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
为什么?
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
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
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说有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山东高密东北乡,哦,不对不对,那是一个叫萨拉斯的小镇,在阿根廷,这位得主不姓莫,他叫丹尼尔。
阔别已久四十年,做出回乡的决定看似心血来潮,又像深思熟虑,怎么都解释得通:心血来潮是说比起去世界其他的角落或接受荣誉或客座讲学,家乡反而是一个新奇和独到的存在,穷乡僻壤,少了一些虚张声势和繁文缛节,不会是衣锦还乡的考虑,否则不会等到五年,另外至亲都已离开,牵挂的不多,即使近乡情也不会再怯;深思熟虑似乎可以通过剧情的走向和结尾的安排得到验证,作家五年都没有新作品了,回到曾经出发的地方重整记忆,找些灵感采采风对新作的诞生一定会有帮助,或者,自己曾经成功的作品皆依赖于故乡生活提供素材,客观上得感谢那片土地那些人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是否还是旧时模样?
是否依旧虚妄依旧蒙昧?
我的回归会给现在的小镇带去些什么?
他们又会回馈我些什么?
是关心还是漠视?
是抱怨还是骄傲?
是轻淡的涟漪还是爆裂的火花?
可以肯定的是作家很好奇,我们也很好奇。
这部2016年上映的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于我算是偶得,事先未做半点了解,没想到却再应景不过,近期网络上围绕着我们的诺奖得主吵得不可开交,各帮各派的声音居然在片中都能找到回响,真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这部电影,我甚至臆想莫言先生要是看了也会五味杂陈吧?!
恐怕不止五味,影片采用了如小说般的章回体叙事,章节按时间承续递进却各有滋味,我只单挑其中五味一一品咂:第一味:关于写作“所有的作家都会很自我,自我指涉,自恋且爱慕虚荣,我觉得那是写作所必备的方法和手段,纸笔虚荣心,若缺了这些,你什么也写不出来。
”获得诺奖之后,丹尼尔当然有数不尽的场合表达自己对写作这事的看法,他认为写作是很私人的事情,自恋与爱慕虚荣属于作家的基本权利和必备条件,所谓爱慕虚荣显然不是指要通过写作这件事情去获取名利,它是指孤芳自赏的骄傲,是沉浸于独自评判世界的趣味,名利永远是大作家成功的副产品,很难想象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初心就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为了迎合评奖委员会的口味去写作就更是个笑话,丹尼尔在颁奖典礼上的演讲也骄傲的要命,直言不讳地说获得诺奖会导致艺术家创作生涯的结束,诺奖也只代表了自己的作品符合评审们的口味,与创作本身的价值关联不大,可以说一点不给达官显贵们留情面,他自己好像也没那么高兴,那为什么还要去领这个奖?
影片没说,只能解释为人性的矛盾。
作家和作家的作品拼命证明人性的复杂,而人们想要的只是简单。
第二味:关于故人“离开并不意味着终结,曾有许多年,每当冬天来临,我的身体都会感觉到,我故乡的夏日,而那种感觉早已不在,这个故事始于一封来信,一封邀请函,来自我的故乡,萨拉斯,我觉得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值得称道的事情,就是为了逃离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他们永远无法离开,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我们的大作家在回到故乡后必然会与故人相遇,这也是整部电影最出彩最富有戏剧性的部分,黑色的幽默一览无余且高潮迭起,与旧爱重逢会是什么感觉?
与旧爱的丈夫从前的发小相处又会是什么体验?
神秘的小女粉敲开小旅馆的房门之后会发生些什么?
我当然不会剧透,我只知道我们的大作家认为当初的离开是勇敢明智的选择,挥一挥衣袖仿佛没有带走一丝云彩,但对于那些留下的人们,与其过从亲密的人们显然另有视角,特别在其享誉海外之后,他们与他之间的联系一定更紧密了,别离的时间不是问题,甚至毫不相干,他若无其事的返乡之举激荡故人们的内心,曾经的暗流涌动如今的滔天巨浪。
人真是不平等啊!
你眼中不屑的鸿毛在别人心中可能重于泰山。
第三味:关于利益这是片中最具现实与讽刺的部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遥远的地球另一面,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照起作用,小镇出了名人,世界级的,自豪一点有错吗?
求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作点贡献不可以吗?
为他颁发一个本地区“杰出公民”的奖项,树一座半身的雕像不应该吗?
三天的行程安排,有典礼,有讲座,有评奖,文化人嘛,主打文化回归之旅,当然,文化的服务对象相对复杂,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毕竟,再小的地方也有政治;另外,家乡依然落后,为家乡的农产品在电视节目中做些推广毫不违和,至于有人要以狂热粉丝的身份邀请名人到家里吃饭,不去就生气,有人直接登门为自己的儿子索捐一台轮椅,那都属个人行为,也是人之常情,何足挂齿。
当然不可能都是些攀龙附凤的乡愿,顺手提携一名文学小青年不是举手之劳吗?
名利名利,你有名就有利,就有力,大家都这么认为。
第四味:关于真实“朋友,这很重要么?
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真相,或我们所谓的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影片的结尾是新书发布会,三天的回乡经历终于为作家提供了灵感和素材,一本新书诞生了,毫无疑问,作家回乡的经历是不愉快的,甚至是可怖的,然而,如果我们偏执地认为他是以真实经历为蓝本写出了新书,那我们一定是掉进了一眼执念的枯井,将文艺作品中的形象在现实世界中对号入座是我们的认知习惯,这不怪我们,谁让艺术来源于生活呢?
文学没有国界,然而文学家有祖国,我们混淆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警句,掉入虚构与真实的混乱中无法自拔。
最后的第五味:关于距离你听:“艺术创作独立于伦理和道德之外。
”“看看他的书是怎么抹黑咱们的,把咱们当牲口当变态一样看待。。。
他才是真正的垃圾。
”“这位富豪的所有作品都是在中伤诋毁他国家的人民,如果这都不算叛徒,那什么才算,你就是一个欧洲有钱人的狗腿子,是他们眼中的小丑,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属于哪里。
”“一个连亲爹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你还能相信他什么?
”“我作品中的一些悲剧性人物值得商榷的行为和举止正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构成部分,并不是说,我一定会赞成和否认我作品角色的所作所为。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人和事物?
”“我认输,我认输,您的问题是一种对一生致力于文学创作的质疑。
”“说实话,遭到如此这般的诽谤和中伤,我并没有觉得很沮丧,虽然这些行为令人憎恨,但我依然觉得很满足,因为我能感受到大家对于既有状况的反抗,作为一个多年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过来人,我觉得我有责任,让这个世界,多几分光明,少一分黑暗,我知道这是一场充满危险的战争,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会投降,若你们大家继续这样,继续我行我素,那么这个地方将不会有丝毫改变,若你们身处虚伪而不自省,无视自己的无知与愚昧,反而为其拍手叫好,那么我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了麻烦,从此你们可以继续舒适的生活,让萨拉斯成为安逸的天堂。
”“又一次,现实完胜虚构。
”是的,一次又一次。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杰出公民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
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
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
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
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
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新闻说,莫言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五年,没有新作问世,频繁现身各种演讲和活动现场。
对于文学土壤丰厚,文学市场贫瘠的当代中国,莫言很明显崩了人设,甚至有点德不配位的感觉。
作为高密的杰出公民,莫言遇到了和这部电影里的丹尼尔一样的问题。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
这已经是运作了几千年的社会规律,任何用文字参透宇宙世间真理的人可能都逃不过原乡的呼唤。
然而,衣锦还乡却从来不是自己所能设计的故事情节,否则本片结尾的时候丹尼尔怎么能出一本叫《杰出公民》的现实主义作品。
从荣膺诺贝尔奖的一刻起,故事的作者就已经不是丹尼尔了。
汹涌的民意和碰瓷式的交情勾兑充满了小镇的各个角落,任何腐朽的新鲜的事物和丹尼尔的碰触无异于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
一人得道,上天的时候还要捧个养鸡场。
当然,撇开名人的人设问题,如何和故乡与过去的正式和解应该是本片的第二命题。
同样也是被无数次讨论的过的,且没有任何可靠的结论。
在《天堂电影院》中,多多回到南部小镇,面对的是颓垣断壁,人面桃花。
本因他对回乡没有奢望,身为大导演,却可以悠闲处之。
作家出身的丹尼尔就不一样了。
任何文学作品用多少篇幅都掩盖不了“乡愁”两个字眼,不管你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现代媒介让你快速流动,也让你快速失去故乡。
作家比任何人都渴望回到故乡,也比任何人渴望忘记作品中的形象。
当你的乡党在作品里找到了自己的对应角色,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尴尬的事情,极易产生道德的质问和捆绑。
“你作为西方人的狗,你父亲去世都没有回来奔丧,现在有脸回来”,这些问题丹尼尔应该考虑过。
只不过,他不偏不倚是在拿了一个“文学大师”的美名后回来,这是检阅,不是省亲。
所以。
能评价这部片子的不光是莫言,也是你和我,是任何一个自以为取得了小小成就的人,在有了衣锦还乡的冲动之后都要审视的问题。
“出名要趁早”,因为越早越能知道出名的真相,越能坦然以对,越能丰富自己作为作家的“人物内涵”。
32岁的塞林格因为《麦田的守望者》而成为明星作家,随后深居简出,直至百岁终老。
如果这是我们对作家的人设的要求,那未免苛刻了一些,首先媒体不允许。
2016年的经典终于有空看。
窗外雨的世界,窗内电影的世界。
电影讲述一个出身于阿根廷偏僻小镇萨拉斯的小说家丹尼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荣誉和邀约不断,但是他一直未有新作品。
此时来自家乡小镇的邀请函吸引了他,于是他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在那里,他经历了从掌声欢迎到各种荣誉,从受到诋毁到面临危险。
这部电影如同一部小说,结构工整,镜头简单精巧。
对于这位诺奖小说家,电影有两种镜头:略带俯视的冷漠旁观和正面各种微妙表情的特写。
电影开头由冷漠旁观等待颁奖到略带嘲讽的致辞特写镜头,主客体相互转换表达出作家带着卖弄的高傲。
紧接着正片开始,湖中蜷缩死亡的火烈鸟是一个沉默宁静的意象。
在一系列邀约荣誉中,在宽大空旷的别墅中,作家的生活也如一潭死水,停滞不前。
电影里来自作家故乡的邀请函是一个戏剧性的引子,他纠结之后毅然选择“衣锦还乡”,是对过去的回溯,也是对未知的探求。
在故乡里,他遇到抛锚陈旧的接送车,不懂文学只为蹭荣誉的镇长,随意提问只为推销饮料的电台主持,道德绑架要求吃饭和捐钱的乡亲,还有曾经一起长大娶了前女友的伙伴,因为淘汰作品而到处诋毁的本地艺术长等等……城市的文艺的体面,与乡镇的现实的谋划,在一次次的喜剧场景里形成最讽刺的黑色幽默笑点。
它并不会让人捧腹大笑,而是无意脚踩泥泞的讪笑。
大作家的小虚伪和高傲,在故乡的最世俗的人情世故里显得稀奇,就像当地人日常的故乡里,大作家的背影总是在空旷的背景里显得单薄。
但陷入世俗不可怕,最怕是陷入感情的纠葛。
一点点怀念,一点点意乱情迷,最后搞得你争我抢你死我亡才算结束。
果然,唯有死亡才能获得最终的宁静。
电影的片尾实在精彩!
作家未死,神采奕奕地出书讲述这段故事。
电影以书开头以书结尾,作家高傲的表情互为映照,真实抑或虚构忽然翻转。
果然故乡就是一座废墟,创作就是基于这座废墟的真真假假,端看观众评说。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
」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
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
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
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
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
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
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
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
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
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
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
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所谓真相只是我们用来操纵别人的一种方式。
”很难去评价,永远回不去故乡的作家一辈子都以故乡为背景写作,这些作品为他带来了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一辈子没有走出萨拉斯的民众一方面是仰望和尊敬着那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另一方面却出于自己的利益诋毁和绑架作家。
很难说谁更高尚,作家无非是在学识上远高于那些小镇上的人,但不见得他就是正确和高尚的,刨去种种外壳,作家也依然是利己生物,只不过言辞比普通人更高级一些,五十步笑百步。
他排斥道德伦理上的绑架,却也陷入了一种十分矛盾的既悲悯又瞧不起、既消极又想捍卫真相的拧巴的理想主义状态中~所以这部片子好就好在,创作者的客观。
其实我看到的还有一种巨大的断裂感——故乡和人,那些走出去的人却无法再走回故乡;那些一直在故乡的人也无法走出去。
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那个走出去的人抱着满心的期待和关怀回到了告别已久的故乡、希望能暂时摆脱被精密和表演性的议程安排,企图在故乡寻找到一丝真实、坦诚,所以他也暂时忘记了自己当时为什么要离开。
然而再次回到故乡,迎接他的却是巨大的断裂感。
他以精英式的理智、逻辑、公平去处理着所有前来拜访的人。
他认为每个人都要自己独立做每件事情、与镇上人的处事逻辑格格不入,他以为自己是在理智地、友好地沟通,但是在居民眼中他就是格格不入、居高临下。
这种断裂感被他写进小说里,小说里揉进了所有情绪和感受,不知道在现实中,作家是否还有情绪的实感?
再写了一段之后,突然觉得创作者也不客观,他明显就是从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的角度去“自省”的……所以从整个结构上看,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
第6届#法罗岛电影节#无人知晓单元第3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杰出公民》,下面为大家带来前线作家们衣锦还乡的真实评价了!
果树:拍得更像电视电影,故事虽然不错但有点讨巧,最后作家的台词像是自己在打电影的脸。
汤达人:本届无人知晓最大的惊喜,一开始认为是讲高风亮节的作家,随后发现不过是知识分子的自傲,随后这种自傲越来越明显,而要与之抗衡的则是愚民,电影聪明得没有占在任何一方,而是全权交给秀才和兵自己去“冲突”。
我们敏熙:莫言/贾樟柯回乡实录。
最后的反问让前文的确切性也变得模糊起来。
Sylvia.Y:冷静且克制地讲述闯入者式的纠缠。
人人都说故乡凶猛,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善良的人依旧还是存在,只是因为一生都生长在禁锢里,不自省而不自知罢了。
法罗岛岛主:录制节目时突然蹦出来的果汁广告笑的我生活不能自理,突如其来的笑点真的招架不住。
诺贝尔奖得主口渴了喝什么饮料,这个问题和高考状元住哪里、上什么补习班、家庭成员是什么身份有异曲同工之妙。
名人崇拜已经不是富在深山有远亲那么简单,挖空心思想要拉扯点关系,哪怕细枝末节的也行,就算是去莫言家偷两棵菜叶子,也像是沾染了无上的荣光。
不少文人墨客过度吹捧乡土、乡愁,我寻思是大城市的空调吹多了把脑子吹坏了,你真的让他返璞归真,他怕是要跟你急眼,情怀这玩意儿都是远观时意淫出来的。
消费苦难,憎恨苦难,逃离苦难,苦难永存。
fire_storm:很有趣的剧本,完成度也相当高,笑点说不上密集但绝对恰到好处。
影片质感相当粗糙,不管有意为之还是技术限制,我是不太喜欢的。
我略知她一二:表面上是诺奖作家失控的衣锦还乡之旅,背后却是新作灵感匮乏的返乡采风之旅。
故乡和作家彼此给予了对方双重背叛,让冲突在这种复杂恐怖的情势下愈演愈烈。
我孤身前往只为再次寻找离开的方向。
离开并不意味着终结,曾有许多年,每当冬天来临,我的身体都会感觉到,我故乡的夏日,然而那种感觉早已不再,这个故事源于一封来信,一封邀请函,来自我的故乡萨拉斯,我觉得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值得称道的事情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他们永远无法离开。
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
真相并不存在,没有事实,只有解构与诠释。
真相或我们所谓的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解释而已。
#FIFF6#DAY3的无人知晓单元场刊评分稍后会在广播中为大家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
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
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
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
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
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
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
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
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
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
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
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
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
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
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
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
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
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
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
(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
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
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
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
(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
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
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
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
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杰出公民》:故乡不是用来反复消费的(原载《作品》2023年第11期)文丨谢宗玉一《杰出公民》是阿根廷导演阿斯顿·杜帕拉特的作品,在拉美和欧洲都获过奖。
这是很好的一部电影。
看完后我忍不住去豆瓣翻影评,可惜豆瓣影评一边倒,绝大多数观众被主人公的视角带着节奏,做了这位作家的舔狗。
他们只看到作家故乡的贫穷、落后、愚昧和野蛮。
很少有观众以故乡人的视角,来审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归乡之旅,从而对小镇萨拉斯的人与事有更多的理解、同情和包容。
对知识分子理性的傲慢自大、优雅的自以为是,有一种更清醒的认识。
没有影评认真关注过艾琳这个角色。
作为作家丹尼尔曾经的女友,艾琳出镜并不多。
但从一些简短的台词,可以看出,艾琳活得不易,并对作家爱入骨髓。
丹尼尔离开故乡三年,她都没从悲伤中走出来。
十五年后,才嫁给现在的男人,也就是作家的好友安东尼奥。
婚后某个下午,丈夫下班回家,还看见心爱的妻子在掩面哭泣,仅仅是读了丹尼尔的作品。
作家所有的作品,她都买齐了。
小镇萨拉斯没有,她就开车到七小时车程之外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买。
甚至把女儿都发展成了作家的粉丝。
可能是潜移默化,也可能是主动引导。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艾琳一辈子都在追随作家的步伐。
夫妇俩都对丹尼尔说他们婚姻幸福。
可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
现在的艾琳一个人独居,在30公里外的乡村小学教书。
嘴里说是那里的孩子太孤独,父母农活繁忙,顾不上他们。
实际上,只因那里是丹尼尔外婆的家,小时候作家曾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光。
那里或许也是两人的初识初交之地。
艾琳的这份情感,让人听之心惊,闻之落泪。
电影没有给出丹尼尔出国的原因,但肯定不是两人情感破裂所致,要不然艾琳也不会长时间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丹尼尔的出走,应该跟他强烈的个性有关,那种偏执、冲动、宁折勿弯的性格,实在难以与故乡含糊、温吞、庸常的派头和光同尘。
母亲的死,以及与父亲的不和,应该是他离家出走的直接导火线。
要不然,十年后父亲死时,作为唯一的儿子,他不可能不回来参加葬礼。
20岁左右出国,一走就是40年。
作品内容写的全是故乡,可自己却再也不踏足故乡看一眼。
不但不回去,故乡的亲朋师友,也不联系一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班牙是阿根廷的母国,都是讲西班牙语。
待在巴塞罗那,不管是地理距离,还是心理距离,离故乡都不算遥远。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这是唐代韦庄的词。
姑且相信丹尼尔不敢回乡,斩断与故乡的一切联系,有他自己的考量,是不得已的心灵选择。
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一生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逃避那个地方。
”但现在呢,现在回来干什么?
检阅?
拿奖?
立像?
演讲?
采访?
衣锦还乡?
接受欢呼和掌声?
这难道就是一个好选择?
至少对艾琳不是。
对昔日的好友安东尼奥也不是。
当年,他已是艾琳心灵之堤最重要的那坯土。
由于他的单方面撤离,艾琳的世界溃不成军、洪灾泛滥,三年不平。
现在,他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披着一身荣耀回来了。
像一颗流星突然砸进艾琳40年才抚平的心湖,要艾琳如何迎接他?
正如安东尼奥所说:“你别被政客糊弄了,他们只想与你合照。
”没错,邀请他返回故乡的,只是官方意志,市长想靠这事,为自己添一小笔政绩。
故乡绝大多数人,没有盼他回来的意思。
没错,他写的是故乡,故乡却没几个人看他的书。
随着他声望日隆,故乡人最多不过是知道他的名字而已。
有时一糊涂,甚至忘了他究竟是做什么。
他不是一个畅销书作家,至少在母国阿根廷不算畅销。
导演安排他站在一台高大的消防车上检阅故乡,或者说让故乡人瞻仰。
豆瓣影评只看出了萨拉斯人行事的局促、荒唐和不得体。
殊不知导演在这里还运用了象征手法。
作家突如其来的到访,对故乡人来说,跟一台拉响警报、呼啸而来的红色消防车没有区别。
消防车的到来,与丹尼尔的返乡一样,表明三层意思。
有事情在发生;事情可能比较大;但跟自己没关系。
所以,作家注定只能对着空旷的街头挥手致意。
回应他的,只有零星几人。
更多路人并没停下匆匆脚步。
没有哪怕一个粉丝尖叫着,挥着手,激动地跟着消防车跑。
二无疑,对艾琳来说,丹尼尔的回乡,不完全是坏消息,她幻想这一刻,也许很多年了。
只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她又感到猝不及防。
慌乱无措的心,就像她那辆接二连三抛锚的小汽车。
可作家都差不多把她忘掉了,没有主动找她,甚至都没想过要找她。
这对跨越40年时空的恋人,终于还是在酒店大堂相见了,是艾琳主动的。
可以看出导演对艾琳这个角色的善意。
1954年出生的丹尼尔,导演找了1949年出生的奥斯卡饰演。
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艾琳,导演却找了1961年出生的安德丽娅饰演。
初眼看去,一脸花白胡须的丹尼尔与风韵犹存的艾琳,好像一对老少恋。
天可怜见,无尽岁月并没有摧垮安静度日的艾琳,反倒是获了巨奖的丹尼尔,一直在忙碌与空虚中挣扎,精神状态极为不佳。
自获奖后,他出席全球各种活动,推却的活动则更多。
他已经五年没写文学作品了。
或许是因为迷失,找不到未来的方向,才对故乡的邀请,怦然心动。
他不要陪同,不要记者,想像一个普通人那样返乡,去寻找记忆、温情和安宁,同时与过去作个了结。
但是,怎么可能?
他一上飞机,飞机里就有恭维他的播音,提醒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
而他才回到故乡,他的经纪人就给当地发了一串关于他饮食起居的注意事项,将他与故乡区分开来。
他不知道,潜意识里,他也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凌驾在故乡之上的大人物,入乡随俗,他头脑中没这个概念了。
他都可以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不顾起码礼仪,大放厥词,还自以为是地等着大家给他鼓掌。
故乡的风俗规矩又算得了什么?
或许这次回来,他就想用自己所谓的先进思想和理念来反哺家乡吧?
同时证明当年的自己是对的,而故乡是错的。
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并且毫不妥协。
以致最后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像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差点被一粒愤怒的子弹结束生命。
回到故乡,他没有去打探亲朋师友的下落,也没有急着去拜访他们。
反倒是曾经的小学老师跑来听他演讲。
他也不觉得惊讶,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合影时,他与市长人高马大地往中间一杵,全然不管遮挡了后面多少笑脸。
现在他理所当然成了故乡的中心,其他人都是陪衬和背景。
在作家的意识里,当年自己是被故乡逼走的。
现在自己强大了,单枪匹马,不带任何随从和记者,他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来面对故乡。
所以一见面,不是艾琳抱怨他为什么40年音信全无,而是他反问艾琳为什么不来听他的演讲。
他根本没揣测艾琳这份情怯后面,究竟包含多少刻骨铭心、难以释怀的东西。
他回来带给艾琳的惟一礼物,就是把她的女儿睡了。
这样,艾琳情感的不幸,又延伸到了自己女儿身上。
她用作家的书,把女儿培养成了一个故乡厌弃者,想借青春的肉身,跟作家远走高飞。
编剧在这里还算留手了,若换个编法,作家睡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与艾琳的孩子。
艾琳骂他肮脏。
他辩解说,不知道是她女儿。
那么,不是她的女儿就可以随便睡吗?
小镇只有这么大,差不多都是熟人,彼此都沾亲带故的。
不是艾琳的女儿,也可能是他小学老师的孩子,或其他熟人的孩子。
孩子不懂事,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也不懂事吗?
这就是他从欧洲学来的先进思想和理念?
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肆意妄为,颠鸾倒凤?
性,从来都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
丹尼尔把女孩的投怀送抱,看作是灵魂崇拜。
而女孩的目的却很世俗。
作家接受了女孩的肉体,却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等安东尼奥向他炫耀与艾琳有多恩爱时,作家竟向安东尼奥炫耀女粉丝有多疯狂。
活该他最后被女孩男友的一颗子弹送离故乡。
后来在新书《杰出公民》的发布会上,作家居然还有脸把肩窝边的那块弹痕向观众展现。
鬼知道在书里,他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写成了啥样?
正如他自己所说,世间没有事实,只有解读,真相就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那种解读。
导演在此给的是近镜头,当作家满脸得色、肆无忌惮地说完这话,观众就应该能发现,导演对丹尼尔抱有的善意,并不比萨拉斯人多一分。
换句话说,导演只是冷峻地站在公正立场,来呈现作家的这次故乡之行。
他两不相帮,只客观呈现双方在观念、文化、思想和利益上的对撞。
三丹尼尔的这次返乡,最受伤的,还不是艾琳,而是艾琳的丈夫安东尼奥。
这个可怜的男人,一辈子活在作家的阴影下。
他一见到作家,就说在这场爱情战中,自己赢了。
这话的信息量可大了,当年艾琳、作家和他,应该是三角恋。
可他赢了吗?
作家走后15年,艾琳才嫁给他。
艾琳一生沉溺在作家的书中无法自拔,接着女儿也成了作家的粉丝。
同在一个屋檐,安东尼奥成了心灵上的孤家寡人。
他一边说与艾琳的感情如何好,每晚两人都抵足而眠,并希望艾琳是他共度余生的女人。
一边又厚颜无耻地向作家宣称,小镇妓院里的所有妓女,都与他做过二三十次。
他说男人可以一夜风流,只要每晚记得按时回家,就是对妻子的尊重。
反过来,妻子也可以与别人有婚外情。
最后,他落寞地把头扭到一边,自言自语:“不然,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话,把所有观众的心都弄疼了。
安东尼奥扭曲的情爱观,显然是在妻子那里得不到情感满足而形成的。
追根溯源,症结就在作家这里。
作家离开故乡40年,可他的影子在这个家仍无处不在。
难怪安东尼奥会放浪形骸,呼酒买醉。
谁知道他曾与艾琳干过多少架,事后又有多少次乞求艾琳原谅呢?
他当着作家的面,狠吻艾琳,然后又摇摇头,说自己就是个混蛋。
内心太纠结了。
很显然,丈夫非常担心妻子与作家旧情复燃,所以处处要秀恩爱。
没想到,这回作家的目标是他女儿。
实在是太操蛋了。
或许是女儿与作家的绯闻被人知道了,或许是妻子与作家的旧情被人传开了,酒吧有人说了伤面子的话,他才大打出手,把对方送进了医院,自己也是一脸的血肉模糊。
最后,安东尼奥又与女儿的男友,一齐开枪,将作家送出了萨拉斯。
是的,作家差点性命不保,但谁知道这起枪击案,萨拉斯的两个倒霉男人最后会判多少年徒刑呢?
萨拉斯视觉艺术协会会长罗梅罗博士扯掉了作家最大的遮羞布。
他直言作家对故乡充满了怨恨与憎恶,他对绘画的欣赏品味,只符合外国人的习惯,却又想像他的文字一样,把自己的感觉和意志,强加在故乡头上。
他在文学作品里,视父老乡亲为无知反常的人,把他们看作垃圾,试图把最肮脏的人类行为归咎于故乡人。
这个百万富翁四十年来所有的工作就是诽谤故乡。
他向欧洲人卑躬屈膝,是欧洲人的奴仆。
靠诋毁故乡在欧洲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是一个小丑,一个叛徒,卑贱下流。
但丁的《神曲》将这类人镇压在地狱最底层,因为背叛是最大的罪恶。
一边出卖故乡,一边还想赢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喜爱,他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个犹太。
很显然,罗梅罗会长的这番话,充满了夸张和恶毒。
因为作家没让他如愿以偿获奖,他才这么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在这里,导演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公正立场,把一部分故乡人的观点,借这张挟私泄愤、毫无遮拦的嘴巴说出来。
那么,会长的这份评判,究竟有几分真实,又有几分公正?
就留给读者去揣测吧,但作家真实的模样,由此可以管窥一斑。
艾琳说作家不管是天真,还是自恋,都让她觉得震惊。
意思是说,作家不应该选择在故乡与他人起冲突。
罗梅罗会长骂他把一切搞得无法收拾后就跑了。
以前是不是这样,编剧没给答案。
但这一回确实是这样的。
当年故乡是强大的,他是弱小的。
现在故乡依然强大,而他也成了庞然大物,两者对撞,自然比以前更加剧烈。
艾琳恳请丹尼尔一生中就听她一次劝,一定要尽快离开萨拉斯,否则后果难料。
这话透露了作家的固执。
从前,一意孤行的他肯定是很少能听进别人的话。
这次,他算是听进去了。
可惜晚了,他已无法摆脱被枪击的命运。
搞笑的是,伤害他的,居然是最不可能伤害他的那家人。
由此可见,他被故乡厌弃到了何种程度。
现在问题来了,作家是对的吗?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整个故乡都错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受其伤。
丹尼尔衣锦还乡,官方给他授予“杰出公民”的荣誉称号,并为他竖立了一尊雕像。
这是多大的荣耀。
随着荣耀而来的,是有人想请他吃一顿饭;希望他捐助一台轮椅;想以采访他的名义打个广告;请他做绘画大赛评委,并稍微照顾一下当地知名人士,这其实都是幸福的小烦恼,他可以委婉拒绝,拒绝不了,也可以随乡入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生于斯,长于斯,故乡的这一套,他又不是不知道。
在这个偏僻小镇,一些人受于见识和思维的局限,做出某些出格的事来。
作为大人物的自己,难道不应该加以理解和同情吗?
这里是萨拉斯,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巴塞罗那市民的品质和素养。
正因为文明化程度不高,才让作家有机会在书中贩卖故乡的落后与愚昧。
他不能喜欢的就收入囊中,比如年轻女粉的献身。
不喜欢的就拒之门外,比如老年男人的请饭。
丹尼尔回到故乡,大谈欧洲“先进”文化,而事实上,文化这东西,互相包容,才能诞生新文化。
互相对抗,只会两败俱伤,或是一方毁掉一方。
再说了,文化的背后绝对是站着利益的。
离开利益谈文化,只会陷在虚无主义的泥潭无法拔足。
就问丹尼尔文学作品的利益出发点,是放在了哪边?
他真的是在为全人类谋取精神利益吗?
也许是觉察到了自己的错误,作家才想起要为那个可怜的瘫痪者订购一台轮椅;要去看看童年时与父母居住的房子,以及父母的坟茔。
这其实都是一些最朴素的情感,被痛骂之后,丹尼尔才醒悟过来。
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斗士,偏偏成了作家,而且是著名作家。
这个世界,可真奇怪。
这个诺奖,令人生疑。
难怪作家自己都不以为然,在颁奖典礼上,怪话连篇。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
作家上坟,并没有为父母送去鲜花。
而是在母亲坟前采了一朵黄花,夹在书页之中。
这其实透露了他的处世原则。
对这个世界,他没有付出的想法,只有获取的念头。
这朵黄花带给他的心灵慰藉,要远比他对父母的挂念多。
换句话说,他需要这朵黄花,来抚慰异乡不安的灵魂,而不是靠它来睹物思人。
他不停攫取故乡的人和事,衍生成文学作品,以此来谋生谋名;来证明自己离开糟糕故乡的正确性;通过输出故事、情绪、观念和价值来抚平内心的激荡与焦虑。
至于正确与否,对世界会带来什么,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
他是这么想的:作家就算是一个不道德的怪物,也不会使他的身份贬值。
作家只是创作文学作品,不是写道德伦理宣传册。
书中人物的可耻行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并不代表他自己赞同或反对这种行为。
他就喜欢写故乡的黑暗和阴冷,他拒绝写那些所谓美好的东西。
也许美好的东西,他无法审美,也无法艺术化。
批判与揭露才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
四很显然,写作道路上的顺风顺水,让丹尼尔从自信变成了自大。
就像他在瑞典皇家科学院大放厥词后,还杵在台上逼着观众给他鼓掌一样,在故乡的最后一堂讲座,即便只有五个听众,他还在幻想成为民族英雄。
他认为自己离民族英雄还差一步,那就是死亡。
意思是说,等他死后,阿根廷必会视他为民族英雄。
尽管这位民族英雄对故乡大多数人来说不知所谓,并且可有可无。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都能成为民族英雄。
在阿根廷,也不需要等到死后,才能成为民族英雄。
市长把他与马拉多纳、教皇、荷兰女王、梅西并列在一起,称为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那只是市长的个人看法,而且有恭维的成分。
马拉多纳与梅西,因足球闻名于世,他们带给了全世界热情、热血、雄性美感和力量,确实能光大阿根廷门楣。
教皇是指阿根廷首都主教贝戈利奥。
他被梵蒂冈选为第266任教皇,这是拉美地区的首位教皇,也是1300年来,第一位不是产生于欧洲的教皇。
确实是阿根廷的巨大荣耀。
荷兰女王是指阿根廷女孩马克西玛。
她嫁入荷兰成为王后,不但是欧洲的政治明星,还多次为家乡阿根廷在国际上站台撑腰,也算得上是阿根廷的民族英雄。
以上四位,现在都还健在。
如果没有弄错的话,迄今为止,阿根廷还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丹尼尔只是一个虚构人物。
阿根廷伟大作家博尔赫斯举世闻名,若把他看作阿根廷的民族英雄,一点也不为过。
反倒是类似于丹尼尔这种作家,能不能成为民族英雄,则要打个大大问号。
电影对丹尼尔的塑造,跟中国某位旅法作家很相似。
这位中国作家不要说成为民族英雄,他的作品甚至都不怎么在中国大陆出现。
假设未来阿根廷真有一位旅欧作家靠书写故乡的冷漠、愚昧、落后和残酷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估计阿根廷人也会弃之如破履。
文学究竟要怎么写,并无定法。
丹尼尔说,作家只写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理解到的那一面。
世界没有真相,只有解读。
作家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为参照,自恋又自负。
虚荣心是作家创作的最大动力。
不能说他错了。
从某个角度来看,他应该是对的。
不对的是那些评审机构和权威人物,凭什么世界名著就由他们来钦定?
丹尼尔讨厌那些文化机构和文化政策,说文化不需要保护和弘扬,有生命力的文化,能傲立于任何寒冬时代。
可他的所有奖项,都是万里之外的文化机构评推出来的。
他写的是故乡,却在故乡水土不服。
一本书都没有拿回故乡实践检验,这又算什么呢?
网络时代之前,都是用权威复制权威,用权威塑造权威。
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看看国内每年乱哄哄评出来的文学奖项就知道了,社会不买账,人民不买单。
获奖作品只能束之高阁,其传播力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可以不唱政治和文化的高调,可好的文学作品至少不能让人心堕入黑暗,不能让社会产生更大矛盾,不能让文明失去助推力量。
它得给人心温暖,给社会生机,给未来希望。
时代不同了,未来就把文学直接交给人们吧。
请相信人们,他们的判断力不会比所谓的权威差。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放权,人们也已通过网络途径,选择了属于自己的文学。
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学奖项,只是评了个寂寞,包括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不仅仅是文学,所有的艺术门类,在互联网时代,都属于民间,也归于民间。
所有的文艺权威,都将退出社会舞台,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要么怎么说穷山恶水呢,文化程度落后三观不合文明程度低的地方趁早离开,多呆一秒都是窒息。章节体叙事,节奏略缓慢,论文化人如何用笔杆子描绘出一幅黑色幽默喜剧,阿根廷电影里的这股“荒诞味”倒是挺对我胃口的。
我不太懂那些笑到泪崩的人是怎么笑出来的 文学少女和emma stone真像
作家跟小镇故人的关系,你们不觉得很熟悉吗?很像公众人物跟网络暴民的关系。给你立牌坊、让你捐款、做骨肉皮引诱你、稍不顺意就诅咒你暴毙。
还以为是间谍片,结果是一部得奖的无聊片子,浪费时间,请不要看。追评,看到最后还是挺过瘾的,坚持才是胜利,评分就不改了,为了拉低分数,因为太高了不符合实际。
4.5这个黑色幽默的故事与其说是关于艺术创作的不如说尖锐讽刺了阿根廷当代狭隘和固步自封,唯一一个从发达国家变为发展中国家的国家,阿根廷人反而还唯我独尊,渴望逃离,却时刻高举道德大旗自我绑架,排斥进步与文明,导演创作电影和作家写小说,都是超越现实的行为,却又在暗指现实
喜剧吗?真的不觉得好笑,差点看困
腾讯剪得乱七八糟的,完全不懂几个转折,旧时好友怎么突然会杀他,以前的恋人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他一巴掌,让他别去打猎还去,不知道想干啥。真心乱七八糟。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困死我了,低分辨率手持摄影,日常生活,缓慢叙事,难受
没文化的愚昧,有点文化的自视清高,都是一群俗人,都一样虚伪做作。题材很好演员不够
获得诺贝尔奖我很痛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行程是真忙啊这小ppt小视频秀到我了小镇杰出公民奖本身就很讽刺咋汽车总是坏呢风尘女子的身份哈哈哈哈真他妈尴尬啊说是抹黑萨拉斯,实际却是写实小说啊
"Making things simple is an act of artistic kindness."
北影节第12场。看似文学性掩盖了电影性,但却在小小的环境少少的人物巧合的情节甚至纪录片样的镜头中,完成了一部电影能够传达的所有东西。若说“父母皆祸害”,故乡又何不同理?那根脐带你丢掉也好,珍藏也罢,都改变不了你已经变成你的事实。文学艺术的批判性和电影艺术的关怀感达成了完美统一。
自渎后的忏悔和反省也可以看作是自恋,很好看的喜剧,像某种真人秀,知识分子粘稠的乡愁很多时候也只是个笑话,千万别信,更不能脱了裤子去信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黑色讽刺。作家厌弃着家乡的落后愚昧,但家乡的年少经历中又是他的创作源泉。获奖后多年作家突发奇想接受邀请回到阔别四十年的小镇,一开始的热诚仿佛是惊喜,但随之发生的逐渐撕开了它的真面目,还是那个令人想逃的家乡、镇和人。最终,作家死里逃生带回一个子弹的伤疤和新的创作灵感.....新书出炉
1.视听语言不够电影化,但凭借剧本和表演完胜。2.关于真实与虚构的关系、创作伦理及精英与民众间的永恒鸿沟。3.拉美气息十足:一切都是话语解构或诠释,荒诞,尴尬(摇头丸式尬舞全场最佳)与黑色幽默盈溢全片。4.我一度想及Thomas Bernhard说的"Genie und Österreich vertragen sich nicht"(9.0/10)
真实里的荒诞,荒诞下的真实,挺有意思的,可以细细回味。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超豪华版豆瓣青年大型回乡体。艺术来源于生活,但是艺术不能进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