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论中外,古装剧翻拍成了时尚,经典作品大约每隔十年左右就会被翻拍一次。
时代变迁,新版和旧版差异真是很大。
有技巧上的,但更大的不同体现在审美上。
个人比较喜欢的新版翻拍剧有:07年的Persuasion,08年的Sense and Sensibility,以及08年的这部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我的观点是,Persuasion宜短不宜长,ITV对结尾的处理尤其好,不拖泥带水,弥补了原作中两个结尾各有欠缺的缺点。
08年Sense and Sensibility的演员形象很向李安95电影版靠拢,95版限于电影篇幅,节奏太快,08版的前两集就展开得很好,可惜后两集有点拖沓,看得人心急。
谈到Tess,看古装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98年Justine Waddell那惊鸿一瞥。
多少人是因为当年CCTV8的Tess而喜欢上了BBC古装剧。
Justine淡淡地一笑,微微地一蹙眉,犹如墨水轻蘸上宣纸,浓浓的英国古典风情立刻化散开来,以至于无论她穿什么衣服,演什么角色,一看Justine,大家都会说,这就是从书中走出的英国古典女子。
可以说,Justine 就是完美英国女人的代表。
不过,如果今天讨论的不是Tess,而是Wives and Daughters,那我的赞美能够继续下去,但看了08年的Tess,我只能说,Gemma Arterton更适合Tess这个角色。
Justine一定只能是那种精致女子,她在Tess中怎么看怎么像落难的小姐或流落在乡间的公主,她的气质和背景有些格格不入。
而Gemma的可塑性和她的爆发力,让Tess这个人物鲜活起来,如近在眼前。
这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得益于08版四集的长篇幅,让角色有更多的发挥空间,但非要有很好的控制能力,才能让角色形象前后统一。
Gemma做到了,她展现了一个农家女Tess应有的乡土气息,她倔强但有自尊,勤劳且隐忍,还有一点点泼辣。
静看Gemma的剧照,会觉得这个Tess形象一般,好像少了Justine身上与生俱来的一种神仙姐姐一样的气质,当初我也是这么看的,但Gemma一动起来,一进入角色,你会不由自主地认为,她就是Tess!
如果说Justine是靠她天然的美征服观众,那么Gemma是用她的演技让我们赞叹。
对比08年另一部古装剧Lark Rise to Candleford,其他配角都很正点,可惜小女主角的驾驭能力有限,怎么看怎么像现代片。
在现今商业片大行其道,连名著古装片都不得不向商业化低头的时候,还能看见Gemma这位85年出生的青年演员如此地道的演绎,真是很幸福了。
如果满分是5分,我可以给这一版打4.5分,欠缺的0.5,恐怕谁都无力回天。
把名著翻拍成电视剧的优势是,可以把一个故事完整地讲好,最大限度地还原那个时代的一草一木。
但要上升到艺术高度,把作者的某些哲学思考反映出来,把握作品的精髓,电视剧恐怕是怎么也做不到的,能无限接近的也只有电影。
有评论说哈代的作品是含蓄的,很多地方不点透,但电视剧要是这么拍观众就会很不过瘾,电视剧一定是要有冲突有高潮的。
所以,哈代的含蓄,他对上帝,自然和人性的思考,被电视剧戏剧化的冲突和关注人物爱情命运的主题淡化了。
98版的电视剧还有那么一些若有若无的提及,08版的就完全是在讲故事了,所幸的是,故事讲得比较精彩。
对于深受05版Pride and Prejudice打击,对80后年轻演员出演的古装剧不抱希望的观众来说,08年的Tess还是让人眼前一亮。
如果那日,我们曾跳过舞。
我着白裙,你穿灰衣。
芳草萋萋,日色温柔,初刻相逢的圣洁与纯真,我们必将幸福。
必将幸福。
将不会有泪水反复浸泡的忏悔与诅咒,将不会有命运交错压碾的痛苦与追悔,亦将不会有我与你,在巨石阵,乌鸦群下的诀别。
他的邪恶,你的懦弱,都已被我的宽恕与爱淹没。
离开的时刻,依旧有勇气说出“我已准备好”,长发飘散在空中,连同泪水,连同曾经的温存与追盼,连同我最后的呼吸。
死去,抑或还在活着的人,你们终将记得。
记得我的倔强,我的纯洁,我的美丽。
记得我用生命祭祀爱情的勇气,这般决绝,不留余地。
---------------名叫Angel的男人并不是天使。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他的眸子漆黑,却燃着两团火;他的脸颊苍白,却立着倔强的颧骨。
他欣赏在草坡上跳舞的白衣少女,尽管她们出身贫寒;他钟情身体力行的劳动,尽管他出身氏族。
为接近自己心怡的姑娘,他乐得连背三位姑娘过水塘。
他对Tess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不要企图用责任感和忠诚度来考验男人的爱情,后者时常会溃不成军。
就算勉强过关,也多半撑不到婚姻的坟墓口就先歇菜。
Angel 单纯的爱,薄脆如纸,承载不起那被世俗的尺规百般衡量的所谓道德感。
他薄薄一层勇气只够给自己看中的女人套上戒指,再无余下面对其它。
逃避或逃逸,那简直理所当然。
Tess被自己的爱放逐了,放逐在布满礼帽裙撑和社交规则的社会边缘。
她一度报复性的在自己脸上抓出道道血痕。
不错,空有青春与美貌,却换不回心爱男人的谅解与宽容,架空了的爱,最后只能走向极端。
极喜欢BBC这次改编的选角,Tess与我想象中的简直一摸一样,有着蓬乱却美丽的深栗色长发,雪白的脸颊上点点雀斑,以及微张着的,倔强性感的嘴唇。
从天真无邪的少女到隐忍负重的被丈夫离弃的妻子,Tess才是真正值得让人敬佩的独立女性。
她的爱,能量虽然大得惊人,足以艰难生存亦足以激烈毁灭,却不足以让她失爱而亡。
失去贞洁与失去爱情本各是女人的致命之击,Tess却坚强而倔强的活着,背负着宗教,社会和生存的压力,背负着旁人审判的目光,就算流落至吉普赛的境地,她依旧不屈不挠,她说:“那么,我也不喜欢你的上帝!
”就算死亡,也是由她自己选择,安安稳稳与爱人温存,交代好身后事,她落着泪,却梗着脖子走向终点。
这才是光芒万丈的女性主义,即使在命运之轮的野蛮压碾下依旧灿烂绽放,不卑不亢。
她让叫作Angel的好男人,和不叫作Angel的坏男人都变得卑微不堪,不值一提。
直到今天,男人依旧成不了天使,女人却前仆后继以各自的方式诠释着Tess。
--------------Everything is as it should be. It couldnt have lasted, Angel.Too much happin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Alec人品低下精神贫瘠的可怜虫。
Tess我明白她想争取自己幸福的渴望,但如果是我我会选择在一切成定局前和盘托出。
唉我不愿站在上帝视角批评她,我太心疼她了,她凭什么不能在经历那么多苦难之后自私一点选择自己的幸福?
nmd还是时代的悲剧。
Angel的存在涉及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一个女人失了身,哪怕这并非她所愿、是别人的邪恶所致,而她本身对另一半并非动摇过丝毫,那作为另一半该如何去考虑与行动?
这其实还涉及到一个人与人之间如何理解彼此的问题,暂且不提。
我认为Angel在新婚之夜所做忏悔的严重程度明显高于Tess。
他们一个是主动的沉沦且表述明显带有利己的巧饰,另一个却是被迫遭受苦难,完全不是另一回事。
而观念的保守致使可怜的Tess在听到Angel的忏悔后“松了口气”,并不以为这是什么严重的过错,甚至认为自己被迫遭遇的羞辱远比这“罪孽深重”,一下子就原谅了他。
他们俩的位置究竟什么时候才真正平等值得商榷,而需要探知这一点要去细读原作。
如果两人之间没有经历过坦白这一环节而是顺利结婚,难保Angel婚后不会因为各种原因再度陷入迷茫从而借解忧之由去“沉沦”。
电视剧给我最震惊的部分就是第四集Tess与Angel重逢,Tess一身黑衣缓缓走出来的样子活像个死人,这是最震撼最无声也最有冲击力的一幕。
她诉说过什么吗?
没有。
没有任何人,无论是见男和Angel,都不知晓一丝一毫她的痛苦。
而她在经历那么多苦难过后还保持一颗纯真的爱情的心,怎能不让人潸然泪下?
关于爱情,关于流泪,我不曾将它们解构彻底,然而观看这部绝望的悲剧,我不得不替Tess书一段悲歌。
Tess至死不渝相信自己的纯洁,相信自己爱情的心。
她在苦难与寒冬之中仍能傲然昂首,这值得无数人的敬爱。
《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
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
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
”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
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
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
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
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
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
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
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
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
——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
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
——你不是想错了吗?
——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
不能吗?
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
”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
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
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
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
”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
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
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
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
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
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
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
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
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
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
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从第一集开始 就是满满的哀怨 就像故事发生的季节一样 阴暗寒冷 为什么要这样对一个孩子 该怪谁 怪这个禁欲的社会 怪家里穷 怪纨绔子弟 怪你们的七嘴八舌 怪你的爱人不够坚定 你说你错了 你想回来弥补一切 可是有的事情能弥补的了吗 为什么不在当时就珍惜呢 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坚强有自制力的姑娘遭受这一切 对比完Emma 我更觉得男性作家要表达的更多 Jane Austen 圈子太小 他们只围着男人转 就想找一个如意郎君陪自己度过余生 而Thomas Hardy 却是在那种大环境下 由小及大 让人深思 一集一集看得我特别揪心 我就想老天爷啊 你就不能对这么个好姑娘好点 苦难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我想死也许是 Tess 最好的结局吧 终于解脱了 Angel 天使 也是那群姑娘的希望 我们都爱他 可是angel爱tess 是爱让tess在经历这一切之后才能顽强的活下来 而现在 如果遇到Alec那样的人 有几个人是会拒绝的 我们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们心中的准绳在哪
小时候常常看到苔丝这本书的封面而没有选择去读,这次看了这个剧,想要再去读原著,第一次接触托马斯哈代,着迷了。
爱情与阶层,得到又失去,失而复得又以失去挚爱为代价。
悲剧才会令人永远记得,永远反思,如果最后的结局是安吉和苔丝成功逃走了,那么对苔丝人性的纯洁描述则是不符的,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多苦难以后还坚持保留着纯洁,可是在那个时代纯洁活不下去,即使我们这个时代也是活不下去的,世界并无变化,因为人性里的自私僵化并没有消失。
也许相对好一点的,就是女性可以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了,不用走投无路,可看到苔丝在家人的自私下最终屈服于恶魔亚力克之后,我又想到现在的一小部分女性可以为了钱成为玩物,小三。
古典的一部分品质,正在消失,或者早已消失。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
是无论安吉怎样抛弃了苔丝,她还是爱他。
也许今天看来安吉是愚蠢的,可是在当时的时代,他没能跳出基督教的思维也是正常的。
他至始至终也是爱着苔丝,因为苔丝,他曾经对一个与他相过亲的女基督徒说,上帝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个谎言。
这时候他的信仰开始动摇了,可是原谅,还不能。
有人评价安吉远离苔丝,是一种幼稚,太男孩了,还不够男人。
可是从那个时代背景和男人的特质来看,是正常的。
男人一直都不如女人勇敢,男人习惯遇到重大事件时躲回到洞穴里面,苔丝一直都很勇敢,将自己的伤口勇敢坦诚地摆在对方面前,她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却没有得到男人的原谅,也给了对方伤害自己的机会。
因为那个她爱的男人说你怀过他的孩子,你已经有一部分是属于别人的了。
当时我就想,如果女性没有子宫就好了,就不会因为被强迫侵占了怀孕了就被人说,你有一部分是属于别人的了。
从属于别人,依附于别人,千百年来一直是女性无形的脚镣。
当安吉离开苔丝之后,在路上碰到了苔丝的好友伊兹,而伊兹也喜欢他,他于是也邀请伊兹与他一同去巴西开展事业,尽管他后来发现自己不应该背叛苔丝,可这里也让我看的心里发凉。
男人的爱情往往与品行有关,如果安吉并不是那么品行端正的人,那或许他就背叛了婚姻和爱情,背叛了苔丝。
所以现在的婚姻里面,男性出轨,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背叛了就是背叛了,背叛之后信任崩塌,很难重建。
女人因为子宫,而不自由,它属于你的男人,属于国家,却很难属于你。
一个女人,她从小天然地被教育结婚生子是人生美满的前提,如果一个女人结婚了,她被教育生孩子是你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照顾孩子呢也是,但是因为照顾孩子缺少的发展机会,损失了经济靠男人补给的时候,没有人觉得这是女性在牺牲在奉献。
而如果一个女人不想结婚生子,那简直就是在与全世界对抗,周围的亲人,朋友,都会来扑灭你这个异类。
前段时间魏圆圆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就已经泛起浪花,是否不把母亲的爱对孩子的影响看得重要,只认钱财,就是对孩子好。
从心理学来讲,我不这么认为。
如果女人没有子宫,会怎么样?
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出来。
文by张小张是一种病在错误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如何才能修正它,让其走上正确的道理呢?
答案是,没办法。
以为自己看过原著,似乎只记得些好的,现在来看《德伯家的苔丝》,尽是伤感了。
Tess不是第一眼美女,朴素、内敛、倔强。
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贫穷总是带来扭曲的灵魂,她的父亲懒惰酗酒,偶尔听到牧师讲他家是没落的贵族,可不得了,立马让长女Tess去认亲,说是认亲,其实就是希望得到金钱和帮助,好改善他们家贫困的环境,在一通劝说下,tess出发去找有钱的德伯家族,在德伯家里遇到了他家的少爷,也就是她的“堂哥”Alec。
遇见Alec是噩梦的开始,年轻懵懂的Tess在他的哄骗下,失去了贞洁,她愤恨不已,毅然离开德伯家。
男主Angle出场时,我有点跳戏,明明就是《鸟鸣》里的痴情男,怎么一下来到了这里,那张过目不忘的雀斑脸,记忆深刻。
Angle和Tess是真心相爱的,可是这种真爱只是建立在Tess是一个没有复杂经历的前提下,原本可以隐藏秘密,跟angle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为什么tess要在刚结婚那会告诉angle她的过去呢?
戏剧、小说、电影、电视总是充斥着这种桥段,或许“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是属于童话故事。
考验什么也不要考验一个男人,在双方搭建的幸福桥梁上,是经不起一点重量的,本来幸福也只是一时的情感充盈,更何况,在那种年代,他的新婚妻子曾经为别的男人生育过孩子,所以,angle毅然离开,不负责任的逃避,留下tess一个人苦苦的支撑和等待。
说到alec,所有人都讨厌的坏男人典范,毫不掩盖他邪恶的一面。
后来的他,我以为真的变了,他开始到处传教,那些善良的真理,他可以说的很好。
原来,他不是变好了,只是他一时迷茫了,母亲去世之后,他就失去自我了,仿佛找不到归宿,所以,他希望通过传教的方式,寻觅自我。
在看到tess的一刹那,他觉悟了,他还是那个邪恶的人,tess似乎有魔力,引诱着alec,把本来已经千疮百孔的tess逼到了绝路。
所以,angle和alec是否可以用好坏来区分,也不尽然,对tess来说,是层层递进的伤害。
特别是最后angle回来找tess,此时的她已经嫁给alec,虽然过得行尸走肉,但那也是一种生活啊,angle的出现又撩拨起她的希望。
那一场戏,我觉得tess疯了,她知道是死路,依然这么做了,一点点,哪怕只有点点顺应自己,为了这一点点付出自己的生命,她选择抓住了angle这根稻草,而这跟稻草也是勒死她的凶器。
明明写了最后一封信,跟angle已经决绝,傻傻的姑娘总是做一些傻傻的决定。
男人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就是一种不值得相信的物种,花会开,也会败,很多东西都会消失,越是美好越是飞速消亡,不懂得,每次都走错,说她是什么好呢,Tess的天真、善良、痴情、坚韧,她所有优秀的品质,都是导致她香消玉殒的原因,多么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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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善良的苔丝啊虽然你只是一个小商贩的女儿 然而再高贵的公主也没有你清泉一样的双眼虽然你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 但是你却能创作出人世间最悲惨的诗句虽然你出身贫寒 但你身上却没有一点穷人的奴才相 高贵的气质和优雅的举止让你在挤奶时依然清新秀丽说你不是佳丽淑女 那是因为她们不会挤奶不会种地而已你似乎不属于人间因为你太天真 像一个没有经过世俗沾染的孩子没有防备之心 就像你对母亲说过的一样 你只是个孩子 没有人教你你不知道男人为何物可惜你那张美丽到令人窒息的脸庞并没有为你带来好运你被恶棍夺去了作为女人最宝贵的贞洁虽然肉体上受过玷污 但是我确信世界上没有谁比你更拥有纯洁善良的灵魂然而这种肉体上被强行剥夺的失去 与你一尘不染甚至于洁癖的精神世界比又能算得了什么?
去他妈的贞操可是又有谁能理解你 我最亲爱的苔丝你天使下凡般的美好 但是却没有人愿意珍惜你为什么 是他们都瞎了狗眼吗我在心中唾骂无数遍那些剥夺你幸福的无脑的男人一个是只想得到苔丝肉体的禽兽不如的恶棍亚历 一个是令苔丝愿意用生命去爱的安吉尔对于亚历 我只能说 恶有恶报 自己造的孽自己还 然而 安吉尔 苔丝心中的天使 你也一样令全世界感到失望你这个懦夫 这个白痴 原本开明阳光的你终究还是被封建宗教的枷锁束缚你对苔丝的爱在封建道德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和无力只因为苔丝不是处女你竟如此残忍的离开她更何况她是被强迫 这道埋在她心中最深最痛的伤疤作为丈夫 你不但没有帮她承担痛苦 反而把它二度撕裂 还在上面撒盐每个夜晚 当绝望的苔丝走投无路再次流落到独自一人睡在荒郊野外的时候我的心也像跟随了她一样 那种被撕裂的疼痛感 是如此的强烈你让一个无依无靠的姑娘独自挨过无数个漫漫长夜为了养家糊口去做最脏最累的活 受尽别人的奚落和侮辱却一直不肯低下头去求助公婆 因为她不希望给你们家带来不好的名声你有一个这么骄傲这么高贵的妻子 难道不是你上辈子的造化吗但在我看来 她的生活还不如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 你还算什么男人而坚强的苔丝 却一直顽强的忍受着这一切 一个人吞下这苦水她咬断舌头 替你扛起了这些报应你要明白这些不幸和痛苦本应该是你的就像她妈妈说的 嫁给你这个绅士 对她们家不但没有一丁点好处 简直就是个灾难你注定是不幸的 因为你根本就不了解苔丝她是个道德多么纯洁高尚正直的女孩你所在乎的那些名声面子跟她对你纯洁的无私的爱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你辜负她太久了你混沌的猪脑终于醒悟的时候 可怜的苔丝已经被你折磨成一具行尸走肉再次见到你 她快死的灵魂又被你点燃 终于 她不能继续忍受下去 亲手杀死了多年来骚扰她的那只披着羊皮的狼为了证明她对你的忠贞不渝 她真的连命都不要了当你们终于又走到了一起 她却还在不停的问你 可不可以原谅她的过去 不要丢弃她 此时我真替苔丝感到心痛那一晚当你们终于灵肉结合的那一刻 我无法停止哭泣 我的泪水情不自禁的涌动我可怜的苔丝 这一刻等了千万年 终于在熬过了无尽的苦难折磨后 与挚爱拥抱在一起可这一切都晚了太晚了我在第三集听到了那首我很早就爱上那悲伤旋律和歌词的歌"the snows they melt the soonest"早就想探究这首歌曲的源头了 只知道那是一首很老的凯尔特民谣然而在苔丝里碰到 我一点都没感到惊讶 因为当我第一次听它 就感觉是在诉说一个悲伤的不能再悲伤的传说那洁白无暇的的雪 总有融化的时刻 最白的 便是融化最快的我美丽 纯洁 高尚 善良的苔丝啊你不就是那片转瞬即逝的雪吗你从天而将 只为了寻找那落入凡间的爱人 为了他你飘落了太久太久然而 你的命运即是融化因为纯洁如你 本应属于天堂的安息吧苔丝 你是微笑着离开安吉尔的 你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也终于不再为自己的命运而感到迷茫 回归到天堂 在天堂 你会幸福的.
我会说书比电影电视剧好看么。
德伯家的苔丝竟是一出狗血剧,而我六年前英文和领悟能力都差到这也没有从字里行间读出来。
只是为苔丝心碎得要死。
其实,你看两个高富帅爱着一个美若天仙的贫女,妥妥的偶像剧人设。
高富帅一号强暴了她之后要娶她,她倔强地甩甩头走了,自己生下孩子,孩子又死了。
接下来她又遇到了高富帅二号,温文尔雅如同天神降临人间,二号的名字恰好就叫天使。
天使百般追求贫女百般推脱(不知多少玛丽苏小姐读到这一段会把自己代入YY男神追求自己),终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天使有道德洁癖知道了贫女的往事之后抛弃她远走巴西,贫女自然是过了一段苦日子(不苦怎么洒狗血?
),然后一号变身霸气牧师回来,看到为了不引起男人注意把自己眉毛剃掉的贫女之后心疼不已,最后宣布我要放弃上帝跟你在一起,你是引诱我堕落的纯洁根源。
我看到一号告白简直肉麻得看不下去。
之后天使在南美洲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回来对贫女说我错了我们继续过岁月静好的生活吧,但是贫女这个时候已经为生计所迫当了一号的情妇。
这出狗血剧的高级之处在于社会批判和宗教反思都是真真的,女主和男主们的挣扎都是真真的,不是现在偶像剧的无事生非,一点点鸡毛蒜皮要死要活,让我们这种每天为了房租卖青春年华给老板的人看不下去。
所以说,连狗血肥皂剧都是要看经典的好。
非死人之书不读还是有道理的。
当然,此肥皂剧最高级的地方在于贫女最后死了,她走过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走过的坎坷路,得到了所有苦情剧女主角得到的爱和钱,然后成为时代的祭品上帝的羔羊。
作者认真了。
认真他就赢了。
顺便,哈代还说过,悲剧就是有价值的东西被必然的无常包裹。
换句话说也就是有才华的人或者美人死了是悲剧,无才无德无貌的三无人员死了,连悲剧也算不上。
只有有价值之物,才有资格成为悲剧。
所以当我们说”我就是个悲剧“的时候,还是先想一想自己是否具有成为悲剧的前提。
鲁迅后来说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不知道是他自己发明的还是山寨了哈代的?
最后还是决定看一看《苔丝》的电影版本,1979年版,172分钟。
想起自己还是文学专业,难得有时间不看真的对不起自己这个专业。
于是,看完这部电影,竟有那么多复杂的想法。
皱皱眉头,还是凑合写出来看看效果吧。
不知为什么会选择重温爱情主题的电影,但是,文学没有爱情,也就难以称其为文学吧;同样,爱情欠缺悲剧,也难以称为真实的爱情吧。
带着在选读里看到的选段的构想,电影果然是少了很多的情节,不过,还是拍出了整部作品的线索:苔丝(Tess)为了摆脱家庭经济上的困境,被迫借着德伯世家的头衔投靠家亲戚阿列克(Alec),被迫失去了贞洁;后离开阿列克赴农场与安吉尔·卡莱尔(Angel Clare)相识,因安吉尔无法接受苔丝被玷污而离苔丝而去最后顿悟,苔丝被推至绝望边缘杀死阿列克与却安吉尔私奔未果最终走上绞刑场。
不禁会想起霍桑的《红字》。
虽然两者创造的时代背景并不相同,但是可以说哈代和霍桑拥有着相同的焦点,那就是对所谓高尚的社会道德伦常的讽刺和挑战。
其实比较分析不难发现,霍桑所创作的的《红字》,背景是17世纪的美国波士顿,一个深受清教主义传统道德伦理枷锁束缚最深的地方;类似地,《苔丝》所描述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维多利亚时期下工业资本主义迅猛发展的英国社会。
两个社会背景都强调一个人活着要坚守传统的习俗和礼义,否则便被视为社会的异端。
现实犯下的过错都一并归结为道德的过失和异常,遭社会的排斥、控诉和唾弃。
而在这种表面高尚的价值观下,人性本身又普遍隐藏着种种的私欲和伪善,正如资本主义疯狂地崛起那般,轰隆隆的机器无情地粉碎了昔日宁静而和谐的农场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与此同时,趋于对物质的也已变形的崇拜淹没了人们内心对于道德的再理解,而为了表现文明,整个社会还要穿上皇帝的新装,却难以掩盖其狰狞而破陋的本质。
清教徒认为海斯特是个贱女人,丈夫还是个满口宣扬仁义礼智的牧师,前夫苦心复仇;一如苔丝的命运,几经坎坷和挣扎,却始终无法逃离毁灭的命运。
从她们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欲望,从她们义无反顾地为自己为家庭为爱情赎罪的那一刻起,她们已经被这个所谓正经的世界遗弃。
但如今想想,这样的结局不只是具有单纯悲剧的性质,至少站在哈代这位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角度来看,对受罚者的嘲笑和鞭打,实质上是对施罚者的嘲笑和控诉。
哈代给这部作品加上了一个副标题:“A pure woman”,引发了和《红字》里关于红字A意义同样的讨论。
人们习惯从苔丝自身分析pure的意义,但我觉得要讨论pure,需要介入两重视角,即既要立足与苔丝自身两度经历来谈pure,又要站在当时社会层面来解读。
非常明显,苔丝的悲剧是诸种社会因素合力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限制性下,这种关于纯真和世故、工业和农业、欲望和道德的冲突无法避免,对此作出的种种挑战而产生的悲剧也是难以逃脱。
苔丝敢于大胆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戕害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就使她的悲剧显得更浓重、更深沉。
苔丝是暴力的受害者,是无辜的,她明白这一点,但是在受到乡里人非议的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
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
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
苔丝按照传统的贞操观来衡量自己的清白与否,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
几年过去了,随着岁月的流失,村子里的人几乎不大记得她的遭遇了,“但是她看得很明白,她在那儿就老得难受。
”她远离亲人、故乡来到无人知道的塔布篱,为的就是忘掉自己的过去。
克莱的爱使她感到幸福,可是在体验到幸福的同时,感受到更多的是内心的痛苦与折磨,是恐惧、不安、悔恨和羞耻。
这一切都表明苔丝无法忘记过去,更无法卸掉背在自己身上沉重的精神十字架。
她似乎天生灵魂有罪,注定永远受折磨,永远遭痛苦,心灵永远不的平静。
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
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
这就从更深层次上表现了传统道德对苔丝人性的迫害、心灵的扭曲。
这点和《红字》里的狄姆斯台尔(Dimmesdale)具有相似的心理构成。
苔丝性格中真善美的毁灭,是社会的扼杀的结果,但悲剧的形成又同性格的内在矛盾不可分割。
哈代要表现的,也许就是通过悲剧的形式,展示欲望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是怎样被解读为不纯洁的东西。
在一个一直宣扬道德高尚的维多利亚社会,其实最为肮脏的是道德本身,因为它对于灵与肉的冲突法则无法达成统一的看法,就如卡莱尔让苔丝原谅自己以往的堕落,却无法原谅苔丝犯过的过失。
但即使说苔丝存在道德的过失,也并非出于私欲,而是为了成全家庭才被迫做出自我牺牲。
面对只有欲望的性爱,她承认自己的错并决意离开,顶受一切自立起来。
可见她的灵魂依然能用pure来辩护。
哈代的宿命论、悲观主义和怀疑主义在这部作品里也有体现。
苔丝的悲剧无疑成为哈代宿命论的一个象征性的宣示。
苔丝的家庭背景,到她的两次悲惨遭遇,以至于其反抗、挣扎、自我救赎到最后走向毁灭,都很难读得出名叫“希望”的东西。
对于苔丝,无论是阿列克还是安吉尔,她都爱不起,也恨不起,每一次绝望的反抗,都意味着把自己一步步推向自我毁灭的边缘。
这场三角关系,可能是文学史上最纠结的关系,带着二十二条军规性质的矛盾:因了阿列克,安吉尔无法承受苔丝的过去;为了能和安吉尔相守,绝望之下的苔丝杀死阿列克,却随着陷入了将要逮捕的另一网子里。
谁都始终无法成全谁真正的爱恋。
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成了哈代特色的创作基调。
同时,作为一名现实主义者,哈代对当时资本主义的永恒性所抱的怀疑态度也反映在苔丝对于传统道德社会的徒劳反抗之上。
现实的危机与不可克服的矛盾,宗教与传统道德对现实矛盾与危机的掩饰,一切表面的正义和高尚,也许在哈代眼里,都是有待质疑的地方。
总的来说,哈代的这部《苔丝》就像是一股暗流,虽然不算激越,但是能给所有一本正经的道德主义者一个惊诧的信号,让他们猛然回头,重新审视真实的社会,需要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真实。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
对着屏幕里的小雀斑尖叫了出来(。女主角虽然长相气质都很符合角色 但是演得不行(。第一次完整看完这个故事 我觉得就是 英国人性格太不直接导致的这么多破事……
如果那日我们曾跳过舞。
除了女主和摄影外,其他方面都比波兰斯基版更胜一筹
奔着杰玛来的,没想到收获了个小雀斑,让这个演员演这角色真的是恨不起来。不会再想看苔丝的其他版本了,觉得她太惨了,就没幸福过。
為了小雀斑來看的,但他的角色就是一個渣男!結局太虐,人生若只如初見⋯⋯
苔丝还是略懦弱啊……
男人真不是东西,而tess依然拥有骄傲。哭死了
喜欢这个,就是因为故事不完美扣掉分~
Tess你这个外貌协会。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我总是回忆不起Eddie的颜 托妞的脸总会出现囧。。。
苔丝的悲剧不仅仅是女人的悲剧,也是出身的悲剧。低微的出身、被迫承担家庭收入来源的长女的责任、多次在关键时刻将自己推入深渊的家人,以及空有美貌却缺少保护自己的力量,哪怕再自重、再能吃苦,都抵不过命运纠缠啊。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以爱之名行恶之事,仗着身份的差别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爱,我呸!你的爱是爱,苔丝的爱就是草吗?!而且若不是苔丝屡屡拒绝,你能对她这么上心!一次打击就旧态复萌,还敢说真的蒙主感召弃恶从善?
Tess也太惨了
没有从前看原著时的心疼。。
还以为会有达西先生来拯救她…略伤心…
长了之后果然细节更加丰满,但最后的相见和告别还欠火候(最后一集让我失望地扣了一星半)~~可怜的姑娘~~
挺还原原著的。
很有英式风味
深情若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