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悬疑剧是我的最爱(其实我同样喜欢看喜剧片,不过那样说显得太没有品味了)。
但是,其实探案悬疑剧存在着诸多的限制。
比如,由于影片长度的限制,多数剧情中出现的琐碎细节都是安排好的,并且对于剧情的推进有贡献的,即使不是立刻发挥作用,也是迟早的事情。
导演一般不会添加无用的镜头,时间就是金钱啊!
比如,影片中的未成年人都是受到照顾的。
这主要体现在大多数商业影片中,如果受害者是小孩子,那么他在最后逃出生天的可能性则相当的大。
显然,商业电影会照顾观众的同情心,不想作出一点儿令他们的衣食父母反感的事情来。
比如,所有事情最后一定会有合理的解释。
当然,这里要排除那些包含鬼鬼怪怪情节的影片。
这一点在一些韩国电影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极乐岛杀人事件》),他们总是制造出诡异的事件和恐怖的音效,使观众越来越相信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鬼魂”在作怪。
但,事实上,这种影片制造的玄机越多,最后的解释就越离奇,但总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实往往比艺术更加富有戏剧性,因为小说一定要遵循日常生活的基本规定,但显示本身却不是这样,她只是按照自己的路径走下去,她就是日常生活的基本规定本身。
《十二宫杀手》(the ZODIAC)就是这样,纪实性的作品就能够体现出现实的特点——各种各样的线索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对的,有些只是在误导,探案的进程向前却又总是碰壁,不得不转回头来重新选择方向。
混乱才是探案过程中真正比较现实的状况,线索的发散使探案的进程更加复杂。
凶手没有什么需要遵守的规定,警察也不一定真的就能找出真相——混乱,没有清晰的思路。
就像打牌时,由于未知的因素太多,尽管我们不断推测和计算,不断试探和分析,最后还要说一句“运气”。
http://silenteer.com/2007/07/zodiac.html
慕大卫·芬奇之名找《十二宫》来看的人,大概都会感到很失望吧。
因为这个片子,又没有被活活撑死的200公斤的大胖子,又没有人类脂肪做的粉红色高级肥皂,甚至也没有对乌合之众的刻薄批判所带来的优越感。
总之,真是一部温吞的、精疲力尽的影片呀。
难道这个拍mtv出身的导演一下子变得朴素低调了?
当然不!
细观《十二宫》的形式,你会发现,尽管呈现出来的是像电视纪录片一般的刻板画面,但实际上则精致考究得堪比维多利亚时代贵妇们的长袍:为了追求客观效果,几乎只使用中镜和全景,主体永远在画面中央(且不说对于一部悬疑惊悚片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单论这种限制带来的叙述难度就相当惊人了),没有特效,没有任何渲染,唯一一个华丽的金门大桥的俯瞰镜头居然两秒钟晃过(而且显然是为了预告片好看才勉强添进去的)。
简直是一个疯子+偏执狂的影片啊。
的确如此。
因为本片就是讲一个普通人怎样成长为偏执狂,然后拼命钻牛角尖把自己逼到弹尽粮绝精神崩溃的故事。
spoiler可耻,所以关于剧情就不多说了。
无论是影片本身还是影片中的主人公都在探寻真实,所不同的是,影片做了减法,使用极简的客观的视角,避免任何特殊效果和主观分析可能带来的真实的变形;而影片中的人物做加法,搜罗各种资料,试图从庞杂的信息中提炼出真实。
后者不仅钻进了死胡同,还彻底抹杀了真实的意义(这起事件可以确定的死亡人数只有五个,而在漫长的调查过程中,那个街区死于交通事故的人都不知有多少)。
影片的傲慢之处就在于认为减法比加法更高明,可是实际上做到的也只是形式上的还原而已。
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呈现/接触到纯粹的真实?
无论是影片外部的冷凝干脆,还是影片内部的纷繁窒息,似乎都没能做到这一点。
但也并非全无希望,整部影片就像一个软体动物把自己挤压进一个螺旋状的壳里,在绝望窒息至极的时候,壳的顶端出现了一线小小的微光,但是这就像是颁给失败者的可有可无的“安慰奖”,给了也不会让人更好受……至于真实,要么你彻底对它绝望,要么你从来就对它不感兴趣,不然的话,可真是所有人一辈子的困扰,是多少精力都填不满的啊。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这个片子到底好不好呢?
我要说好,不仅是因为它技巧上的高超和勇敢的实验精神,还在于它的准确和引人思考。
任何一部影片,无论做到其中的哪一点,都是值得肯定的。
悬疑惊悚剧情片,真实案件改编,讲述旧金山出现一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杀人后,向媒体寄一封信,留下密码、线索,连环杀人案件引起两位记者注意,他们在警察帮助下,开始调查这一系列的案件。
大卫芬奇先生,再一次收下我的膝盖!
每次看完你的电影我都毛骨悚然!
原谅我智商还不够高,不能完全看懂,一万分的烧脑悬疑片!
唐尼大叔真的有演技,他不是只会演花花公子!
杰克吉伦哈尔,把一个高智商的偏执狂演到了极致!
从头到尾,看似有理有据的推理结果不过就是电影故事包装下的一个乌托邦结局而已。
最后的文字提示更是残酷的,它仍旧是个未解之谜…气氛的营造和始终让自己觉得这几乎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怕的故事,更可怕的现实事件…
在长大以后我们才知道,童话中的大部分道理都是见鬼的,例如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男主人公在努力之后一定会打败恶魔幸福生活等等,现实总是很现实,就像《十二宫》,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控制,不是把所有的步骤做完就会有答案。
生命有时是不合逻辑的,尽管并不常见。
大卫·芬奇的风格大体上还是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和《七宗罪》比起来,更加冷静和现实了,在这部两个半小时的纪实性影片里,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七宗罪》式赤裸裸的血腥和暴力,取而代之的是,突如其来的犯罪、手足无措的警察、神经敏感的媒体,以及,在几十年的过程中,案情一如既往地扑朔迷离,调查者年华老去,荣誉时过境迁,公众兴趣的转移像翻书一样快,可怕的十二宫杀手早已被他们抛弃,而那些还在坚持的人们,则穷其一生也不能找到答案,在岁月的变迁里郁郁不得心愿。
如果你能够忍受前一个小时的沉闷,看完这片子对你来说就不是问题,因为真正的精髓显然在于最后的一个小时。
当报社的漫画家罗伯特将所有的线索都汇集起来,并重燃激情去追踪杀手,我几乎以为影片会变成一部我们熟悉的美国式的英雄片,然而十二宫杀手的身份,到最后也没人知道,这个恶魔不仅在美国犯罪史上为自己留下了名字,还沉重地打击了人们的公共安全感。
我们看到破案过程中的很多无奈,繁琐的手续,公众的指责,家人的误解,上司的压力……罗伯特是四个男人中追踪十二宫杀手最久的一个,尽管如此,他还是不能成功,在最接近真相的时候重要证人突然心脏病发而死,所留下的线索却怎么也无法吻合,那些所谓的科学手段,反倒成了凶手逍遥法外的助手,在几十年越来越繁杂的案情里,没有人知道究竟哪一个环节出错,甚至没有人知道究竟哪些才是十二宫杀手真正所为。
在这个杀手的影响范围内,有些人死了,有些人发财了,有些人出名了,有些人更可能无意中做了杀手的帮凶,一个暗潮涌动的迷乱世界,最后被导演强压着用最冷酷平静的方式去表达。
谁说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谁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仅十二宫杀手得不到法律的制裁,追踪杀手的警官、记者,还要承受追寻道路上的种种变故。
这是一个愤怒的导演在讲述令人愤怒的故事,这是一个被不断颠覆、不断否定、不断质疑的人生,这是一部用绝望书写的坚持者们的传记,《Zodiac》,它平淡地让我恐慌。
文章引用自:
许多存在主义的哲学家们都曾不厌其烦的写过西绪福斯的神话。
西绪福斯因为太过聪明,所以被诸神惩罚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每当石头快接近山顶时,就会由于自身的重量又滚下山去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
这个简单的神话之所以被无数次提起。
实在是因为它与我们的整个人生太过相似。
十二宫杀手的故事正是西绪福斯神话的现代惊悚版。
电影取材自真实的犯罪事件。
十二宫残忍杀死无辜路人,并通过媒体刊登密码挑衅警方一度成为轰动全城的变态连环杀手。
政府投入大量精力,整个冗长的破案过程持续了几十年,无数人卷入其中最终还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疑犯,至今尚未查出凶手。
若不是大卫芬奇将它改编搬上银幕大约这宗连环杀人案就会永远湮没于警局档案室的灰尘中,再也不为人知。
影片接近3小时,整个的过程就像看着一群人向山上努力推着那块石头观众手心捏着汗水,耐心的等待着,期待着这块石头被推到山顶的那一刻我们心潮澎湃,一次次的觉得我们就快要靠近,就快要靠近答案总之我们笃定的知道正义将被彰显,血债将被血偿。
就像我们看过的所有探案故事,不是吗?
我们将亲眼看着凶手被制裁,然后心满意足的走出影院在阳光下深呼吸,感谢我们拥有一个可以被掌控的世界。
可惜的是,三个小时之后,我们却只看到那块石头轰然落回山脚。
连同落地粉碎的,还有警探、记者、漫画家、证人他们为此案牺牲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前途,家庭幸福。
我相信十二宫并不是特例。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公平。
每个角落里都有人被杀害,被侵犯,被冤枉,被夺走自己最珍贵的东西。
他们为此耗尽一生的力气,堵上一切去寻求一个公正的结果。
但真实的破案率到底有多高?
有没有超过20%?
大多数的案子都只得不了了之。
更不要说就算破了的案子中又会有多少冤假错案。
无果。
无果是最残忍的结果。
最令人难过的事情就是残缺,就是未完成。
如果没有美满的结果,那么,哪怕是一个惨烈的结果,一个悲剧也总好过没有结果,我们需要被交代,需要我们付出的一切有回应。
但是抱歉,都没有。
因为你所为之珍重和奋斗的,在命运的眼中,都实在太过卑微。
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真的关心。
整个世界就像一座寸草不生的石头山,又或蚁穴。
每个人,都是60亿蚁群中的一只,都有属于自己的石头要去推。
每个人,都携带着自己与生俱来的孤独和重量。
你悉心经营一段关系,想和某人幸福美满,白头到老。
你努力工作,希望获得赏识,加官进爵。
你博览群书,渴望著书立言,受人仰慕。
你甚至号召一场群众运动,带给千万人幸福,名垂青史。
你和所有人较劲,你要推到山顶的石头,一定比所有人都要大,都要多。
一切在开始时都是如此美好。
你一溜小跑的沿着山路推动着石头,甚至哼着歌。
你看着那些已经被推到山顶的石头像纪念碑般闪闪发光,激励着你。
可是逐渐步伐开始沉重,呼吸变的急促。
最后,你实在不堪重负,只得忍痛让石头滚回山脚。
于是你回到山脚,安慰自己,挑一块小一点的石头。
一次又一次,理想变的越来越小。
从万人瞩目,变成吃上一顿热腾腾的火锅。
有时你会愤愤不平,凭什么那些拥有搬运机的人,轻易就能不劳而获。
有时你会心想,我再也不会相信什么该死的理想,或者爱情。
有时,你又由衷的羡慕那些还在执着于推动大石头的人,他们一定很强壮,很天真。
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你无法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打开你生命的履历,只有满纸未完成的圆圈。
所以,我爱这部《十二宫杀手》,虽然有人说它太过冗长平淡,虎头蛇尾。
我想那是因为大卫芬奇要说的故事根本不是杀人的凶手,而是整个杀人的人生。
他的目的不是要展示那些把石头运上山顶的成功者,为他们大放烟花。
他想让我们感受到的,是石头本身的重量,司法体制的臃肿,人心的善变与顾虑。
他想说这石头的重量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但他仍然要拍出那个失败的过程。
在片尾,他详细的打出字幕,告诉我们此案中的警探等人,之后如何生存、死去。
他深深的,尊重这些人。
我想他没有说出口的话是:英雄的定义应该被改写。
英雄不是成功者,而是每一个正在努力,以及最终失败的普通人。
他想赞美的正是这种失败。
赞美我们这些失败的西绪福斯,给这世界留下虚无的存在之光。
我们比萤火更微弱,短暂却比那些长存的顽石,都更美丽,迷人。
今年3月2日在美国公映的电影《十二宫杀手》又让这个半老不老的案子鲜活起来。
1960-1970年代,自称“十二宫杀手”的家伙在美国旧金山海岸地区谋杀了至少5人。
每桩命案前后他都会写信、邮寄包裹或打电话给媒体,透露犯罪线索。
信中他画出过四个密码图形,就像个脾气不好琢磨的老师,对警察说,快把这道题解出来,不然我就杀人,而且他一点都不是开玩笑。
被害人中有年轻夫妇,有独身女子,还有青年壮汉,谋杀手段一会用枪一会用刀,谋杀地点围绕旧金山地区,也貌似没有章法。
1968年12月20日“十二宫”开枪射杀了第一对夫妇,6个月后他又故伎重演。
此后他向三份当地媒体发了信,声称对两起谋杀案负责,并列了一个由408个字母组成的图形,里面藏着他的名字。
之后“十二宫”向媒体发出过至少18封信,第2封信里他选择了指代十二星座的“十二宫”。
有的信附带着被害人沾了血的衣服,以证明身份,有的还透露下一步的犯罪计划,有的表达他对现实的不满,比如一封里写:“媒体应该帮助公众向绝妙的谋杀致敬,而非向谋杀的审判致敬。
”有的干脆就是嘲弄媒体与警方。
他在给《旧金山年鉴报》的两封信里抱怨广告太多,某某专栏作家太差:“他只会匿名写作,这事我也会干。
”谋杀的幸存者回忆“十二宫”的样貌:穿刽子手式的黑色帽衫,脸隐在帽子里,戴着墨镜,胸前有闪光的白色十字形图案。
另一些目击证人却上演了“罗生门”,一会说东一会说西,警方最终只确定了一条线索,他是个年龄35-45岁之间的男子。
“十二宫”的嫌疑人也可以拉个长单子,比较著名的包括一个坚信哥哥为杀手的律师(他把哥哥叫做“十二宫杰克”),一名“曼森家族”成员,一个叫凯恩的公民,“轰炸机”卡钦斯基兄弟中的泰德,还有一位叫亚瑟•李•艾伦的旧金山居民,他是公认的“十二宫疑犯锦标赛”的冠军。
2002年一封“十二宫”信中检测出亚瑟的DNA,但他1992年就老死家中。
凶手杀戮正酣时,“十二宫”就上了电影。
克林特•伊斯特伍得的成名系列《警探哈里》1971年那部,就出现了一个自称“天蝎座”的杀手。
之后以此案为基础的影视作品不下7部,还有很多重金属乐队和朋克乐队喜欢给“十二宫”献歌,旧金山的一朋克乐队就取名“十二宫杀手”。
这个“开膛手杰克”再世的杀手有个不同前辈的显著特点:他不是戛然而止,留待后人评说;他多半还活着,哪天会重出江湖。
有汗牛充栋的“十二宫”著作想方设法找到他,其中一些从技术角度入手。
比如最新的两条“十二宫”理论来自乔治顿大学的一位微生物学教员,他分析了一堆弧度和象限后,得出结论,根据星座命盘的分布可以分析出“十二宫”杀人的位置和犯罪方法。
新电影《十二宫杀手》以漫画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两部专著为原型,案发当时他在《旧金山年鉴报》画漫画,亲手打开过“十二宫”的来信,并为破解密码绞尽脑汁。
这个固执的老头认为“十二宫”至今逍遥法外,至于那个被查出DNA的亚瑟,他只符合了众多信件中的一封:“那些信也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保存完好,可能已不是原来的那封了。
”如果凶手已经被抓获,或者死了,那“十二宫”岂不黯然失色。
导演大卫•芬奇也像拿《七宗罪》练手,《十二宫杀手》准备了四年,他不想拍一个红胡子大盗的故事。
但在北美地区的首映式上,众星交杯换盏,一个主要内容是猜猜那些大牌都是什么星座。
“十二宫”更像个娱乐借口,在“十二宫”粉丝网站Zodiac killer上,花5美元就可买到“十二宫”来信影印件,还可预订FBI调查报告,全部影视作品DVD,“十二宫”T恤衫,最大的乐事就是凑在一起给“十二宫”电影挑错。
这个神秘杀手自创的四个密码图形,有三个至今没有解开,唯一被破解的据说是这么句话:“我爱杀人,因为太有趣了。
”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
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
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
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
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
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
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
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
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
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
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
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
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
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
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
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
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
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
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
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
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
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
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
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
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
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
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
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
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这部为人低估的片子我看了好几遍,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细节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卡通画家罗伯特(杰克•格伦哈尔饰)拜访潦倒的记者保罗(小罗伯特•唐尼饰),劝最了解这些案子的他写本书。
进门第一件事,保罗就把罗伯特按在沙发上,指着他们正对着的一台电视说:看到那个了?
很催眠吧。
在一个特写镜头、然后是一个全景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著名的电子游戏《乓》(Pong)的画面:屏幕左边发了一个球,本来应该有人操纵屏幕右边的乒乓板把球打回去的,可是没人按键——我们都没看到手柄在哪儿,好像没人在乎去接球了。
于是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从屏幕右下方溜走了。
然后是下个球,再下个球……奇怪的是,比分一直停留在 15:9。
在两个旧日同事的谈话间,球撞在屏幕上下方的两壁上时发出的差异微小的音效,给他们点出了逗号。
那么问题来了:芬奇竭力以法西斯式的精确来重现多年前的真实氛围,这样一个控制狂怎可能随便安排这么显眼的拍摄对象?
直到读了德勒兹的运动-图象研讨班第 7 讲,被德老师吩咐去查了平均自由程(mean free path)这个物理概念,我才恍然大悟。
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指的是分子在多次碰撞中经过的路程的统计平均值。
比如下图中,左边的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比右边的长得多。
要是把《乓》中的球看成一个粒子,其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平均自由程显然是像左边那样,比较长,接近固体状态。
原因就是如下图所示,随着温度升高,物质形态会从固态转为液态,甚至进一步转为气态,而粒子的平均自由程也会越来越短。
可这和罗伯特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被同事戏称为“他妈的童子军”(事实上他是鹰级童子军 [Eagle scout]),“烟酒不沾,连脏话都不骂”,衣柜里全是格子衫和毛绒外套,在罐头般的公寓里过着老婆孩子热坑头的达标生活,而《乓》描述的就是对他眼中的固态世界:这是当一些分子的运动被其它分子的作用限制在一个有限空间内,以至于振动在一个位置上、围绕一个平均位置而振荡着。
(第 7 讲)其法则,就是“一个作用与一个反作用的关系”。
于是,他以为,犯罪和破案的过程,乃至世界,就是受害人、嫌疑犯、目击者、警察、媒体、还有他这样的业余侦探等等各个变量在打乒乓那样互相作用,而这一连串作用以及吹毛求疵地将其忠实再现在屏幕上的本片,则可以看成两种运动的交织:首先是凶手几乎全是随机地杀戮受害人的连环运动,而穷追着凶手这只兔子不舍的狗,就是追凶的运动。
德勒兹把知觉-图象分为两个状态,……一个是分子态,一个是克分子态;一个液态,一个固态;一个是带动的状态,一个是消除的状态。
(《运动-图象》第五章)那么,对应于这一固态世界的他的固态知觉,就是以机体-身体为中心的主体性的克分子(molar)知觉:在我们这些不确定性的中心(注:也就是人)的作用下,固态的星丛才形成了。
于是,我的知觉显然是对固体的知觉。
......因为被隔离的运动-图象,......正是所谓的一个固体。
......在固体上剪裁的知觉......把固体当做对象、条件和环境。
(第 7 讲)由此,罗伯特相信有可能从草蛇灰线之中,事后地回溯、还原乒乓的至少一部分运动轨迹。
这一工作在片中展现为大量的思想运动和解谜、档案研究——也就是符号间的互相指涉,而这些言说符号搭起了一个隔离出了图象、固化了图象的取景框。
(《运动-图象》第五章)正是在这一知觉中,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痴迷/强迫症(obsession)驱使着罗伯特埋首于堆积成山的事实碎片、交叉延伸的千头万绪,一心想从这团乱麻中抽丝剥茧,连起这些点(connecting dots),好“搞出点意义”(他瘫坐在地上,在卷宗的包围中对要离开的老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
”Nothing makes sense anymore.])——他自己虚构出来的意义:没人在乎了。
(除了我)这就是为什么全片最戏剧性的段落、也就是第二个高潮——地下室惊魂一段对推进破案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主要是为了描绘罗伯特的固态知觉:很可能,他只是在自编自导的杯弓蛇影里吓到了自己。
和罗伯特一样,十二宫的相关事件也改变了保罗的人生轨迹:在对十二宫的报道进展不顺后,他离开了报社。
但不同于罗伯特抓着陆地系统不放,任由一地卷宗这些记忆性的滞留(retentions)侵占整个公寓,直至把老婆孩子都赶回了娘家,本来就嬉皮的保罗已经“佛”了,搬进了位于“陆地与水流的隔离线”(第 7 讲)上的一座船屋,东西随意散落了一屋子。
当罗伯特瞟了一眼《乓》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他:他非找到不可的那个莫须有的人造正义,是在催眠自己。
而保罗则喜欢《乓》,喜欢到不玩还开着游戏。
但其实,他喜欢的是《乓》这个游戏设计的反面——不去“乓”,不去玩,来玩,对那也许总要落地的乒乓选择“放手”,就像在日报这“一种按日来算、也就是在于今日的商业中工作”的他丢掉了他关于十二宫这起陈年旧案的资料,或者一边整天啜着酒一边祝自己健康那样。
放荡不羁的他更习惯于这样杂乱无章的混沌,反劝罗伯特收手:你整天死盯着这桩案子不放,但你知道真实世界中死了多少人吗?
旧金山“东湾的通勤每三个月死的人比那个白痴杀得还多”,你不管?
与保罗不欢而散后,下了一阵凄风苦雨。
凶案刚发生时,罗伯特是给时事画漫画的;可画来画去,他想画的却只有十二宫事件的真面貌这张图式了。
从此,他做起了业余侦探,不惜搭上所有个人生活,几乎是单枪匹马地追查到最大的嫌疑人和第一个被害者曾住在门对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简直是在暗示那两人很可能有过交集、打过乒乓了!
可惜啊,就像德老师说过的那样:宇宙不是固态的,而是液态、气态的,在深底里是气态。
(第 6 讲)宇宙的粒子运动远比地上最可见的固态世界要偶然、复杂得多。
就像影片的标语说的那样:想死在一个杀手手里,何止一种方式。
(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还有种缓慢的死法,是一生都在自囚的那座迷宫中苦苦寻找出路。
看完根据他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十二宫》后,罗伯特本人说: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于是,当旧金山地标——金门大桥那黑暗中的迷雾在片中数次出现、并在影片海报上笼罩了全城的时候,那……就是超越了固体、液体的第 3 种图象状态、即气态图象那个计划:达到“另一”知觉, 而这一知觉也是整个知觉的发生式元素。
摄影机-意识升高到了一种不再是形式或物质的规定性,而是一种发生式的、微分的规定性。
而对运动的还原,即完全的抓取(total apprehension),就是与“事物融为了一体,则必然是液态的事物。
或者更糟,是气态的事物。
”在片尾,罗伯特终于亲自和邪恶本人对上了眼,直视了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深渊,有如金门大桥上的迷雾和桥下的水流:他就是那个人!
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
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
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罗伯特本人说。
眼睛是间隔,没法抓住整个运动的真相。
(第 6 课)但如果真有一只眼/视力能板上钉钉地断定“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总体知觉之眼。
总体知觉,就是......普遍互相作用的知觉。
......它有另一种本性,它是总体知觉的眼睛。
......而在普遍流变中,非常多的事物,即在自己之中、相互地流变的图象,则是真正的知觉。
与其说我抓住了一个图象,不如说这个是互相作用中的图象捕捉到了它们接收的所有作用、它们执行的所有反作用。
(第 7 讲)
和许多发生在大城市中的戏剧一样,《十二宫》的第一个镜头是摄影机从旧金山湾上方慢慢靠近城市。
也就是说,这是不依赖线索/指示符(indices)就可以还原运动的纯粹知觉,“一种无身体无图像的思维”(《时间-图象》第七章),突破了意识-视觉系统,将知觉汇入物质微粒之间的原始气态运动、“放回”广大的宇宙-图象的生成流变中。
(姜宇辉《肉体之眼,机器之眼与不可见之力——贯穿尼采、巴塔耶与德勒兹的视觉之思》)由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对我有这么大魅力。
一方面,用德勒兹的话说,这是一出戏剧(drama)或者说戏剧性的东西(la dramatique),限定在人物视点上,“完全与对人物的刻画结合在一起”(柏格森《笑》)。
这样,受害者的绝望和记者、警察的执着才得以感染其他角色,乃至观众。
表现在取景上,就是大量的中景、全景。
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两个受害者正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视角中出现了一位杀手缓缓走来、亮出手枪,从而打破了平静。
但全程中机位几乎没变,到双方对峙时仍是中景、近景的平缓切换,平常得不像凶杀场面。
另一方面,这一主观化(subjectivation)进程,却向现实这部广袤的“纪录片”而开放着。
影片极为反戏剧化、反罪案片类型,非但没有真相大白、揭开谜底的解脱,反而留下了很多断头的线索和无解的悬念。
这尤其体现在反悬念上,要打破观众对悬念的期待。
比如记者见线人、母女逃脱魔爪的戏剧性情节,本来值得大肆渲染,片中却一起头就翻牌,一笔带过、避实就虚,表达极为简省、克制。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法?
原因可能藏在导演的亲身经历里。
这个凶手是导演大卫·芬奇的童年阴影。
当时,他刚满七岁,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我记得我回到家,然后听说警方跟踪我们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片中,警察读出了凶手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其中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而当芬奇继 1971 年的电影版之后重拍这个故事时,他显然决心做一部“好电影”来超越凶手那扭曲的期待,并还那些锲而不舍的猎狗以恰如其分的尊严。
这个目标也许可以用德勒兹所说的“适度的维尔托夫主义”来描绘,因为:镜头能给我们提供如其所是的真实。
...…我称之为、或者维尔托夫说得更好的——如其所是的真实,那不是图象背后的某物,而是全部图象,只要它们在其不断互相作用的系统中被把握。
这就是说,在一个系统中,它们各自为了自己、为了彼此而流变。
当凌晨一点多电影结束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片长足足有两个半小时,中途在打瞌睡的时候很想按照原先的生物钟去睡觉,但是实在不能接受看一个悬疑破案的故事还要等一个晚上才能看到凶手是谁,可是在电影完全的落幕之后,我还呆坐在屏幕前,反复的思索着Zodiac这个悬案,从可能的作案方式和嫌疑人,到电影里所表现的侦破过程的每个漏洞,再到从凶手扩展开影响到了涉案三个人的那张无形的网,想到晕晕的,才昏沉的睡过去。
如果做梦的话,也一定会梦见大卫·芬奇。
David Fincher是谁?
你不认识他就别说你认识我。
《Seven》和《Fight Club》这两部电影几乎就是我的圣经,而它们的灵魂,除了真痞子Brad Pitt、雅痞Edward Norton和史上最虔诚杀手Kevin Spacey之外,就是大卫·芬奇自己的黑暗脑波和他不可思议的创造力了。
和他以前的犯罪影片不同的是Zodiac(十二宫杀手)是个真实的案件,同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一样是一个永久的悬案,不同的是开膛手杰克属于十九世纪的伦敦,在那个时代检测条件手段落后的情况下,悬案是不可避免的;但是Zodiac在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指纹、笔迹、信息沟通等手段已经现代化了的美国旧金山还找不到真凶的话,就不能简简单单的归结为神秘事件了。
在浸淫了太久CSI的我看来,仅凭没有广泛数据库资料的指纹、无法定论的笔迹检测、挨家挨户的寻访、不可靠的不在场证据等等来找凶手还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有了DNA检测和如老G般谨慎客观的科学家的存在,一切也就不是那么难解的谜。
可这也是特定的时代总有它特定的历史故事的原因,也许未来我们只需装上某块芯片就可以心灵感应彼此,犯罪也就变成一件开诚布公的事实了。
大卫·芬奇从小生长在旧金山,孩童时期正好经历了Zodiac事件的恐慌,所以多年后当他看到同名小说的时候,童年的记忆的涌出使得他决定将这个故事再次搬上银幕。
电影根据罗伯特·格雷史密斯,《旧金山纪事报》的漫画编辑,当年Zodiac案件的真实参与者的两部小说:《十二宫杀手》和《解密十二宫:美国恶梦的身份之谜》改编而成,所以在最后的凶手上,芬奇也诱导观众们接受了罗伯特的猜想,但是在看电影的时候我却有若干种不同的想法。
一、大家公认的四起Zodiac案件是否是同一个人的犯罪?
电影里对于四次的凶手分别使用了不同的演员扮演,说明了芬奇也有此疑惑。
当时警察认定凶手为一人的原因就在于寄给杂志的信里详细的说明了凶杀的细节,包括警方未对外界公开的细节,但是看过很多季CSI的人会知道,还是存在着很多的可能性一个凶手把谋杀细节泄露给另一人而造成的盲目效仿式犯罪或者是为了逃避嫌疑的模仿作案的。
除了并不可靠的笔迹判断外,就当时没有实际的生物学物证能够证明四起案子的凶手有着实际的联系。
二、反复寄信给杂志进行恐吓的人是否真的是Zodiac杀手呢?
从寄信人的口气和手法来看,他更多的是在炫耀,他鄙视公众与警方的低能,他做姿态自我吹捧,他洋洋自得的样子不是很符合一个连环杀手的犯罪肖像。
而作为一个连环杀手,真的能够做到无差别杀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杀戮对于他们像是一种强迫症,但总是需要一个受害者共同的特征来激发他们的某根敏感的神经的。
包括后来Zodiac只是寄信来而并没有实际的案件发生,更加证明了我的猜测:寄信来的人实际上只杀死了出租车司机一个人并且得到了带血的衬衫(也存在连司机都没杀,另外途径获得带血衬衫的可能性,还有没有对血迹进行DNA检测的情况下都不能确定是否是同一个人的血迹),他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了以前案件的细节,而寄信的这种手段,不也是另一个让自己成名获得无限虚荣心的途径么。
三、利用杂志媒体反复制造恐慌的手法很有新闻工作者的风范?
在七十年代,销量大的著名杂志、电视、电台、电影、电话等等,这些手段都被Zodiac利用来制造自己的知名度和恐慌度,我在两个半小时里有一个诡异但是会惊吓到自己的担心,我很紧张的担心,害怕看着看着最后发现那些密码信其实都是参与案件的那个Robert Downey Jr.所饰演的记者创造的;在他落魄之后我排除了他的嫌疑,但后来我还担心过一段时间这信可能是Jake Gyllenhaal所演的罗伯特自己寄出去的(默……我的确有点疑神疑鬼)。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代媒体因为其越来越大的公众影响力,使得一些重大事件的恐慌度成倍的增长,甚至是翻了好几番,而现代的凶手也越来越懂得利用这些手段了。
话说第一封Zodiac的信里的灵感也是来源于一部三十年代的电影。
四、悬案是如何产生的?
除了检测手段的不完善之外,通过警察破案的这条线索的推进也能看出,涉案的地区警局之间的沟通不利是造成了错过案件最佳破案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另外涉案检测人员本身的影响,比如检验笔迹的老头的不稳定状态和前后不一致的说辞等等,也是影响侦破的另一个原因。
如此看来,还是CSI说的对,要让现场说话,让死人发言,这才是最可靠的证据。
电影比较不合常理的一点是,这样一种简单的用替代码表示的密码信,怎么可能美国的情报机关自己翻译不出的啊?
以上基本是我犯了CSI综合症之后得出的部分分析,回归到电影本身,芬奇这次摆脱了自己原本炫目的影像风格,采用了如同纪实片一样隐忍的视角,但是延续了他一贯的黑色影像,夜景、雨景、城市阴暗的角落,连白日里都有着无法散去的阴霾。
他开始摆脱从前的类型电影的风格,从《Zodiac》的掌控的细节来说,他已经很有大师风范,虽然没有太多惊喜,但着实又看到了他的改变,估计他离走向全能导演的路要不远了。
电影最惊悚的像恐怖片的时候出现在罗伯特调查那个电影放映员的时候去了他的家,在他说了“海报上是我的笔迹”那一幕,在那个灰暗的地下室里面对那张亦明亦暗的脸的时候,不止罗伯特一个人被吓得魂飞魄散。
从表演的角度,Jake Gyllenhaal和Robert Downey Jr.都还算满意,但是饰演坚持这个案件的警察的Mark Ruffalo塑造了一个很执着的形象,平实但是并不平淡,很有大牌实力派的作风。
沉溺在案情里分析来去之后,再次审视电影,更多的是发现,Zodiac这个悬案的神秘之处,不是在于它有多么的完美,而是在于它有太多不完美的疑点、漏洞和缺憾,而这种不完美的神奇力量,会让每个卷进去的执着的人仿佛被这张无形的网所捉住,怎么也无法挣扎出来。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
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
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
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
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
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
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
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
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
“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
”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
“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
”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
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
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
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
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
”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
不。
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
“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
”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
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
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
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
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
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
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
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
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
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
”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
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
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
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
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
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
”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
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
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
”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
”“他是对的!
”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
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
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
”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
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
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
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
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
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大爱的导演,加三个青睐的演员,纵使因豆瓣不高的评价有所降低期待,看到最终的呈现效果还是有点失望。生活化的犯罪和调查过程,本来还有些新鲜感,结果因过缓的节奏,稀少的戏剧冲突,导致观影过程中渐失对故事兴趣。观看时不禁联想到《杀人回忆》,同是未决悬案,拍得真实可信、紧张刺激、妙趣横生!
唐叔除了表现神神叨叨能换个别的样子吗?有点像《杀人回忆》+《水门事件》,但尿点明显多于以上两部。
其实我真觉得我浪费了两小时四十分钟...
一直在想zodiac是怎么样的片子,片中的细节有些让人回味,但是主线确实很松散。
可能因为有纪实电影的成分,所以片子让人看得很不舒服,一直压抑,最后没有宣泄。
有点在看美版《杀人回忆》的感觉,也许每一个好警察心中都会有一个永远的不能追捕到真相的遗憾。
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很真实,但也很闷……
这个悬念就一直悬到了最后啊你妹。。。太纠结了。。。ZODAIC先生太牛了。。。
太冗长了。。。有点啰嗦。。。讲的是事件对于人的影响,但是未免太缺乏张力。看起来好累。。。
没啥感觉的片子 那么冗长 个人觉得不怎么样
真实悬案改编,注定不是爽片。导演擅长塑造惊悚悬疑氛围,但前面一多半时间都在用平缓的叙事、冗长的对白、聒噪的电话铃音和amsr般的声效来表现主角们日常工作中的繁复琐碎,让观众更容易共情他们最终的崩溃。
作为一部电影,它真的好无聊。。。
没有悬疑、没有恐怖、没有血腥、没有丰富的情节,需要的是对一件事的执着,算是一部心理片,其他的没任何感觉。
真不理解这电影怎么还能被称作拖沓,每一次我以为柳暗花明了其实只是引向另一个死胡同。由一个案件折射出二十几年的发展,男主那种略显迂腐的执着也让人钦佩!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小罗伯特唐尼居然只是个配角。好冗长啊。不过后面还是有很长一段很吸引我的。没有结局让我很郁闷。
反类型的说法可以肯定,但首先反的是他自己拍出的“类型佳片”;与《杀人回忆》没有可比性,否则又回到了“类型”中。大卫·芬奇最大的问题或许是在像写好一本悬疑小说般拍好一部“类型佳片”并同时融入自己的作者意识之时,作者意识变得极其外显与无趣,但《十二宫》却像是一部自嘲的电影,在一个庞大的体量中,它对社会环境与人物特征的刻画接近于空洞,角色间的矛盾争论像过家家一般,甚至在一些案件转折点上呈现出诙谐放松的节奏,完全像是一部边拍边构思的随性之作。我觉得芬奇再无力拍出这样的电影
又長又臭……
关于Zodiac的故事,各个资深侦探案剧集里多少都会提到,至今也是一个未解的迷。迷人之处也在于此。他总是,透露一点点,又收敛一点点。这样平缓松弛的节奏,流水账的铺述,似乎是最没有大卫·芬奇的风格,却仍有魅力让人回味无穷,归根到底还是案件的魅力
好長,,,接近3小時,,,有點過長,,剧情也不够紧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