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看看这个人写的影评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7006818.html 下面是我复制的借刀杀人——生存的勇气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
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
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
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
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
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
——阿汤哥出场了。
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
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
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
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
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
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
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
”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
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
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
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
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
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
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
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
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
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
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
(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
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
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
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
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
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
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
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
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
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
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
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
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
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
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
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
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
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
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
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
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
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
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
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
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
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
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
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
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
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
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
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
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
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
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
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
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
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
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
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
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司机麦斯被震惊了!
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
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
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
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
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
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
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
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
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
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
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
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
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
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
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
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
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
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
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
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
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
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
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
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
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
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
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
他要保留司机。
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
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
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
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
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
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
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
(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
)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
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
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
(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
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
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
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
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
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
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
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
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
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
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
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
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
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
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
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
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
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
他还是死了。
他输了什么?
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
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
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
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
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
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
回头说剧情。
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
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
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
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
”阿汤哥如是说。
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
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
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
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
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
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
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
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
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
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
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
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
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
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
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
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
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
阿汤最后失败了。
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
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
没有人会在意。
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
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
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
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
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
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
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大一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在菲尔德的那本《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里被拿出来当范例,典型的好莱坞剧本,人物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断的克服困难,最终完成个人的转变,迎来结尾。
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感觉它是一个很随性的电影,不怎么精良,甚至在我看来还有些粗糙。
不过我喜欢它的剧本,和汤姆克鲁斯的颜值,所以我全都看完了,觉得还真是很棒。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他有一个开公司的白日梦,但是他过于胆怯,总是一拖再拖,汤的出现戳破了这个泡影,他嘲讽出租车司机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太怂,喜欢窝在自欺欺人的小窝,说到转变,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转变最大的,他从被挟持到勇敢与汤抗衡,他厌倦了他杀来杀去却非要带上他的生活,于是他扔掉他的箱子,与他针锋相对。
汤这个角色呢,真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冷的是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
汤为出租车司机大骂他那剥削人的老板,甚至还有空探望司机的母亲。
让我觉得心酸的是,这样一个为完成任务,对人的死亡感到理所当然(他也只能接受)的男人最后死在地铁上,洛杉矶有人会注意这个死在地铁上的人吗?这调侃让他身,上附上了- -层悲剧色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不站在制高点上看这个人,汤还是那个直白的让人哑口无言的杀手。
写的真好啊 那种无奈与孤独一个人 不管如何努力 就那样死了 没人知道和有人知道 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最后的最后,当自己成为那样孤独的死者,就会发现怎样死其实也无所谓吧 死难道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吗死后的事情,他人的记忆对于已死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知道自己的一生做了什么 难道还不足够吗
一部相当不错的片子。
从创新的角度上,电影没有像惯常的那样打出字幕,甚至没有片名,就直接进入了主题,直到电影结束,才终于将片名打了出来,只这一个小花招,就足够新奇。
对于别的出奇,像对阿汤哥的使用上,在此之前,阿汤一直是扮演正面角色的,几乎没有演过反面角色,自然他的面孔就是电影的卖点,在别的片子进行耍酷也是导演与阿汤哥的不二法宝。
但在《借刀杀人》里,他却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样,不再单纯去耍酷卖帅,而且还是一个反面的杀手的角色。
这样的创新,是需要一些胆识与勇气的。
但这样的安排,反而为影片增分不少。
一部情节紧凑扣人心弦而又非常具有深度的电影。
编剧的能力丝毫不逊于昆汀和科恩兄弟,我的意思是和《低俗小说》《老无所依》这类代表作比。
剧情紧凑毫不拖泥带水,一波五六折,扣人心弦,几乎可以说全程在线。
大家都夸赞Jami Foster的演技,我认为阿汤哥的表演也一如往常地出色,炉火纯青。
我认为这部电影开了一个先河,在一种类型鲜明的叙事方式上堪称开山鼻祖。
究竟是哪种叙事方式呢?
第一眼看到LAPD的那位干练警察,你有没有把他当做救世主?
而当他被阿汤哥2+1打死时,你有没有觉得很意外?
初见FBI的头目,我立马联想起《边境杀手》里的亚历桑德罗:满脸沧桑,冷静、棱角分明又咄咄逼人,以为接下来就是他和阿汤的大战,却没想到他被一小卒在蹦迪的人群中打上了腿,被救护车拉走了。
最后阿汤和Jami隔门互射,阿汤仍然是精准的2+1,谁曾想就是因为太精准而完全射偏了。
反倒是连保险都不会开的Jami一阵乱射歪打正着打中了对方的心脏。
除了血浆和话痨,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呢?
这部电影以一个悖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人类的文明。
杀手说一个陌生人被杀,你愤怒地质问我;而卢旺达每天日落前就有一百万人死去,你却全然不知。
而当你说你完全不了解卢旺达时,杀手又说“一个人登上洛杉矶的地铁,静悄悄地死去,周围却无一人发现”。
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再无诗歌,而在那之后我们的文明又有多少进步呢?
当然杀手也给出了建议,试图告诉Max如何更好地生活:
临了再补充一句,我觉得杀手很像金融精英,西装革履公文包,抗压能力强,工作专业程度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高收入高风险,并且奉行的秘诀也是一样:“indifferent”。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
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
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
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
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
《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
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
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
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
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
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
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
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
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
《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
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
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
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
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
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
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
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
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
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
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
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
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
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
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
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
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
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
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
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
这个观点值得一辩。
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
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
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
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
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
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
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
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
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
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
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
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
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
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
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
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
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
”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
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身为杀手,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他本不该有朋友,无情无心也就无所羁绊,可惜,大多数杀手最终都因一念之仁一败涂地,对手不见得有多强大,他们的结局,败在自己手上。
Tom Cruise一如既往的美貌,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至今都记得《夜访吸血鬼》里无比妖冶的莱斯特,让每一个正常生活的观众渴望偏离人类的轨道。
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演绎一个杀手,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神秘、残酷、童真、唠叨,奇怪的元素结合在一个更为奇特的人身上,正邪难辨。
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只是过程不同。
杀手生如夏花般绚烂,每时每刻,他都在拼命向梦想奔跑;司机空有满腔规划,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完善自己的梦境,从未正式行动过。
午夜地铁上,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杀手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的那样。
司机远远离开站台,渺小的背影与杀戮之前相同,突破自己,转眼又恢复原状,也许很久以后,他依旧开着出租憧憬那家脑海里的租赁店。
如果不去做,那什么都不会发生,年华易逝,失败不会光顾,成功也不会。
暗夜之下,一股潮流悄悄涌动翻滚,了无声息的,回归沉静。
凌晨时分,本想看一半再睡觉的。
没想到看了之后就欲罢不能了。
5:30把片看完,这是阿汤哥近年来少有的好片,虽然说少数派报告更好看些,故事性更强些,但Tom在此片中的演绎的人物更为丰满。
全片节奏变化时快时慢,时冷时热,在高速射击和快动作杀人之余,还有很多让人回味的片段和台词。
甚至有不少发噱的场景,让观众在紧张之余冷笑几声。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完成最后一个杀人任务前,当Jimmy Fox驾车遇到一个红灯时,车慢慢停下,原来是给过马路的一只猫和紧跟着的一只狐狸让道。
又好笑,又让人深思。
这一刻,Vincent也忽然意识到什么,冷面杀手动容了。
Vincent最后说的一句话也很难忘:A guy gets on the MTA here in L.A. and dies. Think anybody will notice? 不过还是有两点疑惑: 1. Vincent是veteran bounty killer,不用多说。
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地铁上竟然表现得如此聪明,到是少有。
但最让人想不通的是,L.A.的警察和FBI也太菜了吧,越到后面越菜。
2. 最后三个关键人物怎么可以不买票就坐霸王地铁呢……?
夜色迷离洛杉矶。
那些不宜出现在日光之下的各色人等。
卧底警察、酒吧乐手、黑社会、毒枭、小混混、夜班司机,以及——史上最迷人的话痨杀手。
他上了司机的车,说起对这座城市的感觉:每次来都想尽快逃离。
这个城市有一千七百万人,可人们彼此之间并不相识,如此孤独,有看今天的新闻吗?
一个人在地铁里死了6个小时还没被人发现。
人们上上下下,在尸体旁边谈笑风生,可是谁也没发现这个人死了。
没人在乎。
我和司机一样,被这家伙迷惑了——银发碧眼,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慷慨仗义,风趣幽默,但又——冷血无情,杀人如麻。
奇妙的矛盾综合体。
黑夜的哲学家。
一如他在杀人间隙还去探望司机病重的母亲,还坚持要带上一束鲜花。
一如他在杀死一个把酒言欢对象时的冷酷与温柔:子弹穿头而过,笑容尚有余温,头颅已经垂下,刹那间杀手用与拔枪同样迅疾的手托住了死者下颌,然后轻轻地、甚至是怜惜地将这颗头颅放在死者胳膊上。
死者静静伏案,仿佛只是一场酒后的小憩,而非永恒的死亡。
最终,杀手死于司机之手——这个与他灵魂共振的人,无路可退奋起反击,乱枪横扫。
杀手缓缓坐倒,垂下头去,仿佛只是睡去,而非永恒的死亡。
与其说他死于话痨,不如说他死于孤独。
动什么别动感情,杀手的血一温热,枪法就失了准头。
电影里面的对白经过千锤百炼,每一句话的后面都有在胸臆间翻滚了千百遍却不得出路的话语。
于是台词成了隐喻,成了预言,成了咏叹,话已说完,却回音往复,绕梁不去。
“你总想着有一天,梦想会实现。
然后等到某一天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那尚未发生的事,永远不会发生。
” 电影里面男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如此微妙而令人心动。
正是人与人相处最佳距离,你们遇见,彼此吸引,充满好奇,认作同类,却又保留足够的审美距离。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
完美。
留白让电影层次丰富,里面的每一个角色,从文森特到麦克斯到那个当卧底的警察,浓缩于这一夜的故事里的,是尚未来得及说出口的真真假假、漫长却又急促的人生。
比如杀手的童年,母亲在他还没有记忆时就去世了,父亲暴戾,喝醉酒就会打他,终于他杀死了父亲,那一年十二岁。
杀手不动声色地讲述往事,看见司机面露同情与惊愕, 忽然恶作剧得逞似的笑了:开玩笑的。
我没杀他。
他死于肝癌。
一切皆有尽头。
有些人十年后回头看,发现和十年前也并无差别。
有些人一夜之间天翻地覆。
有些人的生命,终结在黎明之前。
所以,当电影的尽头,坏人死去,好人幸存,背景音却低缓忧郁,毫无劫后余生的快意。
好人莫名其妙对坏人说:“我们马上……就要到下一站了。
”坏人却说起了初见面时唠叨的那个故事:“有个人,上了地铁,他死了。
你猜过多久才会被人发现?
”说完这一句,他面容平静,缓缓垂下头去。
好人下车,曙光将至;而坏人继续搭乘地铁驶向未知的下一站。
下一站,是天国或地狱?
或许另一段人生?
或许就是永恒的虚无,死亡的背后仍是死亡。
叹一口气摘下耳机,回头又想起,在杀人与被绑架的亡命之路上,杀手与司机遇见深夜穿过城市马路的一匹孤狼,狼眼在车灯照耀下闪耀莹莹绿光,他们一时间都为这光芒所慑,失魂落魄,默然无语。
而此时响起的音乐竟然是《Shadow on the Sun》,听至鸡皮疙瘩此起彼伏。
如今时过境迁我们走到终点人们孤独死去就像太阳上的阴影看电影的感觉,仿佛也身在那辆出租车上,穿越璀璨又寂寞的城市,遇见令人难辨爱恨的奇妙灵魂。
以及,看完这部片子,我收回对阿汤哥演技的质疑。
洛杉矶的夜,像一块巨大的黑色天鹅绒,将城市的喧嚣温柔地包裹。
出租车在这座不夜城中穿行,车窗外的霓虹灯在马克斯的挡风玻璃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这个平凡的夜晚,注定要成为他生命中最不平凡的一夜。
文森特的出现,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划破了夜的宁静。
他西装革履,谈吐优雅,却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他是现代都市的游魂,是资本主义异化的产物,是道德困境的具象化存在。
在他眼中,生命不过是待办事项上的一个勾,死亡不过是数字的增减。
马克斯,这个怀揣梦想的出租车司机,成为了文森特的反面镜像。
他恪守着内心的道德准则,像守护着最后一片净土。
当得知后座乘客是杀手时,他的世界开始崩塌。
但他选择了抗争,用平凡人的勇气对抗职业杀手的冷酷。
这场较量不仅是正邪的对决,更是人性中善与恶的永恒博弈。
在爵士酒吧里,萨克斯风呜咽着都市人的孤独。
文森特谈起爵士乐,谈起查理·帕克的死亡,言语中透露出对生命的虚无主义认知。
而马克斯则用最朴素的道德观,守护着对生命的敬畏。
他们的对话,像一场存在主义的哲学辩论,在夜色中回荡。
当黎明即将来临时,地铁站成为了最后的战场。
疾驰的列车带走了文森特,也带走了这个疯狂的夜晚。
马克斯活了下来,但他的灵魂已经历了一场洗礼。
在这个道德相对主义的时代,每个人都是潜在的马克斯,都在面对着自己的文森特。
《借刀杀人》不仅仅是一部犯罪片,它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当代社会的道德困境。
在这个价值观念日益模糊的时代,我们是否还能像马克斯一样,坚守内心的道德准则?
当夜幕降临,我们是否也会遇见自己的文森特,在良知与妥协之间做出选择?
大道理太多 | with Ken
很曼,很慢。
这是一个理想化的叙事,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故事。节奏是完全不同的全新体验。最后的追逐戏很有压迫力,配乐要占很大的功劳。文戏很像《蓝莓之夜》,很像王家卫。
要不是给汤帅哥个面子,要不是悬念还算说得过去,这只能是个一星
整体构思方面很不错了,汤哥演的也很不错,就是细节部分,这电影有吗?
为了将来不会再看到此片,留此记号。
莫名其妙
说实话迈克尔曼的风格不讨巧。 他又是一个有那么浓的个人风格的导演。 整部片大量采用定位摄像机。像港片一样,看见一个人一辆车从左手边缓缓驶向右手边。 不过还行。 杰米福克斯漂亮完成了任务。汤帅好沧桑。。
节奏缓慢, 有点无聊
汤帅好不容易不一样了,杰米福克斯又抢了风头。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
用“诗情画意”、故作深沉的方式讲述了一个“洛杉矶一夜”的杀戮与救赎的小旅程。结尾的设定很是正能量--坏蛋总是死于话太多。话痨杀手后来应该是转世成了死侍,天赋技能话痨布道升级为嘴炮氪星,攻击力+100%,攻击范围1920x1080。
哈哈哈哈哈哈 主旋律。镜头教科书。
【4】无比简约的驱动力制造意外之夜,用城市漫游的软性包装淡化类型语气,配合Mann优秀的音乐品味,真是好看,尤其第三幕处理得够精彩。不过早期数字摄影机成像效果实在一般,拍出来的城市夜景远没有他的那些前作美。
能够猜到的模板。司机的自然反应演得太棒。
2009-08-09,mann's film.
7.5/10分 影视剧作课看,片子一般。1.影片整体气质还可以,洛杉矶的城市夜色加上几句文艺点的台词,悲伤肃杀的情绪延伸出来了,且舞厅与结尾两场戏的调度是有水平的。2.剧本很一般,开局15min不明所以,主线是杀手边胁迫出租车司机边杀人,最后杀手被司机反杀。结尾太弱,司机都出手打了一枪又不补刀,汤姆·克鲁斯脖子中了一枪都能扒地铁,就不合理。坏蛋必须死,太俗了。3.从类型片的角度上,这种封闭故事结尾必须还要有两个或以上的强反转,不然就太平淡了,我等了好久,结果还真没有。4.部分台词太说教了,本片有致敬了《闪灵》,整体气质像银河映像的一些作品,但又差了一截。汤姆·克鲁斯演的太装,不够狠,不够黑,不够宿命。
8.2 现代黑色电影范本,后半段虽不再简洁但依旧抓人,有着动作电影的爽快调度,也泛着爵士腔调的淡然忧伤,命运的十字路口在医院交错,茫茫黑夜下是永恒的宿命博弈,逃不掉的。
和《守法公民》一样,后面强行喂观众屎,是真的受不了,前面还可以的,后面剧情直转急下,这两部影片还都是吉米·福克斯主演……最大的亮点还是在于阿汤贡献了他银幕史上最靓造型。杰森·斯坦森只打了个酱油,我还以为会是两人对戏
阿汤哥太帅了加一星。那个黑人不是直接奔到女检察官办公室而是跑到她对面楼顶?以杀手为职业的阿汤哥居然最后被没经验的黑人灭了?遇见一个杀一个不怕暴露行踪?不得不说这个杀手有点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