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落俗套2.音乐很用心很合适很赞3.焦点不只在一只狗,这个电影有它的深度(虽然我词穷,描述不出来)4.电影节奏感很好,基本上无尿点5.最终的不是悲伤而是让你能带着对生活的热情会心一笑6.吐槽一下这个名字和这个海报,真的看着让人毫无兴趣,可能是因为这狗长得不好看(常规审美来看),但是看完了就觉得这伙计好有魅力,一只真他妈帅的狗
今天刚一下高速,在路口就看见一个小动物的尸体。
看不见头,只有黑白相间的身体和一滩血,分不清楚是猫还是狗。
有时候觉得一生十分奇怪,总有这样或者是那样的组合。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默默无闻的人类,他们则是默默无闻的狗类以及猫类。
能够混到人家给做个雕像的,真的是极为少数。
有的人在一个地方呆了一辈子,认识的人总共不过全村100来个,有的狗也是在一个地方呆了一辈子,认识的人也不过是主人和主人的家人朋友那几个。
这得是一条什么样子的狗,能让人给他拍一部电影,做一个雕塑,活在一大群人的心里。
一度我以为这是真实故事改编的,有一度我觉得这条狗太聪明了,大概是编的吧!
或者是其实人家狗狗没想那么多,人类把自己的意愿加在人家狗狗身上而已。
但是无论如何,我一向对于这种小动物的题材无法抗拒。
所以这条棕红色的狗狗,虽然长得不帅,虽然喜欢放屁,我还是对他有着无可救药的好感。
在遥远的澳大利亚,发生过这么一件感人的故事,一只并不引人注目的浅棕色卡皮尔犬足迹遍布整个澳大利亚甚至到达日本。
而它,仅仅是想找到主人罢了……这个故事起始于澳大利亚的一个边陲小镇,丹皮尔。
在通往丹皮尔的路上,竖立着一条卡皮尔犬的铜像,似在朝前奔跑。
英国作家路易斯·德·伯尼尔斯因此受到启发,根据澳大利亚的传说以及镇子上人们的述说写了一本关于这只狗的书,而今,已被科里夫·斯丹德斯改编成了一部感人至深的影片——《红犬历险记》。
这部影片,仅仅是小成本,投资了800万美元,连演员也没什么名气。
但影片在澳洲一经上映就获得了满堂喝彩,首个周末就拿下了18.6万美元的票房。
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票房连续增涨了5%和18%。
最高周票房数字曾经一度达到了23.2万美元。
在经过几周的票房下滑之后,在公映第八周,《红犬历险记》的票房逆市上涨了22.6%。
整个公映结束之后,影片的票房达到了2092万美元。
在这个票房成绩的照耀下,《红犬历险记》成为了澳洲历史上票房数字第八高的影片。
我不禁纳闷,是什么让仅仅值800万美元的电影如此翻番?
这成绩已经可以称为票房奇迹了。
盛名之下无虚士,《红犬历险记》创造奇迹的资本便是那贴近澳洲民众生活的感人故事。
电影借由一名来到丹皮尔的司机——Thomas的视角,在酒吧聆听他人讲述将死的红狗的往事,将红狗的诙谐、宁静、感人的传奇再现。
一个个红狗穿插其间的故事,一个个可爱真实矿工,他们在短短的92分钟将丹皮尔、矿工们与红狗深深印在了观众脑海里。
那与迪士尼动画人物高飞神似的酒吧老板,同时也是将红狗带到丹皮尔的Jack和他妻子Melinda;那张口闭口都在赞美位于意大利的家乡阿布鲁奇的Wanno和因红狗结识的美丽护士Beira,还有他们的儿子Giovanni;那气质阴郁、神色低迷有着黑暗过去,想自杀却被红狗所救的Jocko;有点发福,形象粗犷,穿着一条脏兮兮的红色短裤却在家里偷偷给红狗织毛衣,并因红狗被撞破被Wanno嘲笑的Peeto;那丹皮尔所有狗狗的噩梦,红狗的劲敌和后来惺惺相惜的同伴——红猫;红猫的主人,极度讨厌狗,想要红狗命却被丹皮尔的所有人联合威吓跑路的公园管理员——Cribbages;还有那被鲨鱼咬了,被暴晒说了一周中国话的俩光头;打了Wanno的三人组和一群各有特色的矿工。
当然,还有红狗一生唯一的主人John和他在丹皮尔停留两年零一天的原因——他的挚爱Nancy。
这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那可爱憨厚的红狗,编织了一段段流传在澳大利亚的美丽传说。
而电影,则是经典再现,且没有丝毫腻味。
导演的手法很是娴熟,影片的一切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影片的旋律很轻,诙谐之余带着淡淡的感伤(最突出处是在众人述说红狗为了找寻已死去的主人John而四处流浪的时候)。
像是一首异常柔美,有欢乐有哀伤,冲击力不强却能直达人心里最为柔软的地方(众人找到安详死去的红狗时最为强烈)的天籁,催人泪下。
影片虽说是叫《红犬历险记》 ,但真正描写红狗流浪澳大利亚甚至到达日本的篇幅并不是很长,片中的大部分笔墨均用在了刻画红狗和矿工们的故事上,并没有体现出“历险”二字。
但,这也是导演的高明之处。
通过在丹皮尔的描写,以小见大的映射出了红狗在澳大利亚人们心中的地位,和那一段段流浪中的传奇。
我们并不详细知晓红狗在流浪中的作为,但仅仅是通过与矿工们的故事便可以想象出红狗短短一生所经历的精彩与感人。
只是一条一些人穷尽一生可能都没办法与其相比的狗。
看到影片结尾众人找到安详死去的红狗时,或许每个人都会意犹未尽。
但是,导演以它独特的手法奖已完的故事说成了未完。
然而我们就算是发现也会非常乐意接受这样的结局,那,是每个看过影片的人都期望的!
但是,可能有人会问:“一条狗,就算再怎么聪明再怎么讨人喜爱怎么可能流浪澳大利亚甚至到达日本呢?
这故事是真的吗?
”是真的,这是一个有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于路易斯·德·伯尼尔斯的畅销书。
真实的故事大约发生于20世纪末。
红狗寻找主人的足迹遍布澳大利亚,人们不止在一处地方看到过红狗,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它在旅行的途中也有着许多故事:它曾向向人们发出了火灾的警告、救过小孩还有……搭过很多人的顺风车。
我们或许会因这些佩服红狗,觉得它伟大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影片一开始就借Jack之口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它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它做过什么,而是因为它本身,它是红狗。
或许我们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相信看完片子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或许一样,或许不一样。
但在澳大利亚,红狗的伟大之处便是因为它是红狗。
现如今,在通往丹皮尔的路上就竖立着红狗向前奔跑的铜像(片中对于这件事也在结尾有所体现)。
红狗已经是丹皮尔小镇的象征。
影片中对红狗的刻画虽不乏煽情之处,但更重要的是把红狗和澳大利亚荒僻小镇的开拓与成长联系起来,红狗的事迹代表的是小镇矿工坚韧开拓的精神,是那片广袤土地上的流浪气质,红狗绝不仅仅是一只宠物,最后化身成了丹皮尔小镇的精神图腾。
这,便是红狗的伟大之处。
“大家的狗,对谁都好,对谁都不特殊。
”“只要带过红狗一次,它就记住了,还认为是它的特权,随时想搭就搭,超级自信的小家伙。
”“在我的家乡阿布鲁奇……”“有时候你挑狗,有时候狗挑你。
”“狗不能上车。
”“全世界的可怜相拿来都没用,少来这套。
”“够了,我不让红狗为了你们的傻帽取乐吃活鸡!
”“上来吧,咱们以后一起开车了。
”“从那天起,红狗有了主人,它一生中唯一的主人。
”“自从它成了工人协会的一员后,就觉得自己有特权了。
”“别闹了!
现在,如果你是一位绅士就给我让个座,现在!"“你好好玩你的,我给你织毛衣呢,还带四条腿。
”“没准什么时候需要鲨鱼呢?
比如说你哪天早上睡醒了。
觉得很不好,然鲨鱼吃了是个好司法,可以让人们记住。
”“对不起了,谁知道他们上个星期给你吃了灌肠药?
”“我约她出来后给你一大块肉骨头可以么?
完事后给。
”“它救过我一命,真的。
”“每个流落到这块地方的人,都有某种想要逃避的往事。
贫困潦倒,心力憔悴,打架斗殴,丧失希望。
我们内心都有各自的故事。
”“红狗,待在这别动,我明天早上会回来。
”“三天过去了,有人发现,它还在John的屋外等着。
”“Nancy努力安慰它,可它只忠于一个主人,所以一直没离开。
无论天气冷热,无论白天夜晚。
整整四个星期,它都坐在John的房前,几乎一动不动,眼睛盯着路口。
”“有一天,红狗做出了决定。
既然John不会来,那么它,红狗,就要走遍世界去寻找John。
他到矿场,看着所有人的脸,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有看见John吗?
’‘你们有看见John吗?
’‘你们有看见John吗?
’‘你们有看见John吗?
’……它在哈默斯利钢厂到处找,每一个部门,盐场,商场,酒吧。
因此有人叫他‘皮尔巴拉的流浪者’,‘西北部的狗’。
它到处流浪,足迹遍布整个澳大利亚。
走了很多年,甚至搭顺风车及矿石船从赫德兰港到了日本的贺佐关。
”“通过这次旅行,它明白了,是时候回家了。
”“我不是红狗的主人,没人是。
——不,它是大家的狗。
”“他们就是丹皮尔的公众。
不过这里没有什么正规的镇子,也就没有什么公众。
我想他们只不过是一群醉醺醺的肮脏矿工。
”“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什么原因,也许只是无奈的尊重。
反正它们都是同类中最好斗最能跑的,也许它们都看到了对方身上的什么东西。
谁知道呢?
只知道它们,变成了这样。
”“外面有一尊铁质塑像,是由这位好人,Thomas,从珀斯拉来的。
那是英国开拓者威廉·丹皮尔的塑像,钱由哈莫斯利钢厂支付,准备立在镇子的入口处。
丹皮尔当年大概用了16分钟驶入港口,又用了5分钟驶出港口。
对这个地方,他只写了几个字:‘苍蝇太多’就这些!
我要说,去他的吧!
咱们要拿塑像干什么?
那是集念一个娘娘腔的英国佬,讨厌苍蝇的贵族,丑恶的胖将军,臭气熏天的政治家。
我们要的是理解这个地方的人,在这片广阔荒凉的大地上生存、呼吸的人,被这里飞扬的红土呛到鼻子,迷住眼睛,洒满全身,连屁股都沾满红土的人,和我们大家一样的人,那些男人,还有女人。
他们懂得自由的意义,懂得一颗善良的心最重要,他们的忠诚是天生的,不是装出来的。
懂得洒满是爱,什么是失去。
我们要的是能代表我们的家,能代表我们大家心中的皮尔巴拉。
我要说,这就是,他妈的,一条狗!
”“待在这吧,宝贝,就呆在这吧,你现在到家了。
”……
干涸已久的泪腺竟然被一只狗感动,一只可以与忠太八公相媲美的狗,但它却比八公温暖了更多人的心。
人情、友情、爱情、狗情。
狗对主人的忠忱是一种本能,但人对狗的感情,却上升为信仰。
为狗打架、为狗歌唱、为狗干杯、为狗疯狂、为狗赶走了那对看门的夫妻。
看门夫妻应该是为了那只红猫而禁狗,但当他们离去时,竟然没有带走猫。
红狗战胜了红猫,却包容与接纳了它,成为相互的陪伴。
这一点上,人输给了这对动物。
真如插曲中歌词唱的,从早上九点上班到下午五点,哈,这里没有非法用工。
虽然来自全球各地,有文化融合中的矛盾,但他们一起HAPPY的氛围相比于我现在的办公环境,同事之间的冷漠,像一群陌生人,还揣着一点防备,的确令人羡慕。
红土地、美丽的海岸、还有醉人的日出日落,有好几个镜头是唯美的光线中展现。
佩服导演的水平,还有怎么能动物电影拍得这么好?
男一号从没有在一个地方呆超过二年,这一次只是超过了一天,还是没有能把他留住,哪怕这么美好的女人。
生命无常,可悲可叹可歌可泣。
完美的结局,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红狗终于找到了它的主人。
狗成为这里人们的文化与信仰,带来了生机与欢乐,而塑像是人们能给红狗的最高奖励。
今晚一口气看了两遍这部电影,最后把进度定在了最后矿工们一起唱歌的场景,一直循环着听着这首Way Out West by The Dingoes 。
很可惜网络上暂时搜不到这首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电影里的这个画面很熟悉,是不是很像海贼王里面的某个画面。
是的!
就是布鲁克加入鲁夫时,大家一起唱宾克斯的美酒的场景。
这两个场景给我的感动是一样的,一群流浪的人们怀揣着梦想,因为某种缘分聚集在一起,从此为了各自的梦想相互鼓励,相互扶持,慢慢地建立了最深厚的友谊。
这种友谊是最美好,最珍贵的,是人类美好情感的最好表现!
因为这首歌的原因,我又觉得red和鲁夫这么像!
它不仅仅是一条狗,也不仅仅是工会的成员,它是镇上居民的朋友,甚至我觉得它具有着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让身边的矿工甘愿“臣服于他”。
就像鲁夫一样,它的伙伴就是因为鲁夫的人格魅力才愿意为它拼命。
电影里的那个酒吧老板说过:“它是澳大利亚最出名的狗,不是因为它救了某个人,而是因为它是red dog。
”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一个狗出名是因为它敢于做自己,心里真是小小的被震撼了一下。
不得不说我自己也被Red身上的洒脱,勇敢与忠诚所折服。
试想,身边有个这样的朋友在,又何尝会担心生活枯燥无聊毫无意义呢!
话说电影的色调也是我很喜欢的西部风格,湛蓝的天,通红的土,一望无际的荒原,色彩对比非常鲜明!
真是一部完美的作品!
这年头,关于狗狗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深情,看完以后哭的稀里哗啦;一种是搞笑,笑完以后还是得哭的稀里哗啦。
因为每一个喜爱汪星人的蓝星人都知道,他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寿命太短。
他们用一生的忠诚换人类余生的怀念,真是太坏了。
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南极大冒险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宠物情节电影,而这部《Red Gog》相比前些作品,着实没什么名气,但它却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足以让人泪流脸面的佳作。
故事发生在澳大利亚的铁矿区,这只名叫red的澳洲克尔皮犬是所有矿工的小伙伴。
当一位美国青年约翰来到矿区,并在一次危险之中挺身而出救出red后,red便像流浪多年的孩子找到爸爸一般,认他为自己最亲爱的主人。
约翰在新婚后第一天意外死亡,矿区的人们陷入了深深的悲痛,然后……red就失踪了,他开始了主角是汪星人的公路片之旅。
影片最大的特色就是完全以red的视角出发,他爱这里的矿工朋友们,他更爱约翰。
他无法理解死亡的真实含义,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约翰。
矿区找不到,他就走遍澳大利亚去找,甚至还搭乘轮渡到了日本。
很多人在很多地方都见到过他,喂食他,爱抚他,但是他并不会停留,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寻找约翰。
很久以后,red还是没有找到约翰,他回到了铁矿。
矿区的小伙伴们继续着自己的生活,但是red却不小心误食毒药,即将死去之际,小伙伴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医治他,他却用尽最后的力气走到了约翰的坟墓前,与约翰死在了一起。
正如大家所说:他不仅仅是一条狗。
影片没有煽情的地方,平铺直叙的上演了一出汪星人自己的公路片,他是带着思念和希望上路的,即使他始终知道主人的坟墓的准确位置。
所以说,他是人类的Best Lover!
Ever! 最好的爱就是珍惜、寻找、怀念以及永恒的守护,他都做到了。
中国电影市场始终没有一部宠物题材的优质电影,这真是种遗憾。
我们不缺这样的故事,有的时候只是少了一些从心出发。
人人沉浸在悲伤中,以及安排约翰的葬礼,大家都遗忘了那条红毛。
三天过去了,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它仍然守在约翰的屋门口。
南希想收养它,但是,它只忠于一个主人。
无论天寒地冻,白昼黑夜,三周过去了,它坐在约翰屋前,一动不动,它的眼睛望向大路。
有一天,红毛做了一个决定,既然约翰不回家,那么它,红毛,就寻遍天涯去找他。
它去了他工作的运输机场,望着那里每一个人的脸,问着他们同一个问题:“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它到铁矿公司四处寻找,找遍每一座公寓,在那里找不到他,它就去盐厂,去了超市,去了酒吧,甚至去了港口。
大多数的狗都会在丹皮尔港停下脚步,但红毛不是一般的狗,所以它现在很出名,它成了皮尔巴拉流浪汉,西北的红毛。
你瞧伙计,它浪迹天涯,周年复始的旅行,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在佩斯不止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远到澳洲北部达尔文港。
我有确实可靠的根据,它甚至要求免费搭上运矿的船,从黑德兰到日本佐贺关。
但最终,在寻遍千山万水之后,悲伤,我想它最终发现,是时候了,是时候回家了。
我是一条狗,红色的,我体积不大,但是很能吃噢我有一个爱好,喜欢搭陌生人的车兜风,没事四处转转可悠闲了,每次搭车都会有人停下来载我,每次都是!
但必须得坐在道中间等,坐在道边没用,相信我……记得那是1971年,我搭着Collins和Maureen的车来到了澳洲东部的城市—丹皮尔,在这里,我遇到了他,从此我的一生改变了……还记得那次初见,我在道边溜达,看见一小青年骑着一摩托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直觉告诉我这家伙挺有意思,不是坏人,他的大摩托挺拉轰!
我一直很想坐坐,可他就不让我坐,镇子上的人都对我可好了,可偏偏就他不,好吧!
我跟你杠上了……我使尽了浑身解数,可都被他一次次的拒绝了,我的小心肝都碎了,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事态从此发生了转变,有一次工厂里的各位想让我吃鸡,活的!
这触碰到了我作为一直非凡的狗的道德底线,是的!
我很不愿意,就在他们要逼迫我时,他站了出来!!!
为我挺身而出!
对于刚刚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他是多么不容易啊!!!
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着他了,一辈子……虽然这帮工厂的家伙看起来没心没肺挺不正经的,但他们真真都是好人!
我初来乍到那阵,他们都挺照顾我的,大家对我都可好了,总能把我肚子喂饱……他们都不远万里的来到这个地方,为了自己的梦想打拼,背井离乡、千里迢迢独自一人在这里,心中苦闷可想而知,有时他们不方便说出来的话,就对我倾诉,有一个叫Vanno的意大利佬,总是对我说他的家乡是多么多么好,弄得我的耳朵都起茧子了还有一个叫Peeto的家伙,从墨西哥来的,很愿意教育别人,而且总说要给我织件毛衣,还是桃红色的,他说他的,反正我是不会穿的……像这样的家伙还有很多,几乎每个人都这么对我,他们都用自己的家乡话对我倾诉着,搞的我现在都学会好几门外语了!
鉴于我在大伙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地位,大家让我加入了工会,就这样,我成了每个人的狗狗,直到我遇见了我一生的主人John,自从吃鸡肉事件后他就是我的主人了,他工作的时候我就坐在大巴车的豪华头等专座上,没事的时候就一起骑摩托车出去玩,他的笑容总是能温暖我的心,我们俩就这样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日子慢慢过去,就在在一切都看似很美好的时候,她出现了!
Nancy,公司里新来的秘书,刚来的第一天就强行霸占了我豪华头等专座的一半,而且把我最最重要人的心也偷走了是的,我很嫉妒,但没办法,谁让他爱她呢,那我也只有爱屋及乌,连她一起爱喽……就这样,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一项社交活动——没事去Nancy家转转沟通加深一下感情,但是就在这里,我又遇见了它,我一生中最强有力的对手、宿敌与羁绊——红猫!
每每遇到它势必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结果往往都僵持不下,不欢而散……那次刚和它混战完,在回家的路上我中了一枪,这点伤倒不算什么,可之后我可就遭了殃了!
Vanno看中了兽医院的小护士!
想约会还没什么说的,总是拿我当借口隔三差五就往兽医院跑,我的身体都已经好透透的了,但每次都被他威逼利诱强行带去,有一次甚至都把我的菊花给献出去了!
还好最后他终于成功的,否则都得被他折磨死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Jocko,有点抑郁,因为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妻儿才流落到这个地方,那天我在沙滩陪伙计们玩飞盘,期间看见Jocko向丢了魂似的朝海边走去,我也没太在意,那时我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那块烧烤架上的肉上面,要不谁陪你们这帮家伙疯跑啊!
一群长不大的孩子,太傻太天真!
瞅准了机会马上动嘴!
叼起肉来我就跑啊,他们就在后面追我,呵呵,这才是真正的我啊这时突然瞄见一直鲨鱼出现在在水中扑腾的Jocko身边,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叼着肉去引开鲨鱼,要不这可怜的男人就命丧鱼腹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拯救了一条生命……是啊,生命是如此美好的东西,怎能轻易放弃呢!
John向Nancy求婚了,她答应了,我要有家了,那天我们都非常高兴,晚上John带着Nancy骑着摩托离开了,临走前他告诉我在这等着他,他第二天早上就回来,但是,他没有履行诺言第二天他没有回来,我看着那条通往大道的小路,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出现,他怎么还不出现???
他从来不骗我,他说他会回来,他就一定会回来,那我就在这里等着,等着他回来……就这样我一直在这里坐着,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转眼一个月过去了,John还是没回来,期间Vanno、Peeto、Jocko都来看我了,他们轮流陪着我,他们说John走了,不会再回来了,连Nancy也这样说,我不相信他们,John说他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他跑哪去了?
不行,我得去找他!
我走遍了工厂,搜寻着一张面孔……走啊走,我踏遍了每一寸我所熟知的土地却依旧没有看见John的脸……他会不会去别的地方了?
于是我决定去别的地方转转,我见车就乘见船就搭,还坐过几次飞机呢,就这样,我走啊走,走啊走……途中我见过无数的肤色,无数的面孔,唯独那一张,我一直寻找的那一张,却怎么也看不见……我不知道究竟过去了多长时间,每当抬起头看到的总是一张陌生的脸,心里总是无限的落寞,我想家了,John是不是已经回家了呢?
是时候回去看看了又是那条小路,我沿着它跑向那幢我再熟悉不过的屋子,John可能就在屋子里呢!
可是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他会不会在Nancy那呢?
去看看!
远远的,还没到她家门口,就看见她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只有她自己冲了出来,他不在了……笑声泪水拥抱,不走了,家就在这,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就在这不过Cribbage先生貌似有点小小的意见,他是红猫的主人也是营场的管理,和Nancy是邻居,不想看见我出现在他和他的猫身边,坚决抵制我住在Nancy这儿,无奈,作为工会的一员,只好让我的工会代表们和他进行了一次小小的协商,不过情况进展的不怎么顺利,第二天他就带着他的老婆走了,我们就当他是同意了……不过红猫留下了,是的,就在Nancy家旁边,依旧盘踞在它那一亩三分地,不让我靠近,这种模棱两可的局面必须结束,必须分出个胜负!!!
那是一个下午,太阳昏昏沉沉的,风沙依旧漫天飞扬,我独自一人来到营场,到这的目的是为了了结一段孽缘……远远的我就看见它在那!
依旧是那副死样子!
呲牙咧嘴怂搭着它那个毛刷般的尾巴,整个就一加大号地毯!
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气息,它一看见我就亮出它那对尖尖的小牙,煞有介事的朝着我嘶吼乱叫,在气势上我也不能输给它,吵着它就是一顿狂叫!
哈哈,吓到了吧!
慢慢的它走近了,四目相对,怒目而视,是时候了……一场巅峰对决就这样开始了!
霎时间飞沙走石,风扫残云!
世间万物都扭曲了,感觉嘴里都是猫毛,身上也挨了几下子,不过最后还是我赢了看着它落荒而逃,我拿出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在后面紧紧地追着它,它爬到了一棵树上,我就在树下等着它下来,太阳慢慢的落山了,真美啊!
我向树上望去,它也望着我,目光接触的那一刹那我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可能它也感觉到了,它慢慢的从树上跳下来,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我们什么也没说,却感觉一切都不一样了,没有争吵没有嘶吼,我们只是静静的坐在一起看向远方太阳,看向绯红的天边……打那以后,我的人生多了一个羁绊!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说实在的虽说以前水火不容,可现在唯有在它身边我才能感到一丝真正的安慰,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怜悯?
可怜?
说不好,只有它一如既往,只有它能让我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那段我最快乐的日子……那天下午,在我饱餐一顿之后,痛苦地事情发生了,食物有毒!
怪我这张馋嘴!
任谁都会有这一天,再说我也不年轻了,可是我舍不得这些我爱的人啊!
得知我出事的消息,他们都来了,看着那一双双焦急地眼神,我知道,我不能轻言放弃!
迷迷糊糊中,我听见Jocko在那咆哮,说什么“难道要我们给他立塑像,只因为他来过这里说过一句‘这里的苍蝇太多了’!
我们要的是真正理解这个地方的人,在这块大地上生活过、呼吸过的人,被这里飞扬的红土呛到过,眼睛被迷到过,浑身上下全是红土,和我们大家一样的人,懂的自由意义,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懂的什么是爱,什么是失去,能代表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家庭,每一个人的家乡……”是的,他们要给我立个塑像在歌声里,我仿佛回到了我刚来到这里的那天,刚刚看到的每一个人、每一张脸,也仿佛看见了他,那个骑着摩托呼啸而过的男人……我睁开眼睛,勉强的站起了,身体好像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我向歌声走去,大家都在这,我爱的每一个人都在这,除了他……我走出酒馆,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在黑夜里向他长眠的地方走去,他一直在那等着我吧,今晚我们可能就要团聚了……可以毫不吝惜的说,本片是我今年看的最优秀的一部澳洲电影!
一只狗,一群人,一段历史,娓娓道来,感人至深!
每个人都很有戏!每个人又都那么可爱,看得出制作团队花了很大的心思,猫狗大战那两场戏处理的就像西部片一样字幕是亮点!
不得不说本片的配乐实在是太出彩了!
简直就像为本片量身打造的一样!
同步率400%,完美契合故事的内涵,音乐一响,眼泪马上就掉出来了……关于动物的电影难拍,可拍好了就很容易俘获人心,但拍动物电影很难不落入窠臼,本片就做的非常好!
细腻感人的故事,却又不胡乱煽情,其中穿插幽默喜剧的部分很出彩,并不一味的把镜头对准狗狗,而是把每一个围绕着红狗的人物都照顾到了,情感的把握很到位,人与人、人与狗相得益彰,不会感觉到剧情失衡。
我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对于有关动物的电影一向没有抵抗力,年初时看了《一代骄马》给我感动的够呛,写了今年开年的第一篇影评,与本片一样两部作品都是关于动物的,都给我留下了很大的感触,虽然不尽相同,但想告诉人们的东西可能是一样的吧……今年用《澳洲红狗》结尾也算圆满了!
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刚看了一部电影《红犬历险记》,强烈推荐给大家看。
也许阿甘代表了美国文化,代表了美国奋斗精神,那么这个电影里的红犬就可以澳大利亚文化,代表了那种浪漫气息,代表了对生活的忠诚与爱。
本来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对这部电影没有那么大的期待,但是看完以后感受颇深,就忍不住要写点什么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情。
大家如果对动物感兴趣的话,还推荐两部电影给大家看,《熊》和《虎兄虎弟》,都是让我感受颇深的电影,似乎豆瓣评分也蛮高的。
相信,红犬的故事一定是有它的动物原型的,不是随意塑造出的一个故事,因为它让我感动了,心中充满了温暖。
那么我就分析一下电影里的几个片段和几句经典的台词,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关注生活中的很多美好,对生活,对身边的人更好一点。
电影里有一句经典的旁白很有代表意义“这个世界很有趣,有时候你会选择狗,有时候狗会选择你”,让我蛮受触动的,很有感觉的一句话。
红犬和社区的每一个工人都很好,但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工人的宠物。
但约翰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场面。
约翰的出场与他和狗互视的场景极富趣味,让人回味无穷。
约翰戴着头盔,骑着一个硕大的摩托车出现在荒野中,充满浪漫主义色彩。
也许正是约翰的浪漫吸引了红犬,吸引了同样富有感情的红犬。
把这几句旁白稍微改改“有时候不是你选择了生活,而是生活选择了你”,所以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活,因为生活不会轻易选择一个人,一旦生活选择了你,它会像一只狗,永远忠诚你,追随你。
生活中有太多的美与感动,有时候我们只是缺少发现,所以需要我们去体会着中间的乐趣,爱上生活。
红犬给社区的工人们带去了很多快乐与幸福。
他成就了很多美丽的因缘,促成了几对美丽;他不断成为大家的乐趣和话题;他是大家都会倾诉和疼爱的对象。
红犬的出现给生活单调的工人们很多很多的乐趣,让工人们在自己的空闲时间有了很多娱乐活动。
他用最巧妙的方式展现了狗神一般的智慧。
生活中有太多太多可以实现自己快乐成就的机会,但是我们最不擅长的是把握住他们,因此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拥有的东西。
电影里,这只红犬就是机会和奇迹的象征,他给人们以爱的快乐的希望。
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有太多,只是我们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所以嘛,平时要注重把自己的眼睛睁大点,说不定一低头就能捡到1个钢镚呢。
最后,约翰的离去让红犬很伤心,他为此找遍了半个澳大利亚。
当他经过寻找发现自己的主人和朋友约翰已经不在的时候,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死在了自己主人墓的旁边。
这给我很大的触动,在校园里和社会中,我们有时候丢失了忠诚,丢弃了我们最应该具备的品质,这样的生活会失去很多很多色彩,失去前进的动力。
所以我们在我们奋斗的路上,记住,一定要做一个忠诚可信的人,这样,我们身边的所有人都会为我们感动的。
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美好,有太多太多的机遇,有太多太多的感动,我们一定要珍惜他们。
爱生活,爱朋友,做一个像红犬一样忠诚的人。
这样,你会碰到你的浪漫。
“你们有看见约翰吗?
”电影都散场了,可是这句话仍然在我耳边回荡,而且仿佛是电影中的小红在悲伤的诉说。
其实,我向来是对关于动物的电影缺乏抵抗力的,从最初的《忠犬八公的故事》到《战马》以及后来的《虎兄虎弟》,铁石心肠如我也会在自己偷偷看的时候关上门抹眼泪。
不是一直都说嘛,接触的人多了,我就更喜欢狗了。
直到遇见了《红犬历险记》,对狗的那种别样的情感在电影中的阳光、旷野、公路、摩托车以及经典的配乐的怂恿下,以我的眼泪为先锋队的宣泄队伍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就像很多年轻人看了《爸爸去哪儿》之后,急切的想生个孩子一样,很多人肯定跟我一样看过《红犬历险记》之后有一种养一条大狗的强烈冲动。
字幕翻译很有意思,把我们的主角翻译成小红这个比较Q的名字,我们也就姑且叫他小红吧。
小红无疑是孤独的,和那个从拥有全澳洲最美女人的阿布鲁奇来到这个全是男人的荒野的哥们一样孤独,和那个大晚上穿着小裤衩听着矫情的音乐织着红色毛衣的大胡子哥们一样孤独,和那个整天骑着摩托车拿个摄像机到处溜达着拍火车的约翰一样孤独,和那个需要乘坐一辆满是“肮脏、干活、酗酒、嫖娼”的矿工以及一条红色狗的巴士的南希一样孤独,和那只长着满嘴獠牙有些“狗仗人势”处处与狗为敌的红猫一样孤独,尽管最终红狗与红猫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确实,镇上的人们都是孤独的,他们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远离可爱的家乡,来到这个荒无人烟满是沙尘举目无亲甚至一个女人都看不到的矿场,每天除了“干活、酗酒、嫖娼”便无所事事。
但是,无疑他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们还有一条叫做小红的狗,一条属于全镇人民的狗。
有时候是人选择狗,有时候是狗选择人。
但是只要够选择了人,狗就会从一而终。
约翰就是那么幸运,抑或是小红的眼光独到。
小红在万千矿工中间选择了这个长得帅气并且具有浪漫气息的大巴司机,或许在小红的内心深处它也是一条极具浪漫气息的狗,惺惺相惜嘛。
电影总是如此,其中的幸福生活总是那么短暂,小红和他的主人没过多久的快乐生活,突如其来的车祸就夺走了约翰年轻的生命。
留下了同样孤独的小红以及南希。
南希尚且好说,她可以改嫁,毕竟世界上的好男人还是挺多的,但是小红就不一样了,因为它只有那么一个主人。
在它的内心世界里面,一直都不相信它的主人约翰已经不在了,这样就回到了开头那句“你们有看见约翰吗?
”这是小红内心最深处最想知道的问题。
但是没有人能为它做出解答。
于是小红就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它独自上路了,去需找它唯一的主人,毕竟搭乘顺风车是它的拿手本事。
小红就那么上路了,它搭摩托车、汽车、飞机甚至是轮船,走遍了澳大利亚的西北部,甚至是到过日本。
但是结果是令人悲痛的,它始终没有找到它的主人约翰。
仿佛是顿悟般,它觉得还是在家门口等候主人的回归比较好,于是它又跋山涉水不远万里回到了它主人也是它的家,来到了它的女主人身边。
每当我看到小红独自一狗步履蹒跚的走在旷野中、大桥上、大海边,眼中总是充满了一丝丝的忧愁与悲痛的时候,我的眼泪总是在眼眶中打转。
它的孤独我又岂能理解?
小红终于还是回来了,南希还有所有的矿工都等待着它。
没有小红的存在,他们只会更加孤独。
小红于他们而言,早就不单单是一条狗,而是一位亲人,一个朋友,一种精神,一种信仰。
在所有矿工的帮助下,南希和小红终于赶走了可恶的公园管理员。
但是“有些恩怨还迟迟没有不解决,一股黑暗、邪恶的力量仍笼罩在整个露天公园”。
那是“美与丑”“狗狗与猫的对决”。
那也堪称电影史上最经典的猫狗大战之一,其激烈程度一点也不逊色于好莱坞动作大片。
结局是令人满意的,红猫落荒而逃,爬在树上不敢下来,最终与小红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夕阳的余晖下,是一条狗和一只猫美好和谐的身影。
年华老去,小红回光返照,目送完最后一列火车远去,精神抖擞的来到主人约翰的墓前,倒了下去。
全镇所有的人以及那只红猫都来参加它的葬礼。
被感动了
看不懂不是我的菜,但红包犬确实是主角。
我就说它的主人会死。。没想到是和袋鼠一起死的。
笑中带泪
1,主题不明确。片名是狗,好好的拍一部感人片就行了,还得塞进小镇开荒史。也不是不能理解,可为什么要穿插?功力不够还玩这出。中间就死了主人,强行拖下去可能符合历史但破坏了整个剧情。2,音乐太出戏。根本理解不了怎么选择bgm的
贵在真实
动物和人的温情片子,总是引人落泪。
剧情简介太坑爹了
就差了那么一丁点丁点火候,四星半。
公路,旷野,骄阳,暖色日光,西部荒原的音乐,好吧我就是好这口儿。
不要拿狗来炒作
这是关于一只狗一生之爱,失去,找寻的故事
5.9分。4.36G,已删。
里程数可真多。
再成熟的狗也可以毫无限制的卖萌,这就是狗片的优势。6
一星给狗
可以毫不吝惜的说,本片是我今年看的最优秀的一部澳洲电影!触动人心的故事再加上完美的配乐,绝赞!片子采取正叙倒叙加插叙,一只狗,一群人,一段历史,娓娓道来,感人至深!狗狗可以为一个人付出多少?答案是——它的心、它的命、它的一生和它的一切……
和忠犬八公类似。更欢快更接地气,澳洲的画风和色调很棒,工人都挺可爱,这类片子容易高分,还8错吧,值得一看
补,回澳飞机。the dog went to japan.
作为真实的故事是感人的,但作为电影就拍不出那味道了。中文译名也有问题,影片中只有“红犬”,没有“历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