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容我抱怨几句……这两天一直在追suk的电影(我对他名字有心理阴影了),梨泰院是拖了好几天等其他的都看完了又实在想看才看的,因为是杀人事件,怕血乱飚吓到自己……结果,本来期待“主演 张根硕”如何精彩表现,结果,戏份比AJ还少……戏份比男配三还少居然敢标男主…………你欺负我是饭啊!
……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个销魂到脱离皮尔森角色的笑,其余时间一直在无奈地沉默中……难道因为全英对白所以难以开口么,这让我情何以堪……除了一致公认销魂到不行的笑,还有在重现现场时,他拿过刀捅人时的那个兴奋……捅完把人一推,那种如释重负貌似很爽的样子,看得我不寒而栗,这大概是suk整部电影最有张力的表演了。
我看的版本是uubird的翻译,仍然翻得不太好,虽然关键对白我都听懂了(表问我怎么听懂的= =),但一些细节翻译的不知所云让人很难理解整个案件的关节。
听说张根锡全球中文网出了个优质翻译的版本,考虑要不要再下一次……梨泰院杀人案是1997年发生在韩国的真实案件,梨泰院是外国人聚集的地区,两个嫌犯都有美国背景,杀人手法极其残忍,动机极端不纯,加上最后让人无法接受的审判结果,整个事件染上了相当的政治色彩。
不过我也不是棒子国人,倒感觉出了这种事完全是你们亲美的恶果……我罪恶了,我反省。
接下来说正题。
整个案情生生就是囚徒困境的成功案例,据说两名嫌犯被释放后说过“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如此看来,这两个人渣还真是做了sth cool啊。
虽然很多人坚信是两人合谋杀人,最后利用法律漏洞双双逃脱,其中的疑点还是很多。
我个人觉得,是皮尔森杀的人,AJ完全是个傻×胖子。
一是因为除非皮尔森先进洗手间,否则就会被AJ卡住;二是因为洗手台有血,如果皮尔森在洗手台前,洗手台不可能溅到。
但是这是建立在一人说了实话的基础上的,偏偏AJ的测谎有反应。
对此的合理解释是:一是AJ爸爸说的,测谎时因为问AJ时用的是韩语,而问皮尔森用的是英语,所以出现异常(我感觉结尾皮尔森说韩语完全是艺术加工,他应该是不会的);二是AJ确实说谎了,但是他只是添油加醋地描述了自己在洗手这一过程,实际很可能就是他站在门口看戏(这里有一段关于犯罪心理的对白很关键,但由于翻译没能看懂)。
这个推论还有个疑问就是,AJ身上的血是溅射状的,而他唯一合理的位置就是洗手台边,根据皮尔森杀人的方式,那个距离又无法溅射到。
我们可以把皮尔森的描述套到他自己身上来:被害人一共被捅了九刀,脖子右边3刀,左边4刀,胸部2刀,如果一直处于解手的状态凶手行凶是有困难的,所以应该是捅了右边3刀后,把被害人翻过来继续捅,那么在最后2刀时,血就有可能溅到AJ身上了。
好吧,还有疑点。
一是右3刀的下刀位置是从上往下,那么凶手应该比被害人高大。
而AJ是,皮尔森不是。
有一幕是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争执,男人在解手时是不是会下蹲,因为这中间有10厘米的高度差。
我觉得吧,一般电视剧里看到的都是站直的,而且被害人是尿急冲进去的,应该来不及调整姿势。
于是矛盾出现了。
二是拿刀的姿势,皮尔森在重现现场时说,你的刀拿错了。
探员是使用的反握法(手心向上,刀尖对自己),我感觉这个握法容易使力;然后他接过刀,用正握法(手心向下,刀尖对外),很兴奋地示范了下如何捅。
这个时候明显就发现皮尔森比被害人矮,他那种捅法伤口应该是从下往上的。
我可以解释为什么皮尔森矮还能由上往下捅:他用力把受害人按下再动手的,考虑到受害人也只是个文弱学生,当时又在解手,即使皮尔森看起来瘦弱,也是可以办到的。
皮尔森为什么在重现现场时特意指出落刀位置和持刀方式的错误?
尤其这种错误还是和AJ行凶相悖的?
我只能说,他行凶时有点太兴奋,他觉得依照他和被害人的身形对比,戳的方式更顺手,于是他更正了自己。
他无意关心AJ,嫁祸AJ无非不想坐牢而已。
皮尔森,据说有双重人格。
有两点使我相信他是唯一犯罪人:1、他非常明确、貌似没有经过努力回忆(不排除表演的问题)地指出了被害人被捅了9刀,如果不是自己捅的,在那种恐怖的情形下,谁能记得清捅了几刀?
而且AJ的在做案情陈述时,出现了“我不记得了”的情况,而皮尔森一直很淡定,如果不是皮尔森一个人干的,怎么也难说通。
2、一名黑人证人说,AJ冲过来找他,身上有血,他问发生了什么,我听得很清楚,AJ说“we did ……”,再加上黑人说他问AJ为什么杀人,AJ说“just for fun”。
这一系列行为,再加上AJ说自己在洗手,又记不清当时的状况,作证时迫不及待要向检察官描述当时的情况,包括最后搂着女朋友说“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很明显是这样一种心理——很想杀人,又不敢,皮尔森替他做了,他特别兴奋,特别希望是自己做的,觉得终于干了很cool的事情。
这种心理我不知道学名叫啥,但是lie to me第二季学校恐吓录像带那个案件中,就有这种情况。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按照我看的那个颠三倒四的翻译,两个人一开始都向自己的朋友承认自己杀人了,后来又都矢口否认,相互指责。
从一开始的炫耀,到后来的否认,皮尔森和AJ的心理是完全不同的,很有意思。
至此,皮尔森唯一罪犯推理就结束了。
看得出来,导演的重心不在推导罪犯上。
可以看到,检察官手下一帮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什么都无所谓、马马虎虎,失去了犯罪现场、原始口供还敢说没关系,韩国腐败问题之巨人所共闻,公检法体系腐败堕落是本案如此下场的重要因素。
相比之下,囚徒困境、外交压力、法律漏洞、金钱交易都是非常次要的了。
单从电影来看,检察官个人判断失误,提起诉讼时的失误,是公诉失败的直接原因。
看错了皮尔森,坑死你都说不出来。
其实我很不愿意suk演的角色是个变态凶手,实在是很喜欢他。
如果不是他演,我就不用一边认定皮尔森杀人一边纠结欲死了。
suk和检察官大叔不是第一次搭档了,他们在《快乐人生》有合作,就前天刚看的,大叔没什么好说的,suk的演技变化居然也不大……真是令我吃惊,这是为嘛?
电影的张力完全不够,但是结尾那个封死的厕所里死不瞑目的尸体和四溅的鲜血,很赞,很赞……
“人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
”我看的一版是没有字幕的,所以我并没有去分析影片中两名凶手嫌疑人证词的疑点,而是更多地叙述我所感受到的东西。
梨泰院杀人事件是由真实事件改编。
这个事件就完全像是“囚徒困境”理论的反例。
两人杀人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句“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当时我看到的时候感觉很荒诞又不切实际,但是一想到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就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还有一点令人更加心惊,两人杀了无辜的大学生赵,最后审判结果居然是一个人被无罪释放,一个人因为携带凶器而只坐牢一年!
”两个人都是无罪吗?
那我的儿子是谁杀的?
“这是已故大学生赵的母亲说的话。
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影片最后赵的家人们在听到审判结果时那绝望的哭泣。
事实上,我也有看到很多影评说反转再反转的剧情让人有些烦燥,而且影片最后也没能点明凶手是谁。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开放式结局更能引人深思,同时因为其大部分遵照真实事件来叙述,所以这种凶手并未落网的结局更添可悲性。
我认为这部电影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艺术层次的意义。
是这部影片引起了韩国舆论的轩然大波,使得案件可以重审,使死者家人等待多年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什么是电影?
”我想这部影片给了我一个新的答案。
电影不仅仅是通过讲述一段故事来向观众传递一些深奥的价值观念,电影也不是仅仅只有艺术层面的价值。
电影也是受众广泛的传播工具,社会中完全可以通过电影这种形式来对社会形成巨大的影响。
尤其是这种现实向的影片,披露出这样赤裸裸的现实更能抨击人的内心,更能引人深思,从而促进人的改变与完善。
附: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下,当初的我是因为张根硕才去找了电影看的,而且我也看着主演中张根硕是第一位。
但是!!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法官出现的频率都比张根硕的高啊啊啊啊啊啊!
我也听不懂韩语,就只能干看着T^T不过根酱的演技是真不错,真的很好地展现了Pearson的冷漠麻木的形象。
写于2012-09-29 上一次想写这样的一种真实影片的影评是要追溯到好几年了,那是记录约翰纳什的那部片子《美丽心灵》,这次的《梨泰院杀人事件》和上个片子有个小缘分,两个嫌疑人恰好落入了著名的“囚徒困境”,并最终按照“纳什均衡”的理论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美丽心灵》的主人公,就是提出了纳什均衡的约翰纳什先生。
先给各位想看本片的一点点提示,请大家先去看一点儿关于梨泰院一些背景资料,长篇略去,我只简单的描述一下梨泰院这个地方,这是一个各国人都有的地方,尤其是美国人居多,那是美国驻军韩国时主要的一个聚集地,有着各种娱乐场所 ,这里催生了大量的美韩混血儿。
也因此,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在微妙的政治关系下,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故事是真实事件,1997年4月份的一天,一名叫做赵重弼的韩国大学生在梨泰院的一个汉堡店身中九刀,重伤而亡。
事发后,居然在检察官还未到场的情况下,现场就已经被清理,致使检察官只能靠警察拍下的现场照片在自己的脑海里还原现场。
嫌疑人也马上被确定,是一个叫做Pearson的墨西哥人和韩国人的混血儿,十八岁,听不懂,也不会说韩语。
因为他是美国军方的家属,所以美国军方马上派人来调查,Pearson表示认罪。
但是同时,他也描述了当晚发生的一些事情:几个朋友喝了酒,甚至还服用了违禁药品,他和一个叫做AJ的韩国男孩儿互相打赌,说能不能杀人,他说:“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两人一前一后的进入了男厕所,死者赵重弼此时正好在小便。
毫无任何反抗痕迹,赵重弼就被残忍的杀害了,心脏还被捅了两刀。
但是很快,那名叫做AJ的孩子也被抓到了,这时的Pearson竟然反口说人不是他杀的,他根本没杀过人,人是AJ杀的。
俩人迅速的进入的“囚徒困境”,无论怎样的单独审讯,两个人就是一口死咬说人是对方杀的。
由于当时案发现场只有三个人:两个嫌疑人和死者,目击者也只有那两个嫌疑人。
所以根本无法判定谁是凶手。
AJ的父亲和政治界有着很深的渊源,AJ也是一名ABK,韩国的法律是遵循美国法律,只要证据不足,是不会对一个人判刑的。
在审讯过程中,两个人的证词漏洞百出,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着这两个人说的似乎都不是实话,检察官和律师也开始怀疑自己的想法是不是错的。
模拟现场时,AJ的位置清楚的表明了他在说谎,而Pearson竟然冷静熟练的用刀子比划杀人的姿势等。
最后裁定,Pearson是协同杀人,判刑一年,AJ判终身监禁。
由于AJ家人的努力,不久之后,AJ被无罪释放。
理由是:证据不足。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最简单的一条:谁主张,谁举证。
在法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链证明杀人,那么法律上来说,两个人都没有杀人。
赵重弼的母亲泪眼婆娑的说,既然他们都无罪,那么,我儿子是谁杀的?
都说法律的是公平的,可明明凶手就在眼前,却偏偏不能绳之以法。
还由于两名嫌疑人的身份,致使两个人最终逍遥法外。
说个花边新闻,在网上看到说,本片导演在筹备本片期间,收到两个嫌疑人原型的恐吓,让他不要拍。
而我又在网上搜到了另外一条新闻,由于本片的上映,激起了韩国民众要求严惩凶手的民愤,在13年后的2010年,韩国外交部要求美方交出Pearson。
其结果却搜不到了。
无论怎样,一部电影能有这样的影响力,足够了。
再说说本片触动我的一些地方,首先是Pearson的态度,他过于冷静了,完全不像一个18岁的孩子,一开始我认为凶手一定是他,因为他冷静的像是等待什么,他一脸茫然着对着用韩语骂他的警察,表示自己听不懂,到AJ来的时候,他似乎又有了一点兴奋。
当我认为凶手一定是Pearson的时候,AJ竟然没有通过测谎,而且他描述的很多东西也更有问题。
此时我的却认为人还是AJ杀的,Pearson只不过是无奈:他只不过是个美国人身份,在韩国的地盘上,还是AJ的家里更硬气。
当法庭上检察官和律师为了一个男人小便姿势的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被告席上的两个孩子竟跟看戏一样兴致勃勃,检察官还听到了一声冷笑。
这冷笑应该是来自Pearson,可是,Pearson不是听不懂韩语么?
最终,哭泣的死者家属欲诉无门,AJ无罪释放,AJ找到律师道谢时,无意中把那句在案中反复出现的“I w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 come with me”的口头语带了出来,并且饶有兴趣的给女朋友讲述着那晚发生的事情,随着电梯的缓缓下行,律师的表情和心情可想而知。
Pearson来向检察官道别时,检察官正要调离。
检察官说了句,我虽然不是一个好的检察官,可我救了你一命。
此刻Pearson用流利的韩语还用的是敬语回答到,我知道,您不是一直都相信我没有杀人么!
检察官震惊的问,你会说韩语?
Pearson马上改用英语说,我是在监狱里学的。
然后脸上浮现一丝诡异的笑容。
最后一个镜头也是让人回味,封死的男洗手间的门后面,死者坐在黑暗冰冷的地板上,真相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可是,死者却不能瞑目。
我想说,看完此片为什么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可是片中的一切就在说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把杀人当过取乐,而且没有丝毫悔意,过了若干年,他们也许还是丝毫没有悔意,因为当时他们年轻,他们是迷失的一代,两个人甚至都拒绝自己的韩国身份。
AJ认识Pearson那么长时间,竟然不知道他会说韩语。
就像当年川岛芳子在中国受审的时候坚决不说中国话一样,Pearson完全否认自己的韩国人身份,没有那份归属感,也注定了他不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要说本片的不足之处,一是如果不看背景会觉得本片无趣,或者惊悚程度不够,二是可能由于电影时长问题,对白经常是韩文和英文的对话,致使观众有些混乱,以为大部分的美国人都是能听懂韩文的。
除却不足,这依然一部非常深刻的片子,演员们表演非常出色。
因为《美男》知道张根硕,因为他去看了这样一部有深度的片子。
本来不知道本片是拍在美男前还是美男后,可是在网上搜到张根硕为这部片子去做宣传的图片,分明就是黄泰京的样子。
能从阴暗的杀人犯,到帅气的黄泰京,小帅,继续吧,从这部看的出来,你的演技是在你的样貌之上的。
最后,有谁能告诉我凶手到底逮到没有?
“梨泰院杀人事件”的真凶帕特森被确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年是给案发当时还是未成年人的帕特森能够下达的最高刑罚。
韩国大法院3部对被起诉涉嫌杀人的帕特森的上诉审判中,维持了原审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1997年4月3日晚10点,在首尔梨泰院某快餐店洗手间内,帕特森对当时22岁的韩国人赵重弼连捅数刀杀害,2011年12月帕特森被起诉。
虽然当时检察院将也在案发现场的帕特森朋友爱德华李定为犯人起诉,但爱德华李被大法院宣判无罪。
帕特森因扔掉了案发时使用的凶器(涉嫌毁灭证据)等被判有罪并服刑,1998年被赦免后,帕特森趁检察院未延长其禁止出国令的空档,于1998年8月逃回美国。
2011年再次调查结束后,检察院认为帕特森是梨泰院杀人事件的真凶并将其送上法庭。
同年帕特森在美国被逮捕,并于2015年9月被遣送回韩国接受审判。
一审和二审中认为“其用残忍的手段杀害素未谋面的被害人,到19年后的今天其仍然将责任推卸给共犯并不知反省”,法庭宣判判处帕特森有期徒刑20年。
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故事为真实事件韩国导演很喜欢将自己国内发生的真实案件搬上大荧幕。
《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等片都是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拍摄的电影,一经问世之后引起社会热议。
类似《熔炉》这样的电影,更是增进了民众对于刑法的认知,堪称为社会的良心。
《梨泰院杀人事件》这部电影的故事原型就是取材于韩国曾经发生的一起真实事件。
而跟上述电影原型不同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拍摄之时,这部电影的原案件并没有过法定追诉期,而电影的导演洪基善在拍摄影片时,甚至曾经受到过原案件罪犯的威胁。
《梨泰院杀人事件》曾是韩国四大未解奇案之一。
跟其他的案件相比,这起案件显得尤为特殊。
其他三起案件都没有找到罪犯的蛛丝马迹,但是在梨泰院杀人案中,罪魁祸首已经锁定在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之中,但是到底二人谁才是那个真正的凶手,始终难以查明。
最后二人甚至都被无罪释放。
因为身份特殊,均为美籍,所以二人回到美国之后逍遥自在,韩国警方一度鞭长莫及。
导演洪基善在筹备影片的时候,走访了40多位之前亲身经历过庭审的记者,详细了解了案发经过。
在获得受害家属同意之后,影片终于开拍。
影片中扮演罪犯之一的是韩国著名演员张根硕。
他在看到剧本之后,大为触动,最后同意0片酬出演,并且在影片中贡献了出色的演技,全程英语台词,很好的抓住了凶手的神韵。
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的剧情也很简单,完整的还原了案发经过。
韩国大学生赵重弼在梨泰院的一个汉堡店厕所内被连刺9刀,残忍杀害。
当时在厕所内的只有由张根硕扮演的皮尔森和由申圣焕扮演的亚历克斯两人,两人之中必有一人是凶手。
美国CID最初锁定犯罪嫌疑人为皮尔森,将皮尔森移交给韩国警方处理,亚历克斯作为证人出席作证。
可是随着调查的深入,韩国警方发现身材瘦小的皮尔森可能不是凶手,凶手应当是人高马大的亚历克斯,于是皮尔森又反咬亚历克斯一口,说他才是真凶。
最终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虽然两人都有作案的嫌疑也都有相应的证据,但是因为“疑罪从无”的原则,两人最终均被释放,案件就此搁置。
因为主要讲的是案子,很多观众认为影片的剧情过于单调,前情铺垫太多,没有故事性。
当然,这的确是这部影片的短处。
可是电影原型的这起谋杀案,重点就在于两个罪犯被捕之后狡猾的脱罪,这是导演想着重表达的部分。
影片在上映之前,经过了4次剪辑,剪掉了大量的血腥镜头,最终才得以过审。
导演的本意,是想用冲击性强的血腥场面让观众对这起惨案的印象加深。
可惜的是最终这些画面被剪掉了太多,的确有损电影的完整性。
韩美之间矛盾的关系也是影片想要反映的一个重点。
这起案件之所以迟迟没有尘埃落定,跟两个疑凶的美籍身份有关。
张根硕在片中饰演的皮尔森,明明会说韩语,但是全程使用英语,严重阻碍了韩国警方的办案效率,但是他们也是无可奈何。
美籍韩裔,是韩国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享受着美籍身份带来的种种便利,韩国民众一边看不起他们,一边又忍不住羡慕他们。
因为原案件并没有找出真凶,所以在电影中导演对于两个凶手的人物形象刻画是十分公正的,每个观众看完心中都有一个真凶的倾向。
这是一部看完之后心里会很不舒服的电影,因为真凶明明就在眼前,最后竟然还能无罪释放。
而受害者家属在电影中的那一声声哭喊,更是直直的刺入每个观众心底。
从电影的艺术角度来说,导演洪基善拍摄这部影片并没有用到过多的画面修饰和拍摄手法。
而从剧本来说,剧本只是照搬了梨泰院杀人事件的故事,推理的部分也比较弱,更像是平铺直叙的把案件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跟《杀人回忆》这种前辈相比,《梨泰院杀人事件》这部电影并没有做到推陈出新,可能是因为原型案件受限,所以充其量只能算老调重弹,没有任何新意。
但是《梨泰院杀人事件》带来的社会效应,却远远超过《杀人回忆》这些同类型影片。
电影上映时,距离案发才过去了12年。
韩国法律规定,案件追诉有效期是20年。
而12年后的今天,韩美的关系又有了新的进展。
电影一放映,韩国民众对案件重新审视,引起了热议。
甚至推动韩国警方重启调查卷宗,最终将两个嫌疑人引渡到韩国,再次开始调查。
不久之后,警方锁定了其中一个嫌疑人,把他确定为主犯,最终判处他20年有期徒刑,在韩国服刑。
12年前无辜惨死的大学生赵重弼终于沉冤得雪。
电影是造梦的工具,这一点很多观众都认同。
但是电影也应当像《梨泰院杀人事件》这样,能够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虽然从电影本身的故事性来说,这部电影并不出彩。
但是它带来的社会影响却是深远的,至少对于受害人赵重弼来说,这是一把让他昭雪的利刃。
韩国电影一直敢于从真实中取材,这一点中国电影远远不及。
值得一提的是,《梨泰院杀人事件》中还有一个隐藏彩蛋,那就是受害人赵重弼的扮演者是当时还没有彻底大红大紫的国民老公宋仲基。
他也是在看了剧本之后,决定友情客串影片,希望能为这部电影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总而言之,《梨泰院杀人事件》还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电影,作为一部制作成本只有同类影片一半的小成本电影,它最终呈现的效果还是值得肯定的
最近想看杀人类型的电影,便开始一部一部地刷一开始看到这部片子的评分,我震惊了,居然只有6.5分,真的是匪夷所思……后来还是认真看了一下,我只想说那六千多个人真的是对不起这部电影
海报中皮尔森那么诡异的笑,我第一直觉就觉得他是凶手,再加上他的犯罪重现,以及在法庭上的冷静表现,我一直认为他是凶手可是很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能记住刺的刀数,当犯罪重现时,他演示拿刀的样子,一看就是想起了当时的情景……
检查官一直在用事实说话,可是他却没有深深揪住真相,而是一次次错过,他执着,却又不执着。
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还是会以失败告终啊……
这部影片还是拍的很好的,据说导演问了40多个记者还原当时的情景,张根硕的演戏也还算是可以,那诡异的笑是这部影片的亮点。
虽然是冲着张根锡看的电影,看了之后却发现演员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整部影片基调略显沉闷,基本上是律师大叔一个人在那边狂飙心理戏,两个嫌疑人的互相指证,P无辜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模拟凶杀时脸上却露出疯狂凶残的表情;对于凶杀情节记的异常清晰确在关键时刻又失误。
AJ看似憨厚老实,却又时不时露出凶狠狡诈的神态;模拟凶案现场显而易见的失误让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凶手。
两人都指证对方才是凶手,最后却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不论历史上的事实如何,就电影而言,我注意到四句暗示含义很强的台词AJ从洗手间带着一身血渍对黑人朋友说:“We did it,,,,,”AJ对父亲说: “我想有必要提示他们(证人,也就是他们的朋友)一下”AJ 对女朋友说: “I'll show u sth. cool, come with me”P用韩语和律师大叔道别时说 "I did learn from Jail"hmmmm SO 我觉得是他们两个人协同作案,互相指证最后获得最大利益。
张根锡的表演给我留下蛮深刻的印象 最后的蓝衣造型也很帅 ^ ^(虽然带着诡异的笑容....情节需要 情节需要 -.-) 真相一直存在,真相一直被掩盖,历史在它显露仁慈的一面时会让你偶尔窥探。
再写一下文字之前,我首先捋一下这个事件发生的一个时间线。
首先这个发生在梨泰院的杀人事件发生在1997年。
在当时的判决中,皮特森背叛毁坏证据罪只判刑18个月,而他的朋友另一位嫌疑人艾利克斯被判无期徒刑。
但在之后的再次判决中,艾利克斯又被判无罪。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嫌疑人当中,一个从有罪变成了无罪释放,另外一个只判了18个月的刑罚。
而18个月的刑罚又在特赦之后,在1998年出狱并逃回美国。
而这部电影却是在2009年拍摄上映的。
在电影上映之后,韩国警察再次调查审判此次案件,才重新定罪,凶手是之前被判刑18个月并逃回美国的皮特森。
那么问题来了,导演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并不是以一种肯定的态度或者一种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去定义这部电影的凶手是谁?
也就是说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并不确定,或者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并没有真正的凶手。
反观这部电影,首先皮特森在电影中由张根锡扮演,从种种的眼神演技行为来讲,都透露出他是一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人,或许还有一些黑社会背景。
而另外一个嫌疑人艾利克斯则表现的是一副憨憨的样子,甚至有些容易让人误解他是一个很无辜的人。
那么这样的角色定位或者是说情节设定,都是导演自己所安排的。
而最后重新去审判的结果就是这个非常冷静有想法的皮特森才是此次杀人事件的真凶。
那么我的问题就是这部电影拍摄的导演也好,编剧也好,究竟拍这部电影的目的是什么?
是讲述他们所认定的凶手还是说对当时审判机构作出判决的一种讽刺。
就是我一个平民都能想到谁是凶手,为什么当时你们的判决判决不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人物的特点,确实和最后的真凶露出水面是相符合的。
当然我觉得有人会说,也是我对这部电影存在的一个疑点,是导演是不是真的将两个嫌疑人很明显的去定义,就是皮特森如此冷静的面对警察的质问,以及对于事实案件的陈述这样的一种表现,会让人觉得他就是凶手。
而对于Alex则营造出的一种形象,是憨憨的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只是在最后的结尾,艾利克斯对女友说的那句,我带你去看一些刺激的东西。
像是在于凶手作案前的语言,做一个相互的呼应。
是不是说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只是最后的结果是皮特森。
反正我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真的从电影的情节和一直的信息引导上来讲,觉得凶手就是皮特森。
除了对凶手的猜测和最后的认定,我来讲一些其他这部电影给我的一些感触。
一个讲的前提就是这是一个跟现实世界改编的电影,也就是说他所表现的内容是真实曾经发生过的,虽然可能有在情节方面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的总的来说,他陈述了当时发生在离泰院的这个杀人事件,这个对于陌生人无差别攻击的这样一个杀人事件。
可是我看完这部电影比较大的感触是,我并没有觉得什么悬疑,而是我面对这个整个的审判过程,觉得一种非常的无力感。
从我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涉案事件中,不管是警察还是检察官,或者是律师三方面来讲,他们并没有足够呈现出证据来证明凶手是谁,而只是根据两个嫌疑人相互的只认,所根据这些陈述所想象的事实是什么?
要说这部电影里面所讲述的案件的证据能看到有几个切切实实的证据,只有受害者身上的几处刀伤的位置以及先后顺序是肯定的。
而对于最初判定凶手是比受害者,要高要强壮的,这一个设定也是警察以及法医人员的一种猜测。
甚至是说在刺伤受害者的时候所用的半蹲姿势,也是当时在庭审中检察官与律师相互之间的一种猜测,究竟这种猜测有没有事实根据,非常明显,就是没有事实根据。
除此之外,究竟受害者血液喷射的角度以及喷射的受力情况,没有在故事中非常明确的下一个判定。
哪怕是到了案件庭审的焦灼时期。
带着两个嫌疑人去现场指认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一个明显出的结论,第一埃里克斯在靠近洗手台的位置,身后都不能有一个其他人通过那么爱丽克斯所陈述的,当时自己没有杀害受害者的政策其实是不成立的。
皮特森也是如此,他所陈述的受害者,伤口的位置是相辅的,但是对于他推受害者的那一下,究竟是朝哪个方向跌倒又是不相符的。
并且当时两个嫌疑人都在一个狭小的厕所内,无论说真凶是谁,刺伤受害者的方式方法,两个人都是可以看到的,也就是说在这方面判定上,根本就不能够去作为判定谁是凶手的标准。
就相当于我们做一个抢答题的时候,三个人都在现场,有一个人场外的人说出了正确答案,场内的三个人谁听到了,谁先说出了答案可能他就获胜了,但这个答案是这个说出人真正自己所知道的吗?
不是它可能只是在同等环境下三个人一起听到场外答案的时候,他最先做出的反应。
回的案件中,在当时的密闭厕所内,无论谁是凶手杀害受害者,另外一个人有可能非常仔细的看清楚了作案的过程并依靠着自己的记忆力和沉着冷静去记下所有的细节,甚至这样的记录是远比凶手记录的更清楚。
那么这样的一个案件重演,其实我觉得意义是并不大的,只是看谁的失误更大一些,谁将自己的谎言更容易被戳穿的表现出来。
而最让我无法去正视这部电影的一个方面是检察官的人物设定究竟是什么,最开始他怀疑皮特森是凶手之后又非常坚定的皮特森不是凶手,而埃里克斯是凶手,没有每次有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他就会改变自己的立场,而他自己其实根本就不确定谁是凶手,或者是说他只是想要去认定他所想象的凶手就是凶手。
故事里面检察官和另外一个检察官一起讨论的时候,另外那个检察官对他说,你干脆不知道谁是真凶的情况下就去猜至少猜测的正确率有一半儿。
我觉得这个主角检察官就是这种态度,他并不完全确认谁是凶手,没有一个理论支持来巩固自己的观点,所有的猜测都是根据每次出现的假设去改变的。
而他要坚持己见的,认为自己所想象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对手的律师,当然就不必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既然做了艾利克斯的律师,自然会相信艾利克斯是无辜的,这又不是什么偶像剧正义的律师。
所以在这部电影里面,作为检察官,警察或者律师三方面,其实都没有办法去,肯定谁是凶手,因为没有证据去证明谁是凶手。
而是在十几年后当电影重新上映了,检察院再去调查此案件,才能去调查出谁是凶手。
多么讽刺!
一个案件的真相要靠一个电影去推动,倘若不是此次案件的特殊性以及轰动效益。
又怎么能够让最后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一个凶手逃脱了,十几年后才被重新定罪。
不能说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要侦破,或者必须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但是这样的案件或者这样的未解之谜,在韩国之中却是屡见不鲜,而韩国电影有热衷于此,总是对于曾经轰动一时而又无法解决的案件,想要从电影的角度去重新阐述,引起关注。
这可能也是韩国电影的一大特色吧。
正义不够电影来补。
案件真实如何,我们当然不知道,但是电影本身,PESON最后的微笑以及他的谎言让案件看起来扑朔迷离,其实回忆他在警车里,他本人脑子里想起跟AJ作为朋友在街上,加上他展示出冷静个性,我的想法他是故意让案情出现漏洞,他是个高智商的冷静男人,或许人不是他杀的(从AJ最后跟女朋友的对话,暗示了这点。
)回到PERSON,他用自己的高智商跟案情做了游戏,他玩弄了整个韩国司法,是他让AJ无罪释放,因为他证词的漏洞,让检察官法官们也都理不清真相了……到最后他不是说了韩语吗?
不是嘲讽?
当然,我也不相信根据大部分人评价的:不是我杀的,而是我们?
另一角度去看,兩個人都是兇手,殺人只是好玩罷了。
總而言之,只要誰有錢就好辦事,洗脫罪名就是了。
腦子進水的法官草草了事,只要早點收工即可,Alex無辜釋放,Pearson刑滿釋放。
兩人都沒罪。
為死者感到悲傷。
白死了。
从真实案例入手,首先来讲是个不错的题材。
最后,开放式结局,其实本就是导演作为韩国人法政方无奈的象征。
原本两人都可合谋定罪的,却一直争论不休。
电影中最后,AJ电梯口的夸耀讲述,是想说明什么?
电影最后P的流利韩语,又想说明什么?
据说电影上映后,有重审此案,但是结果呢?
没有在有效期内,给出有效的判决,亡羊补牢,还有何用!
看来法律也大不过,国家和政治。
有人说:请到《LIE TO ME》里的莱特曼,来测一下就OK了!
我看LIE TO ME春季档应该把这案子重新编入其中,多了个题材,看看纽约的编剧们怎么将他们胡诌八扯
对小帅来说,非常另类的角色,演得不错
如果只是这样我宁愿没看,简直是浪费时间,何况张根锡都算不上主角
叙事比较差,演员大多也选的不好。选择检察官的角度切入无疑是失败的,无法为本国司法体系的无能找到一个理由,而且这个演员的演技也无法支撑如此复杂的一个角色。另外,豆瓣这个页面的演员列表也太儿戏了,哪儿有吴达洙啊?脸盲吗?内个律师演那么差能是吴达洙吗?!
导演诡异的叙事手法 和 小帅并不怎么多的戏份。。。。
看半天没看懂!什么都没讲清楚嘛!
结局是毛啊!
本来就是没有真相的事 导演却拍得明显带有倾向性了
这片儿其实还不错,就是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比较粗糙。
十几岁的小P孩就这么牛x?
张根锡演技不错!
看似极其简单的谋杀案却始终找不出凶手,没法判定一个人有罪即是无罪,这点一直是争议。影片力道不够,既没有呈现出两方检察官之间的证据博弈,也因为人物刻画的缺失让悬而未决的案件给检察官带来的伤痛缺乏感染力。
韩国的法律可以随意更改证词?可以知情不报?晕倒,只是为了看张根奭,但是看的郁闷
据说真实改编... 剧情给三星,因为小帅多加一星。 严格来说,不是推理片,由于很多原因..权势利益..有些人杀了人都不用偿命的...
所谓特殊群体
一个不错的选题,可是编剧和导演没有很好的完成任务,不过最后的结局不错。两个律师都在怀疑自己为之辩护之人,显出了职业外衣下人性的一面!
拍得一般,远不如“真人真事”四个字有力量。
故事有点乱..但是那胖子和黄泰京的演技却是让我眼前一亮``当然还有那个警察...
请问可不可以不评星-。-
跟杀人回忆一样让人纠结到蛋疼,中国何时才能有真实事件改编?而不是古代历史戏说
完全是奔着小张去的~ 英文很顺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