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在看电影的时候对主角的态度和电影的基调有这么大的起伏。
起初我以为影片探讨的是职业道德和伦理,很厌恶Rachel的功利心,记者怎么能因为对报道的执着就不惜扰乱别人的生活;看到她因为坚持不肯披露自己的线人而被政府威胁乃至迫害仍不肯妥协的时候,我被她的坚持所感动,以为导演要讲一个关于信念与原则的故事;但直到百感交集,觉得不写点什么不痛快的的时候,才突然明白,一切都与立场有关。
影片的开头女主的儿子和母亲为了车上那个小女孩向老师抱怨别人欺负她的事情与母亲争论“...我们不应该告密!
”“但我们也不能任凭别人欺负啊,好啦乖乖的坐回去不要吵了...”忙于写报道的女主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坚守着和儿子一样的原则,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会被陷入牢狱之灾,但仍旧在众叛亲离的时候靠意志和信念坚守着她的原则。
“一个男人离开了家庭去监狱里保护原则,他们以他的名字来命名公休日;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孩子去打一场战争,然后他们为他竖了一个纪念碑。
一个女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她就是个怪兽。
”女人就该小鸟依人,就该妥协,就不该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过于tough过于坚强么?
在狱中接受采访的时候,我还以为Rachel会得到公众的支持,但却失望的发现她们其实根本不在意R的坚持。
就像律师对她说的那样“你的坚持没有意义,公众很早就对你失去了兴趣。
”他们还以为Rachel是在作秀,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想看到她经历了怎样的丑恶,想看到她的软弱好施以廉价的同情。
任何人都不会完全理解另一个人的立场,对一个人牢不可破的坚持在另一个人眼里可能只是无谓的牺牲,part of my pessimism,but it's truth.尽管片名叫nothing but the truth,但是它并没有说真相会带给我们什么。
作为不可变更的唯一,真相被人们向往,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说谎的人还是坚持真相的人,都有她的立场,他的原则,他的理由。
像女主和儿子间的简短的争论,从义理上讲告密不对,但从施害者的角度又是如何呢?
又比如女主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里谈到的,从国家安全和机密的角度不得隐觅线人的身份,那么可以滥用权力的政府又有谁来监管呢?
想起之前看过的两部片子,Find me Guilty和Foster vs Nixon,两部片子其实也探讨了类似的深意(严格说来后者是讲民主公正的,只是我看得角度可能不太主旋律)。
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子,镁光灯下的焦点人物风光无限令人欢呼雀跃,阴影之中黯然倒下的身躯也是一道有深意的风景。
总是会对这种立场模糊的非主旋律的影片印象深刻,为了这种无解的问题而心生沉重。
也许没什么原则的人就会经常摇摆苦恼吧。
Sometimes, it's just so hard to choose。
有的时候是为了保护对自己重要的人,有的时候,仅仅是,害怕失去。
斯诺登案刚开始的时候,我无意间接触了两起相似案件:一是还在审理中的一等兵Bradley Manning 维基泄密案;一是历史上Daniel Ellsberg引发的"五角大楼文件"案。
Ellsberg安然无恙地活着,斯诺登得到了一年短暂庇护,而曼宁正面临着20至136年的监禁。
当时觉得非常不公,朋友却告诉我曼宁泄漏的是军事机密,这在军队是无法容忍的,可能会给国家带来巨大危害。
我不明白。
每次的泄密事件都有人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称泄密者为叛徒,要求惩处。
他们也多数都违反了法律,比如曼宁,比如斯诺登。
若按照法律,他们被惩罚无可非议。
电影中的女记者瑞秋,若被安上这个罪名,监禁期限一定会比两年更长。
她最终却是以藐视法庭的罪名被判刑,已经是幸运。
苏格拉底在《克里托篇》里面说,无论国家对你作出何种判决,你都必须要执行和遵守。
这是法律与公民之间的协议。
所以苏格拉底慷慨赴死。
我不能理解。
后来碰到一句话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不公正的法律等于一纸空文。
对国家、法律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我更同意圣奥古斯丁的这句话。
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管理人群,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正义,我一直是这么理解的。
所以我相信若政府有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揭发谴责是正义的,若法律不能维护人民的权利,被废除或不遵守是正义的。
梭罗因反对奴隶制、未使用投票权而拒绝缴税,我认为这是正确的。
”我有权利承担的唯一义务是不论何时都从事我认为正义的事。
"我曾想,若我生在奴隶制时代,是否会有勇气反抗它的存在。
幸运的是,我不需要戴脚铐被鞭打;不幸的是,奴隶制不过是换上了言论、真实、公平、暴力等名字而已。
我并非不尊重国家的安全。
然而,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只是存在可能,我们不能因为有可能导致的结果就限制一切行为,这是在纵容政府权力的无限制扩张。
即使曼宁给维基解密泄漏了大部分文件而可能被敌军利用时,法官最终也裁决了“援助友军”罪名不成立。
我相信这是正确的判决。
我们没有看到国防安全被威胁,但士兵射杀无辜平民和儿童的画面却历历在目。
我不管斯诺登抱着什么样的心理去泄密,但政府机关监控全民却是真实可信。
就像瑞秋所说,如果他们提供的情报很有价值并且值得相信,那么他们所怀有的动机就不那么重要了。
现实也往往是,跟政府作对的个人,难有好下场,能保命已是最好结果。
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监控当权者的行为,不管是否签署了某些所谓协议,不管是否宣誓某些言论,不管是否存在一些不公正的法律,做正确的事是最根本的原则。
“如果不公正是政府机器必然产生的磨擦的一部分,那么就让它去吧,让它去吧:也许它会磨合好的。
──不过,毫无疑义,机器终将被彻底磨损掉的。
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有其独自的弹簧滑轮、绳索,或者曲柄,那么你可能会考虑修正的结果会不会比原来的谬误更糟;但是,如果不公正的那部分的本质要求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时,那我说就别管这法规了。
以你的生命作为反磨擦的机制来制止这部机器吧。
我不得不做的是,无论如何都要确保我不为我所唾弃的谬误效劳。
”
有人觉得结尾揭示出小女孩是消息来源是一个败笔,因为国家不会为小女孩的童言无忌定罪,甚至女记者的这种无畏的保护和带来的牺牲也变得毫无意义.但我得说,除了结尾让我有点意外,有点感慨,也对女记者之前的坚守原则更加尊敬,尽管她最后妥协了.因为她衡量的不是利益,而是作为一个记者操守的本身,我也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揭发"小女孩并不会给被揭发人带来恶果,如果那个人是成人的话,女记者还会继续承受下去的.从结局来看,记者的罪是白受了,连她自己都说,如果早知道这样,她压根不会写这个报道.但是作为反思的人,我们应该看出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她的固执. 作为我自己,我了解了应该更深地去看待矛盾和罪恶.如果一个人被打劫了,他事后会埋怨自己不应该那个时间选择那条路回家,这是因为我们习惯对比我们强大的人和事妥协,这种埋怨的前提是接受强者可以对我们不公的权力.但却忘了最重要的一点,这种权力本身就不应存在.但是人,往往是弱小的人,都习惯于站在权力的一边衡量对错,就像小时候被老师歧视的孩子往往会遭到全班人的白眼一样.这是因为哪怕是孩子,生长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都会没来由得对权力有种安全感,迫不及待的站在代表权力的一边,而权力的对立面则可以被侮辱,被损害,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杀人,但却可以心安理得的以法律的名义宣判死刑.所以当道德和法律紧密得联系了在一起,正义和真理就可以得到保障了么.难道我们的恶不是以一种被压抑扭曲的方式通过权力宣泄出来么?
女记者瑞秋从线人处获得了一份情报涉及政府一次相当不光彩的行为,刊登了这起新闻报道。
政府最终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将瑞秋推上被告席,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帕顿的层层逼问,瑞秋坦然地叙述了整个事件的前前后后,公众心中的天平也开始往瑞秋方面倾斜,但是艾伦坚持要求瑞秋必须说出资料的提供者是谁,瑞秋逐渐地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部影片真是让人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局……令瑞秋一直坚持原则就是保护她的信源,坚持人们获知真相的权利。
然而当最后回忆到那个信源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惊了一跳。
像是升华,瑞秋保护着这个小女孩不被公众所知,不让她受到伤害。
坚持不说出泄密者,信守承诺,善良无畏,人性的升华;揭露真相的代价可能比我们想象的大的多。
真相是什么?
事实是什么?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平和自由。
个人的利益在国家面前算什么?
什么是爱国,什么是叛国,用叛国的行为去爱国行不行?
或者说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表达爱国的精神是否可取?
如果说这部片和爱国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再换一个问法,用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去坚持自己的道德(或者是职业道德或者不止是职业道德)准则,值得吗?
我想女主人公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虽然我不保证每个人都会赞同她,但我想所有人都应该对她表示尊敬!!!
哪怕是和她对立的人!!!
本来在看完电影后就算是要写点想法也不需要在这里解释剧情的,但考虑到这部电影是如此引人深思,而有很多细节决定了思考的基础,而我们往往会忽略了这些细节,所以有必要明确一下这些细节。
并且由这些细节,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女记者Rachel一开始并没有预料到她的报道可能会导致她会被逼问谁是泄密者,并且会因此被拘留、坐牢。
至于那个女CIA,Erica Van Doren被枪杀,更是始料未及。
Rachel一开始确实只是想做一件大事,写一篇有可能让她获得Pulitzer奖的新闻报道,她觉得报道真相是记者所追求的东西,至于代价,至少在之前她并不清楚。
细节来源是一开始在考虑是否发表她的新闻时,报社的法律顾问提到泄露CIA的身份对于政府官员来说是有罪的,Rachel说“我可不是政府官员”,她只想到了自己不应该有罪。
后来Rachel也说过如果一开始她就知道会因此和她的儿子分离,那么她也许就不会发表这个新闻了。
2、在Rachel被拘留后她坚持不说出泄密者的原因是她把小女孩Allison和那个白宫官员Stan Riggens都当成了信息提供者,而她在他们面前都答应过不说出他们的名字。
她当时心里坚持的是不说出这两个人而不单单是Allison,细节是Rachel说:“My source didn’t know what they were doing when I got my imformation.”注意,是they,不是he或者she,当然也许有人说这可能是她为了不透露任何信息而用了they,但事实是那个白宫官员告诉她那些信息的时候他是在喝多了的情况,虽然他说过“you can’t use that”,但是Rachel只答应“I won’t say it came from you”,所以在她心里觉得也同样不能说出他的名字。
另外,其实小女孩Allison并没有明确的告诉Rachel她妈妈是一个特工(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特工),但是小女孩说她妈妈去委内瑞拉是去工作,是为政府工作,由记者的敏感很容易联想到Erica Van Doren其实是一个特工。
但这些信息还需要被证实,所以她后来向Stan Riggens求证过了,对于她来说他们两个人的信息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东西。
至于之后提供了Erica Van Doren报告复印件的FBI特工只是帮助她搜集到了佐证资料而已,并不算是透露了Erica Van Doren的特工身份。
(这个细节估计有不少人没注意到,电影一开始就交代了,为了发表这个新闻报社必须保证新闻是真实的,不可能只是因为谁说了什么就报道出去,必须有真凭实据,这个报告就是真凭实据,主编也是知道这个报告的来源可靠才答应发表那篇新闻。
)在Stan Riggens认罪后,Rachel本来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结果检查官并未放弃追查“original source”,这让Rachel感到意外。
本来在这个时候如果Erica Van Doren没有被杀害,她还可以选择说出小女孩Allison的名字,因为本来是提供信息不可分割的两人中的一人已经招供了,再坚持不告诉小女孩的名字,其实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了。
3、Rachel的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上说的话仅仅是为了说服法官们,而并不代表Rachel心中坚持不透露泄密者名字的真正理由。
在Rachel心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职业道德,她答应了他们不透露他们的名字,所以她必须坚持这个承诺;另外一个原因是,如果小女孩知道了是因为她的无心之言间接导致了她妈妈的死亡,她很可能会崩溃,而Rachel觉得这不公平,Allison不应该为此负责,哪怕以后Allison长大了,会因为她的这篇报道而恨她,那也是她该承受的,也不需要Allison对此负责。
4、Rachel最后接受检察官的建议,但是要求要最后见一次儿子Timmy,这个情节很多人没看明白,以为Rachel在最后答应了检察官的条件就是妥协了,就是说出了Allison的名字,其实不是,检察官控告Rachel严重藐视法庭,妨碍司法调查罪,可能会被判5年刑期,但他不想把这件事再公开化,引起媒体的注意,所以他希望Rachel直接认罪,这样他可以只要求法官判Rachel 2年刑期就行了,否则如果Rachel坚持公开审理,那么他会不择手段,甚至在Rachel的小孩Timmy高中毕业之前她都得在监狱里呆着,因此Rachel选择了认罪,接受了2年的刑期,但仍然没有说出Allison的名字。
5、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但仔细推敲也挺有意思的。
Rachel的全名是“Rachel Alice Armstrong”,她的中间名是Alice,还记得《Alice梦游奇境》,那个跟着白兔的Alice吗?
很可能是编剧故意给她这个名字,说明她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
另外,她的姓是Armstrong(应该是来自她的丈夫),但无论如何,Armstrong的字面意思是强壮的胳膊,似乎是编剧暗示她很坚强?
:)Rachel的辩护律师是个很注重衣着的人,喜欢在别人面前炫耀他的高档衣服和手表,可以说是一个追求享受生活的人,也因此他开始不能理解Rachel坚持的意义何在,但后来还是被Rachel打动了,虽然他并不清楚Rachel坚持的真正理由,但从中他看到了值得他敬仰的东西。
电影一开始,Allison在车上给老师说有人揪她的辫子不放,Rachel的儿子说Allison不该打小报告(告密),Rachel说:“但也不能一直忍受欺负(必要的时候要揭露真相)”。
在法官决定释放Rachel的当天,检察官说:“I had a job to do, and I had every right to do what I did.” Rachel回答说:“I think you are confusing your rights with your power.”权利和权力只差一个字,但现实中权力比权利有用得多,以至于很多人有了权力就把它当成了权利,而更多的人因为自己没有权力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6、胡思乱想看到评论说,在某些国家,Rachel可能会受到更加可怕的对待,比如说被毒打,比如说威胁她儿子的安全或者其他什么,Rachel根本不可能坚持这么久。
对此,我想说的是如果真的是在那样的国家,恐怕Rachel根本就不敢写那篇报道吧!
另外,我不知道说那样的话意义何在,是说现实比电影黑暗许多倍?
so what?
因此这个电影看了毫无意义?
那以后就别看电影好了!!!
还有个细节是CIA怀疑Erica Van Doren自己泄露了身份,告诉她说“总统不只看了她的调查报告,还有其他人的调查报告,只有她的报告说委内瑞拉与总统遭到刺杀无关。
”估计有人对报社该不该报道这个新闻也有同样的疑虑,报社并不知道那份调查报告的证据是否充足,另外,就算总统欺骗了大众,让人以为袭击委内瑞拉的原因是因为刺杀总统,但政治(特别是外交政治)本来就喜欢打着旗号做事,真正的原因是不可公开的,政府有相关的智囊团来提供建议,平民百姓不了解情况,瞎掺和可能会使情况复杂化,甚至是破坏了国家的安全。
对此,我只能说,如果所有的平民都对政府的作为不关心,不掺和,那么也许袭击别的国家对我们本身没有直接的害处,但万一以后政府秘密签订了卖国条约(也许没这么严重,但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平民百姓也不该去掺和吗?
长期养成了不掺和的习惯,等到了需要掺和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去保卫国家吗?
请先搞清楚政府和国家的关系,你的爱国精神不应该体现为无条件的相信政府,无条件的爱政府!
最后,也许还有人说,世界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完美的东西,法律不可能是完美的,政府不可能是完美的,接受现实吧!
我承认是有这些不完美,但社会的进步不是靠接受现实来达到的!
1)瑞秋妥协的了吗?
当然没有!
妥协了就等于告密了就可以自由了,特别检察官还凭什么用叛国者同谋罪告她???
还用的着再蹲两年prison吗?
关于prison和jail的区别,不懂得参见影片中瑞秋和他儿子对话中的科普问答。。。。
2)瑞秋到底在保护哪个线人?
·················如果您稍微注意一下,就应该知道是两个线人,大使夫人的女儿和招供的那个白宫官员。
3)如果你搞清了剧情的因果关系,就知道开始瑞秋拒绝交待线人来源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个白宫官员,因为如果记者采访在道理上单纯依靠大使年幼女儿的话根本不足以采信,必须要找相关人员求证,而求证者才是关键线人,这是瑞秋坚持自己职业操守的最初原因!!
4)那么当白宫官员线人自首,瑞秋为什么不说出真正的消息源头的那个线人当然最后我们知道是大使年幼的小女儿,从而自己也可以脱罪呢???
很简单,就因为大使夫人也就是前CIA特工由于被记者瑞秋揭露身份的原因离开CIA而失去保护而被谋杀了,而记者瑞秋得来源恰恰是大使夫人的亲生女儿,明白了吗?
这并不关乎一个什么记者的职业道德问题,这是一个母亲保护一个失去了亲生母亲的小女孩的社会伦理问题,你试想一下如果大使女儿知道正是自己的“告密”才使得自己母亲被害,她将会如何的在成长过程中面对自己的这个错误,她必将会在巨大的阴影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而另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的两年牢狱之灾阻止了这种可能地发生!!!
所以结论就是——瑞秋的坚持分为两个阶段,分界线就是大使夫人的死,如果大使夫人不死,可能本片就是个美国式大团圆大和解结尾,我们来试想一下。。。。。。
大使夫人得到了同事的道歉重回CIA或者获得政府补偿开始写作她在cia的战斗回忆录,瑞秋出狱获得同行赞誉成了首都太阳报首席记者,瑞秋和六人行罗斯丈夫重归于好并每天愉快的接送爱子上下学,也许在爱子家长会上还能和被她揭发大使夫人叙叙旧,临别互道珍重然后迎着朝阳各自离去直至身影消失在金色的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尽头.........
假如《 真相至上》仅仅纠结于国家安全&新闻自由&新闻职业操守之间的利弊轻重,那么它充其量也就是一部叙事紧凑的司法类型片。
但直到此片的最后5秒我才明白, 这是一部非典型的人性伦理片。
随着那个贯穿始末的悬念被揭开,我瞬间被它所呈现的人性极致柔软的一面感化了——背负不亚于叛国的罪名,仅仅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与一位五岁女孩之间小小的约定……【巧妙的软广】https://site.douban.com/215175/ (我的小站)
保护线人,保护权利。
我做不到她这样好。
女记者了不起,她的辩护律师同样了不起。
媒体停止了斗争,反而开始倾向政府一方。
时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权力渗透到各个角落。
这些当权者不管用什么政策手段,只想永久地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
我们要如何才知道,总统是否隐瞒了自己的罪行,或者一名军队军官是否进行了虐囚行为?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不再有能力约束当权者手中权力的时候,当国家政府不再害怕任何责任的时候,它在本质上成了何种国家?
我告诉她,我会代表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
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 “你这个打小报告的家伙!
”“我们不能打小报告” --“可是你们也不能忍受别人的欺负”.。
看到最后,方才明白车上一幕的含义,方才明白她要保护的信息提供者是谁。
结局根本不成立。
首先是过于巧合,其次那么小的孩子也不太可能知道委内瑞拉或者自己爸爸是写“总统先生”社评文章的作家。
而且其它细节女记者是怎么知道的?
比如关于委内瑞拉与袭击事件无关的汇报。
副总统幕僚泄露的?
那么别的情报源、FBI是怎么回事?
影片完全没提,埋梗一个小姑娘,除了更显得女主角毫无感情,有何意义?
影片试图把记者的坚持、权力的监督、国家安全等事情讲清楚,实际上一团乱麻,从头到尾女主没能引起一丝一毫同情。
那篇报道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让白宫难堪、获得普利策奖,有个屁的“原则”,“国家安全”真的不重要吗?
谁告诉你记者原则能凌驾于国家情报人员人身安全?
苍蝇一样的记者甚至让你迷惑这片子是不是反讽“天下记者一般蠢和一般黑”。
很多人一看到这种片子就高潮,恨不得马上痛骂政府、疾呼言论自由。
记者的报道就一定是公平公正的?
政府和国家安全机构就是自私自利的?
他们吃饱了撑的?
权利监督有更好的方式,写文章或者让公众讨论是最没用的,说白了“公众”的智商,不管哪个国家都低的可怕,根本不具备“参政议政”的哪怕1%素养要求。
连当权者都那个鬼样子,还能指望平头老百姓指点江山?
扇个风点把火找不着北的人比比皆是,记者反倒是清楚的很,获得普利策奖提名比起来,死一个无辜的前女特工算个屁。
当然,这锅可以甩给政府,没能保护好她。
几个主角相当出色,“Ross”演渣男很得心应手,老好人律师永远不要钱。
可惜影片主旨和具体表现割裂感太强,说起来女主的原则最狗屁不通,搞得家破人亡。
这是我所看过的由Kate Beckinsale出演过的电影里最有深度的一部。
在Rachel旷日持久地继续耗在拘留所里的时候,在其他记者由于压力或厌倦已经不再跟进报道此案件的时候,只有一个娱乐记者冒出来要求做一个直播的专访。
Rachel的编辑隔着玻璃无奈地对她说:我们正在失去关注度。
当一个事关根本原则的案件却沦落到试图通过一名娱记的访谈去抓住公众的眼球时,这本身就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Rachel在访谈里毫不客气地直言,真正的记者都有着为维护自己的原则而去蹲监狱的准备,而你永远也不用担心政府会找上门,因为政府根本就不在乎你是怎么获悉帕丽斯·希尔顿吃饭的地方的。
这些年来媒体正越来越多地倒向花边和绯闻的阵营里去是个不争的事实,因为真相和原则总归是不够时尚、不够娱乐的。
不过在那些没有新闻自由的地方,这种趋势的形成倒也并非毫无道理:如果公众无法在所有事关权利和原则的问题上获知真相,那也就只得转而去关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谁爱上谁了、谁甩了谁了、谁整过容的,这些事情虽然无甚价值,但毕竟是真实的,不是么。
Rachel的丈夫带着情人在餐厅不巧遇见了Rachel的律师,于是只能为自己辩白:选择包含了后果,这都是Rachel自己的选择。
律师老头说,如果你认为Rachel在这种情形下依然还有选择的话,那么你们或许就不该在一起。
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永远都有那么些绝难妥协和放弃的东西,哪怕是以爱情或是家庭的名义。
正如这个律师在法庭上的陈词:“我曾经告诉她,我是在为他本人而不是为了她的原则辩护,但也正是在遇到她之后我才明白,对于伟大的人而言,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原则之间根本密不可分。
”然而原则有时候会索要尤其高昂的代价,这是那枚名为伟大的硬币不为外人知的另一面。
“当一个政府不再害怕被追究责任的时候,它的本质会变得如何?
这个想法让我们不寒而栗。
监禁记者?
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这是那些惧怕自己国民的国家的做法,而不是珍惜和保护公民的国家所为。
”影片中的这席话道尽了新闻自由的所有价值。
固然,宪法第一修正案不总是在与国家安全的交锋中获得胜利,因为这是一个正变得越来越复杂的世界,而自由也并非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和唯一的价值。
自由可能需要在与其他诸如安全、平等这些价值冲突时作出适当的退让,但保留有获知、质疑乃至反对每一项以自由为代价的妥协的权利才是捍卫自由不受致命侵犯的根本保证。
当美国人说:“这是其他国家做的事情”的时候,口气里满是骄傲和优越感。
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有这个资格。
影片最后结局的设置着实有点模棱两可。
但假如你把Rachel从始至终捍卫原则的动机归结到母性的本能上去,反而会把整部影片的高度拽下来一大截。
或者不妨从另一面来看,正是因为Rachel打一开始就知道说出自己的消息来源并不会对这个“线人”造成任何的伤害却依然坚持一个记者的底线毫不退让,才愈加显得这种坚持的可贵。
而特别检察官发觉自己煞费苦心所要追查的“叛徒”到头来居然只是一个还深受同学的恶作剧困扰的小学生时,我似乎看到了躲在一旁的编剧嘴角上冷冷的嘲笑。
挺感人的。不过有点沉闷,有点压抑。
超无聊~
不知所云
表演做作,核心莫名:新闻来源本身极不道德,有什么资格谈论法律和自由?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be honorable,give to charity,but in the end,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我也只记得这一句。
看了好几遍才看完还没看懂
大美利坚和我大天朝也无两样
台词很经典,结尾的逆转还不错。Imprisoning journalists - that's for other countries, that's for countries who fear their citizens, not countries that cherish and protect them.
新闻界从业人员恪守成文或不成文的职业操守,我可以理解;新闻界客观公正的报导,对社会良性运转施加的巨大影响,我可以理解;第四权力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衡,我可以理解;政府公职人员对保障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的维护和执行,我也可以理解;但是我无法理解的是作为一名普利策奖获得者的新闻来源的准入门槛这么低的吗?
1、一时间失语,不知道怎么评论,这是一部好片子。2、片子里,美国佬对委内瑞拉的打击有点像当初推翻萨达姆政权一样,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把一个政权推翻了。3、各方势力为自己的原则不妥协,正义和真理有些模糊。4、凯特·贝金赛尔很迷人。
不苟同此片,,
讽刺度5星⭐,假新闻制造国拍真相至上🤣
看不大明白。
不做评价,只是对于人类的纷争我尽量避免
首先,这是我的作业。其次:真他妈是部烂片!让我写到这么晚的一部片子,其实在影片开始的第15分钟我就知道是这么个结局了,在之后的1个多小时里我一直期望着[不是这样的结局,会给我惊喜的]神马的,可是它还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烂片!如果说我给她2颗星的话全是因为我联想到了我们这片土地上比她更悲惨
的确是意外结局,为了妈妈不能白死,为了小女孩今后对人的信任,为了她今后健全人格的成长,为了做人的诚信和原则,她付出了一切。
这个结局让我有点搞不懂。
一个拥有好的生活的人,被人尊敬 去做善事但是最终有多少人会去参加ta的葬礼却总是取决于天气正确的,和,实用的原则,是辩证的、矛盾的,关键看你看重的是什么。 我庆幸我生在这个年代的中国,而非美国,我也庆幸最终没有做成社会新闻的记者,那是老天想让我活的久一点。
"囚禁记者?那是其他国家的事,那些害怕人民的国家,而不是珍惜和保护人民的国家。"——伯恩斯坦
1 从一开始的偷换概念到转移视线缩小视面——什么是“叛国”,谁在“叛国”,是“叛国”还是“叛权”。 很多时候我们被暗示被告知并且相信我们潜意识里默认的,我们甚至都没有花一分钟去想过。 2 这部电影平平淡淡的拍就够了,对承诺对原则的坚持永远充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