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故纸堆里翻出来的老文。
2006/10/31一位摄影出身的导演的处女作电影,我真的是很想宽容一些,可我,必须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感受。
会讲故事的人太少了,影像的存在,让我们多了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而不是束缚我们的方式。
这是一个古老的或者说是陈旧的故事。
乡村法庭的故事。
相同的素材,我在大学生电影节上已经屡见不鲜。
民政干部,乡村教师……我们的社会,当然需要有人歌颂这样的行为,毕竟,他们平凡却真实地活着,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知道,还有简单纯朴的理想的存在。
只是,如今的观众,如我般刁蛮、挑剔。
如果不会讲故事,那还不如不讲。
小成本制作,摄影转行为导演,女朋友动用结婚基金赞助影片……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可这也不影响它作为噱头的存在。
可惜,过于陈旧。
不得不承认,宣传用的海报以及图片资料我还是很欣赏的,具备了时尚的元素,很吸引眼球。
不提也罢,发现,事隔几周,我还是批评众多,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哈哈。
总体而言,题材不错,可惜不会讲故事,即使有李保田的加盟,也很难在俗套中凸现新意。
《马背上的法庭》的背景设置在云南西北部少数民族的山区。
由于交通不便,需要设置流动法庭来进行司法治理。
这样一种流动法庭包括审判员和书记官两人,国徽等法庭标志和行李则由马来驼着。
这也是电影名称的由来。
但由于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务人员需要有文凭,以前被招来的书记官摩梭族的杨阿姨被大学生阿洛顶替。
审判员老冯,杨阿姨和新的书记官阿洛三人共同进行了影片所表现的一次法庭流动之旅。
他们的轨迹是从普米族居住的鸡头寨,经过摩梭族居住的鸡肚宅,最后到彝族居住鸡尾寨。
据影片中老冯的形容,他第一次走完这一趟真像一泡屎被拉出来一样。
这句话道出了被影片最大的看点——层次丰富却又粗砺尖锐的巨大戏剧冲突。
最明显的冲突是现代法治与少数名族观念之间的矛盾。
刚上完大学的老冯满载着法治的理想开始自己的法庭之旅,却发现法治观念与民族观念格格不入,还有很多案件是一地鸡毛,鸡毛蒜皮的事,可想那一趟真的是把老冯“消化”成理想破灭的一泡屎了。
而这样的冲突在影片中也同样激烈。
先是鸡头寨的普米族的人要求为被猪拱的罐罐山做法事。
这确实一种迷信,现代法治不承认。
但这不代表法官就不需要管,因为这会闹出人命,结果老冯也只能隐晦地判决赔偿法事。
接着是鸡肚宅的摩梭族,民族走婚制与法治婚姻制冲突剧烈,体现出在城里婚姻制在村里走婚制的局面。
来到城里法庭工作的摩梭族杨阿姨也因这层矛盾而没有配偶,是这样一种冲突的受害者。
而且摩梭族族长阿妈坚持族内处理偷马贼,拒绝将偷马贼交给公安,这也是矛盾的体现。
最后是鸡尾寨的彝族,族长姚葛带领村民制订霸王村约,其女婿阿洛表态这种行为不合法。
姚葛就认为女婿胳膊肘往外拐而将阿洛领过结婚证的妻子赶到楼上表明自己不再嫁女儿。
在阿洛带着妻子连夜出走后,彝族村民也不接受法官判案了。
这部分剧情也是这层矛盾在影片中最剧烈的表现。
但其实冲突剧烈也并不代表现代法治与少数民族观念冲突的矛盾不可调和。
影片中出现了摩梭族帮忙找丢掉的国徽以及姚葛在知道冯法官给他面子后就答应嫁女儿的剧情,其实说明了现代法制与民族观念在产生融合。
影片中摩梭族人民围着国徽跳舞且并每人都去抚摸国徽的场景能很好的体现出二者的关系:民族观念敬畏现代法治,但仍要求保留自己的治理方式。
第二层戏剧冲突是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观念的冲突。
也就是影片中阿洛和老冯的观念冲突。
这层矛盾以两个问题表现出来:营造什么样的法官形象以及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
阿洛认为要营造庄重严肃,行事严格遵照法律精神的法官形象。
这是老冯的法官形象则是向民族观念妥协的,甚至有些不体面。
老冯差点要判决赔偿法事这种现在法治观念不承认的东西,还去拉猪和背猪仔,这一切在阿洛眼中都是不符合他对法官预期的。
至于如何融合民族现实与法条,阿洛的选择很简单,就是不融合。
在普米族要求赔偿法事时,他简单地拒绝,差点儿酿成一场斗殴;在姚葛不答应嫁女儿时,他直接带着妻子出走,致使彝族人民对法治的认可度骤降。
而老冯则是努力拿捏二者的平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金钱和体面形象。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回答很明显,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条与现实严重背离时,说明法条已经不适合直接应用于现实,当然要适当地做出调整。
老冯其实是在意自己形象的,他会用车的后视镜来整理衣冠。
但在处理案件时,他仍然不惜牺牲自己的体面形象来让案件更好的解决,这样的一种勇气是值得法律人敬佩和学习的。
这种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民族观念和法治观念有冲突,老冯已经适应了阿洛却未适应,另外一个原因其实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并未完全落实,老冯的职责其实是偏离法官而更向村委会调解员靠拢的。
第三层冲突是新旧政策的冲突。
旧的政策由于需要法律人员巨大缺口,而吸收了很多没有文凭的法官,但新的政策因法官职业化的需要,要求法官必须有文凭。
在这样一种冲突下,杨阿再次成为了受害者。
在法制和民族观念的冲突中,她丧失了家庭;在新旧政策的冲突中,她丧失了事业;在新一代法官和老一代法官的观念冲突中,她努力维持平衡却又最终失败,阿洛老冯不欢而散。
对于这样一位悲剧角色我充满同情。
最后谈谈这部电影对于法律人的一些启示吧。
第一点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认识到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官的职责是用价值衡平的观念去调整现实这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法条应用于现实。
第二点,法官的眼光必须聚焦于每一个具体的人上,无论是大案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应该认真处理,不能眼光太过高远。
发文前依旧大概看了看douban上大家对这部电影的评论,然后知道自己即将写下来的评论要成为极少数派了,因为以下文字不是夸这部片子的,而是挑毛病的。
下面开始正文:比起时下一些大成本投入、摄制团队精良却很不招观众待见的大片,《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在观众接受的这个方面做得是是很成功的,题材、主题都选的好。
在少数民族散落居住的偏远山区,基层法院工作者无私奉献,贡献宝贵青春、贡献个人生活、以至最后以献出生命为代价的办案、为当地人民解决各种问题,这样的事迹没有什么可能不让我们感动。
并且即使是影片中,稍受争议的情节——冯法官总是自掏腰包去解决那些闹上法庭的鸡零狗碎的问题,也决非不可信。
但是,稍微仔细想一下整个电影各个段落的表现,我们就很容易发现影片主题的”真善美”并不能“相抵”掉创作者在表达整部影片的主题时,在电影语言方面的缺陷。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本身叙述的脉络是很清晰的,就是以刚毕业上岗的大学生阿洛的视角引领观众关注着两条线路——一条是冯法官办案(即菜坛子、猪拱罐罐山、离婚等);另一片子条则是冯法官和杨阿姨到最后也没有说开来的并肩工作多年产生的感情。
情感诉求自然也就是第一小节已经说过的,歌颂基层执法人员无私奉献。
而我认为的缺陷,也集中表现在影片的主角冯法官身上——刚才就说过了,不是人物行为不真实,我相信基层一定有这样的好人,但是作为一部电影表现一个人物、安排情节,我就会认为这部片子的很多地方,冯法官“用嘴说出了”太多“直奔中心思想”的对白。
例如在关于表现因为执法工作冯法官和杨阿姨无私奉献这一情节中:从影片一开始三人组出发向老乡借马这个段落,冯法官责怪阿洛绑行李时挡住了马背上的国徽,和随即阿洛偷偷给老乡塞钱时被冯法官看到后教育说“你以后还给不给?
你以后还要走多少年?
你给的起吗?
”这样的质问这两个情节,就直接告诉我们两件事——冯法官下乡执法多年、对国徽极为敬重。
之后经过阿洛晕车、冯法官第一次长脚落崖的地方洒酒、冯法官熟悉的唱起的少数民族民歌等一闪而过的情节又直接告诉我们——山高路长,路途艰险。
等到村寨里开始办案后晚间休息的时刻,冯法官又在通过和阿洛的闲聊让我们知道了,杨阿姨因为工作耽误了自己年轻时恋爱、结婚的人生大事;冯法官虽然每次掏腰包的时候都说自己女儿在丽江做买卖其实他的妻女早把他“开除”了。
上述这些全都是用“说”的。
而表现冯警官对国徽的珍视以及表达自己执法工作对这些少数民族公民的意义,也全都是用说的——年轻气盛的阿洛一犯错误,冯法官一批评教育他,我们就知道了;当国徽被盗马贼丢到草海里去了,村民问冯法官是“金的银的?
”冯法官立刻说“像你们的神像一样重要”上述这些也全是用“说”的。
其实电影之所以叫电影,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尽量用影象,用视觉传达给我们信息、情感的表达方式。
而这种“直接表达中心”的对白泛滥的结果就是——尽管如此一来我们一定不会弄错创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但是这些对白无疑也大大削弱了影象本身和演员的表演的力量。
那么具体到《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说得刻薄一点,就成了一部闭上眼睛光听对白也可以听明白的“英雄劳模报告”。
而由此追究下去,这部影片中大量出现的表现少数民族地区风土民俗和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的篇幅和那个意在表现冯法官厚道、实在的人物形象,也就显得并不是那么没有。。。
正如DOUBAN上其他朋友说的“没有野心”了——影片中几乎是未开化的少数民族公民,和“以人为本”的冯法官,的确是国外观影人和国内政府所喜欢看到的。
也就说说《马背上的法庭》其实是在刻意的、没有(能)掩饰的投其所好,是有据可依——也或许,主创人员真的没有企图那些,何况就算有可意企图也是其实也无可厚非,只是正如我前文所表述、论证,这样的直奔主题的对白,真的不好。
因为这就象我们上小学时写的作文,开头点题,结尾扣题,中间三五句话切一次题,主人公一做好事被发现了准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可我知道,你小学毕业以后,再也没这么写过文章,对吗?
但是,当然,《马背上的法庭》有关正义、善良、厚道的初衷,无论如何是值得我们去看的——虽然正如我的题目所说,真拍成“可以听的报告”了。
这样的一个结尾,或许并不是一场事故,而只是一种宿命。
无论发生在那一天,或者一个月以后,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以后,对老冯来说,他的命运最终,就是长眠在蜿蜒的山谷之中。
注定如此,无论时间。
看了两遍结尾,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老冯就这样走了。
人的脑子和人的心大概是不一样的吧。
老冯的脑子有多固执,他的心就有多脆弱。
他要把马背上的国徽给露出来,他会调停村子之间的矛盾哪怕是花自己的钱消别人家的灾、他相信法相信自己作为国家的使者能够给一个个村子带去公道,哪怕最后其实是以乡绅长老的方式。
这是他的信念,但信念和心总还是不一样的。
他的心底里当然知道国家的法律和乡村观念风俗有着靠自己无法调和的矛盾,然而过去有杨阿姨撑着。
她更理解那片土地,她也理解老冯这个男人心底里的拧巴,心底里的苦。
她与他之间那模模糊糊的情感,那种东亚男人的羞涩不服输和东亚女人说不清楚到底是啥的“清清白白”。
这些所有让老冯得以坚持自己的脑子,让心里潜藏的矛盾就继续潜藏下去。
然而,阿洛来了。
他改变了所有这些微妙的平衡。
年轻人的莽撞,年轻人对于法律的天真的信念,年轻人冲动地违抗长老和老冯。
那套观念已经无法支撑了,心底里的脆弱已经藏不住了。
当阿洛彻底地跑掉,当杨阿姨最后的那句“别打瞌睡”的回音也消散殆尽,当他向大山呼喊自己的信念,他的脑子终于抵不过心了,老冯的信念不是丢了,只是人总有松懈的时候啊。
他就这样“打瞌睡”,走了。
有一篇评论说得很好,这是中国司法体系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消化不良,而这种消化不良并不是靠一个基层法官就能解决的。
所谓“既要法理也要人情”,所谓“既要坚持国家规则又要尊重地区文化”在真正的基层实践中就是矛盾,最后只能靠妥协,不断地妥协。
这样的基层官员被宣传和歌颂在中国太普遍了,而这部电影却用老冯、杨阿姨、阿洛的关系之间的张力去揭示出一个“为民着想而又能坚守正义”的好官员内心的脆弱。
再说回法理上的消化不良,我想法律出现水土不服绝对不是中国一家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仅限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
太多法律确实是必须推行,但又确实触犯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和各种各样的传统。
可到底该怎么办呢?
基层法官的热情、耐心和奉献当然是一方面。
但仅仅依靠这些真的够吗?
我也不太能想到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了。
又或许这种消化不良就是某种必然,期待一种普适性的法律去作用而不迎来反对大概也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种命运的必然的反对性导致了老冯的脆弱吧。
更何况,这是一个反对的声音不可能被完全表达的国家,最后的压力也只能落在老冯的头上吧。
在老师给出的一系列片单之中,我选择了《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因为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是我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崇高的地位,并且能够反映所在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从讲法庭的运转情况和法律的实施状况入手,能够更好地帮助观众对少数民族所在地方的社会做一个准确的侧面认识。
而我选的这部影片也没有令我失望,它不仅在最后赚了我几滴眼泪,也使我反思对待少数民族的时候是否应该更加理解他们。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由刘杰执导,李保田、杨亚宁、吕聿来主演的剧情片,于2006年9月6日上映。
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们断案。
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他疲劳过度,摔下山崖身亡的故事。
影片中,老冯一行人共断了5个案子,以及途中发生的一些与国徽和执法人员相关的事件,我就以这样的顺序来讲一下我的感想。
首先是两妯娌因为一个只值两块五毛钱的罐子就闹得不可开交的案子,影片从一开始就把此地的穷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我看到时都惊呆了,才两块五的罐子呀!
虽然这是06年的片子,可是即使在06年,两块五在那时的我家也差不多是一家人的早餐钱,即使那时的钱很值钱,也完全不能想象为了这样一点钱去打官司,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地方得有多穷,在我窝在大学宿舍里享受着便捷的水电时,我们的国家有多少人连一个罐子都要吵架。
在这里,我更明白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道理,以及国家的脱贫攻坚是多么地有必要,没有人天生应该过这样贫穷的日子,不管TA的国别、性别、族别,希望现在,在云南的那个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而吵架了,要打官司也应该是更重要的东西,那样才是生活富裕的体现。
而老冯最后怎么断案呢?
他摔了个罐子,给他们一人一个罐子的钱,行为固然高尚,可是他在这种地方做村官,收入又能有多少?
他要补贴到什么时候去?
这种不可持续的行为只能是饮鸩止渴,最根本的还是要西部发展起来,才能改变当地的生活和法律判决状况。
其次是猪拱罐罐山的案子,一个简陋的法庭,被告人没有被告人的自觉,原告更是胡搅蛮缠,令人头痛,在受过教育的算是开化的我看来,这些人根本就是故意没正形!
拿着不知道怎么做的“老祖宗的梦”就不讲道理地刁难人,祖先怎么了?
谁不是有祖先?
你这样胡搅蛮缠有没有想过会给自己的祖先蒙羞?
——但,这只是我的想法,他们看来天经地义。
老冯为了更好断案,因地制宜,只好尊重当地习俗,猪拱倒罐罐山在法律看来根本不成问题,但是在这个地方,就有罪,事情就是这样,要么适应,要么被抛弃。
老冯选择了适应,而阿洛还没有看透这一点。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女人欠另一个女人150块钱,她倒是知道欠债还钱,然而问题是她家里根本没有价值足够150块钱的物品抵债,没办法,这次我们的老好人老冯又一次抵了债,然而——再一次,就如同我在第一个案件中的问题——老冯的存款还能维持他这样的撒钱行为多久?
这种做法在居住在沿海城市的我看来简直近于憨,西部货币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老冯可以仗义疏财,或许老杨会给他一点援助,但是这终不是长久之计。
一个家里连150块的物品都凑不出来的地方,还是太穷了,我们必须去援助他们。
第四个案子是一桩事先张扬(了一年)的离婚案,被赶出家门一年的丈夫和他年迈的父亲想要回到他们的房子里。
而看似恶妇的妻子也是另有隐情,她不搬出去、在法庭上撒泼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爱她的丈夫,不是因为她有多邪恶,不是因为她不想搬,只是因为她没有自己的房子,十三岁嫁了人,三十年来操持家务,然后丈夫一纸休书,她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
最后丈夫看她这样闹,决定不离婚了,屏幕前的我送了口气,心却沉了下去。
——有多少女子像她这样,只是为了有个容身之地,只是想要活着,却只能把希望寄托于丈夫的良心?
在这里我得已一窥当地的教育情况:不用说,女性早婚早育,受教育情况必然不高,连男性的普遍学历都不高的情况,生活只会对女性更加残忍。
这一情况不分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哪里都是一样,民族有南北,人性却无南北,住在大城市里,即使是汉族外的民族也会让他们的女儿读书(少数除外……),而在边地或山区,即使是汉族的女孩,又有多少失学的呢?
她们无法受教育,无法积蓄人生的认识和财富,更别说在男权社会的农村里根本分不到宅基地,连容身之处都没有,她们要怎样活出精彩的人生,怎样有尊严地度过这一生?
电影看得我心中百味杂陈,影片中的这位妇女只是因为运气好,丈夫突然不想离婚了,否则难道她能赖在丈夫家的房子里吗?
丈夫被赶出去了可以睡在他兄弟的屋子里,因为这个社会是以男性主导的小家庭组成的乡土社会,他住在外面虽然有些不好听,但也不是不行,但女性呢,她如果被赶出去了,那就是真正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有多少好姐妹会给她地方住,这时她们的丈夫会同意吗?
对于真正的弱势群体,并没有“按闹分配”的可行性。
第五个案件是村约案,因为阿洛坚持法律的规定,所以他的岳父认为是背叛,“收回”了他的新娘子(这一幕的槽点如果让我详细说出来就写不完了),于是小伙子一怒之下带着新娘私奔,然后引起了村民对法律的信任危机。
我真是无语凝噎……明明是隔壁村的人争斗导致阿洛私奔为红颜,他们反而说如果阿洛不把女孩子还回来(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女孩子是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权这个意识的吗?!
),他们就不打官司了,我真是服了……跟这些人讲道理根本讲不通,明明是你们先闹事,却搞得像法官对不起你们一样,这都什么神逻辑……在这里,我却比较认同阿洛的想法:在国法和家规(当地习俗)之间有一片地带,叫社会治理,这个空当,法律不去填补它,习俗就会去占领。
加强法律权威和执行力才是关键,我知道这样很不应该,但是我会想:如果有一排武警跟在老冯后面,让村民必须执行判决,这块地,老冯判了必须给谁那就给谁!
不许岳父阻拦这对小情侣!
那执行力还不是手到擒来?
但是问题也正在于这块地方不够发达,还不能支持如此的力量,在法官都要走山路的情况下,只能被当地的习俗改造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希望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希望西部地区的人们受到现代化的影响越来越强,这样才能带来开化吧。
还有教育问题也要重视。
还有国徽失窃案,老冯对法律的重视让我动容(也让我感觉到这是一部主旋律电影的情况),而为了找马去询问摩梭人的“老祖母”,则让人无奈,被科学熏陶过的人自然觉得这不可信,可是在滇西,一切皆有可能,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他们的神的信仰上,包括当在水塘里发现了国徽时,摩梭人问老冯国徽是什么,老冯无法为他们解释“法律、国家象征”这样的概念,只好简单说,这就像你们的神一样。
于是摩梭人立刻明白了。
这样的类比真是贻笑大方,可是在要与这些与我们信仰不同,观念不同的人交往,要互相理解,似乎最好的方法也是如此了。
一些民族和地区区别鲜明可见。
最后是老冯和老杨的感情问题,他们的情意是从来不说,但暗流涌动的,连年轻的小伙子都看出来了,可是他们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如果老冯知道他第二天就要走,他会捅开这层玻璃纸吗)矜持了一辈子。
当老冯遇难的消息传来,老杨穿着摩梭人的服饰坐在垫子上,在凄凉忧伤的女声中,掉了三滴泪。
生不能同床共衾,死不能同茔而眠,谁也不怀疑他们的感情,可是年轻时没能说出来的话终究是没有机会再说了,大山埋葬了她一生的爱人。
我真想冲进影片里问问老冯,如果你知道老杨的走会让你失魂落魄至此,如果你知道失去老杨会让你连继续生活的动力也没有了,你会不会即使显得不道德也要强拉着她继续和你走在这条九曲十八弯的路上,你知道她愿意的,她爱你爱了一辈子,给你洗刷衣服,和你一起调解各种案件,那都是为了什么呀!
难道还能是因为司法系统工资高待遇好值得她做得妥当周全,还把这感情移到你这个上司身上?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你这辈子没能说出口的话,下辈子也来不及啦!
这一对颇有些尾生抱柱的古典情意,在这个时代又显得多么动人……而伤感。
如果他们遵循古礼,如一般的摩梭人那样,老杨早把老冯抢去走婚了;如果他们学着现代的爱情观念,搞人性解放那一套,反正老冯妻女已经抛弃他了,他们两个人就算说开了走在一起又有什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老冯实际上等于单身,知道他们两个郎情妾意,连阿洛都在为他们的感情事操心。
可是他们偏偏卡在古典与现实之间,不说爱,也不讲情,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耗到女子青春逝去,耗到男子葬身山谷。
每每想起,就叫人揪心。
据说这还是导演刘杰的处女作,这部片子还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的地平线单元奖(当然我并不认为外国认可的片子才是好片子,我认为它好是因为它打动了我),事实证明主旋律片子并不是不值得看,如果我们只顾着一些外在的装饰,比如“主旋律”、“威尼斯电影节”等虚名,反而会对理解电影本身造成阻碍。
关注少数民族的影片,也是值得挖掘的领域。
《马背上的时间》马背上的法庭,初看之下“法庭”这一叙事载体,似乎可以有很多想象的空间。
事实上是,它不是记录片,没夹带导演个人表达,也不娱乐,只是很心平气和的讲了一个故事。
法官老冯和他的助手们,每隔一段时间就牵着马匹、驮着国徽穿行于寨与寨之间,组成了一个奇特而庄严的流动法庭。
为各个寨子判决大事小事,寨子的村民见到他们来,也会互相打招呼,与其说是法官等人的工作在这里,更不如说是他们的生活、人生融进了这里,一切那么平常。
平常,正是导演给全片设定的一个语境。
老冯,干了几十年流动的法官,亲眼目睹过同事跌下山崖的死,正直忠厚而又带一点中年男人的痞气,经历多看得真也说得少,一个典型又不起眼的主体。
电影人物的设定,老冯,年轻大学生,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随着从鸡头寨走到鸡尾寨,摄影机从开始的远景,到慢慢的迫近,走进三个人,三个人的故事徐徐牵引出来。
年轻大学生像是年轻时的老冯,杨阿姨身上,看到其与老冯发生又未曾发生的故事。
“发乎情,止乎礼”,时间给人最大的影响,怕也是这几个字了。
年轻大学生对老冯有意见(准确说是误解)时,是教导?
还是解释?
——滚——看似粗鲁无礼,却丝毫不觉过分。
该说什么呢?
时间自会交给年轻人一些东西。
纵有千言万语,也能相顾无言。
四妹子跟老冯讲“什么时候来走婚时”,已入中年的老冯也用笑来化尴尬,最后和女书记员告别时对话“这辈子有件事没做,很后悔--啥?
--顿了顿,又只轻轻吐出一句”忘了噶“。
老冯两次情感表露的高潮,第一次,年轻大学生结婚时,醉酒,或是酒醉人;第二次,深夜,与女书记员对话。
两次在喉的话,都回去了。
马背上的法庭,粗看是讴歌,细看确是道平常。
时间给我们的,和让我们不见了的东西。
人人有份,人人也都在经历。
老冯跌落死了,女书记员退休了,大学生继续。
人生中那些说出口的,感动的,羁绊的,未曾说出的。
都在,也都走了。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法律与规范是内生的产物,社会对法律的认同度很高。
但对于中国而言,外来的法律与本土的民俗之间的冲突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阿洛代表了我们的视角,希望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他会对老冯牵着猪满街跑的行为表示不解,甚至鄙夷,认为老冯对不起法官这个职业。
可是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中国、尤其是影片中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依法办事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
老冯选择的是融入民俗,自掏腰包花150买下猪崽,牵着猪满街跑;老冯又是矛盾的,物资可以丢国徽不能丢、要求阿洛“先办案再结婚”,按他的话说,“你以为我不是大学生啊”。
影片中的杨阿姨因为没有本科学历退休了、阿洛和心爱的女孩走了、老冯和二十年前的长腿一样跌下了山崖。
颠簸的司法之路究竟通往何方,那个远方又是不是我们想追求的,这个问题从未解决。
影片中国徽是借助摩梭族人对佛的信仰才失而复得、阿洛因为说村规民约“不合法”而被岳父赶走、老冯通过一次次鸡零狗碎的调解才使纠纷得以解决……马背上的法庭和大厦里的法庭,似乎永远也不会相同。
朱苏力在《送法下乡》里说:“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实际控制力甚为孱弱。
而从这一角度看,干部下乡、法院下乡、送法上门、炕上开庭等就有了另一种意味。
我们不能轻易接受一个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理论预设:只要是国家就必定是强者;只要是贫困的、可怜的农民就必定是弱者。
”我深以为然。
老冯摔下了高崖,老马依然哒哒地前行。
那边山民的羊子被这边村主任杀了,可因为穿制服的带跑了新娘子,他们就先不诉讼了,这一点儿是在故事的后半截,小震了一下;那个离婚案也意外的很,那个女人本以为是一个精神失了常的人,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在撒泼,本以为他撒泼是为了要了那间房子,后来才知道他是做给她丈夫看,他不愿意离婚,原来少数民族的女人也会这么做。
暂时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大山,所以想法也没领教过,便会觉得意外,我跟他们分享着完全不同的信仰,所以,他们会因为自己的理由高兴或失落。
顿时我想了想我的信仰,我会因为什么高兴或失落?
PS:山人唱的原就是彝族的祝酒歌词
这部电影很朴素,很真实。
在处理村民纠纷的时候,更多的应该是诉诸感性而不是理性,因为村民与市民对法律条文的认可程度是不同的。
罗翔老师说过,很多法律学得好的人反而慢慢丧失人性了,自己背了很多法条,就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远超老百姓,凌驾在他们之上,但是忽略了其实很多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是需要诉诸于老百姓朴素的道德与情感。
所以老冯将心比心对村民的教化,比大学生小洛一句法院不予受理更有人情味,也更容易让村民接受。
表面上看没有依据法律的章程来办事,实质上树立了司法的权威,让法院的公正形象更深入人心。
有点啥子……嘎
刘杰“法与情”第一部。讲的是云南乡下的事,结果真就在丽江下面的村子拍的,天然的具有半纪录片的性质。透过电影看世界,乡村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却没想到结尾如此硬核苍凉,但也合理合情,或者说,这是这位乡村法官的最好归宿了。
两面谈。老腔调。还是有平实的美。丽江宁蒗,真实改编。
题材和内容不错,三星半,导演实在不行
千禧年前后的国产边境电影,最喜欢看的是未经高速现代化进程破坏的乡土风貌和民风民俗;李保田演谁都是神医喜来乐,欠奉的语言模仿能力,远不及刘烨在《追凶者也》的表现;基层公务人员努力缝合时代地域之交的断裂,或许自己也意识不到;无论出生于古今中外,人只能也只会拥有一种境遇,艺术作品里浏览别人,精彩与否的一生,于你我而言都只是短短一程
李保田9级普通话尾音的“噶”,着实让人很尴尬。
送法下乡,三言两语就说话了噶……
个人喜欢
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看的第一部文艺片,在思考很久后,给了5颗星。因为它值得。
感谢CCAV让我看到了这个片嘎。李保田的嘎嘎嘎嘎实在是太郁闷了嘎。围着国徽开篝火晚会实在是太囧了嘎。
挺有味道的。不过受不了太浓重的乡土气。嘎。
李保田的方言学的不太好,有几段有种不在状态的感觉。喜欢国徽这一段,李保田对村民说:你们不是信神吗?它就是我们的神,村民们瞬间理解。
这个结局过于真实
政治课上看的。
很不错的片子(感觉过于土气的名字影响了一定的观众缘,虽然扣题得像小学生作文般无懈可击)。国内广大乡村的现实就是如此,只会更糟,那是另一种生存方式与智慧。吕聿来这么多年一直没出头也是很可惜很可惜啊,当年《孔雀》里的弟弟多惊艳呐。
李保田入魔化的表演,加上群演的全身心投入,使得这部电影显得很生活化,老冯的处理案件的方式的确让人看不到高明之处,但是这样一部主旋律电影却让人能感觉到中国当下的脉搏
剧本人物传记多样性,经典的老手搭新手,老手体现中心思想,新手作为观众视角代入剧情,还加了一个少数民族法官兼翻译,人物形象特别丰满。法外开恩,人情世故,有争议却感人。李保田的弯管子方言太出戏。静态场景很好,一到剧情衔接的地方,控制就稍显逊色。
云南腔学的确实不够地道,人最终还是没了,这类片子结尾太趋同,木里的景色真是棒
马背上的法庭,流水一样的人生;你有你的庄严,我有我的生存法则。
道德才是法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