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昆汀杜飞的真实和在警局后翻到这部最新作品,略失望,构思简单,无套嵌,无升格,反悬疑,基本没有解读空间,但不妨碍看一乐。
电影一般会为主角设计一个观看者能共情的目标,这个目标符合一般人性,寻求观者最大公约数,比如成功、金钱、权利、感情、家庭、友情等等。
这部片子是反类型的,主角杀人脱别人外衣目标居然是只有他可以穿夹克外套,因为他的鹿皮外套太好看了,它要成为世上唯一的夹克,这个无厘头的目标显然毫无打动观众的可能,为目标奋斗的意义被消解了……一般电影里主角集齐宝物后就有了超能力,是吗?
那个集齐全身鹿皮套装得意洋洋的主角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个撒币啊,哦,这鹿样只配当场吃个猎人的枪子。
成功的价值也在戏谑中消解殆尽……
凡是名叫“昆汀”的导演,拍出的作品都能给观众带来意想不到的快感与享受,美国的昆汀自然不在话下,而这位来自法国的昆汀导演虽是后起之辈,功力却不可小觑。
早期化身Mr.Oizo玩实验电子乐,之后转投电影创作,先后拍摄出多部法式怪诞喜剧,从《牛排》到《超能轮胎杀人事件》再到《真实》,一路赢得不少法国本土观众青睐,也是《电影手册》一直推崇的新锐导演。
继去年的疯狂侦探破案题材《在警局》后,昆汀·杜皮约今年这部新作同样没令人失望,为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开幕片。
一如既往地,昆汀也继续采用短小精悍的篇幅来放肆抒写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怪诞暴力与荒诞喜剧。
更意外地,这算得上是他初次向美国昆汀导演致敬的作品,影片里提及《低俗小说》的剪辑技术是令其成功的重要因素,而这部新作同样在天马行空的情节里娓娓道出电影拍摄的艰辛。
一部成功的影片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否则只能像剧中男主角那样用简陋的手提DV来拍摄,难以拍出像样的感觉;其次则需要一位有经验的剪辑师,凭借剪辑师的魔术手,可以从海量的拍摄素材里剪出导演的构想及影片主题;最后还必须要有合格的制片人,有他才能控制好电影成本,让资金用到实处而不是浪费在别的地方。
当然,最关键是要有创作想象力,野性大胆的表达方式,才能拍摄出令人惊喜的作品!
影片透过男女主角两人在局促的成本下,联手炮制出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算是昆汀导演对自己独立创作拍摄的一种自嘲和勉励。
除了这个涉及电影行业的话题,导演这次有意探讨了孤独感这个主题。
孤身一人上路、对着鹿皮外套对话的男导演,在没有顾客的酒吧里苦干、几乎埋没才华的女服务生,两个孤独的灵魂在这种王家卫式的人物刻画下,碰撞出意想不到的喜剧火花,而牵连两人关系质变的则是影片的核心:鹿皮外套。
这种极端恋物的情绪,包括男主角想方设法搜集所有人的外套,导致最后被外套控制精神去杀人,却又摇身一变染上复古的邪典意味,跟英国导演Peter Strickland的那部仿铅黄片《鬼影霓裳》有惊人的共通之处。
然而,昆汀·杜皮约的作者风格依然是独此一家,含混不清的符号意象,毫无套路痕迹的喜剧交杂暴力刻画,叙事逻辑偶尔缺失的情节,以及人物过于跳跃的情绪变化,统统给给观众带来突如其来的荒诞幽默感,尤其是那个戛然而止的结尾,更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怪异滋味。
当杜雅尔丹饰演的主人公George拿到客房钥匙——一只狐狸爪子时,《鹿皮》看似仍然保持着昆汀·杜皮约“摧毁一切”的荒诞风格,作为观看者,我们期待着它通往一个不同寻常的空间:或如同《真实》中混乱的梦境,或是《错》中下着大雨的办公室,再或者一只橡皮轮胎从里面猛冲出来,将这个可笑的人轧得粉碎.....
然而事实上,我们错了,伴随着艰难的“开锁”而来的,是一个普通的木制房间:只有镜子,床,台灯,以及头顶的吊扇......观看者的失望暗示着,《鹿皮》绝非某种“无理由”的纯粹快乐,在荒诞动机维持的表象之下,某种确定,严肃的内核正在形成——至少对于导演而言,是更为严肃的自我剖析。
一:鹿皮Fever,与摄影机偏执症候群
《鹿皮》围绕着两个毫不相干的符号展开:鹿皮大衣与手持摄影机,在George买下皮衣时,卖者将这台摄影机赠送给了他,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符号被赋予了某种关联,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单独的符号看作两种符号系统:时尚系统与影像系统,它们拥有着共同的接受器官——眼睛(视觉)。
视觉是一种霸权性质的驱力,在他者的凝视之下,欲望随之构成,当George站在镜前,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自我认同方式——将自身置于他者的位置,然后再从镜子返回自身。
首先闯入镜像之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正如同道连格雷或纳西索斯第一次在画像(湖水)中看到自己的面孔,所有的自恋都可以被视为对他者的欲望;既然《鹿皮》仍然是一部荒诞剧,那么我们就暂且不去对他的衣品与审美指指点点,总之,对于George而言,他首先发现的,或者说偶然闯入其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随后,他从这影像中认出了自己......而这正是如今,作为产业的时尚乃至于整个广告行业想要贩卖给我们的,它鼓励我们从眩目的“镜中影像”中认出自己,认出这种独一无二性,以此掩盖其围绕范式大量复制,工业化生产这一事实,可替换的伪“个性”成为了社会规训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成为自己”,年轻人被要求“保持活力”,但在时尚的符码系统中,“自我”正在不停地消失,我们越来越像一个不存在的抽象之人。
对于“鹿皮”的迷恋如同我们这个时代的影像崇拜与“作者邪教”这颇为类似《鹿皮》的另一个符号:摄影机,越来越便捷的摄影机使每个人都无限接近“作者”,它对应了当代的“木乃伊情结”,巴赞用“木乃伊”比喻影像对现实最大程度上的保存,而这里,这句木乃伊首要的特性却是虚拟,通过对影像逐渐“实时”化的扫描,识别,编辑使得这具身体失去强度,加速其腐烂的进程。
而George选择的做法是:摧毁时尚的可重复性,也就是通过对幻觉文本反讽地确信,令其“自行”说出矛盾所在。
对于鹿皮大衣的Fever意味着沉迷于过时的时尚符号,被迷恋的影像同样也是画质堪忧的过时DV,不再承担时尚符号的“垃圾”和布满马赛克,噪点的“贫瘠”影像终究会再次震惊地闯入媒介的幻象之中。
二.我知道了,但.....——殉道者叙事与终极自恋
George最终“选择”了摧毁这种可重复性,也选择了为完成“电影”大开杀戒,而不是“被暗示”如此,我们不妨回忆鹿皮大衣在房间里“暗示”George之时,一个景深镜头将两“人”并置,在摄影机上下运动所带来的构图位置以及对焦的变化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正/反打镜头,当“鹿皮”说话时,前景的George面部成为虚影,但依旧可以看到他的面部运动,如果杜皮约真的希望“鹿皮”成为一个角色,那么就会使用画外音,而如果他希望让观众意识到这种虚拟性,那么在鹿皮“说话”之时,镜头将会突然摇到(或切到)George的脸。
《鹿皮》的荒诞并不仅仅来自于银幕上的反常内容,而是来自于观看者发现自己的认知被卡在和这个滑稽的人物相似的中间地带,而剧情按照“我知道了,但.....”的前提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鹿皮什么都不是,充其量是一个失去“遮挡身份”功能的面具,这种面具能够遮挡的只能是来自于超我的道德律令;影片大体可以被分成两个相同的结构,颇为类似戏剧或影片的“彩排”与“演出”:第一部分,George听从了鹿皮大衣的“命令”,以拍电影为名抢走群演的皮衣,而第二部分中,命令来自于女酒保,也就是所谓的“剪辑师”的怂恿——“拍摄更多的镜头”,从而大开杀戒;在鹿皮或女主角的遮蔽之下,他反“主”为“客”,对于影像的认同则为淫秽的终极幻想提供了一个可供窥视的平台,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却相当实用的保证——快去做吧,因为是我命令你去做的,所以你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但《鹿皮》依然是自恋的,就在影片结尾,George被射杀的那一刻之后起始,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并陷入真正意义上的自恋之中,因此,导演反而完美地以实践的方式展现了“我知道了,但.....”在律令面前的终极对抗:生命的终结不代表自恋情结的终点,以殉道者的形式接受惩罚永远是诱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敌对者实际上无法被战胜——无论是残忍的新民族主义者,还是激进的原教旨宗教徒,作为“殉道者”死亡成为了论证其自身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后一环,对于杜皮约而言,在影片结尾,演职员表之后的“彩蛋”中,他的面孔再一次出现于电视屏幕,作为一种偶像崇拜化了的荒诞,而谎言在史诗的加持下,也将成为真理。
荒诞无厘头,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一部电影。
很多人说get不到笑点,我感觉笑点还是可以的,主角对着他的鹿皮夹克自言自语,还有后面一系列为了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穿夹克的人而做的各种疯狂举动。
后面剧情还是蛮有意思的,用电风扇的扇叶做刀,然后四处杀人,很沙雕的暴力美学。
像是在调侃昆汀塔伦蒂诺的暴力美学。
😂非常有创意的一部小电影🙌🙌🙌
当喜剧电影用荒诞手法拍,荒诞情节解构黑色幽默,观后戏谑电影,电影也正在戏谑你。
男主是被现实处境抛弃的中年人,婚姻失败、没有工作、没有储蓄。
但他用最后的一大笔钱买下了一件鹿皮外套,穿上外套的瞬间,对着里的自己镜子说fuck,因为,太fuck帅了,哈哈哈。
这件外套给了他自信,给了他寄托,给了他执念,给了他后面行之一切的理由。
他穿上了鹿皮,鹿皮也穿上了他。
他对着鹿皮外套自言自语,他在指示鹿皮,又似乎鹿皮在指示他,或许是想给自己不合理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解释,人总是先骗自己,再骗别人。
为了让自己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他从诱骗他人把脱下外套到杀死一个又一个穿外套的人,像极了生活中的我们,鹿皮外套像一个执念一个隐喻一个可以给我们虚无快感的外物,我们需要它来证明什么,我们在给它也在给自己找理由。
有人解读他是恋物癖,为了鹿皮外套不顾一切,我倒觉得他不是,鹿皮外套可以是任何其他,任何其它也可以取代鹿皮外套。
只不过没有一个人逃得过生活夸张本质的摧残,人们总是在寻求自我存在的依据。
当虚无感来袭,孤独不仅可耻而且可怕。
每个人都有一件鹿皮外套,它是你赖以生存的安全感,是你不断追求的稳定性,是你为之疯狂的潜意识。
有人觉得完成世俗的标准可以安心,有人觉得物质累积可以让自己满足,有人追求财富有人追求爱情有人追求美貌有人追求名利……人人都有一件鹿皮外套,只有穿上它的那一刻,你才觉得镜子里的自己真fuck帅。
我们裹挟在鹿皮外套之下,利用它又被它利用。
男主一件一件,穿上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鹿皮帽子,鹿皮裤子,直到鹿皮手套——逐渐鹿化,也逐渐兽化。
当欲望只是我们武装自己的面具还保留了人性的部分(穿鹿皮外套时只是诱骗他们脱下外套),当欲望成为指导行为准则的唯一标准便会开始不择手段(穿上鹿皮裤子后开始通过杀人来阻止他人穿外套)。
最后的结局暴虐之中透露着灵巧,被他用石头砸伤的不语小哥带着狠人老爸把男主一枪毙命——杀他人时必会被他人所杀。
男主倒地女主只是边录像边剥下他的外套穿在了身上,鹿皮有人继承,如同欲望将永远延续。
凶险世界步步紧逼,我们把真实的自己隐藏在鹿皮之下,沉溺在自我营造的幻想之中。
斗志昂扬之下尽是疲惫,尽是沮丧。
不要想着架空危机,或是坦荡,或是不羁,请看好你的鹿皮,小心它脱缰,小心它反噬……
请勿填写难以理解的导语(140字以内)如波德维尔在《形式与风格》中以绿野仙踪为例所解释的,影片的意义可以从影片内部世界(在情节/画面内的)、影片作为能指符号(可以链接到影片外部对象的)、影片作为隐喻(对创作者的精神分析/对母题社会意义从外向内的检查)三种层面中得到不同的阐释,我认为本片的意义产生处即在于那些灵活运用了‘电影元素同时作为内部世界元素/能指符号的可变性’(即上文引用波德维尔所说的第一、二层)这一特点,将元素流动地放置并发生转换之处。
用白话来说,就是同一元素在同一部电影里亦假亦真的趣味。
举一个无法亦假亦真的反例可帮助理解,在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金刚是一个一直活在怪兽故事里的角色,观众对他的看法并不因他冲下地表多深或者飞上天空多高而改变,即,金刚在影片里的意义唯独存在于内部世界,观众一般没法从外部世界能指符号(他是否象征着人类对于物种多样性问题的担忧?
)或者隐喻(他是否是导演动物控/技术主义者的一次宣言?
)上分析金刚。
当然这并不由于金刚是否存在于真实世界这一命题变化而改变,因为同理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的士兵、父母和科学家都同样无法从此二层面上被分析。
回到本片的意义产生机制。
可以将影片中的符号逐一做对照分析——鹿皮衣服:在影片内部,他是未曾解释来源的角色欲望化身、是带有人格和台词的幻想角色(他为什么要催促主角行动?
),在这一点上观众对鹿皮衣保持着研究和迷惑的观感;在能指符号层面,它仍然是需要在时装店被购买的商品(必须是不带化纤的)、是需要被挂起来才能发出台词的纺织品,在这一点上观众可以将它当作现实之物。
同时,也因为鹿皮影片内部层面中找不到来源(为什么主角要打那通购买电话?
),观众对于它的第一印象只能由影片外的生活经验中调取,我们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为什么这男人这么喜欢一件鹿皮衣服?
”。
摄像机(‘电影导演’的身份):在影片内部,电影导演在情节上是角色慌不择路选择的借口、是吸引女主角加入的象征性道具、他还引发了电风扇叉穿车顶血腥场面;在能指符号层面(因为其和鹿皮衣一样没有可以影片内部可以解释来源,所以我们本能地问出“这摄像机有什么魔力?
居然可以真的让人相信主角的导演身份”这样的问题),摄像机是需要花钱买磁带的老式机器、还代表了电影人的身份与问题(我的西伯利亚制片团队全死了)。
可以看出,这两个关键符号同时产生了‘在影片内部世界以超现实姿态发挥作用’和‘在外延意义上作为真实能指履行属性"的双重效果。
加上拔戒指场景那样未加解释的超现实元素细节,观众始终保持在亦假亦真判断的游离状态。
绝妙之处正在与,鹿皮+摄像机引发的血腥场面和动作同时在影片内推进了故事;又在影片外的能指上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在观众被血腥场面和人物动作进展迅速吸引、并悬置了对于鹿皮/摄像机组合在故事内部来源的疑问时,影片通过一个双关语(射我/拍我)将作为‘假’角色的‘真’鹿皮推上了另一层意义,这些所有我们观众在这段情节给予本片的注意力,唤醒了我们对创作者所设置的故事内意义和能指符号的结合解读,产生了新的创作者隐喻,即,如果我们认识到创作者是有意地忽略了鹿皮这一元素的意义阐释进而让我们产生疑惑,又是有意的用不可能的血腥场面让我们产生注意力,那么电影中的‘导演身份’、‘摄像机’、‘剪辑师’的杀人的动力和创作者保持超现实+血腥创作的动力就形成了互文——所有电影都是无意义的原始冲动,一如对鹿皮之美的赞叹和对杀人血腥的狂热。
·至于本片如何能成为喜剧,我认为秘诀也在于亦假亦真。
再举一个金刚大战哥斯拉的例子,在这部怪兽片中,唯独一个能引起观众讨论或批评的设置在于,在结尾大战的情节/画面上金刚出现了多次拟人的行为/表情,这里的拟人并不是讨论在电影故事内部一只猩猩如何可以共情人类的合理性,而是在说这个故事里的猩猩超越了影片故事世界里该有的角色(怪兽)特点,与现实世界中我们观众的交往方式产生了相似性,基于怪兽片中的怪兽要以故事世界为行动逻辑的认识基础和结尾之前金刚所保持的怪兽行为逻辑,他的拟人行为唤醒了观众对金刚作为能指符号的认知,而这并不符合金刚在故事世界里的状态,换言之,我们在同一个角色上看到了电影/现实特质产生的冲突,正如本片中,一个神秘风格的主角所遭遇的订金危机来自于一个头上真的崩出了一个坑的前台。
此外,当观众刚刚开始意识到角色作为导演和本片创作者作为导演的互文性时,这部100分钟左右的小制作电影被一个双关语一枪打掉戛然而止,也是一种‘突然抽掉你脚底下意义的梯子’式的幽默。
最后,我个人认为这个鹿皮和角色所代表的是一种没有来源的、电影人所追逐的‘唯我独尊、至美至真’境界,一如在情节上的这台天降摄像机。
French absurdist Quentin Dupieux, also known as Mr. Oizo in the music sphere, emerging with his mega-single FLAT BEAT circa the millennium, he is a computer wiz adept in sampling an aleatory style of electronic beats and strains. Starting from directing music videos, his sideline diet of filmmaking has a consistent output since NONFILM (2002), with sui generis quirks like RUBBER (2010) and WRONG (2012), DEERSKIN is his eighth feature, debuted in the Directors’ Fornight at Cannes, it is by far his most hyped one, not least by the headliners of Jean Dujardin and Adèle Haenel.Dujardin plays Georges, a middle-aged man shells out thousands of euros to acquire a vintage made-in-Italy deerskin jacket, then fetches up in a small village in France, spurned by his wife and with his credit card blocked by the bank, he rubs elbows with the local barmaid and amateur montage editor Denise (Haenel) by posing as a movie director, from whom he solicits financial support and to whom he consigns the task of editing his outstanding project.Wielding his camcorder to sustain the posture of film-making, Georges is inexplicably consumed by an undue affinity with the deerskin jacket, to the point he even starts a conversation with it, though Dupieux ascertains us that it derives from Georges’ own figment. After being apprised that his dearest jacket’s sole wish is to be the only jacket in the world, George buckles down with the impossible mission to annihilate all the other jackets.Starting with tricking others to give away their jackets and abjure that they will never jackets again, Georges’ enterprise soon escalates into a merciless killing spree, many an innocent, clueless jacket-wear in the vicinity is perished by a sharpened fan’s vane, and many more jackets are interred to be pushing up daisies. Documented in the video cassettes, the grisly contents perversely intrigue Denise, and things dissolve into a folie à deux, and Georges’ wacky ritual is complete when his entire outfit (jacket, hat, shoes and trousers, in a sequential order) goes echt deerskin, however, comeuppance assaults like a potshot (an object lesson: don’t provoke or hurt any creepy, silent, staring teenager), but as idiosyncratic as in any other Dupieux’s works, Georges’ mantle is candidly assumed by his natural protégée.As succinct as Dupieux’s other films, the 77-minute DEERSKIN refines the lonesome, narcissistic personal crisis with conceivable elation and bemusement, even the violence is drenched in utter absurdity and sheer nonchalance, what’s more, Dupieux knows all too well not to overstay his welcome in wallowing in the non sequitur and ludicrousness, this French Quentin (there is a knowing commentary on Tarantino’s PULP FICTION too) might just as well become a full-bore trend-bucker as a purveyor of whimsical wheezes.referential entries: Alice Lowe’s PREVENGE (2016, 6.0/10); Peter Strickland’s IN FABRIC (2018, 6.8/10); Bruno Dumont’s LI’L QUINQUIN (2014, 7.0/10).
法国电影《鹿皮》不仅荒诞,而且还相当无厘头,按正常现实思维还真不容易看懂,做为梦境解释倒挺合适的。
结尾都开始出字幕了,同时解释说还有镜头。
真想是男主人公从睡梦中惊醒的镜头,可惜没有。
通篇回味一下,这就是男主人公的一个梦,展现了他的种种欲望。
他可能与鹿有着某些缘分,或者真有着麂皮装的癖好。
再进一步说,他披上麂皮更能憧憬自己能像鹿儿一样自由。
从电影交待的细节看,男主人公也属于中产,事业和家庭问题都不小,想必心理压力也很大,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倒是容易在梦里出现。
男主人公的排他性很大,自己披上了麂皮就想成为麂皮装、甚至是夹克装的唯一穿着者,最后发展到以暴力行为排他,这些人性恶在现实生活中都不容易如此轻易发挥。
真是一个混乱的梦境,男主人公行事非常随意。
随意地凭着一架录像机就随口说自己是导演,随意向无语男孩扔砖头,还打的很准,随意杀人。
这些都附和欲而无为,抑郁可以通过梦境缓释的解梦理论。
在梦境里尽情地释放着欲望,但仍然甩不掉现实的阴影。
那位在酒吧当服务生的女剪辑师利用男主人公的麂皮倾向控制了他,并进一步成为他行为的操控者。
推想是不是就是男主人公现实生活中妻子的影子。
这位剪辑师说她重新剪辑过电影《低俗小说》,结果与公映的完全不同。
说只要有素材,就可以随意编辑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也以为结尾可能是她按自己的意愿编辑出观众意想不到的故事,结果也没有,不过,这跟梦境无关。
大叔一掷千金买下鹿皮,对它爱到发烧,他不仅跟战衣对话,还用手机拍照,还要令战衣举世无双。
酒吧遇着靓女自称业余剪接师,二人一拍即合搞独立制作,自导自演边拍边杀,忽然鲜血淋漓劲过买凶拍人。
剧情一路高升到结尾的karma,一气呵成。
杜雅尔丹的表演浸入得很彻底,全心意成为那个荒诞的披着鹿皮的疯子,真好演员。
法式幽默有两种,一种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幽默,比如说《虎口脱险》、《你丫闭嘴》等类型的影片,其中的幽默桥段大多来源于幽默本身,比如说表演者的动作幅度,剧中人的各种离奇的巧合等等。
还有一种幽默就比较有内涵了,或者说它并不是一种幽默,而是一种喜剧形态,一种你捉摸不透的喜剧形态。
这种形态通常会走极端,喜欢的人喜欢的不得了,讨厌的人,则觉得它是神经病。
巧了,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部电影,说的就是这种形态。
《鹿皮》是一部标榜着喜剧的电影。
而且是获得过第72届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提名。
本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关于鹿皮的故事,片中的男主人公,因为一张鹿皮而开始了自己各种离奇荒诞的经历。
最后以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然而讽刺的是,荒诞的生活并没有结束,反而是延续了下去。
这就是本片作为前文中提到的后一种法式幽默的魅力。
之所以本片会极其容易走极端,我们简单分析下。
首先,对于讨厌的人来说,本片在他们眼里怎么看呢?
一个无厘头的开始——男主人公在一个加油站的卫生间,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摔进了马桶里,然后不断地冲水,最后逃离了现场。
这是一个无厘头的开始,当然,它源于男主对于自己外套的厌恶,而且是突然厌恶,而这种厌恶也是无厘头的。
这是大家接受不了的第一点。
紧接着,男主买到了自己认为非常好的鹿皮夹克,虽然是二手的,但是男主掩饰不住自己对于这件衣服的钟情。
他的出价,卖家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可想而知,这件夹克对于男主来说有多珍贵。
正是这件珍贵的夹克,从侧面开启了男主怪异的旅程。
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之后,先是经历了旅馆店员的无厘头自杀,尔后男主阴差阳错的对外宣称自己是一个导演,导演要有作品啊。
于是,男主刚好利用了夹克的卖家给自己赠送的一架摄影机。
故事显然变得更加离奇了。
男主给自己设定的故事线是与夹克有关。
他有意将自己的夹克打造成一件独一无二的夹克,如何实现呢?
自然是要让所有人都不能穿夹克。
故事这个时候步入正轨,紧接着,镇上的所有穿夹克的人都开始神秘死亡了。
到这里,大家依旧是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他为了一件夹克就能杀死这么多人。
然后故事在大家无法理解的过程中走到了尾声。
男主最后突然被之前揍过的小孩的父亲结果了生命。
然而他的夹克却后继有人,而后来的这个人从对于他开始痴迷,到夺走他心爱的东西,原来一切依旧在继续。
这可能是讨厌它的人对于本片的直观印象了,对于这部影片而言,这种直观的印象并不能促使本片有着丝毫的辅助理解。
因此,讨厌的人越发的讨厌了,但是喜欢的人却可以这么说。
荒诞的意义就在于“虚伪不可信”。
看看本片,无不对于这个意义进行了细述。
男主因为获得了一件珍贵的鹿皮夹克而喜不自胜,从此后遇见的每一个人,他都想向对方炫耀自己的这件外套。
因而在酒吧中开始了自己虚伪的开端,谎称自己是一个导演。
他的这个谎言显然很不可信,后来跟随他的店员告诉他,其实早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导演。
紧接着,他对于夹克到了痴迷的地步。
旅馆的前台死去了,而男主在停尸房看到他的帽子是百分百鹿皮制造之后,马上将其据为己有,就如同结尾处,女店员将那件鹿皮夹克据为己有一样自然。
而他对于鹿皮的痴迷使得他逐渐的拥有鹿皮的长裤以及鹿皮的手套等等。
一个人开始不断地说谎的时候,真假对于他来说已经无所谓了,说谎说到自己都信,那只能是男主了。
接下来大开杀戒的时候,是何等的畅快,而这个时候女店员对于他伤害他人的视频并没有表示反感,反而是异常的欣赏,此处开始,女店员就已经要步男主的后尘了。
男主此时俨然成为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他却丝毫没有觉得这种行为有何不妥,杀人只不过为了自己一意孤行的那一部成就自己夹克的电影而已。
这部本来就没有,后来因为谎言而虚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意义。
可男主却不这么认为。
最后一切都失控了,有人觉得本片是对于美国cult片的王者,昆汀的一次致敬,而且本片的导演名叫昆汀·杜皮约就是很好的证明。
确实,片中的很多血腥暴力的镜头与昆汀相比如出一辙,但是片子包含的那种荒诞与离奇却是独辟蹊径。
这或许才是本片的独特魅力吧,很显然,结尾处对于喜欢他的人而言,就是畅快的顶点,因此也不会吝惜溢美之言。
讨厌这种故弄玄虚 可能文化上还是有距离吧
像是对权利和权力崇拜者的隐喻,鹿皮夹克是权利的具像化,执着于“全世界只能有我一个人能穿夹克”所以不断杀人的大叔是对权利崇拜者的极端化表现。但仅凭这个又有什么意思呢?主题先行,看不到灵性。
Totally makes sense,这对杜皮约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不如《橡皮轮胎杀手》。
女主对低俗小说的再剪辑就诠释了鹿皮:好好讲是讲不好故事的。相比起来,有时候冷静克制地讨论社会和道德困境,不如把故事拍到飞起,直抒胸臆,荒诞地反射大脑这台复杂的机器。有点那意思了
玩着拍和拍着玩是两种概念
鹿皮夹克邪教,你入了吗?
非常失望。应该是最差的杜飞。沦为硬设定下不打草稿抖包袱小聪明和小趣味,剩余毫无意义可言。
当fetish成为主菜,jean我太可了
怪诞荒谬的黑色喜剧,更像是讽刺电影本身与影评人的一部作品。当然,我这么解读可能正中导演下怀。
人逐渐的开始一样一样披上动物的毛皮,散发动物的狂性。但在我看来,动物的残忍掠杀是生存本能。人类的始终还是有因果。起初的荒诞沉闷没想到后来会变成血腥残忍,幸好足够短,最后一枪戛然而止,是最好的结局。说不定女主真的可以剪出一部不错的电影来呢。
2.5;
熟悉的配方。style de malade太贴切了,从此Adele成为鹿后hhhh
??????
好玩的,昆汀.杜飞继续玩飞、继续解构,法国式冷幽默,时不时有笑点,关于孤独的行为艺术,自己和自己说话,配乐一惊一乍,人物不冷不热;杀光、抢光所有穿夹克的人,做世界上唯一穿鹿皮夹克的男人,做最靓的仔像麋鹿一样孤独行走;用最古老粗糙的DV,拍最极端的电影,你在拍电影,最后你也成为了电影……
结局牛逼。是人穿上了鹿皮,还是鹿皮穿上了人?是人扮演了角色,还是角色主宰了人?当我们成为、是某个“人”,我们究竟是谁?420
这电影77分钟,我开始看的时候还7.0,看完就6.9了。这奇怪的幽默感也是没谁了。
好清奇的奇葩 制作有点塑料 蛮佩服导演拍片的勇气和热情
一种孤独,一种欲望,一种电影。/ @SFA
6.8
with 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