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堵,堵死了。
我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能有什么东西可以把它挖开,清洁一下。
可是可是。
直到那天晚上我跟我的毅仔讲完电话,我依然那么堵。
我觉得我都要得抑郁症死掉了。
看到这部电影的时候,我怀疑了一下,这是公民之敌吗。
整个故事太像了。
只是这部电影更粗糙,平铺直叙,没有升华。
我可以很顺当地猜出整个故事来。
本阿弗莱克确实太帅,实在不像一个匪。
没有匪的霸气,也没有匪的凶相,一点也无。
只是他被安排在那样的角色上。
几场抢劫下来,一点技术含量也无。
里面的FBI跟这群劫匪一样,不动大脑。
等到抢劫结束,才开始下手。
不高明的匪徒跟不高明的警察。
好了,我只是想说,心情不好的时候不要看这样的电影,看看动画片好了。
我再不想去偿试心情如此不好的时刻。
一次,两次,会影响我我跟毅仔的感情的。
一直再等Ben的这部戏,各种原因。
等来了,迫不及待的看完;有一点小小的“失望”,在拍摄上如果能加一点手摇式摄影机就更好了,虽然现在这一类设备被用“滥”了,但是在紧张的时刻,除了音乐之外,视觉上同样需要一点冲击。
故事本身构思的还算精巧:打劫四人组,专抢银行;片中的第一次打劫,留下了女经理作人质,没成想小头目和女经理相见甚欢,想退出打劫小分队;但是被软硬兼施的留下,直至片中的第三次大劫,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当然是该报仇的报仇,只是男女主人公们天各一方,各自惆怅。
片中的三次打劫,过程安排得都很巧妙。
第一次,骷髅头面具;第二次,修女面具;第三次,警察。
第一次无疑时机最好,除了最后顺带捎上女经理之外,没有警察追捕、没有露馅;第二次,出来时遇到了警察追击,还好几近周折甩开;第三次,惨烈的孤独一人。
可以理解,小Ben在自导自编自演的电影中,还是想有点自己的东西放进去。
从小生活的环境,父亲和母亲的遭遇,以及同伴,如果生命中没有出现“那个人”,或许这一生就这样度过了。
只是,随着那个人的出现,自己的生活也随之改变。
一旦接触到不一样的世界,人总是有一种向外看、向外跳的愿望,总觉得是时候做一些改变了;只是当他去尝试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束缚有多大。
所有的一切需要一个时机,需要一个很好的转折点,在这个点上,一切转折。
只是很不幸,他失去的同样惨重,而这一切或许是一种补偿。
表面上看,这是一连串的银行抢劫案;透过片子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一个心里挣扎的过程,一个渴望改变的人,以及他自己奋斗的故事。
1,剧本写得很好,我不认为一定要悬念迭起,错乱丛生才叫做好看的犯罪片。
我甚至不认为这是一部犯罪片,我觉得这是一部套用犯罪片套路的情节剧。
2,剧本的核心在于他要离开这个Town,但一直没法走。
这一块儿可以处理为,他父亲和他的命运重复。
事实上黑老大的台词已经交代了这样的重复,但在前半部分没有强调出来,算是一个缺憾。
后半部分基本上完成了戏剧的完备结构体,在几乎无宗教暗示的情况下,救赎将转移为复仇。
之前的罪孽和受难结构没有变化。
事实上,通过黑老大的线索,将父亲和儿子的罪孽-受难结构连起来,最终由黑老大的死作为句点。
3,牟老昨天的博文很重要:要分清悬念和悬疑的区别,悬念不在于细节部分,他怎么偷车,怎么抢钱,那是小把戏。
大戏的悬念在于人物命运的不确定,随后的根结在于to be or not to be。
主人公能走也好,走不了也罢,不影响这部戏的价值。
他成功脱离,然后走到半道,被一个小警察忽然开枪打死,也可以,但在此之前,你不知道他走不走得了。
而且你期待他走得了,你为他捏一把汗。
4,为什么会捏这把汗?
因为之前的戏剧铺垫,之前的戏剧结构决定了观众会希望这个贼跑了。
这是against一般道德观念的,但是,情节剧的特点就在于与一般道德观念相悖。
比如《地老天荒不老情》,洛克·哈德森间接害死了简·惠曼的丈夫,还害得她双目失明,但他们两人却相爱了。
一般道德观念会认可这种爱情吗?
不能,但情节剧就是要先设定这样的情况,引起观众的同情,告诉你他有可怜之处。
5,正因为有可怜之处,所以观众会感到不确定,正常思路他应该被抓住,心里却希望他跑得了,眼看要被抓,但又没抓住。
6,如果要说缺憾,一个问题在于,查尔斯顿这个镇子为什么如此糟糕,剧本没有渲染这一点,肯定是考虑到了当地人的情绪,而且在片末字幕出完了,还特意打了一行字,说那里绝大多数人都是良好市民。
这是商业片的无奈之处,你不能得罪人。
要狠,我觉得前半部分可以讲一讲,这里的环境,是压抑?
破乱?
荒芜?
堕落?
如果是黑色电影方向的话,这方面渲染会做的多一些。
本·阿弗莱克在沿用犯罪片套路上,太循规蹈矩,这也是遗憾。
我不认为,这降低了此片的价值,只是无法精益求精而已。
7,我出于剧本,给了此片5颗星。
娱乐性考虑的话,我认为也就是三星半。
8.,看完之后,走出影院,开车穿过阳光晕目的alahambra 街道,开始想起一个月前我出差去过的Stockton,那是全美犯罪率第五高的地方,而且是一个小城,街上有很多窃贼和毒贩。
那是用皮肤去感受的东西,不是每天泡在电脑跟前,或者去学校里学几天编剧课可以想象得到的。
还想起斯图尔特演的it's a wonderful life,那是另一种想要离开小镇的故事,喜剧跟情节剧的区别是什么?
怎么样用莎翁结构写情节剧?
刘别谦在排练《克劳内·布朗》的时候,对演员指着手里的剧本说,this is truth,我希望你们一字不差的按照它来做。
好剧本就是truth。
那么怎么能写出truth?
文青通常都有一个可怕的爸爸,一个带来伤害的家庭。
文青也通常还有一个好哥们,还有一个让他烦闷的环境。
几乎必然,出于幻想,想要逃离现实,去往幻想之地。
逃离意味着与旧客体的切断关系,这就涉及到代价——电影中给予代价的方式替旧的客体去抢劫钱财。
抢了三次,可谓是一种旧生活方式的强迫重复,在重复中,主角终于杀死了旧的客体,那个老大,也告别了自己的兄弟,告别了旧日的情人,奔向他的幻想之地。
抢劫在心理上是缺爱的意识表达,事实上也是,主角和那个群体都缺爱,于是转化为对社会的抢劫。
这个过程中,一部分人想走出这种创伤,另一种想重复这种创伤。
想走出的是文青劫匪,于是就上演了这一出文青劫匪的逃离史。
可是,逃离谈何容易,或许可以逃离现实中的客体,但是无法逃离心中的客体。
那么,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电影给出的是爱。
可是,爱真的可以救赎吗?
Here's one movie overpraised by the critics and the viewers. Ben Affleck is punching again, this time as playwright-director-leadactor. Ambitious as he is, the movie leaves much to be desired. This could have been a great movie because: 1. it is adapted from a good story by Chuck Hogan who also wrote "Shutter Island". 2. Ben is back to his familiar territory, his hometown-like Boston, so the visuals were as realistic as stunning. 3. the supporting actors (Rebecca Hall for instance) were nicely singled out and did their part wonderfully. And Jeremy Renner stole the show. No wonder he got an Oscar nomination. Turns out it falls short of expectation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 1. Ben was not a convincing lead actor especiall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movie. It seems as if he gradually became the hero, which is not good enough. Compared with Jeremy Renner, he seems a little bit inadequate. (Sorry for you, Ben, Jeremy makes such a high benchmark!) 2. The movie tried to combine suspense/crime/action with romance. Although two hour long, the movie didn't seem to achieve what it set out to do on either side. Lesson for Ben: attempt to achieve too much will just lead you nowhere . 3. the storyline seems too contrived sometimes and some twists and turns seem familiar. Ben still has a long way to go to be a good screenplay writer. And personally, I don't like the fact that it is full of strong language. Verdict: 7 out of 102011.7.10
临死之前,Coughlin大大吸了口别人丢下的可乐, 随后迎面走向身中数弹的结局。
在一路看见Coughlin无法克制的暴力倾向伤害别人时,导演和观众都心照不宣他的宿命。
可一个小小喝可乐的动作还是可以看出,这部电影拍剧情拍场面拍演技,但说到最后,拍的还是人性。
这就是演而优则导的本 阿弗莱克。
以2006年的《好莱坞之地》为标志,他终于摆脱好莱坞体制强大的定势能力,从“类雄性花瓶”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朝着“有思想有深度有看点有能力”的全能康庄大道走下去。
《Gone Baby Gone》证明身为导演的阿弗莱克确实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水准。
而《The Town》延续了这种水准。
并且贯彻了本始终将影片基调落在人性的复杂性这一风格。
Doug成长在全美治安环境最差的Charlestown, Boston, 并且有个并不令人意外的问题童年。
因此他坐过牢,犯过事儿,放出来之后跟患难已共的兄弟以抢银行为业。
这票职业抢银行犯分工明确,手法娴熟,非常有职业风范。
而在某次作业中,他们绑票了银行经理Claire 作为人质。
但Doug最终没有伤害她。
事情的发展并不算出人意料。
出于某种奇怪的立场,Doug爱上了Clarie,并且愿意为她开始重新审视内心并未完全泯灭的良知。
他想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但现实让他除了重操旧业别无选择。
影片带给观众的第一感觉是刺激火爆的动作场面,追车,爆炸,警匪互相扫射,各种卖座元素一应俱全。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也不是全部。
当Clarie与Doug在午后晴空坐在露天咖啡座聊天时,阳光穿透过Claire的长发,让人全然忘却这是一部有关抢劫银行的犯罪片。
男人和女人,在日光中,眼角眉梢,欲语还休,在本的诠释下,可以看到爱如何抵消了心中的黑暗和扭曲,看到了良知如何成为心灵的负担,又如何成为挽救人性的稻草。
因此,虽然这是一部关于银行劫匪的剧情片,虽然影片中充满枪林弹雨街头巷战,你却没有感觉到对罪犯的切齿痛恨,对警察的无上热爱。
在影片中,抱着孩子的不良少女也会心碎痛苦,任凭眼泪冲刷着支离破碎的烟熏妆说“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利用我”;凶残的银行劫匪也会讲手足情谊,为兄弟死,悲壮如烈士;花店的和蔼老头儿也是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而警察也有边大骂脏话边将疑犯逼得穷途末路的极端一面,或直面持枪恶犯却掉转过头假装没看见的漠然。
正如如多电影已经表达过的那样,片中每个角色各有特性也各有弱点,但他们终究都是血肉饱满的人类,就算前一秒爆了无辜生命的头,下一秒也可以为道义而牺牲,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善与恶,爱与恨的两面性。
Charlestown三天一大案,两天一小案的恶劣环境在本 阿弗莱克的镜头下经常有由黑夜转为明媚白天的全景长镜,有大片阳光和绿荫,有孩童在街角的注视,有女主角过目难忘的身段和眼神,甚至还有赤脚走过沙滩触碰水面的细致温柔。
而那段颇具“斯德哥尔摩情结”意味的爱情,也显得张力十足,分外美好。
所以当影片结尾迎来一大片金灿灿的夕阳时,身为观众会突然感觉到:为什么明明看了部剧情紧凑人物饱满的犯罪片,心里却满满的浸着悲悯的温暖?
这就是导演本 阿弗莱克,他总是取材于严峻粗砺的社会现实,拍成浸透人性伤感的剧情片。
这就是我们要相信导演本 阿弗莱克总是能拍出好看的电影来的原因。
据说这片儿反映了真实的生活,据说还是真实的抢劫犯的生活。
扯淡。
看电影的有几个知道抢劫犯是怎么过日子的?
据说这片儿让人想起当年的Heat。
也就是冲锋枪对着前面突突,对着后面突突,然后对着自己突突这种动作让人觉得眼熟吧。
和Heat的相似之处,也就到此为止。
据说那口可乐描写了虾米人性...诸君看过虾米正经战争片儿没?
那里面人临死前干的事儿可比喝可乐有创意多了。
芥末大惊小怪的。
反正偶很认真地看了一个多小时,很奇怪这片儿怎么这么长这么松散这么眼熟(80年代末港片儿黑帮套路),然后评价还这么高。
奇哉。
偶对Childre of Man,Departed和无间道等片儿有相同的疑惑...偶其实很喜欢小本。
当年他比较幼齿,傻乎乎的演无理头搞笑的时候,偶认为他是唯一能出演仙道彰的人选。
(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
)
伦敦大动乱。
然后,我就想起了这部片子。
记得以前某期《城市画报》,做了一期八零后特辑,请了几十个八零后代表每人做了一页采访。
其中有个大饼脸北京文艺工作者,说:人就是分三六九等,关键是能力。
皇城底下的子民说话真是不同凡响。
问题是,面对这些起跑线已经偷前上千米的孩子,穷孩子的选择其实很少。
他们可以像Coughlin一样,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
或者,像Dough一样,挣扎,然后放弃。
幸运地,如果真的人生如戏,或者会出现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美丽少女,拯救他的人生。
我想,这部电影的最大意义就是:人,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战胜环境?
现实并不如意。
但态度我们可以自选。
Krista绝望地幻想Dough会拯救她;Coughlin一厢情愿地以为义气等于大家一起堕落。
随波逐流总是更容易。
认清现实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
更何况,那些围城外的人,在听见Dough被踢出大学时,只会讪笑一番。
就像上面那个睿智的北京文艺工作者,“人就是分三六九等”。
所以,大家才会在结局看到FBI高级主管被Dough亲切问候时,心中痛快。
是的。
Go fxxx yourself。
影片由两条剧情线构成:明线是Charles Town(以下简称CT)里的银行劫犯和FBI斗智斗勇,可以理解为本片的商业部分。
暗线是Doug想尽办法要离开CT。
而对文艺部分,也就是暗线的解读,才能领会本片的深刻内涵。
Doug和身边所有人的关系都是紧紧围绕着“离开CT”这个主题的。
1.为什么要逃?
对旧爱Kris的憎恶其实是对过往自己糜烂生活的不堪回首,也就是对CT这使人堕落环境的不满。
他在片尾所说的,“不论你改变了多少,还是得对过去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
”而Claire作为一个“镇外人”,寄予着Doug对“镇外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的希望。
但因为“镇外人”这个尴尬的身份(看看CT上的人是怎么看待镇外人的),注定了两人最后必然分开。
好兄弟James崇尚暴力,崇尚拳头解决问题。
是被CT“同化”的人,除了犯罪没有任何生存技能,每天得过且过。
怯于开始新生活,也难怪Doug说他是个驴子。
CT在腐蚀人的头脑,生长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太大太大了。
2.逃出去的人与被抓回去的人父亲代表的是从CT逃亡未遂的人。
当年有了老婆孩子,想离开这个操蛋的体制了。
却被花匠残忍地制止。
花匠代表的是CT的传统观念:“我们这的人,都只能去干抢银行的活计。
他们是改变不了的。
”而Doug在片中有一个“好榜样”-Dino。
他背叛了自己的兄弟才换来“镇外”的一份差事,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出逃的不易。
3.应该逃吗?
2007年小本的
片中摩根弗里曼想让一个小女孩脱离那个有着毒瘾母亲家庭的操蛋生长环境而借一次机会带走了她,小本弟弟饰演的调查该失踪案件的警官最后发现了真相。
面临着“逮捕老头让小女孩继续生存在垃圾的环境里面”还是“无视自己警官的职责让小女孩由老人抚养。
”小本给的答案是“人不能选择自己生长的环境。
”对比该片,其实可以把Doug看成那个被送回毒瘾母亲家的小女孩。
警官错了?
生活中永远没有完美的选择,生存环境无法选择,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演而不行则导,对于本·阿弗莱克来说仿佛成了命定的选择。
谁让这厮长了一张帅气英俊的脸庞,不作演员曝光在镁光下过于可惜了,却屡屡因之前的花瓶男角色饱受金酸梅的肯定,从而发奋图强干起了导演的活。
处女作《失踪的宝贝》初见这家伙有极佳的导演天赋,而今的《城中大盗》再次证明了这位帅哥的确有成为导演的资格,而其又主演了自己的新作,足以见得其野心不小,不仅仅要证明自己有丰富的内涵,同时也确实是一个有演技的演员。
实事求是地说,本在新作中导演的能力又提升了,得人嘉奖不为过,其演技也有很大提升,似乎是,曾经的花瓶男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优秀的导演,加上一个从小在波士顿长大的普通男人(足见其演技的提高)。
花瓶男,终于在两部影片后,证明了自己绝对不是绣花枕头一包草,让影迷惊喜的是,本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导演天赋,更证明了自己的演技,本不需要超级大英雄那样的花瓶角色,他更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他所熟悉了解的平凡普通人。
这类型无论怎么捣腾都没办法不让我迅速联系盗火线,而且这片子从一开始就打算走狗血爱情路线,让我无比烦闷!!关注剧情演技还不如关注小本那张似乎比原来俊俏了一点的脸,虽然小本一心想证明自己是个导演~~PS:修女装不错~~
抢银行的片子你就火爆点的抢呗,拍的折磨拖沓做神马。
虽说警察都在抢劫后出现,但这部也太差了,恨不得教FBI去破案啊
Ben的编剧功力,大家有目共睹;可惜,没能引起大众关注。。。
虽然这部片子动作得不惊险刺激,文艺得也不清新晦涩。但我却出奇的喜欢,当然每一位演员的出色表演确实是给这不电影添彩的主要原因。本阿弗莱克最后的那个——go fuck yourself大快人心
同类题材电影中的佼佼者,几个贼都太帅了,修女造型堪称经典!
本来看着像社会反思,后来还是变成阿弗莱克个人展现了,小本还是要学学啊
波士顿有90%的银行劫案发生在影片中的这个小镇,这里已经将打劫银行作为一种产业。。。。一直 觉得本阿弗莱克很有实力,但还是缺少大师范,个人比较挺他
剧情俗套,演技也不见得出彩,整部片毫无亮点
与众多同类型片子相比,多这部不多,少这部不少。剧情也不出挑。看了下导演编剧才明白就里。本大叔还是要干好老本行。浪费了Rebecca。
绑匪和人质的素材并不新鲜,文戏与几场劫案的武戏交互穿插,也提高了影片的灵活性,但武戏整体好过文戏,尤其是飞车追逐和最后的枪战,收尾的感情戏很好诠释了主角陷入爱河与江湖事的两难境地。希望小本将来能继续干好幕后工作~
主题到底是什么?一个故事也有轻重吧...友谊爱情渲染的都不够多...抢劫场面让人疲倦...个人和大环境的改变也并没有体现多少...
我就喜欢看这种莫名其妙无可救药的爱情片
fifty-pounds horse
本以为又是一部关于盗亦有道的老生常谈,小本却在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圆出了自己的味道,依稀有些《盗火线》的影子,关于三段抢劫的伪装也设计的十分有意思,分别是恶鬼,修女和警察,三种伪装身份分别指涉了暴徒,宗教和权利,而他们造成的伤害却是各不一样的,其中的讽刺矛头却是直指执法机关。
2024-06-17重看。如果不去细究其犯罪背景的话,罪犯抢银行逍遥法外,警察FBI追查罪犯维护正义却不免中弹牺牲,一个犯罪,一个正义,我们很可能陷入疑问当中。无法为罪犯站住脚的逻辑和犯罪问题根源,这也是本片的问题所在,多一些底层的描写就好了。
But I know I’ll see you again. This side or the other.
其实并没有搞明白这样的一个题材为什么能被拖沓的拍到两个小时,作为商业片缺乏引人入胜的火爆场面,作为文艺片又缺少该有的气质。但好在诸位演员的表现与个人魅力不至于让电影看上去让人乏味。片尾曲倒是很赞,让我重复听了好几次。BTW,本·阿弗莱克在影片里让我感觉实在太像范佩西了。★★★☆
劫匪和人质的爱情故事
这片儿也太难看了。哪怕有“经典?”的四张修女面具对视老警察然后警察默默扭转头(不想当单身英雄),哪怕有传说中的原型人物,也救不了。时代果然不同了吗毫无江湖气质也没道义净是盗匪变亡徒➕强扭浪漫故事,看过盗火线来的,奇奇怪怪的模仿奇奇怪怪的转折,专业倒是双方都专业,但bug不断剧情波澜不惊,打戏狂用手持摇晃画面。最后都留字条了吃东西都怕下du的FBI您不检查车子就放心开走么。难得给两星,浪费大半夜三倍速努力看完2小时50分。片中反一傻乎乎的样子,警察还互相询问:我们不知道是否遇到高智商犯罪。原著小说改编的,小说名字就带个“王子”,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