,不经审问就被吊死,又被火烧?
他是小偷吗?
是杀人犯吗?
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
他何罪之有?
却成为等待死亡的孩子。
我们只能站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
无论这个人做过什么,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
但是,法律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
我的对手说,法律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手段,但即使有了法律,我们黑人的居住权、受教育的权利和看病的权利也一样没有保障,甚至还被任意凌迟。
圣·奥古斯丁说过,不公平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
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利去反抗,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们要使用暴力吗?
还是选择非暴力?
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
”小詹姆斯最后的那一句“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掌声雷动。
他远在德州的校友和亲朋们也都热泪盈眶,相拥而泣。
他真正将这最终的审判交还给了上帝,让真理自己呐喊。
这荣誉的桂冠不仅为他们赢得了掌声,还赢得了尊重,人性的尊重。
就像一本书上说的: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民族国籍和文化归属。
所有轻视和侮蔑至真人性的,都会受到上帝的审判。
我不禁想到了今早在《圣经》里读到的那段经文:“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如果一切都能用律法解决,那为什么这罪恶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伴随着新的罪行,律法也修订得越来越频繁?
所以,那些以律法为至尊的人们,也应该反省一下怎样才能让罪的问题真正解决,是通过更多的新法案出台么?
还是反其道而行地进行压制?
然而,人们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因为真正的答案,只在上帝那里,在他的恩典之下。
不只针对黑人 很多台词是有现实意义的
导演竟是丹泽尔华盛顿
美国式励志
太 typical编剧了
到底是哪儿差了一点?
语言的力量
cliche
挺喜欢丹泽尔·华盛顿,从审美上说片子还成,就是价值观左得让人看不下去
我爱头脑风暴。
感动不是由于做了什么好心的事情,而是勇敢的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对生命和尊严的辩护。
对美国历史又有了深刻认识,唤起了对于辩论久违的喜爱,最后的辩论异常精彩,难得看到这么有深度的电影。
痿 大便 手
看来华盛顿是要把自己塑造成好莱坞的黑人英雄鸟
氛围不错,但是辩论辩词却没达到相应精彩的程度。
这个片我看了,今年5月看的,还可以吧,主要是表演上,丹泽尔演什么像什么,关于辩论,我觉的深度太浅,还不如《闻香识女人》最后佛兰克(帕西诺)给学生和老师辩论的精彩和有深度。
片中黑奴被处私刑吊在树上烤死的场景印象深刻、震撼人心,一个画面比多少场辩论都实在...
小有点失望,就是看丹泽尔华盛顿的
情节有些拖沓,豆瓣给分有点过了。
c2bu5kpr
男猪脚一出现的装逼彻底让我反感,对,一定是惹事事多,但是很有才,空穴来风的才华,滚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