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想成为那样的酷guy,但其实真正生活中也很难有人做到像电视剧里那样,只能希望自己能找到值得投入和奋斗的目标与事业早日成为那样的cool girl。
不知道为啥感觉之前在识骨寻踪里听到的一首歌很适合这部剧女主"everyday is a struggle between what i want to say and what i should keep to myself"
没有含着金钥匙出生,在法庭中慌张稚嫩的表现让我们隔着屏幕替他尴尬。
但转念一想,没有背景,独自闯荡,在同事面前丢尽了脸。
卧槽!
这不就是初入职场的自己吗。
实习生 尼克(顺手牵羊的毛病实在是穷出来的,这个阶段的实习生大概率负债累累,billy自己也说实习生很常见这样) 尼克与玛莎
Billy初见Nick时评价道“原来你就是她(玛莎)那位身着闪亮铠甲的骑士” Billy第一次见尼克时如是说道。
此言得之!
女主玛莎毕生维护“无罪推定”,时刻处于官司纠纷的漩涡中央,把尼克这样一个小白放在“龙妈”级别的女主身边,反倒能映射出她内心柔软的一面给观众。
憨憨误入女主内心的柔软地带这样的安排妙不可言,而把干练要强的小玫瑰(剧中叫Niamh)放到女主身边就不会有这种效果,只有尼克这样的憨憨可以!
他的作用就是“误入”女强人玛莎内心世界中的柔软地带。
比如玛莎为强奸疑犯辩护时内心自责,孕吐后不愿在庭审中表现柔弱等等,尼克在此时都成了玛莎最佳倾诉对象。
当一贯强势的玛莎在他面前表现出彷徨和软弱,尼克往往先是懵住,然后慌张之余赶紧安慰安慰。。。。。
玛莎为强奸犯辩护时编了一个自己不相信的故事,自责时尼克跑来慌张地安慰:你没有做错 尼克与小玫瑰当观看第二季第一集时,弹幕上出现最多的话就是:那两个实习生哪儿去了?
之类。
可见在第一季里两位实习生虽戏份不多,但着实牵动人心,在为数不多的交集中擦出足够的火花。
小玫瑰在剧中端庄善良,作为大法官的世交又很有一副律师的派头。
在辩护中表现出来的严谨要强又不禁让人感觉:可能这就是玛莎年轻时的样子吧。
Clive向组织力荐小玫瑰两人性格上的不同其实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中就能窥见一二
憨憨想握手,小玫瑰告诉他出庭律师是不能握手的。。
在如此快节奏的英剧中,编剧不会白白安排这个细节,两人性格究竟如何呢?
尼克是充满热情的感性存在,见到美女同事就想上去握个手(尽管是竞争对手,但毫无防备);而小玫瑰则是客观严谨的理性存在,出身法官家世的影响让她自带“律师的派头”。
律师不就应该客观严谨吗?
但尼克的感性与热情却成了他赢取官司的秘密武器。
为咬伤人的狗狗辩护时,尼克说动了控方请来的专家(爱狗人士),借机让专家帮忙查出狗狗已经怀孕。
专家也在法庭上指出保护怀孕狗狗的条例,这才让本来会被判死刑的狗狗得以存活。
为肇事司机辩护时,肇事司机始终在忏悔自己的罪行而不是想着逃离罪罚。
尼克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博取法官与陪审团的同情,因为只有真正敬畏法律的人才值得法律的慈悲。
在最后的模拟庭审中,尼克再次使出这招来请求法庭的同情。
而对于小玫瑰,在剧中尼克讲了一个故事,暗示了他的想法。
内容大概是:一个淘气且不想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典礼上,亲吻了自己喜欢的老师。
故事讲完尼克就势也亲吻了小玫瑰
淘气的孩子却很喜欢自己的老师,所以处于想毕业又不想毕业的尴尬境地。
而尼克对小玫瑰又何尝不是这样啊!
明知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却又被这位知性的女同事深深吸引。
这是来自北方的穷小子对法官家千金的情感萌动,这份情感又因为两人的竞争关系而变得复杂。
尼克与自己相比于小玫瑰,编剧对尼克的成长明显花费了更多笔墨。
这是第一集尼克偷完法袍和假发后的狂奔
这是最后一集尼克发现录音机中的线索后,狂奔向法庭
没错,就是首尾呼应!
这可不是日剧里主角说来就来的常规“日剧跑”。
全剧只有两次奔跑的特写,正是为了表现尼克这个可憨可帅的实习生的成长。
最后一集的模拟庭审,将 皇家律师的竞争、实习律师的去留、办公室内部的分裂 三条线收拢归一,而Clive对小玫瑰的暗中帮助让尼克似乎注定的结局更加清晰——只能是离去
通过在办公室的实习,尼克让感性与热情变成了自己的武器,收获了最明显的进步,最终败给自己欣赏的那个她又有什么丢人的呢。
That's all. 这就够了。
一言以蔽之,驱动我写下这篇影评的是尼克给我的感觉:耳目一新
看美剧,总是前几集各种惊险、各种噱头、各种神奇、各种吸引眼球,但最多5集之后,便会让人乏味,成为了习惯的机器——既然开始看了,就每天看一点把它看完了——即使是以出其不意为精髓的悬疑片,从一开头就能猜到结果。
但是看英剧,却如清茶,回味悠长。
细节、张力、立体、总体构思、演员的恰到好处、丰满、整体感......Martha是一个战士。
‘我就是你永远的绝配’。
但工作是她的偏执点。
除了工作之外,没有亲人、没有爱情、没有其他的兴趣、没有私生活、没有朋友、甚至连无意中留下的孩子在最后都流产了。
她的能力,她的激情,她的理想,她的人格,让她成为了所有人仰视的对象,成了那个所里不可或缺的人物——不管是一个集体还是一个人,能做到让他/他们离不开你,就已经很不容易。
不得不承认,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但是,这是在一个领域要做到极致的必要条件么?
这是生活中的常态还是一种变态?
这是一种骄傲还是悲哀?
Martha是谁?
工作成了她的投射。
全部的投射。
但她是真实的。
看完《皇家律师》第一季,感受到 the power of words and thoughts.想起老师在课上说起这部英剧,认为做律师本质上和做学术没什么差别。
都要善于在大量文献中(每次的案件都是几大包材料送过来)迅速找到关键信息(往往一晚上甚至十几分钟后就要开庭)、学会提出问题(在看似可以直接定罪的案件中,找到有“破绽”的地方,为被告申辩无罪)、有逻辑地论证(在法庭上,能否做到有逻辑的陈述与提问,决定你能不能打动审判团),还要学会抗压,有处理多个论文及事件的能力(从对实习律师的训练上发现,一旦同时有好几个紧急案件下来,尤其考验一个人能否扛住压力、从容应对)。
各个年龄有各自的风采。
三十五岁的(姑且认为是35)玛莎拥有成年女性的职业魅力与自信,多次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和对正义的坚守,使玛莎在事业上得心应手。
呈现了一个典范,“混得好”的同时,也能坚持准则,澄清许多被掩盖的真相。
比利那句“I love you”全权是对玛莎的发自真心的欣赏。
二十几岁的实习律师懵懵懂懂,尚不具独挡一面的能力,但成长和进步的阶段叫人感动。
最开始的时候是冲着RPJ去的,而且本身我不是很喜欢女主太强势的电视,所以在第一集的时候,我其实没有觉得Martha有什么特别的魅力。
但是不得不说编剧的强大和MP出色的表演让我摒弃了对Clive的偏爱,把Clive写的有点无能,好像没什么正面表现他打赢的案件,本身是个很善良软弱的公子哥,被Billly欺负的不行那哈哈哈。
MP和傲骨贤妻的Alicia不一样,Alicia丈夫后来也改过自新,有一双健康的儿女,但是Martha只能一个人放着音乐来盖住哭声。
配角也都很出彩,爱偷东西的帅哥nick和像猫似的niamh,腹黑boss billy,各方明争暗斗,果然办公室也是充满硝烟的战场,期待第二季
Martha不漂亮,脸色苍白,身材已经开始走形,皱纹渐深,薄薄的嘴唇上却总是倔强地擦上鲜红的唇膏。
在看完这部电视剧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很容易地回想起她在镜子里死死盯着自己,用力抿一下嘴唇然后准备去上庭的镜头。
那是她的武装,在那一刻她掩盖脆弱,掩盖迷茫,然后穿上战袍,迎接战斗。
普通女子,没有优良的出身,只凭着自己的努力与那些大多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们共同在法律界打拼。
她没有娱乐,很少休息的时间,工作压力大,每天晚上的时候总是疲倦地似乎随时可以倒下。
她专业而没有表情的样子,仿佛冷酷无情,被人嘲笑她只会死命工作,没有情趣。
可她其实又处处有着泛滥的不可救药又和职业格格不入的同情心。
可没有人能不尊敬她,因为她证明了一点,你可以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只要你愿意并且为之奋斗。
是的,不是每个女子都必须看起来温婉可人,贤良淑德,万般妖娆,撒娇卖萌。
我们应该庆幸,我们还有着Martha这样的女子。
她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获得这个社会对她的尊重,无关皮囊。
而更可贵的是她从不失去原则,也保留着女人的细腻本性,比如母性与爱心。
很不容易,但她做到了。
看到第一季结尾的时候,我真的很想用力地给她最热烈的掌声。
第一季客户是普通罪犯,第二季客户是高级罪犯甚至超级罪犯,第三季却是要对抗执法部门,然后在最后一刻,质疑法庭和法律的意义。
第一季的时候女主为追求皇家律师的荣誉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永不言弃,她无法理解贩毒的孕妇明明可以脱罪却宁愿认罪只为了进监狱避难。
第二季的时候她仍然艰苦奋斗,原以为位阶高了自由度大了权利能力也大了,就可以更好地维护正义了。
哪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毒枭可以操控监狱和律师,贵族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越来越复杂的案情和再也不是非黑即白绝对对立的原告和被告。
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真相三缄其口,是因为那些法律涵盖不了,法庭判决不了,检察官起诉不了,警察打击不了的,难以言说的原因。
、女主以为成为皇家律师就意味着更自在人生吗?
也许是的。
看那三个为大学生辩护的皇家律师,他们驾轻就熟,酬劳丰厚,只要给证人扣上Liar的帽子就赢了。
不论律师的专业程度,哪怕只需他们的高中教育水平应对那些也许从小就只能在饭店打工的服务生,也可以雄辩之才碾压吧。
可惜女主不是这样的人。
她更加狂热地为客户脱罪和执着地追求真相。
为Brendan Kay脱罪,就需要Brendan说出真相,然后Brendan就只有死。
这一点观众清楚,然而Martha不一定。
她也许对这个领域非常陌生,因为她不知道,也不相信能够有任何权利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她觉得脱罪对Brendan才是公平的,因为他是被操控的孩子。
然而她对Brendan的鼓励鼓舞安慰,难道不是对一个无知孩童的操控吗?
Brendan对利弊毫无判断能力,他只凭善良,他永远诚实。
所以无论Brendan应该说,应该不说,女主应该帮他脱罪,不应该帮他脱罪,最后都成了困局。
毕竟Martha是在以她认为最正确的方式,照顾这个孩子。
而也许顶罪进监狱,Brendan也还是会死。
我们无从得知。
当然,Brendan的死让Martha意识到,毒枭是来真的。
她也许真的不怕,但她终于打开眼界,看到了一点原本法理世界看不到的东西。
然而此时的她,还没有失望。
她感到万分的愤怒,却无法反击,只好不再淌那蹚浑水,老娘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Billy十分心累,然而也只好顶住压力,帮Martha躲避毒枭的聘请。
到第三季,执法部门成为了对立面。
其实第二季的时候Martha已经从一些官司里发现警察会为了执法的方便,为了铺网抓住犯人,甚至只是因为无法用正常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干脆伪造证据,也算是栽赃陷害的一种吧。
其实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对的。
但是程序正义,法律正义里的一部分就备受挑战。
第二季的对手如果还能够被碾压,那么第三季的对手就真真的是有备而来,水平又提升了一大截。
当然,第三季里女主也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越来越情绪化,对案子越来越不冷静,对客户越来越不客观。
她要十分用力,才能维持rational。
女主,已经在近乎偏执地追求真相和正义了,然而所有的人和事都在阻止她接近真相,也有越来越多的不可控因素闯进来,不但扰乱了案情,也扰乱了女主的信仰。
第二季最后一集,她和魔鬼做了交易,动机仍然正面,真相也确实符合判决,但女主的防线,已经有漏洞了。
第三季第一集一开始,她已经崩溃一次。
剧中的时间线是在第二季季终的一年后。
想必这一年里她已经见识了足够多法律被挑战,而自己又无力挽回败局,无力维护正义的案子。
她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奋不顾身一如既往地去为客户拼,争取最大利益。
然而,以前那种随随便便碾压控方,轻轻松松帮客户全身而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她不断妥协,不断和客户谈心。
以前可能谈一次就够了,现在要多谈几次,才能把客户的真话套出来。
Clive学了一次,已经觉得这种方式让他精疲力尽(对待女人他绝没有精疲力尽的一天),可想而知现在对一个客户要谈心N次,是一件多么劳累的事。
更重要的是,你对客户表露真心,让他们信任你依赖你,相应的,你也会对客户产生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
谈一次可以是逢场作戏,谈几次。。。
所以Martha的情绪失控和对帮助客户的偏执也就可想而知了。
前两季Martha还是回家加班的,第三季每次加班看到的都是办公室的场景了。
打击,劳累,投入感情,伤心,再打击。
第三季的实习生不给力,但一个人的过度专注和痴狂,会将自己和身边的人隔离开来。
Clive前所未有地数次表白,换来的只有拒绝甚至冷漠。
Billy不愿吐露病情,然而Marsha也没有进一步的关心,也没有像以往一样在酒吧喝酒谈心。
她没有打电话给妈妈,没有打电话给爷爷(还是外公),她的世界只剩下案子。
然而这些案子还那么地糟心。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着她,她只是在燃烧自己。
燃烧自己为了什么呢?
为了自己仍然相信的法律与正义,公平与真相。
这些东西还残存在她心里,一次一次被现实击碎,她一次又一次重整旗鼓冲锋陷阵。
然而前男友的案子,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前男友所有的话,都是谎言,除了一句“我没有杀他”。
Martha不断问,不断得到假的信息,然后在法庭里被碾压,被突如其来的案情真相驳得无所适从。
最后她终于得到了所有的案情真相,又发现案情真相不是事实真相。
还有一个令人崩溃的消息,就是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正的罪犯都尽在掌握。
她,一个皇家律师,自以为通过努力就可以得到真相,结果真相一直都握在罪犯的手里。
警察没有,检察官没有,法官没有,法律是一本书也没有,真相,只在罪犯手里。
而女主之知道真相,还是因为罪犯的代理人冒着必死的决心告诉她的。
而法官和法庭,还因为真相不可提供证据为由,让陪审团忽略真相的发言。
多么讽刺。
多么心酸。
这一点,Micky Joy懂。
所以他阴郁,不择手段。
(好反讽啊他的姓是Joy,Micky是Michael的衍生名字,Michael的意思是“没有人像神一样”,而同时Michael在圣经里还是与魔鬼对战的大天使。
)这一点,Martha突然看到,所以她信仰崩塌,终于身心俱疲,质疑一直以来追求的事业,也在质疑:“我是谁?
”有人说她回家了,所以最终消失在Billy和Jake的视野中。
是的,她需要回到最初的起点,去思考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思考自己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Clive是爱的Martha的,我不怀疑。
然而Billy是爱她且懂她的,所以才能找到她在哪里。
Martha最后转身,向前走两步,看着被Jake搀扶着的Billy,知道有人能够好好地照顾Billy,她就可以告别了。
她不是不爱Billy,她不是不知道Billy爱她,甚至Billy重病在身,他需要她,然而她已不属于这里,这里是Billy的家,以前也是她的家,以后,不再是了。
欢迎纠错。
p.s. Given Name MARTHA: From Aramaic מַרְתָּא (marta') meaning "the lady, the mistress", feminine form of מַר (mar) "master". In the New Testament this is the name of the sister of Lazarus and Mary of Bethany (who is sometimes identified with Mary Magdalene). She was a witness to Jesus restoring her dead brother to life.
人人上的视频少之又少,最近捡起了这部老牌英剧来看,越看越上头。
很多法律知识不完备,对英国法律体系的不了解,只能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看这些论点是否能接受,记录下来随时更新。
第一集 女主坚信“无罪辩护”,因为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不公正从而使当事人无罪释放,“好人”想要推波助澜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却多此一举,从而使案情翻转的例子这部剧中出现多次,这是对是错呢?
女主是如何做到在世俗标准,法律标准,和职业操守中寻找到自己的相信的准则呢?
她相信无罪辩护,相信证据,相信自己的客户。
客户欺骗了她,最终送上了那枚证明罪证的勋章,她会选择上交。
第二集强奸案。
欣慰的事国内也开始讨论这类议题,但目前关注点更多的是女性应该站出来,已经是一大迈步。
而本剧关注的点明显更deep,rape能申诉成功的案例比率低,取证极难。
本集探讨的是如何界定rape,女性觉得被侵犯而男性却觉得是正常sex,然而,only yes means yes。
女主意识到原告是被侵犯了,然而她依旧帮助被告打赢了官司。
Not guilty until proven,这可能是女主相信的原则,自己维护客户的利益,而结果是由jury裁定。
第三集警察钓鱼执法,然而程序并未公正,嫌疑犯被无罪释放。
其中,青少年嫌疑犯被律师冒着极大风险保释,却依旧消失去见皮条客,甚至错过了母亲的葬礼,未成年人没有对是非对错孰轻孰重的观念。
第四集种族歧视。
这个角度打破常规(老美学一学),两个至交同事在私下开玩笑的言论被第三人举报,这算种族歧视吗?
女主没有否认这一言论,但就言论代表的意义和背后的故事进行说明,律师的意义再次被拓展,尽力将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心境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五集暴怒而打人致残的老师。
本集女主作为控方律师,敏感地发现了被告有隐情,意识到:作为控方律师并不是为了使自己一方赢为目的,而是尽力去还原事实的真相,此处有平衡。
第六集过程的正义和结果的正确,你选择哪个?
女主选择了理想的过程,她的client因此免罪,后被虐杀。
She tried her best,勇于和黑帮势力作斗争,然而结局是悲伤的。
这个讨论似乎没有答案,而女主再也不接这个没有底线的事物律师的案子。
————搬运自维基,有删改————【缘起】The series' writer, Peter Moffat, also wrote the series Criminal Justice and North Square, as well as an episode of Kavanagh QC. Before the series started, Moffat said in an interview, "I wanted Silk to be full of politics and intrigue. From my experience at the Bar, I felt life in chambers had all of those components, with big stories and lots of courtroom drama—but I wanted to make it as much about barristers and their life in chambers as about the trials. I want to tell it as it really is. The extreme pressure, the hard choices, the ethical dilemmas, the overlap between the personal and the professional, principles fought for and principles sacrificed, the Machiavellian politics, the sex, the drinking, the whole story—life at the bar is the richest possible drama territory."【为啥叫silk】silk是皇家律师(Queen's Counsel, QC)的口语化称呼,他们通常在法庭穿特别设计的丝质长袍。
【为啥只有3季嘤嘤嘤—见好就收】Silk ended with series 3 because creator Moffat and lead actress, Maxine Peake, were keen to end at a high point. Rupert Penry-Jones commented that: "It’s a courtroom drama so it could go on and on and there is a whole echelon of stuff we could go into but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people make of this series because the way it is left, we as a cast aren’t sure whether it’s been written as, 'This is it', or whether it’s got more to come because it feels like everyone gets blasted in different directions at the end of this series, so maybe the writer has thrown a grenade in and blown the whole show up. But it will very much depend on how people react to it".【QC是啥】部分英联邦王国中资历较深的大律师/讼务律师(barrister)的资格头衔,也可泛指获得此资格的大律师。
虽然此称号直译为“女王的(法律)顾问”(男性君主在位时称“国王的(法律)顾问”),但当代的头衔拥有者并无担任王室法律顾问的权利或职责。
除了资格较深、职责较高以外,其专业事务和无此头衔的初级大律师本质上无异。
王室和其他当事人一样,会雇用事务律师(solicitor)、初级大律师(junior counsel)和资深(御用)大律师(senior counsel)。
【当上QC有多难?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QC大概占总数一万多大律师中的10%,想当选QC一般需要至少15年从业经验。
每年两次推举,由英国大法官或其他国家的相应官员提名,由君主或君主在该地的代表册封。
QC虽不是大律师中的一个正式阶级,但在法庭内会得到特别待遇,如入席,着装(丝质长袍23333)Queen's Counsel (postnominal QC), known as King's Counsel (postnominal KC) during the reign of a male sovereign, are jurists appointed by letters patent to be one of Her [or His] Majesty's Counsel learned in the law. Membership exists in various Commonwealth jurisdictions around the world, while in some other jurisdictions the name has been replaced by one without monarchical connotations, such as "Senior Counsel" or "Senior Advocate". Queen's Counsel is a status, conferred by the Crown, that is recognised by courts. Members have the privilege of sitting within the Bar of court.As members wear silk gowns of a particular design, the award of Queen's or King's Counsel is known informally as taking silk, and hence QCs are often colloquially called silks. Appointments are made from within the legal profess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ather than a particular level of experience. However, successful applicants tend to be barristers, or (in Scotland) advocates, or solicitor advocates with 15 years' experience or more.
Martha的理性让我叹服,这个抗战在法律前线的女人,手腕和拼劲绝不输给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
入室抢劫案,走私毒品案,强奸案,鸡奸案,种族歧视案,故意伤人案,谋杀案,越是棘手的案件越是让她的兴奋度高涨,然而这种需要抽离情感,颠倒是非的职业状态并非她内心真切的渴求,正如她的上司Billy所说“你知道自己是谁吧,朱兰·加迪(美国著名影星),站在舞台上,人人都为你着迷,掌声结束后,你却不知所措”是的,她不之所措了,法庭上气势如虹的她只能在深夜里听着一首老歌,用臂弯环抱起自己,用嚎啕大哭来发泄,来寻求解脱。
我不能说Martha的所有的作为都是正确无误,至少在法律面前她没有选择绝对的公平,只要她的代理人给她NG(无罪)指示,她就会想尽所有办法为他据理力争为他脱罪,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之徒。
看着入室抢劫案中那个败了官司八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一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从法院离开,她对Nick说“Gray Rrush是个混蛋,但他没有被判刑,这,并不矛盾”。
还有那桩强奸案的审理其实是很微妙的,看到验孕棒上显示为1-2时的第一反应是她已经结婚了,不过后来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雷厉风行,面对工作永远不说拒绝的女强人也曾是为花花公子Clive所俘获的囊中物。
当作为女方辩护律师的Clive说出“不情不愿的性行为都是严重的犯罪,由此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而当它就发生你家里”这样的话时,不知道坐在他身边的Martha有何感想。
Clive这个角色是需要慢慢揣摩才会喜欢上的,一开始你会觉得他狡猾,奸诈,虚伪,好色,且利欲熏心,然而当他得知Martha怀了他的孩子,并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时,他表现出了应有的有担当,他不再当着Martha的面和Niamh调情,还向Billy承诺他会当个有责任感的父亲,这样的话从一个阅人无数的情圣嘴里说出来还是会让人倍感温馨,不过他的滥情是否会就此终了还是很让人质疑的。
Martha是理性的,这是评价她的第一句话,无论是对待工作还是生活,就凭这一点就足以打败当今无数徒有其表的花痴缺脑愚蠢的女人,她明白一夜情并不等价于爱情,只是它发生了,而她恰好怀孕了,仅此而已。
当她看到Clive拒绝Niamh,她说,一切都没有改变,请不要让你的生活试图以我们为中心,当她看到Clive为了成为皇家律师再一次靠近大法官的女儿,他手下的实习生Niamh,她依然是不动声色,点头,微笑,当她因为Gray Rush的袭击而流产,Clive过来拥抱她时,她要的也仅仅只是一个拥抱。
而“工作就是Martha的一切”这样的定义也不完全准确,当她在洗手间涂上新色系的唇膏时,她一定也有她内心深处柔软的期待,当她躺在床上,抚摸日渐隆起的腹部时,她一定祈盼这个新生命的到来。
Martha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了皇家律师,这份意味着可以自由选择案件,还有各种假期的工作是她多少次违背了良心,多少次内心的挣扎,多少次不眠不休得来的,而Clive则没有,在他听完Martha阻止Billy揭穿Kate要拆散律所的阴谋时说LS永远是一个大家庭后,他笑了,本以为他会气急败坏地发怒,可是他没有,这似乎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了的Clive Reader,也让人对MC恋情的发展有了些许期待,不过对于他和她而言,“爱情”似乎从来都不是必需品,两个将事业至于至高点的人又怎么可能会为了飘渺的爱情而搁浅前行的步伐,但还是希望下一季中已是皇家律师的Martha和尚未成功的Clive能演绎更多的精彩,
英国司法界的现状,律师的能力往往能左右一个案件的判决,此时,法律并不一定体现出了公正性。
同样是以女性为主角的律政剧,个人认为比the good wife更好看。
第一次看还无法体会精妙,第二次看就爆好看了,,,嗯,英剧可以的。
看得好累。
直线型剧情律政类看这个就够 跟殊途同归一个感觉英式英语超有味 希望有S2
大爱BILLY隐藏在不动声色里的老谋深算。。。。
为啥分数那么高,我觉得不好看啊,案件没啥高潮,角色因为白人脸盲,搞不清
太精彩了!
不好看,第一集就看不下去。为一个殴打老年人的罪犯辩护,女主角还在那里振振有词,情感抽离。擦,学了那么多年法就是让你给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做无罪辩护???
在英国,律师不是服务业吗🦉(只要玩过逆转裁判,都不至于觉得律师行业有这么…天真吧?
慢热剧,开始好看了。最喜欢法庭上交叉提问。
假的不能再假 empty talk no content
QC,多少律师的梦···。当你的善心为你带来恶果,当你恪尽职守反遭报复,你还会继续如此吗?对于第五集,那个教师也许是蓄意,也许不是蓄意,毕竟三分钟足够产生或消灭很多念头,我尊重玛莎的人格和对于正义的执着,但我实在不相信违反程序正义的正义。对抗制度正是程序正义的关键,不管多么糟糕。
a fascinating new perspective
看一半便弃剧啦
弃
法庭戏荡气回肠,办公室politics暗潮汹涌,没有猎奇只有细节的稳扎稳打,maxine peake果然在本剧达到巅峰(妆容也太美了)。
Nick小哥可萌。不喜欢Martha这种圣母光环。
费脑~
http://v.pptv.com/show/361s6lK4KGbJR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