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柯南道尔和他的伦敦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并非因为他是单纯的推理小说。
彼时的柯南道尔,并不太清楚所谓“风雪山庄”“密室杀人”都是什么结构。
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并非是单纯的头脑和推理,单纯的头脑和推理属于他亲爱的老哥麦克罗福特。
他是一个智力工作者,甚至承认“相比自己的大脑,身体只是一个附件。
”他吸毒,抽烟,有无数不良爱好,但是你得承认,他是一个卓越的行动者。
他擅长拳击,运动能力卓越腕力惊人;擅长化妆和表演;他的脑子里有一副全息图像的维多利亚伦敦,他知道所有的地方甚至认识每处的泥土。
这些都让他卓越,但是更大程度上,让这部作品卓越的,是那个维多利亚的伦敦。
有时候很难说到底谁是这部戏的主角:两个穿越在重重的迷雾里的人侦探和医生,还是那个维多利亚时期盛极一时,奢华繁茂,光怪陆离的伦敦城。
那里有各式各样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
柯南道尔借福尔摩斯揭开那些最复杂的谜题,揪出那些最难缠的罪犯,但是这无数个事件练成的那条线,描绘的是彼时那个独一无二的伦敦。
对于那时候的读者来说,福尔摩斯的伦敦和他们生活的并无二致:大雾之城,帝国之都,世界珍奇聚集之处。
人们和福尔摩斯看一样的早报,做一样的马车,见到一样光怪陆离的人,但是就像这部剧里麦克罗福特说的:“人们看到的是店铺,汽车,和人,而福尔摩斯看到的是战场。
”柯南道尔带领观众穿梭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带领读者们穿过他们频繁经历的日常,给他们看这座城市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但是就那么隐形般消失在人们熟视无睹中的冒险。
绝少有什么,能够比让人一个人发现其实他根本不了解他熟视无睹的一切,更让一个人惊讶。
两个人,日常背后的奇异冒险,这之后真正描绘的是你所熟悉的那个巨大,精致,并极其繁复的伦敦。
(二)伦敦的两百年之后这是柯南道尔的那些故事,而这部剧也拍了同样的故事。
这部剧里的人们用手机,上互联网,写博客,在黑色的伦敦出租车巨大的城市里川流不息;彼时的人们寄信,看报纸,写回忆录,双轮马车遍布整个城市。
人们的生活穿越百年的时光,只是换了身衣服,依然集聚在着巨大的城市里。
身后是那座色彩永远算不上明丽,但似乎永远巨大,迷宫般繁复的伦敦。
(天啊我爱死了每集开头的那些城市摄影。
印象里有一种拍摄建筑用的相机可以把庞然大物拍的像微缩模型,这部剧每集开头的时候都的那段城市特写都用的是类似的镜头,让人仿佛置身云端之上,俯瞰这瑰丽的城市)看这部剧的第一秒我就喜欢它,就像当年我第一次在飞机上穿过层层的阴云看见那座城市一样。
那是一座线条凌厉色彩阴霾却暗藏色彩的城市。
或许缺乏巴黎明丽的色彩和飞扬跋扈的气质,但是那些冷色系的衣服和糟糕天气下的人,那些难以揣摩的淡漠面孔给人带来的刺激,对于福尔摩斯这样热爱观察与发现的人来说,是难以匹敌的。
就像剧中华生的同事所说:“You couldn't bear to be anywhere else.(去别的地方对你来说是不可能的)”这是看起来如此无聊的城市,但只是因为你不了解那些肃穆表面的背后。
开场的福尔摩斯就豪爽的对着尸体抽鞭子,于是你知道或许面前家伙鼻子不够鹰钩且总是浑身上下剪裁得体的西装,干净的衬衫没有领带,出门还有考究的风衣,但是骨子里这还是那个维多利亚时代的侦探——当然,可能为了生活在21世纪,那个侦探本人也多少要有点改变。
(黑咖啡,两块糖。
我发现很多人都有这习惯。
)经久不变的: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二人(大误)相遇的时候,侦探穿过几百年来到现在,仍然一眼看得出医生的来历,并且不用对方说明就提出看房。
“对了,地址是贝克街221B。
”有些台词,历经百年的穿越,重新回到你眼前的时候,仍然让人热血沸腾啊。
(此处背景音乐很赞:带有福尔摩斯的怪诞,还略有维多利亚时期的风雅味道。
)两人看房的片段很腐,而福尔摩斯的客厅让然满是书本的乱套东西,厨房里仍然让他弄得像个实验室。
只是21世纪的哈德森太太要比以前调皮不少。
不过华生的那句“Oh, God, Yes!”,倒是很有两分“这种大逆不道天理不容的事情——实在是太刺激了”那种百转千回的味道。
二人依旧在出行的路上聊天:只是双人马车换成了出租车。
Sherlock仍然敏锐的能一眼把人看得底朝天,而华生医生依然摸不着头脑,仍然在谜底揭开之后瞠目结舌。
拍摄手法很不错:所有的观察结果和短信内容都直接显示在屏幕上,而不是各种软广告乱飞,附带显著加强节奏减少拖沓的效果。
阴霾的伦敦,明快的节奏,当然还有英剧招牌式的聪明台词:“That's the farity of genius John, it needs audience”一点即中,天才需要观众,天才热衷于欣赏。
于是天才和许多东西挂钩,简单如是。
第二集相对弱一点,但是总的来说确实城市最出彩的一集。
从摩天大楼银行到伦敦唐人街。
从欧洲风格的小楼,到10层的公寓。
现在的伦敦,比以往更加融合,更加多元。
第三集相对而言更过瘾。
福尔摩斯以让美剧瞠目结舌的高节奏在一集之内连续解决5个案件。
案情之复杂与解题思路之奇妙甚至不逊色于柯南道尔当年的名作。
更令人佩服的是,固然节奏很快,但几乎不显仓促;直到最后莫里亚蒂两次出现,福尔摩斯举起枪,一气呵成,堪称经典。
其实,每个国家都有一座断背山,高山仰止,教代代国民前赴后继变着法子YY。
譬如法国的维尔伦蓝波,日本的新选组,而在英国则非鹰钩鼻礼帽烟斗的神探和他的助手医生莫属。
这么多年欲说还羞后,一贯曲折婉转的英国人民终于耐不住心中峥嵘,挣脱维多利亚年代的重重束缚,迎来奔放CULT的新天地。
先是筋肉颓唐神探和傲娇医生,再来又是这部,瘦削,浅色玻璃瞳、唇色苍白的Freak侦探,high functional sociopath, 以及坚毅沉默,内心渴求着战场生死一线快感的退伍神枪手军医。
玩CP的要旨在于平衡,单方面的强势未免有不匹配的缺憾感,此片编剧深谙此点,使华生自一个单纯的记述者的角度予以深化,赋予他更丰富的人格和内心厚度,甚至在第一集的篇末就来了个英雄救美,萌的人嗷嗷叫。
再配以“深明大义”的房东太太和餐厅老板,畸形恋弟(大雾)的老哥,尚未登场的宿敌及头号FANS莫里亚蒂,哎呀呀,好一场华丽的大戏。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生活在21世纪前叶,他一定也会这么写。
或者就是像我这样,为这位天才的编剧起立喝彩。
========================================================感谢度娘让我知道了第一集的编剧是Steven Moffat,有兴趣的同学请点入:http://movie.douban.com/celebrity/1274314/========================================================目前只看过TV的第一集,看过原著的朋友应该都能看出这是改编版的《血字的研究》。
从华生与福尔摩斯相遇到他们携手解决第一个案子,一连串的情节均与原著有着奇妙的共振感,即使舞台与故事有一定的改变,但人物与情节的铺展逻辑可以说相当忠实于原著,这种微妙的似曾相识感加上改编带来的恰到好处的新鲜,便足以让一个小学时就已读完SH全集的人拍手叫好。
其实这个故事已经不能叫做“血字”的研究。
而我们能认出它是因为从原著中保留的两个最关键的元素:死者留下的“RACHE”和两粒完全相同的有毒无毒的药。
但是,这两个关键元素拥有了全新的解读。
first,“RACHE”在原著中有两个解释:德语“复仇”和“RACHEL”这个女子名。
原著中走的是“复仇”线,把“RACHEL”批为谬误;这里走的则是“RACHEL”线,巧妙地将这个女子名解作死者留下的mobile mail的密码(太TM的妙了!
)这简直可以说是弥补了原著的缺憾不一样的线路一样的精彩。
这个谜题的破解是本集最为关键的一环,剧情自然流畅,一气呵成,编剧在对故事的处理上相当知道轻重,这就是严格按演绎法——最能展现故事之扑朔的表达手法——牵开的故事逻辑。
second,两粒药从“半透明的灰色圆形小药丸”变成了“带诡异斑点的胶囊”,到处拿这药和别人赌命的动脉瘤马车夫也不再是背负陈年旧恨的复仇天使,而成了想为孩子留点遗财的连环杀人狂,幕后指使还设定成了莫里亚蒂。
相同的元素,全新的内涵,丝毫不让熟谙原著的人产生反感,反而生出“妙哉”的赞叹;也让没看过原著的人能充分领略到福尔摩斯世界的精彩刺激。
因为它几乎没有偏差地沿用了原著的世界观。
看映像化的故事,观众们其实都准备好了忍受改编,因为这不可避免。
最糟的改编是颠覆原著的世界观,最好的改编则是保留原著的世界观。
所以舞台、情节这些表象的变化若能建立在一个原著的世界观上,便能获得相当有含金量的成功。
这部片子就是如此。
由此也能推出为何《大侦探福尔摩斯》那么失败:1、人物形象颠覆严重。
华生太精干了,福尔摩斯又太邋遢,要知道,福尔摩斯虽生活随意落拓,不拘小节,但他可是一位标准的英国绅士,即使在山上的石头房子里风餐露宿也能保持个人卫生。
2、情节也太神经。
黑魔法,女间谍(居然还是SH的情人,难以接受!
),几乎没有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展示。
oh一切都太糟了,因为这些都不是我们一直认知的那个属于福尔摩斯的伦敦。
再回到这部《神探夏洛克》,人物形象真是深得我心。
华生大夫圆头圆脑,性格坚毅而可爱,是天生的助理;福尔摩斯高瘦精干,面容冷漠,性情平易却独断刻薄。
oh yes!
这才是产生基情火花的最佳搭档啊!
而福尔摩斯“三秒钟推理”的神奇才能也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展现。
借用华生手机后做出那串行云流水的推理实在太精彩了!
甚于原著里关于那只表的推理。
更可贵的是,这种对卓越的才能的描写并没有生硬地将福尔摩斯神化,他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尖刻而伟大的天才。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生活在这21世纪的前叶,他一定也会让他亲爱的神经病患者,在雷斯垂德警官的新闻发布会上,接二连三地给在场的人发送“wrong”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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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GRANADA推出了Jeremy Brett的阿福侦探,便是会当凌绝顶,前不见古人后也不大会有来者,眼红可以,不服断不能够。
几十年后,有个患有阅读障碍症的浑小子,携带着一个美国阿福和一只不列颠出口的花瓶,说是要拍个颠覆的。
这时候,英国本土的老爷们,如财大气粗的BBC,大约会像未庄的赵太爷一样:“盖·里奇,你这浑小子!
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你怎么会拍阿福!
——你那里配拍阿福!
” 当然这肯定是我妄猜了。
然而不多久,这盖·里奇版阿福的大名忽又传遍了未庄,不,全世界腐女的闺中,也算得一件神异。
腐女们见面时一定说,小唐尼的阿福和发线君的花生,原著固然不像的,但是够嗲的。
于是伊们都眼巴巴的想见盖·里奇,有时盖·里奇已经走过了,也还要追上去叫住他, 问道:“盖导,你还有莫教授么?
没有?
续集也要的,有罢?
” BBC食堂的晚饭桌上,编剧秀才和制片大爷讨论,以为盖·里奇实在有些古怪,但他的东西,也许有点好东西罢。
于是赵太爷也正想拍一个价廉物美收视高的阿福,盖里奇摸得,我BBC摸不得?
于是有了手机神探夏阿福。
果然,到底赵太爷有见识,手机神探在各个论坛,主要是腐女出没的论坛,伊们的楼盖的很快。
话说腐,原本是掌握在少数老牌帝国主义国家手里的高端技术,现如今慢慢的也成了普通群众能掌握,广大市民消费的起的玩意,国内腐坛亦有了高导朱编这样的人物,再看到“你是来破案的,还是来调情的”便也算不得什么,于是伊们的胃口便有些刁钻了。
大约是我有段时间,看腐片把脾胃看伤了,如今再有人卖腐便需要些吗丁啉调理方能消受的进。
这次看了赵太爷的手机神探夏阿福,便觉得生猛冷硬了些。
腐原本应该像吴妈,腐女留心看时并不笑,时常留心听,伊又并不提起关于什么勾当的话来。
哦,这便是腐可爱之一节:伊们全都要装“假正经”的。
手机神探夏阿福,却像小尼姑唯恐别人不知伊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唯恐别人不知伊想引诱野男人。
那房东老妇安氏,赤裸裸提倡阿福与花生睡觉,只欠在房中贴上大红喜字,那咖啡馆掌柜,不住口的说他是你约会对象是也不是,唯恐腐女们听的不真,“难道他们还没有知道我已经投降了腐党么?
”卖腐卖到不要钱,大约盖里奇看到是要笑的,“斯亦不足畏也矣”。
阿福的腐,便像未庄柿油党的辫子,剪掉可盘在头顶也可,但是革命本质并不在于此,阿福总是要破案的。
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不过改称了什么,故事还是那个故事,搬到AU背景里,阿福善于用手机百度谷歌看自己的同人,大约twitter迟早也会开的,花生也晓得要人肉一下初次见面对自己色迷迷的此公为何许人。
然而,剥却高科技外壳,故事讲的却是大不如从前的,凶手那厮出现的十分突兀,阿福的冒险不知所谓。
前头悬念尚可一观,揭秘部分胡搅蛮缠,这原本也是英剧通病,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伊们白跟一趟了。
原本柯爵士的故事也并不强在推理,便是后来的克姨铁姑,也比他来的强些。
阿福的故事最成功,便要属角色的塑造十分可人,这一项手机神探夏阿福和阿富汗反恐复员军人花生,倒是十分传神,倒不至被盖里奇那厮哂笑。
赵太爷版阿福,凭这两人,未见有遗老的气味,便也不算失败。
下周再有夏阿福,还要记得一同去。
正如钢铁不是一天练成的,而好的拍档关系,也不是一天形成的,但是,三集绝对够了。
福尔摩斯属性=阿福=傲娇 华生=花生=人妻+忠犬话说短短的三集已经让他们两个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阿福是一个找不到室友的家伙,花生也是。
他们两个最大的找不到室友的原因,就是他们都“不安于室”。
阿福总觉得人生太无聊,他人太白痴。
没人理解他,也不会有。
除非你有面对毒舌脸不改色心不跳被骂了后承认自己的确是太笨的心胸和恰巧能够帮到他的专业素养和宁愿挑战人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理由。
(正好花生都有,哈哈)而花生是从一个严酷环境背景归来的极度自律的人,作为军人服从命令是第一要务,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挽救生命是他尽力想去做的,当然无可面对的也要在死亡边缘线上行走,作为战士他却又懂得自保和救人,在生死关头会镇定但是绝对不愿意白白死去。
(所以就是因为这样能从战场回来,却要在破案中死去,可能也有点想法,这里指第二集)还有,战争伤害是身心都有的。
谨慎敏感但是绝对不脆弱。
对于归来生活的确需要适应,但是游走于安逸和平和刺激起伏的中间,所以也有适度的不安感。
恩,所以花生同学听到有这样一个和自己一样没有和租人的感觉,第一反应应该是好奇和同类感吧。
好奇心是良好关系的开始恩,之后还去搜索阿福的网站。
而同类感是对于认同彼此首先做好了铺垫。
我和他两个人,是与大家都不一样的同类人。
(笑)而第一面实在是太震撼了,无论是给花生同学还是给我们。
或许大家都对于能面见平凡却能看出不平凡的天才的脑子都只有滔滔地崇拜之情,那种洞察力和不容置疑的自信心和决断力。
但是花生军人的镇定却又没有让他过多地暴露自己的惊讶之情。
即使给人没见多少面,就掏了老底,他还是没有什么不悦,经济因素是一方面,但是阿福同学代表的未知和可能带来风暴的气息,让花生有投契和想要更多了解之感吧。
而阿福同学,在很快地判断了自己能和这个人相处之前,花生很关键的出借手机的壮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解读有1。
了解了更多关于花生的事情:他是个硬气的有骨气的家伙2。
他来自战场不会扭捏 3。
他是友善的而且对我的行动不会干涉不会反对,还会支持。
(最后一点最要紧,因为他是和工作结婚的男人。
)(另,换我把手机借给初次见面要和租的人发短消息?
没可能吧。
)然后对于他的小小挑战也让阿福看到了不一样的感觉。
花生很淡定地反问,就那么多,才初次见面没啥了解?
名字地点?
= =凡是人都会问的吧。
好吧,你需要说服我就给你崇拜,努力后得到的果实更甜。
扒拉扒拉说了那么多,最后还很坏心眼地眨了眼,你说你对初次见面要和租的家伙眨啥眼呢?
这不存心勾引吗?!
总之,之后的零零总总就不说了。
花生对于阿福的崇拜之情越来越溢于言表,而看多了生活中因为隐私给揭穿歇斯底里叫他滚蛋的阿福,也发觉,这个人,和以前的都不一样!
真挚坦然没有遮掩,而且最直接的肯定和赞美,让他感觉很好。
话说阿福是那种表扬他赞美他需要最直接的人,因为他的脑子里的运作方式是最直接的。
而且他致力于揭开迷雾,不想让任何东西挡道。
当然,讽刺否定什么的他也能第一时间感觉到,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喜欢他们。
至于和他老哥,就是那种你踢我一脚我就要踢回你一脚的死敌关系。
= = 而且看穿了骨子里,大家都是一样不安于室的家伙。
所以拉上他,也是最自然的事情。
又没想培养感情什么的,我倒是没觉得,只是他是最直接的一个家伙,眼前有助力,干嘛不用呢。
事实证明,这实在是最明智的决定,共同工作能够培养感情,也能够检验彼此的合适度。
花生没有让阿福失望,而阿福也看到了花生为他所做的一切,从第一时间无条件的支持到面对危险不退反进到有真实的专业知识虽然逻辑推理无能,最要紧一点,他的不带任何成见发自内心的真诚赞美,打动了他那颗高度敏感,极度自信的心。
另一方面,花生也在行走奔波中找到了自己目前的定位,突破了他死水一般看不到未来的目前局面,摆脱了需要用拐杖自行设置的表面障碍。
他还是有用武之地的,这个是阿福给他带来的最好的东西。
至于最后花生开枪这一点,彻底让阿福意识到,就是这个人了,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他对警察分析的一切都是自己意识到的花生的优点。
所以他宁可说自己是受了惊吓,拿那个开始自己嘟囔不满的毯子作掩饰也不要让警察抓了花生去法庭。
(个人觉得那个阿福实在是太无赖的,但是无赖的很可爱,尤其是当你知道他想掩饰什么的时候。
)虽然他说省去花生的麻烦,但是什么时候他为了谁放弃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推断了,还是自行撤退的?
也只有花生了!
当阿福在警笛轰鸣和蓝红灯光闪烁时看到了花生,喃喃自语自己的推断的时候:花生终于走到他心里了。
当花生拿到自己送回来的手杖,体味到阿福发于细致但是不失关怀的细腻之心,终于从那个看起来清淡让人觉得无生机有气的房间,阿福也走到了花生的心里。
第二和第三集就是情感的发展了。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
当所有人都认定你们两个人很和谐的时候,真实的家庭生活才能检验到底是否会有问题。
估计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花生包办的,所有阿福否而流露回去买东西简直让花生惊喜。
= = 什么时候共同分享房租的人要为对方做到那种程度了??
除了生活上的忍让与包容外,如果你要拿死人头做实验,最好的当然就是有一个拉开冰箱看到那个不会惊吓到晕倒的男人/或者女人,或者马上报警怀疑你有不良企图或者精神异于常人的质疑者。
或者无聊的时候就开枪打墙的时候,需要一个会问怎么了而不是担心自己有危险的同居人。
花生看到的阿福,就是他的那个样子,而且他对此,虽有怨言但是绝对没有马上撤出他的生活,而是不离不弃不移不易,有几个室友能这做到的?!
如果说花生需要一个去处的话,阿福也给了他最好的去处。
那种外表沉静,而灵魂深处的跳跃感和平静杀死军医的内在,需要一个像阿福这样神经质般的人激发火花,要不然医生会在日常的琐碎中死去或者麻痹灵魂。
而阿福也不再需要头盖骨陪他去办案,也不需要自己打理生活,因为他只会用冰箱来做实验,而有人会放吃喝的东西进去。
要钱,给信用卡,买票,顺手买上一份,手机,随便拿,(当然,也不会有jq消息),说的话也习惯性地脱口而出。
连不一样的长相,也会给误人为是对方?
谁来告诉我做人家同租者需要做到这个份上的?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和默契,到底需要多久才能培养出来啊?!
尤其是最后救人的那个场景,简直天衣无缝。
如果不说你们是made for each other,英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不会放过我的。
女人?
你说第二集出现好多女人。
哦,那些只是打酱油的。
实际上,就是花生在陪阿福过工作生活。
整个事件和他的生活都是围绕阿福展开的。
他在博客上说过Nothing happened to me。
那么之后就是Everything which happens to me is about him. 好吧,我承认阿福有点情绪,但是可能他还没意识到花生对他的意义和重要性,他只是本能地下意识地抓住他觉得最亲最近的东西和人。
他的直线思维和工作倾向让他不会考虑到其他人事包括花生的未来以及渴望的幸福。
说他是藤蔓缠绕了花生的所有生活,一点点侵入花生的全部心神。
而关于这件事情,那两个人都没意识。
总结,要进入阿福的生活,就要陪伴他工作以及收拾一切烂摊子。
如果你不是天才的话,那么忍耐力也要很好。
如果你要进入花生的生活,就要容忍一切可能因他而带来的危险和一个叫福尔摩斯的拖油瓶。
花生有一定程度的英雄崇拜情结,也有极为善解人意和善良的心。
他爱祖国,爱人民,对犯罪有着最纯然的反感和厌恶,对人的生命极为珍惜。
所以对于打击犯罪,虽然是被参与,但是一旦参与了,确实会负责到底。
而且他惯于接受命令,我无法不认为这个是和军队生活有关,虽然抱怨或者被害出庭被误会绑架并用别人的性命威胁自己也给威胁干掉,但是他还是任劳任怨地去做了被要求调查的事情。
恩,阿福的指令很清楚也很要紧,估计花生无法忍受不清楚的命令,在军队里这个是人命问题,而在调查中也是,= =谁叫阿福接的都是人命案子。
所以他曾经以为阿福不重视人命,只在意刺激感。
阿福也告诉过他,我不是英雄。
其实他是,只是他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一般人都不一样。
与其说,不如做。
如果做不到,再哭泣也是没有用的。
= =想到spock曾说过如果能救人,就算一路哭过去他也干。
就是接受并了解了这一点,花生对于阿福的感情才更加深厚。
除去那份他做不到的推理才能,内心深处,对于救人最质朴的看法,其实也是和花生相似的。
战场上,如果不能救到人,那就只能哭泣了。
可是哭泣对于死人,是没有帮助的。
就算是不近人情的讲法,也是最最实用的能够帮助到人的。
否则,同样是寻求刺激感,他为什么要做咨询侦探而不是咨询罪犯呢?
好人啊,本质上的好人,最简单直接毫不掩饰的原生态好人。
好了,在一次次出生入死的陪伴和拯救中,说起来总是花生救阿福啊,恩,隧道里阿福也来救花生了,虽然最后还是给花生救了,他们也逐渐确定了对彼此的信任与认可。
花生这边是理解仰慕肯定并看到真实的阿福,陪伴不惜生死,因为阿福可以给他生命的活力。
而阿福是毫无顾忌地表露自己和信任阿福并撒娇耍赖。
说实话他连装都不需要,完全自我。
至于花生为啥还是要date,也不能不说是阿福的问题啊,不会给安全感的人。
女性的沉静和安然能够一定程度上抚慰他从战场赚回来的不安感。
而和阿福在一起,刺激是很到位的,但是偶尔,可能也需要脑筋转开一下吧。
而阿福的想法,除了台词里说的关于date的定义,我想不外乎这些原因1。
编剧卖腐 2。
阿福没常识 3。
阿福有暗示 4。
阿福潜意识里感觉到了花生的重要性但是表意识以无常识的方式表达。
所以看到这个Two people like each other什么的简直心花怒放啊。
如果前两集是在酝酿准备潜伏阶段,阿福始终是处于主要只有他自己的状态。
无论是那个经典的转圈圈,还是一惯的命令式样的语气,他寻求的,始终不是阿福,而是阿福能为他和他的工作做得。
但是阿福一次次的表现,都在花生心里播了种子,等待合适的机会发芽开花。
其他人的话,主要是酒店老板,弟控的哥还有房东太太,给与了阳光空气水,但是最给力的,其实还是教授阿!!!允许我大笑三声。
感谢教授又给了他们一次彼此拯救的机会,然后让阿福这个脑子里98%以上都给工作和自己的家伙认清楚了花生到底在他的生命中起了多大的重要作用。
忠犬吗?
没人会像他一样这样进入他的生活,并和他比肩了,在意他的生命了。
所以他吞吞吐吐的good,其实是没有办法的一个词。
牺牲自己去救其他人,那个叫noble;牺牲自己去救他,那个叫good。
比起那个带讽刺意味的高贵,我更爱这个看似平庸,但是蕴含了太多感情的good阿!!!
激动的没有其他话可以说了。
发掘到生活另外一面的阿福,也终于词穷了。
教授阿教授,你终究还是帮助他们拨开了面纱,挖掘到了同居人和同事之下本质的东西:pals,我能翻译为契友,或者像日语的那个仲间=同伴吗?
而花生对于阿福的举动,也很无语,只好自己开脱说会给人家误会的。
嘿嘿,就好比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你放心,所有人都理解了你的用心:我们都误会了。
好吧,你们都不好意思去吧,我们看得开始非常开心啊!
感谢编剧,感谢教授。
哦,我还要感谢国家,感谢国家提供网络,能够让我们看到这么有爱的高段位的补药。
最后么,你说一年后才开始播啊?
有什么关系呢,看到教授气急败坏地回来,估计他也想通了他刚才都干了点啥,恩,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表达对自己愤怒的方法就是把对手干掉。
而阿福和花生的默契眼神,嘿嘿,怎么着他们都在一起了,而一切结束只是另一切的开始。
好了,我居然写了这么多,终于把我想表达的都说了,这个三集是最经典的相遇-相吸-相投-相处-相知-同生共死(有点那啥不求同生,但求共死的开放式暂时结束)的完整表述。
其他的,就等着新的出后再说了
今年的BBC剧Sherlock大热,为何?
好看的原因之一,自然是与原文的互动,用本专业术语,叫做intertextuality,让熟悉原文的福尔摩斯迷会心一笑。
加上喜剧式的配乐,机智搞笑的对白,聪明的剧情,即便面对福尔摩斯狂飙突进式的推理,观众也不觉得自己是Idiot,而多半会代入花生小朋友,脱口而出 Fantastic!
互文的几个点,细细揣摩,都是很有意思的。
写作方式:花生医生的笔记,现在成了博客日志,该博客竟然真的在网上,参加评论的是剧中的各色人等。
这等模糊真实、虚构边界的作为,是何等的后现代,何等的欢乐啊!
擒凶手段:卫星定位手机的位置,网页搜索,通过花粉地图匹配找到受害人身份,在现代伦敦的街道上狂奔追逐罪犯(加上红绿灯小人提示),短信突袭苏格兰场的一干记者(Wrong!
),冰箱里保存头颅,微波炉里的眼球,还有那些显示Sherlock推理过程的那些文字……如此欢乐的刺激!
现代政治背景:Korea大选(呃),“入侵阿富汗”,Missile Plan……人物:Drugs Bust和戒烟贴——想想福尔摩斯的可卡因吧。
谁是Sherlock的Archenemy,Mycroft or Moriarty? Dr Watson——如此忠诚可爱,是的,“宠物”般的可爱啊!
腐:Sherlock和花生医生的断背嫌疑让腐女们有了狂欢的素材——不要不要否认,第一集的烛光晚餐,第二集的电灯泡,第三集的泳池除衣……谁让编剧之一是Gay男,这下跳到泰晤士河也洗不清了!所有这些,套用房东太太的一句话:这么欢乐,不象话(It's Not Decent!
)
之前的电影版虽然我很喜欢裘德洛,一般喜欢小罗伯特,对于明目张胆的突破性改变也是历来喜闻乐见的,但也仅仅是依着福尔摩斯大名认为不错看而已,完全没有兴趣评论之。
这次BBC的这个剧,虽然更大胆地把背景搬到了现代,对于Benedict Cumberbatch也只有The Other Boleyn Girl里面惊鸿一瞥的印象(这也是电视剧看完才想起来的),却完全把那点淡定烧光了。
虽然大半剧评都是冲着腐而去的,剩下的当中又有一半是批判这种腐眼看世界的,本人却要很正直地说,其实一切只是BBC以全面客观的态度把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物故事搬到当代的环境以后的副产品。
以Holmes和Watson这种分享公寓,同进同出的状态,就算本人还是很直,在今天的英国一定会被这样那样像Hudson太太,餐馆老板等等提示到自己都疑惑的状态的。
所以那些同居啊,订婚之类的暗示,只是跟智能手机和网站博客一样的存在而已。
而这剧本身最让我身心舒坦的,只有两个部分,精致新颖的镜头设计,任性骄傲有点孔雀的福尔摩斯。
当然,关于节奏,白种人已经把感官刺激中的节奏推到了一种极致,而且似乎还有不断越来越快的趋势,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崩溃。
在镜头设计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以画面注释形式出现的短信提示或者线索提示,这种设计在一般的片花和场景提示中已不罕见,但在Sherlock的第一集中,仍然带来新鲜的感受。
其次是公寓、实验室、出租车几个常见的静态场景,我是细节控,电视剧里最难得的,便是把一些凌乱的场景用真实的细节填满。
再次是那些奔跑和走动,除了特效以外,那些华丽的跑步姿态,容我HC一下,实在是太萌了。
不过打斗部分暂时就不敢恭维了。
这部剧的重点绝对是福尔摩斯,连标题都如此简洁醒目。
时有看到评论说福尔摩斯演员选角过于年轻,但BC其实也有三十多岁了,比四十有几的标准或许偏小,但在电视剧演员里绝对够得上这样的角色。
不过化妆师确实是神人,某些侧面,这版福尔摩斯看上去真有些像苍白的公学生。
而且这是一个绝妙的演员,典型的英国无数舞台剧锤炼出来的演技,优雅高调的动作,微妙的表情,以及超强的台词功底,我只能用一个不太愿意用的词,收放自如。
那些不带逗号的推理,被坏念头推着走时跳跃的语言,没有语言就没有福尔摩斯,这是真理,因为他的聪敏刻薄基本都是靠语言表现出来的。
然后,照例HC一下,西装姿、大衣围巾姿、睡衣姿,都很完美。
高挑瘦削果然最适合英国绅士样。
我也喜欢苗条淡定的Hudson太太,有点点委屈样子的探长,还有从真人到角色都很腹黑的伟大编剧兼福尔摩斯大哥。
好吧,我承认,这篇评论的动机是,所有的评论都看完了,意犹未尽下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逻辑。
第三集大大超越了第二集啊,太给力了,BBC卖腐不遗余力!
从开头,阿福穿着晨衣,坐在二人同居的公寓里独自开枪,本来已经停下来了结果听到门开了,啊!
花生酱回来了,于是又对准了墙壁开始了一顿乱射。
可怜的墙君!
花生酱一进门就摆出了大婆的气势,你tmd的在干吗啊?!
这你都看不出来?
当然是想你了啊!
“我无聊死了!
”,阿福说。
同学们,有没有觉得很熟悉,这是不是我们小时候面对下班回家的爸爸妈妈第一句说的话哦!!!
然后阿福又对着墙君发泄了几下,在花生酱走过来的时候默默的将手枪交还给他的管家婆。。。
我神马都没说啊。。。
神马都没说。。。
管家婆问,阿福,有冇吃的啊,我好饿。。。
然后打开冰箱,发现一颗头。。。
昏阿福说,我看你博客上写完了那个出租车司机的案子啊,“粉字的研究”,不错嘛!
花生酱:嗯,你懂的。
穿粉衣服的女子,粉色的箱子,粉色的手机。
你不喜欢么?
【小心翼翼的问。。。
】阿福:呃。。。
一点也不。
【翻白眼】花生酱:神马?!
你没觉得我把你都捧上天儿啦?!
阿福:捧上天儿啦?
【开始转述】“阿福能在几秒之内看穿任何事任何人,然而对于某些事情他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无知啊诶呦喂!
”花生酱: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阿福:感情“无知”是夸我呢?!
我真不care谁是首相谁跟谁睡过。。。
花生酱:【小声吐槽】还有地球是围着太阳转的。。。
中间略去不表。。。
花生酱:但这是太阳系!!!
阿福:so what 啊!!!
地球围着太阳转而不是围着月亮转?
还是我们都像泰迪熊一样围着花园转啊!!!!
有毛区别啊!
【他这里太可爱了。。。
卖萌绝杀!
】没有了那些工作上要紧的事,我的头脑都上锈啦!
哦,对了,别忘了把这句也写进你的博客。
省省吧你,别再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全世界!
【讽刺状】【扭转身子,蜷缩腿,脸朝墙不理花生酱了。。。
囧飞我,这简直就是生气的小受啊!
】花生酱坐不住了,受气了,于是要走!
阿福虽然没在看,但是耳朵那个好使呀,一下听到了,转身问,你这又是去哪儿啊?
花生酱:我出去透透气!
阿福又狠狠地转过身去,还拿靠垫出气。。。
昏这时候Hudson太太资深腐女登场了!
看到花生酱气鼓鼓的走了,阿福一个人躺在床上,说:"呦,你们俩吵架了啊!
”【Hudson太太V5,domestic专门就指夫妻吵架,家庭暴力这种意思。。。
昏】阿福受不了了,一个鲤鱼打挺就从沙发上起来了,撩起窗帘,看阿福的背影离去。。。
默默汗。。。
第二天一早,在Sarah家的沙发上躲过一宿的花生酱刚刚睁开睡眼,就在早间新闻上看到了自家公寓,【其实是阿福他心之所在。。。
喂!
】附近被炸了,于是他连早饭都不吃了,就匆匆忙忙的向着家的方向跑走了。
【配乐太给力了啊!!!
】跑回家,附近一片狼藉,全是警察和不明真相的观众。。。
于是花生酱踩着碎玻璃碴子啊,那简直跟割在心上一样。。。
感到楼上,结果发现阿福和哥哥在说话。。。
昏现在阿福的哥哥把花生酱简直当成了阿福的老婆。。。
昏阿福看花生酱一夜未归,虽然表面上还很淡定,但是心里哦,那个慌乱啊!
还得拿着小提琴装装样子,问花生酱,充气床垫怎么样啊。
这时候哥哥一看弟弟这么心急,就在旁边暗自提醒他,花生酱睡的是沙发,沙发!!
看清楚点儿!
这时候阿福才放心一点哦。。。
阿福哥哥:【编剧大人我对不起你啊一直记不住你叫神马。。。
】【对花生酱说】自从你俩成为“伙伴”之后,阿福的生意水涨船高啊!
跟他住怎么样啊?
花生酱:他花样繁多啊!
中间略去不表。。。
Moriaty这个不淡定的姑娘终于走了。。。
于是阿福以光速把花生酱那件炸弹大衣给扒了下来,边扒边问,你到底有没有怎么样?
有没有啊?
【请脑补景涛教主。。。
】花生酱也被感动的不得了,说,阿福,阿福,我没事!!!
我没事!
阿福!
然后就瘫倒在地上。。。
花生酱:阿福,你怎么样?
你还好不好?!
阿福:刚刚。。。
那个。。。
你。。。
舍身取义。。。
这事儿。。。
真。。。
好【阿福已经感动到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形容了!
】花生酱:我真高兴没人看到刚刚那一幕啊。。。
【其实语气里充满了叹息,他巴不得全世界都做他和阿福的见证人吧!
你放心!
我们都看!
到!
了!
】阿福:嗯?
【装傻。。。
】花生酱:你。。。
你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游泳池旁边,撕掉了我的衣服。。。
人们会说闲话的。。。
【巴不得人们说吧!
】阿福:那些人也不干别的。。。
【暧昧一笑】叫你们俩打情骂俏吧!
Moriaty看不下去了,本来人家都走了,结果又被气得回来了。。。
昏你们那么高调干嘛呀!
非得弄得路人皆知么?!
ps,楼上不是还有一间卧室么,干嘛花生酱要出去住啊。。。
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您好,我这次写信,是要感谢您一件事。
一直以来,我都被影视中的植入广告所困扰,尤其是近几年来,它们的出现越发露骨,越发旁若无人了。
当那些大大的产品LOGO出现在屏幕上或是银幕上时,我简直无法看到其他的东西,这严重影响了我欣赏这些影视节目。
作为一个狂热的影视迷,您可以想象我的痛不欲生。
我虽然对此反感之极,但放弃我热爱的影视节目,是绝对不可接受的。
于是我渐渐学会了对植入广告的抵抗力,慢慢的,可以在它们出现时,不那么情绪波动,从而可以连贯的关注剧情了。
但是有一件产品的广告,是我实在难以抵抗的,那就是手机。
作为一个名侦探,您应该能明白其原因。
当要表现那些手机发短信或拨号的状态时,也是导演最有理由做手机广告的时候,因为要让你看的清楚,就要把整个镜头对准手机,在让你看到上面的文字的同时,也会让那个恶心的手机品牌毫无遮掩的暴露在你的面前,“这是情节需要,不是刻意做广告”那些导演们这么说,太无耻了。
所以你也能够理解,我今天看到您在电视上的表现时,有多么的激动。
当您发短信时,那些文字优雅的以字幕形式出现在您右边的空中,我瞬间就惊呆了,电影史上所有的特技加起来,也不如这一刻来的震撼,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而当您群发时,那种效果更加令人捧腹,我几乎有拥抱您的冲动。
我们连您的手机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可是对您拿它做的事却再清楚不过了。
我知道您很忙,就不耽扰您破案了。
再一次忠心的感谢您,您不愧是一位伟大的侦探!
永远的粉丝 南方文/方聿南《北京晚报》2010年12月11日,转载请注明
第一 福尔摩斯性格请编剧分清有个性和刻薄的区别。
整天挖苦别人,咄咄逼人,耍帅要有限度。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
绅士!
OK?!
第二 侦探的存在是为了更多的人被杀?!
探员说:总有一天,福尔摩斯会成为凶手。
第一集:“死敌”收买司机杀死三人,就为了铺陈最后的“相会”。
三人枉死,难道福尔摩斯不是间接地凶手吗。
第二集,明明知道杀手的目标是姚素琳,放着姚不管,一个想都不想就去追杀手,另一个说:我要帮他去。
尼玛,盆友,基情不是这么演的哎!
一个极有可能被杀的人死在自己的面前,福尔摩斯居然都不会动摇,不会思量自己当初的选择,不会质疑自己当初的决定,您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啊!
第三 关于中国尼玛,无知不是你的错!
填鸭式劣质推理。。。
老子明明看过豆瓣怎么他妈给老子删了
我怎么觉得很难看?牵强联想,故作酷状
第一集, 4星往上. 第二集, 3星. 第三集, 4星. 剧情还是不够严谨啊. BC演得出彩.
花生你怎么老吃饭啊。。。
BBC出品果然品质好得无可挑剔!镜头节奏台词剪辑都赞到没的说!某两只的萌点多得我经常抱着枕头翻滚不止,BBC太懂了,就差直接把他俩弄出柜了!还有某人见某人第一眼那句gay太精辟了,咳咳。但是我才不要看BBC三集片呢!完全不过瘾啊!还要让我等多久嘛!另,配乐太寂寞哥了,你们怎搞的!
实在很一般
在21世纪不懂电脑和高科技是没法当牛掰侦探的吧··设备也太落后··为什么还会停留在用冰箱冻脑袋的桥段= =要不要这么娘炮话痨腐啊··这满地活蹦乱跳的哪是福尔摩斯
看着像英国腐版鬼吹灯,第二集奇情成什么样了,有没有人管!
果然是惊天动地的腐啊。。到这程度不容易~
唉……实在稀饭不起来……拍得各种拙劣
不是我的菜 谜题简直辱观众的智商啊 节奏很好
不愧是腐国拍的,男男之间太动人了,蛮有意思的,好看
呵呵感觉编剧并不明白“天才”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_¬
刚出来的时候看过,竟然完全忘了。可见此剧太一般。
和室友一起看了片段,表示故弄玄虚的成分多了,英剧被捧得太高
a bit pretentious, but its refreshing to hear some bbc accent.
主角神经兮兮的逼样,是英伦张卫健吗?BBC第一次让我大失所望。对侦探剧本来就不应该期望太多。这种神经主角的剧干脆丢掉好了。华生好像是Hustle里那个木讷酒保。
看了一集太无聊了差点睡着。。。。。。。。。。。。。。
讨厌这种自以为是风格的人。片子也太长,看的很累,字幕都有点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