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Cool 基于Elmore Leonard 的系列小说,基本上可以归于歌舞剧的类型。
很酷的电影,虽然一开始时可能会不知所云,因为它承接了另一部电影 Get Shorty。
两大主角 Travolta 和 Thurman 并没有多少出彩之处,表演中规中矩。
不过,该片的音乐剪辑非常出色, 在影片结尾的 Rock music show 增色不少。
如果你是 The Rock、Andre 3000, Christina Milian等的乐迷,本片绝对值得一看。
总的来说,故事性不强,音乐出色,推荐观看.
可以看,但远不如《低俗小说》的丰富和深刻。
有很多别出心裁的幽默,而且还把娱乐圈的很多“潜规则”拿出来让我们狠狠地开心了一回。
没有哪部续集可以像第一部一样引人入胜,Get Shorty II也不例外。
或许期待过高,看完后有些失望。
John Travolta基本没有什么变化,除了下巴稍微长了一点点肉,额头多了几条皱纹,头发有些些灰白,其他依旧。
这时的Chili已不再是Sherlock了,他是好莱坞成功的film producer,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没人知道他的发家史,即便知道,也只是rumor而已。
开头试图保持和第一部一样的风格,surprisingly unexpected的死亡发生在了Chili的老友Tommy身上。
不像第一部那样自然,我觉得这次的意外有些故意的成分,像是故意要印出后面的故事,所以派了个Russian的gangster枪杀Tommy。
为了达到喜剧的效果,这个黑帮的gangster不仅戴了假发,每打一枪假发就随着震一下,还百发百不中,直到最后一发子弹才打中目标。
听着Tommy死前的对话,Chili找到了Linda Moon (Christina Milian),Soul singer。
要是没有第一部的铺垫,我甚至觉得整部片子就是为了捧红Christina Milian。
诚然,她确实唱的不错,但是这样大费周章的讲一件事,且很多场景都是她的原声表演,我不明白导演的用意何在。
在俱乐部里,Linda舞台魅力无边,台下所有的人都被她吸引,她的声线,她的歌喉,深深的吸引着Chili。
Linda的manager Raji是个no gut的孬种,只会狐假虎威,却彪悍的想要控制Linda。
Chili又说了他那句经典的台词“Look at me, Raji, I say you need to really look at me…”“I won’t say anything more than I have to, alright?”。
我能理解Chili在第一部里面的那种对电影事业的冲动,他对电影的喜爱,也对这个行业有着深深的渴望,所以他才能得到那么多人的青睐,因为他执着。
可是在第二部里面,换成了他完全陌生的唱片行业,仅仅凭着Linda Moon的一次表演,他就可以不管不顾的去帮助她,唉,我是没有办法理解。
我的自我解读是,Chili Palmer是个喜欢挑战的人,他越是没有涉及的领域,他越是要参与。
但是从我对第一部的Chili的理解,其实不应该是这样。
他不做没有准备的事情,也不是光凭着满腔热情和冲动做事情,他有勇有谋决计不会做伤身费力也没有成效的事情。
他喜欢冒险,也甘愿冒险,但是这些都基于他对自己那无比强大的内心的自信。
这份自信除了源于他对那些Bad Guy的了解(because he used to be one of them),还源于他对自己内心的遵从。
除了Chili,第二部增添了很多丰满的人物,相比第一集的女主角Karen的花瓶形象,第二部的Edie(Uma Them)形象就要丰满很多。
特别喜欢Chili在Tommy刚过世赶去Edie家里,在屋顶看着Edie晒日光浴的时候,他们俩的对话。
Edie说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一直追着AeroSmith的巡演,并且在butt上面还留下了他们的刺青。
Edie动情的说,“我很迷他们,但是没有和他们怎么样,当时我还是个小女孩”,Chili看着她,缓缓的说“Edie, you are always a girl…”可能是要弥补第一部里面的Chili过于硬冷,第二部的Chili有了更多的温柔。
其实我倒觉得不需要,他本就不是个白马王子,干嘛要说那么多温暖人心的话?
就像众多的续集一样,be cool没有惊喜,也没有悬念。
像是一碗没有味道的白开水,看了开头就直到了结尾。
真是是很少有电影让我看的这么开心快乐,虽然结尾时候,被remix的琳达的歌让我觉得很突兀,甚至尴尬,尤其那背景上大大的双喜字……可是也许老外就觉得把中国人的婚宴布景定位为他们眼中的酷吧。
我喜欢这部电影里出场的每一个演员,他们传递的信息都非常到位,因为我之前没有看过低俗小说,我最近在补自己的电影空缺,看了低俗小说之后才发现原来也是这个家伙(John Travolta)在演,我相当的喜欢他遇到任何情况都自信满满的样子,也许他在be cool里表现的过于酷了,以至于真的做到了任何事情都不在乎,也许会被人说“假”,但是无所谓,他真是一个迷人的男演员。
Uma的屁股相对于低俗小说里,确实是松懈了很多,可是不妨碍她演绎这个美丽的寡妇。
整个电影非常的没有设计感,觉得就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看着实时发生的各种事情。
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喜欢说唱乐的,可是最终我认清我喜欢的是R&B和JPop,却仍然对Gansta Rapper充满好感,看着他们穿着肥大的衣服,露出肥大的内裤,腰间插着大支的BlingBling的沙漠之鹰之类的,开着带差速轮的悍马在Be Cool里出场,真的是很酷,当Sin用闪光的大左轮指着俄国佬的头时,说出那句:“不要叫我酷,我就是酷!!
”时,我有些明白那种种族受到歧视的愤怒了。
电影在嬉笑怒骂中,不经意间让你看到了N多大明星出现在镜头的某个角落,真的很爽,比如kobe的出现。
总之,这部电影不会让你累,说不定还会让你很开心。
从影片内容看:影片采用多线条的方式来讲述故事。
全片有男女主角、黑人、俄罗斯、同性恋们4条线索,在故事发展过程中,4条线索时而两两交叉时而各自平行,在众多的人物混乱时,只有奇里·帕默尔处于沉着冷静的状态,他是一切线条交叉的原因,而他只负责解开他属于的那条线条的结。
众人皆乱他独醒。
当别人越是混乱的时候,他越是清醒,于是,他达到了所有的目的,他成功地包装了一个毫无名气的歌手,让她成为了年度最闪耀的明星。
他是伯乐,更是一个强大的人际关系网中的蜘蛛人,把网中所有的“猎物”一一猎食,他是幕后的成功者,却是更有长久的成功者。
或许他没有女明星在台面上闪耀,但是他有一双闪耀的双眼和一颗闪耀的心。
从经济层面上看:1.慧眼识珠,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人、事、物。
2.统筹运用各种资源,其中最重要是人际关系,即使一开始关系很僵,也不能放弃,想方设法与他人沟通,给对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从中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
3.遇事沉着冷静,培养自己良好的临场反应和危机公关处理能力,在自己处于劣势时,但要相信只是暂时的,只要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最终还是一个成功者。
4.要讲诚信,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而不是口头说说,只有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百分百的信任和感激,也才能和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实现共赢。
5.凡事、凡物都需要包装,有“艳丽”的外表包装,起点便高,成功的机率也是成倍的增长。
PS.约翰·特拉沃塔的坏人样总是能够让我折服,太酷了。
乌玛·瑟曼很尽职的扮演了她的花瓶,太漂亮了,十分喜欢。
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两位的灿烂舞技,想必在Pulp Fiction 里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十年之后,两颗星再度碰撞,在这部电影里对飚了一段柔情版拉丁舞蹈。
风骚依旧,但擦出的激情火花则远逊于当年了。
依我看来,“尊特拉华”老兄魅力尚存,乃至老而弥坚;可惜乌玛姐姐已显疲态,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杀死比尔1&2里用力太猛,耗费了精神元气?
不管别的,这部片子还是值得一看。
尤其是黑人vs.俄国恶棍vs.哈维凯特尔那段戏很出彩。
是不是有此一说:美国的黑人忌讳被称作Negro,而英国的黑人忌讳被称作The Black?
整体看来,黑人演员的重要性确实在近来的“荷里活”影片里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不光是“黑道当家”,如今的黑人也的确在“当家”。
全片最搞的是那个达布I CAN'T HELP IT.然后就把枪扔了,你就不该给我枪 然后在那儿一脸无辜呵呵 我反复看了N遍 这一段
一部众星云集的犯罪喜剧。
有些地方挺逗的,比如刚开始俄罗斯黑帮杀人时边开枪边捂假发的情节就很喷饭,巨石的表演绝对很精彩,看来他当配角还是很卖力的,相比之下,乌马瑟曼就像一根木头似的。
影片情节无奇,配乐和插曲都很棒,R&B听着很是提气,毕竟是一部音乐题材的作品。
原文出处:http://spaces.msn.com/members/i94smart/Blog/cns!1pYlD3yzU4vQWfMx7i5SZCvQ!138.entry 作为《Get Shorty》的续集,《Be Cool》保持了原来的风格、原来的角色、原来的部分细节、原来的故事线,仍然是一部很Cool的喜剧。
虽然据说本片的票房不是很高,但是我看的时候还是体会到了它的内涵。
该剧一直突出的一个理念就是“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这不光来自于男主角John Travolta,连那些小人物都能表现出来。
比方说The Rock虽然长得孔武有力,但是在电影里面演的是一个渴望演电影的有点Gay样的保镖兼司机,最终在自己的努力下实现了愿望。
John Travolta的演技太棒了,以他特有的嗓音念出来的台词,比如“Look me”、“Be Cool”之类的,还有他的眼神,无不显出演技的炉火纯青。
剧情的设计与前集略有不同,多使用舞蹈、音乐、歌声来表现,看的时候还是有让我感觉不错的地方。
比如John Travolta和Uma Thurman的舞,两人10多年以后再次跳起了荧屏之舞,看的时候仿佛又看到了《低俗小说》里面的两人;再比如Aerosmith和Christina Milian现场演唱的《Cryin》,听的时候让我激动得一塌糊涂。
电影更多的表现了积极的意义,想想看,如果你作为一个制作人刚刚因为电影成功,马上又转去作流行音乐,再创下又一高峰,你会有什么感觉?
不Cool吗?
电影毕竟是夸大了的内容,但是如果人生如此,也该满足了。
Be Cool的境界是否需要追求的一个目标呢?
没觉得是一部喜剧,一些情节逻辑也是费了一番脑力才想通。
对于一部美国片,首先一开始对老外人脸难辨识,其次人名也难以一下子就反映过来,再者思维方式不同,也或许是导演有意点到为止,所以我总是要看第二遍才逐渐理清思路,也挺苦恼。
一开始Tommy跟Chili说要拍一部以发掘歌手Linda Moon为题材的电影,然后Tommy遇害,凶手是俄罗斯mafia,后面助理说他们之间有恩怨。
Chili可能是要去完成T的遗愿然后就去找Linda,如果前面一堆冗长的对话没仔细看就会漏了这个线索。
接着C发现L潜力很大,于是找了T老婆Edie商量。
但是中间并不顺利,L和一个二逼青年Raji有合同,R还有一个想去演戏的homo保镖。
L上司是Nick,做唱片的。
另外一条线上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老黑Sin,也做唱片的,引出他是因为报纸上刊登出Tommy被枪杀的消息,T还欠着他30W,然后他就带着他的小弟们风风火火地去T的NTL公司来要钱。
但是T欠着一屁股帐根本还不上来。
C就提出自己能还上,于是他就找了N,他要拿回Linda的合同然后推红Linda来赚钱,他知道N派了Joe去杀他结果错杀了俄罗斯黑帮(俄罗斯黑帮想杀他灭口)。
N知道俄罗斯也要杀C后,就把合同当到俄罗斯人那了让C去取。
警方介入调查T的案件,然后E把N给的那张pawn ticket给了警察让他取走了合同,所以不用C出面就安全的拿出了合同。
另外Raji他们用棒球棍杀了Joe,该棒球棒又被拿去典当也就是和合同掉包了。
高潮是Sin找上了Nick,俄罗斯人因为警察取走了合同也去找Nick,然后被老黑们杀了。
之后Linda和史密斯飞船演出,N去要合同,C把掉包的ticket给了他,N取出的是棒球棍那个作案凶器被警察抓。
而老黑入伙帮助Linda发了唱片。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回味之后还是感觉略显荒诞。
这部剧和第一部可以看到很多呼应之处。
在第一部中,制片人也是一个欠钱的角色,老黑是要钱的,Chili帮助他拍片,老黑上来催账时的场景都一样一样的。
陷阱是机场那个被警察盯着的C-18,正如这里的俄罗斯人的那间当铺。
最后是恶鬼Ray打开了那个箱子,当我们以为总算可以知道箱子里到底是什么时,镜头调转到Martin拿着枪拍Chili的电影,这部片子也以此收尾了,感觉要巧妙很多。
写写影评,借此梳理梳理剧情。
整体感觉影片还是有点乱,不能算是好片吧。
另外那段跳舞桥段,没必要作为出彩情节去被过度歌颂吧。
影片还有一大段的放歌环节,但是跟剧情没什么关联的话恕我欣赏不来,感觉很杂。
虽然是比第一部笑点多了~但是没第一部有意思~
相当失败的大杂烩电影。
梗挺多的,提了好多名人,还有有头发的巨石强森,另外屈夫塔和乌玛瑟曼又跳舞啦!
三星半,很黑色幽默。卡死强大。配乐极赞。
[MSc] 其实嘻嘻哈哈的并不酷
故事倒是比矮子当道简单明了多了,但还是很一般;真的不想多看94年后的屈伏塔一眼啊唉,十年过去了还是没开上真凯迪拉克实在太可怜了😔假发被后坐力崩掉真挺好笑的,这个俄国佬和那个达布可能是本片唯二笑点吧😔哈利也好依蒂也好就没人听过奇利的话啊妈的我真服了(别学低俗小说跳舞了,人比人气死人ok…)同理也别再用私闯民宅看电视和下楼看看这些梗了,我也不想看巨石强森挑眉毛和aerosmith演唱会啊啊啊啊啊!!!and why y’all so racist to us asians😭
咋请来的这么多人,配乐比一棒
看片不用脑,轻松了不少
不知所云
有點浪費時間
我就觉着不错
黑人版的强森
觉得比第一部搞笑。实在是太爱约翰大叔了,gay的气息啊~~~
一直都喜欢这种
这系列我都收藏了。。。
摇滚电影
看错了,快看完了才发现这是第二部!但是这阵容也太强大了吧!整部电影似乎是在碎片化的致敬各种著名电影与音乐,虽然整个拍的太无厘头,但片段化名场面好多。刚出场的空子弹前闲庭信步抽烟,《低俗小说》同款双人舞,丽芙泰勒的老爸气场太强了!
他俩又跳舞了 还看到了我科 还有傻的冒泡的巨石强森
挺疯小聪明,稍有相悖的有点过于傻
乌玛的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