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险理赔师前来作事故理赔。
人问:姜佑荣先生?
金:认识我吗?
保险理赔师:四月三十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是来处理赔偿的。
金:哦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师:对人对物都可相应赔偿,请在文件上签名吧真正的姜佑荣走进来:这个人是个记忆丧失患者,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保险理赔师一脸责怪,某人很尴尬,讪讪瘪着包子脸漫不经心中,为病友们提供法律咨询。
众人越来越多,引起医院恐慌。
当然,被保险理赔师鄙弃并没让失忆的金辩觉得有什么需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理由,他歪过身子,继续看电视。
护士们看不下去了,在警察的提示下,又把小李同学留给他的便条,以及他傻呵呵的笑脸发给了李志胤。
笑得瓜兮兮的,姿势很销魂,还露了一截小肚子小李同学跟车代表去到医院时,看到了令他们下巴都要掉下来的一幕:某人很有流氓律师的草根范,翘着二郎腿,正给众人解答法律疑问他被众人围着,作法律咨询。
车代表看到走过去完全不认识他一般的金辩,一脸疑惑。
不过,就算是失忆了,某人也有着好习惯,看新闻做笔记。
电视新闻正在报道泰振建设收购案的相关情况。
而他代理的泰振电子,因为找不到他,都恨不得上吊了。
医生说:病情可能会有反复---又是一个铺垫,为中间某人病情反复,比如记忆回来又重新失忆埋伏笔。
编剧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功力太厉害了还有手机,将也是个伏笔。
什么人会想要杀掉金辩?
事故做得这么巧妙,对他的行踪掌握得如此清楚,这个人,不是个小人物,或是普通角色。
车代表小心地试探他,看他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对于医生的话,他半信半疑。
神马叫老奸巨滑,就是这个样子的。
做事总是不动声色,笑眯眯的,看似待人公正和气,如果触犯了他的利益,得罪了他,他会一步步给你设陷阱,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没有失忆过的人很难想像那种感觉--忽然之间,你忘记了你是谁,你的某段记忆,不认识你周围生活的人了。
你是谁,来自何方,是个什么样的人,良善或是奸坏,你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的生活轨迹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跟你在一起的人是对你是怀着善意还是恶意的。
那种无形的恐惧,就如同走进了一个看不见光的隧道,你不知去向何处,你的前面有什么。
生活最大的困难,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仓惶。
因为,你不知道,你的记忆能否找回来。
是否要一直这样的生活,你没法确信。
--------------------------------------------------------------------小李同学让人好感的地方就在这里,永远能关注到别人没注意到的,但又是根本的问题。
其实,金辩在他们走近他时,他心里肯定都在疑惑了,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毕竟别人能找来,不管关系好坏,起码是认识他的人,至少有了一个可以了解的途径。
但是,单是他一边在跟代表谈话,却能留意着小李同学的神态,可以看出,金辩之所以能成为王牌的原因:思维缜密,观察力、逻辑分析能力都非常强。
法律知识不外乎是通过这些能力插上翅膀,所有的知识,都需要你用自己的智慧去用。
小李问他:你都不好奇自己叫什么吗?
名男。
无名男。
说完还得意地笑起来,这是让你的代表要疯了的节奏啊他跟你相处十几年,一直看着你铁板一块,这样不正经的样子,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估计打死他,他也不信。
顺便还问一下,跟代表一起来的那美丽的小妞是谁啊,是不是我的女朋友啥的?
他心里肯定在揣测。
只是,根本没想到人只是一个在你手下的实习生。
可是,我跟她到底什么关系,她会给我写下她的联系方式?
我还放在口袋里一直没掏出来?
西装不是天天换的么?
很失落,找过来的人,明显不喜欢我。
我想这个时候,金辩心里肯定还是在忌惮,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男的一脸和气,但以自己的判断,决非普通人。
而女的,所有的表情都写在脸上。
就像是木板原理一样,看一群人对你是善意还是恶意,不是看那个领头的人,而是要看他身边的人。
老大一般都老谋深算,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但他身边的人的态度,却最能代表他的态度。
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在这样的时候,跟在身边最近的那个人,至关重要。
如果不是那个女子,你会成为一个正直的好人吗?
没人知道。
在车代表跟金辩的谈话中,有一个法律名词,叫优先购权。
这个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本剧中就是泰振集团下面的那些子公司,他们相对外面其它的公司而言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这段话引到这个剧中的例子就是,泰振建设破产了,他在破产前要把有价值的东西,主要是股份卖出去,按照法律规定,泰振电子和泰安财产因为握有它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小股东,所以他的股份在卖给别人前,得先让泰振电子和泰安财团买。
只有他们两家买剩下的或是他们买不起,泰振建设的股份才能卖给别人。
本来,泰振跟泰安都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泰安财产在后面不知怎么操作的,泰振建设的债权团(通常是银行,和其它握股份较多的股东组成的一个小组)就直接把泰振电子给踢出来了。
上面说到组成债权团,是因为大企业破产之前,得先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先支付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会操作,在泰振电子跟泰安财产优先购买之前,你可以利用保险、税或是职工工资等东西要求,先把股份给划拉过来。
因为这些权利又优先于购买权的。
有网友问,泰振电子的社长去找国际银行的行长,是做什么呢?
用剧里的情况来分析的话,一是这个银行是泰安财团的债权(什么叫债权人?
大白话就是你的债主)我们知道,大企业通常都是银行养大的,企业越大越依赖银行。
因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做大,就得要充实其资本,这个充实的过程,一是买不动产,白话就是买地买楼;因为不管是哪个行业都要要自己的营业场所,所以,常规大企业都会买下办公楼--或是自己开发的。
当然中小企业就是租了。
而买楼前,先得买地。
如果你的企业够大,你得把你营业楼的周边都买下来,免得别人买下来之后,把你轰走。
同时,还得通过买一些动产,比如债权,股票之类的,在倒过来倒过去的过程中,你的资产就变多了。
但是,你本来只有那么些东西,你要分成几块,,哪有那么多流动资金啊?
所以大部分企业都向银行借了很多钱。
而且,通常情况下,是分几个银行借的。
那么,泰振电子去找银行长,不外乎去跟行长说,泰安有钱了,快催他还钱当然,银行也不傻啊,我去催着让他还了钱了,以后他不存我银行了怎么办?
这大财阀存在银行的钱都可以养活半个银行了。
泰振电子通常就会说,我以后会将一部分存你那儿具体怎么交易,我们当然无法知晓,但白话讲就是这个意思。
这样一来,泰安财团去投标的钱就先被银行给划过去,他没钱就无法投标,泰振电子就是借力打泰安。
而另一个银行,极有可能也是债权人,或者,是泰振打算借钱的银行。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被泰振集团审核团从优先购买权中剔除出去了,那么,也就是说,他需要更多的钱来做保障,去跟泰安财团比拼。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
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
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
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
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
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与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的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
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
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而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
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六篇 突如其来的调查世界杯相关赛事前后,韩剧播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期间内,不少热门连续剧将会陆续停播,具体时间表还需关注作品官网通知。
受此影响,水木剧场各台各家连续剧收视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先是周三晚间,由于MBC与SBS同期停播,原先处于同档收视第三位的连续剧【黄金交叉】开播以来收视新高,AGB收视甚至已经超过11%,达到11.3%;到了周四恢复播出之后,SBS热播剧【你们被包围了】虽然继续保持水木剧场收视领先地位,却因为停播影响到了收视成绩,较此前有所下降,AGB收视为10.7%,创下开播以来新低,而本剧则由之前收视第二位,将至最末,相关收视仅维持在7.9%。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收视下降并不影响剧集的精彩程度,好看还是好看。
不过,演出作品不巧遭遇世界杯相关档期,还不巧被上部作品中的角色台词说中,只能说本剧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演员的生活与演艺工作都出现了戏剧性的巧合。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与上周相似,本周也仅播出一集,因此剧评内容也仅维持单集分析的状况。
虽然是分集剧评,但仍有不少细节可看。
如果说第九集是本剧在法界,政界,财界进行相关铺垫后展露出的剧情走向可能性,那么到了第十集,这种可能性已经爆开,在为剧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做准备:对于失去短期记忆的精英律师金石柱来说,由于记忆缺失造成各方面处理方式方法不一致,导致原先稳固的环境出现危机,到目前为止,这种危机已经逐渐扩散,影响力已经大到要毁掉生活的地步,金石柱律师本人即将面临第一轮清算与反清算。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金辩的未婚妻柳贞善,从柳小姐的态度来看,她是一个骄傲自卑到了不肯向任何人诉说苦闷的可怜人,保持傲岸的姿态,想要为母系家族出力,却又不知道如何出力,一方面怜惜外公权会长年老多病,想要为家族承担义务,另一方面自己也非常害怕,却无法相信身边任何人,即便未婚夫金石柱已经对她提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她却仍然不肯相信。
为不拖累对方,甚至专门约见, 打算在庭审之前,处理好婚事遗留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观众不太理解剧情究竟在说什么:难道柳贞善这样上任没多久的资金担当理事会被判重罪吗?
权氏家族的问题究竟能大到什么状况,要被告当庭被拘捕?
从剧情描述的状况来看,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由于债券无法按期兑付,证券公司的信用度极为低下,债券发行企业将要做破产处理,投资债券的投资者很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拿不到钱,按照金辩告诉小李的情况:-30%,还是在十年内收到。
来看,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财阀企业恶意欺诈事件。
债券发行人虚报利益,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却不能兑现,导致崩盘,并且购买债券的投资人大都是中小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来自工薪阶层,或是小业主,甚至包括家庭主妇,这类人群持有紫金数量较少,多为收入有限,却想要以小博大,意图以小额投资获高额回报的人,也就是公认的投资散户,散户购买数量大,拥有资金较少,问题发生后爆发可能性较大,因此债券崩盘事件引起民愤极大。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检方相当被动,从严从重处理相关当事人是意料中事。
而在这一切的暴风中心,权会长的外孙女柳贞善很有可能是被舅父们圈了进去,受骗顶罪,最终将会把权氏家族此次恶意集资的所有责任都揽上身,极有可能牵涉的自己的外祖父权会长,对事件缺乏基本认识的她误以为问题不大,顶罪后顶多被判短期入狱,甚至从外公那里得到了承诺:-这次的问题,如果能按计划过关,就把水泥和证券的股份,各分出20%给贞善。
可是,事情当真能如柳贞善设想的那样得到解决吗?
从权家召开家庭会议,专门提到柳贞善的相关问题时所说的:-要找个没有前科的人。
-我这种情况不能再进去了,否则在这一行就没法做人了。
-我,我有宿疾。
来看,柳贞善的舅父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更不打算赔偿此次债券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已经和律师商议到位,想好推托之辞,既不负责也不出钱,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即可,事后也不想付出代价。
若打算付出代价,柳贞善的大舅父就不会在父亲面前对股份转交表示为难和不情愿。
若打算为柳贞善脱罪,律师就不可能当庭表示沉默,任由当值检察官扣下罪名,却根本不予辩护。
从庭审情况来看,权氏家族的儿子们瞒着老爷子,是想要拿死去妹妹的女儿顶罪,顶下所有的罪,就可狡赖罪行,顺利脱身,后果根本无需顾及。
虽然事件与他们有关,他们也是知情者,但却不肯负责,更不肯拿出已经得到的相关利益,关于利益方面,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就是说,被坑掉的投资相关资金,很有可能也不在柳贞善的舅父们这里,甚至不在企业内部,到目前为止,权氏家族也无人可以支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会有和柳贞善一样的疑问:既然资金数额如此巨大,既然问题爆发如此迅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
别着忙。
虽然柳贞善的舅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是本剧却在剧情中做了极为隐晦的展示:在本事件同时间段内,还爆发了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相关案件,毫无疑问就是死去的朴东献理事涉及的操纵股价导致相关人员失去所有财产的经济案件。
从检方调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看,故人相关案件与此次权氏家族无法兑现债券的案件极有可能大有牵连,或者,操纵股市的资金来源很有可能就来自权氏家族收取债券投资者的那笔看似无法被收回的资金。
只是因为故人已不在,可说是死无对证,权氏家族既不能找去朴会长家讨要资金,又不能自行公布此事,因为朴会长很有可能对此事不完全知情,再加上于情于理,朴家都是苦主,即便权家再说自己倒霉很冤,可是朴家毕竟付出了一条人命,独生子死去,打击可想而知,从情理来看,丧子的朴家是最大的苦主,死者为大,尸骨未寒时,权家不能拼命讨债,若是贸然前去,说出了某些不该让老人知道的事,权氏家族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麻烦。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都不算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每家各拖出一人来顶罪,显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案件同期爆发,检方也不太可能让问题联系到一起,资金来源和去向也就不可能被起出,如此一来,权家和朴家都有最大可能在丢了人的情况下保住钱。
对于柳贞善来说,她本不知道此事,知道相关问题症结所在,不是因为母家告知,而是因为受到当值检察官讯问,而她乐意承担此事,则是本着由家族抚养长大,想要为家族出力的态度,这才被拉进此事,作为资金理事, 她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舅父们才会将所有问题全部推给她来解决,不论她是否允诺承担罪责,她的确是毫不知情,且年纪轻,经验浅,即便扛不住检方讯问,也还是不知道,因此检方就成为被权氏财阀耍弄的玩偶,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决意死扛到底,却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即便给此人判重罪,到二审时也全部会被推翻。
但这也仅是假设,若是问题牵连太大,大到就连权氏家族动用大统领青瓦台势力也无法解决此事,柳贞善作为牺牲羊的可能性也很大。
假设债券清盘案件与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大有牵连,权家和朴家都需要推出一人,权家推出的是没有太大关联的外孙女柳贞善,那么朴家推出的人究竟是谁?
很不凑巧,就是与柳贞善小姐订婚的金石柱律师,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内,金石柱律师也遭检方传召,作为参考人前去地检署配合调查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相关案件。
实际上,故人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一案疑点重重,且不说当事人已死,死无对证这一无法查实的问题会给办案带来问题,单从办案检察官与当时处理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的检察官是同一人来看,就大有可疑之处,按说此前已经处理过相关案件,且证据不足,遭到法庭驳斥,丢了检方的大脸,为避免敏感性问题,检方系统内部就不可能再派他再去办理与被害人有关案件,可是不凑巧的是,此次办案检察官还是他,就是他,也就意味着,为了干掉金辩泄私愤,这位也会利用职权,在有限范围内施以各种刁难举措。
承此前推断来看,金辩虽然毒舌到让人反感,可是做事直接,行事磊落,不太可能做出把某些标签藏在书页夹层里的鬼祟安排。
从检方调查取证的熟练手法,甚至是有目的有意识地翻查金辩住所隐秘处的手段可知,检方人员可能被买通,很有可能是事先做好准备,就要去金辩家查找那些东西,在金辩失忆的前提下,即便查出那些东西,金辩也会否认其真实性和可知性。
从表面来看,朴家与权家这两大财阀家族看似做了非常明智的决断和选择,都只是牺牲自家人而已,可是他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在与长期为财阀家族进行紧急保卫战的顶级法律打手作战,即便他们将人弄成了失忆,又摆了东西,自认胜券在握,可是本领高强的打手却不会放过想要栽赃他的人。
若是金辩家里的相关证据是金辩遇袭当晚被人特地放进去的,金辩在了解问题疑点之后极有可能动用辩护办法,为自己辩护翻盘,而在另一面,车代表在与全判为协议磋商当时接到了来自检方负责人的电话,即刻明白整理金石柱律师的时刻已经到来,于是做出了看似愚蠢的安排:要求事务所相关人士采取更换设备的办法,意图隐瞒金辩在事务所用笔记本电脑内的硬盘。
这就意味着,小李姑娘来到金辩办公室里见到的就是这一场景,对她个人来说,既是选择也是考验。
为了应付秋风扫落叶般突进的检方搜查,因为弑父杀人案一事对金辩心存感激的小李甚至明知有可能有问题,还采取了窝藏办法,将来人换下的设备硬盘直接藏到了自己外套的袖子里。
这说明小李此时对金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质的变化,从初识对方时的不甘不忿不情愿,到逐渐理解,再到心生好感,遭遇对方未婚妻后刻意躲避,再到案情真相大白后对自己产生怀疑,对支持鼓励并且保护自己的律师存有感激之心,到金石柱律师被调查当时,小李从内心已经完全接纳了金石柱这个人,哪怕之前曾经有过误解和不愉快,也开始理解并且维护这个人。
对于真诚热情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事务所被调查,对于剧中每一位主人公来说都是转折点,对于金石柱来说,让他有了想要做什么,想要保护的强烈愿望,即使此前对未婚妻柳小姐没有感情,此时也到了应该承担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性,确实不能在危急关头撤手不干;对于柳贞善来说,她对政策联姻原本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漠然态度,可是在男方失忆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有了新的转变,至少对方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责任感,这对于不肯信任不肯理解的她来说是至大保护和安慰;对于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虽然此前与金石柱律师发生了不少不愉快,可是在接触过程中,她逐渐开始认识并且理解这个人,意识到在他毒舌不留情的表象之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善良的心意还需要相关案件得以证实才能显出其珍贵。
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就在危急关头,顶尖律师金石柱究竟要如何选择,如何守护,如何决断,心有所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在金辩有可能离职的当时又会如何选择,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相较同一时间段的话题剧SBS《你被包围了》和复仇剧KBS《黄金交叉》,MBC这部剧的质量是很高的。
从演员开始, 女主从朴敏英《成均馆绯闻》凭借实力选角成功后开始崭露头角。
男主金明敏是实力派毋庸置疑。
连男二男三男四也都是中坚演员。
可惜的是,7集看下来,专业用语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内容也变得越来越专业,就韩国现在观众取向来看,收视率超过SBS有点困难。
韩剧边拍边播的一大缺点就是虎头蛇尾,就如《主君的太阳》来说, 开头噱头不小,后期CG处理也不错,可是后几集的内容实在是很勉强。
希望这部剧可以善始善终,这样的话这是一部值得收藏的好剧。
单看剧情简介时,这部剧没有吸引我。
但是开了以后会想要把看过的从新认真看一下。
缺少的父爱,丧母之痛,残酷的法律学校和职场,不想接的刑事案件因为有钱有势人的压力不得不接手,和注重功名的检察官打官司,想要成为有名的律师让大企业指名的律师,就要尽可能的帮企业取得利益,获得胜利,走到公司的partener的地位,男主的性格变成开始时那么冷漠无情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太聪明的他看透了周围的各种利己主义,资本主义,游走于利用与被利用之间,他自己也知道即使是恶魔也要为他们辩护。
所以就算他赢了会受道德指责的案件还是不会讨厌。
出了事故后,照片里的傻笑让我不禁想到没有那些残酷的生长环境,他应该会变成这样的律师吧。
会微笑,会开玩笑,会为自己之前辩护的案件有道德上的不安,会想要打“那才是正确的”官司。
我希望男主的记忆就一直这样不要回来,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剧一定要把男女主写失忆后又让他们恢复记忆。
以上写于追剧中以下写于追剧后结果,这部剧还是草草收尾了。
我这种写评论的就像游行队伍里热血盎然的追随者,走一半领头的人没了,我就把我的热血留下,回家了。
剑与花金辩的人生将要有两个新的人物参与,一人如利剑,一人如绿萝。
他们带给他的将会是什么呢?
全智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如果说金辩是一把已出鞘的名剑,凌厉刚猛,剑意所至,无坚不摧,剑慑江湖,那么全智垣就是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有种“剑未出鞘气已寒”的锋利感。
全智垣身上有两种矛盾的气质,外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内在傲娇腹黑,敏锐犀利。
在和小李的几次相遇中,言语温和,尽显绅士风度;但在法庭上,极富洞察力,提问尖锐,还有和车代表的会面中,应对得体,滴水不漏。
正是这种外表和内在的反差,使得全智垣这个角色虽然出场不多,时间不长,但已经非常的立体而富有魅力,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车代表想将全智垣纳入麾下,不仅仅因为他出身法官,他的指导老师朴阳太很有可能成为下任法院院长,也是因为他个人能力超群,得到法院的一致认可,他是车荣誉律师事务所打通法院关卡的一个绝佳棋子,也是车代表用来对付金锡胄的一柄利剑。
不过这柄利剑出鞘以后,虽然能伤到对手,但是操作不当的话,也会伤到自己。
很显然,全智垣并不是一把好驾驭的剑,名剑如名驹,都会有自己的个性,这就要看车代表的本事了。
柳程善——一株还未开放的绿萝千呼万唤的女二终于出场了,娉婷走来的雅致女子,让人眼前一亮!
像是一株叶蔓婀娜的绿萝,透着婉约的味道。
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
因为绿萝不轻易开花,特别是家庭养的绿萝是从来都不会开花的,有人说,绿萝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开出美丽的花朵。
它们为着这个梦想而不断努力,期待着幸福的到来。
同时绿萝又非常坚韧,生命力极其顽强,有水即能生长。
柳程善外表温婉优雅,,内心却是坚强理性。
在得知金辩失忆的时候,没有过分的慌乱,而且理智的打电话给车代表小心求证,得到证实之后,又迅速的作出判断,想出对策,将外公家里的人小心应付过去。
她在外公家的处境非常尴尬,在与家人反对的人结婚的母亲去世后才被外公接受,但她对外公最大的价值就是与有影响力的男子结婚,舅舅舅母们又对她很防备,怕她或是她未来的老公参与公司经营,争夺继承权。
在这样一个复杂又利益至上的财阀家族里,坚强的生存了下来,实属不易!
绿萝开花需要奇迹,不知道金辩的失忆对柳程善来说算不算是一个奇迹,让她意识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幸福的可能,那么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机会的。
剧情的快节奏明显在金辩失忆后放缓了下来。
在这一集中,重点突出金辩在事务所上班过程中的情绪变化,他对于事务所所有的人在不断地磨合中新的认识。
当然,剧情依然从他受理的案件作为视角来插入。
第五集时,事务所的人从上到下,几乎从各个方面都开始意识到金辩的一些变化。
最显见最具体的变化,体现在他对委托人利益的处理上。
在这个处理中,观众明显看出了他的纠结,很直观地体现了他的底线--良心。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
具体说,不光是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辩。
有人可能会想,金辩如果不遭遇事故,那他肯定还会一如既往,他会有什么改变?
是的,如果不遭遇事故,不在失忆的状态下会本着良心去处理事情,金辩的变化肯定是不明显的。
但是,不可否认,尽管他蒙昧着良心帮着委托人获得最大利益,但是,他的心底还是有一线良心在谴责自己的行为的。
其最直观的证据,就是他失忆后的行为。
生活中,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就算他失忆了,但十几年来法律思维形成的对待生活的态度,行为作风,并非一朝一夕,或是单单出场事故,得个失忆就会改变的。
如金父所言:一个人是不会那么容易变的。
如果有人接触过高级律师,就会发现,这些人具有极其厉害的洞察力,分析事物处理事情的能力,其说话做事的方式,极端冷静、简洁,在不熟识的人眼里,理性得甚至有些冷酷无情。
但是,不管你承不承认,他们分析事物总是一针见血有的放矢,不说费话,给出的方案操作性极强,并且极少失败。
你会一边心有腹菲,一边却也佩服地五体投地。
甚至有人会想,为什么为这样?
他们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还是天生都是这样的?
当然,这所有的能力,都不是天生就有的。
所有的学习法律的人,都会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在天长日久地训练中,他们的反应能力跟处理事情的能力自然要高于普通人,在这个过程中更别说那有天赋的,又经过长期刻苦演练的精英律师们了。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金辩在第一集中跟朴相泰说,选合格的助手的首要条件是:具备法律思维。
在这里,尽管金辩没有具体解释法律思维是什么,但其实我们可以从他的行动中了解在他看来,法律思维,特别是律师的法律思维是什么。
所谓的法律思维是个很抽象的东西。
但是,从律师职业的角度来说,法律思维就是律师必须以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以专业知识为前提,用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你接到手上的每个案件。
具体思维的过程体现在现实中,就是律师接到委托案件后,律师首要跟委托人解释,什么是法律,委托人的行为是否在法律的规则内,包括适用一些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解决已发生的问题;之后,律师在既定已有的法律规则框架下,依自己对法的理解,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委托人提供给他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之所在,解决问题。
而以委托人利益为目标进行思维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预防未发生的争议问题和解决已发生争议问题这两种。
常规而言,解决问题多见诸于诉讼业务中,而预防问题则多见于非诉讼业务中。
我前面已解释过何为诉讼业务。
直白地说,就是要跟司法机关打交道的业务;而非诉讼业务,白话就是可能会发生需要跟法律产生关系,但尚未发生关系的一种业务。
由于两种业务的目标不同,律师在处理相应业务时应用的法律思维也不同。
诉讼业务发生在当事人产生争议以后,要求律师明确争议焦点、确定案件性质、寻找支持己方主张的法律规范并作出有理有据的论证。
对待诉讼业务,律师接到委托人的委托,需要在对案情彻底了解之后,进而应当寻找可适用的法律。
之后,运用合理的论证和符合逻辑的说理 ,站在法官的角度,通过给出理由、权衡反对、修正或拒斥它们,使法官确信自己的立场更具合理性,从而作出有利于己方的裁判。
这个过程中,白话说,就是金辩的理论:打赢官司才是王道。
也就是说,诉讼业务的法律思维就是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打赢官司。
而非诉业务则恰恰相反,其目标在于防止争议发生,这就要求律师事前做合乎法律事理的规划,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非诉业务,实践中主要是指尚未形成纠纷,但含有纠纷因素,为防止纠纷而事先采取的预防性法律措施。
非诉就好比防火,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否则就像埋下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爆炸。
因此,律师在从事非诉业务的时候,就需要用全面性、预见性和严谨性的思维去处理事务。
在前面的泰振集团收购案中,金辩就非常熟练地运用了在非诉业务中的法律思维,各种可能的结果都考虑到,然后设定几套方案,A不行则B,尽量做到让委托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换言之,非诉业务的法律思维就是提供多种方案给委托人备选,避免损失,防止纠纷。
在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差错可能会导致满盘皆输。
因此律师在运用法律思维时,需要全面考察法律事实,必须要有预见性思维。
要想到常人之所不能想,为常人之所不能为,按照法律的逻辑预见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严格遵守法律逻辑,用超乎寻常的理性分析能力,去处理事务。
因此说,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首要能力就法律知识的熟练度,扎实的法律基本功是进行法律思维的前提,如果在基础没有打好的情况下谈思维的应用,无疑是舍本逐末。
另外,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也就是说,以委托人的利益为目标并不意味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律师运用法律思维的过程中,对于律师的要求是理智的,中立的,审视的态度。
要用“像法律人一样思维”就意味着要摈除个人的道德和政治观点,分析事实和规则间的关系,因为,律师职业的终极目标是维护法治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第五集中说到法律思维,就是因为金辩因为长期地处理法律事务,他所有的思维方式,跟普通人是不大相同的。
对于一件事情,他会利用他所观察到所有的事物去分析,这件事可能发生的原因,并得出结论。
这个就是观众看到的他超常的洞察力和分析力,反应能力。
在他运用法律思维考虑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事情时,我们会发现特别明显的两个特征,在这个过程中,他既不会像普通人那般冲动,也不会如普通人般“后知后觉”。
其一,就是在警察局遇到郑惠玲向他吐痰事件。
因为失忆,他对郑惠玲是不认识的。
但是,在法庭上遭到刻骨地羞辱,阴差阳错中又成为杀人犯的郑惠玲对这个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人,既愤怒,又仇恨。
人们通常无法想像一个在性暴力案中受害者的心理状态。
可能跟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大部分的强暴案件,并不一定都是发生在凌晨或是深夜,僻静之处的陌生人强暴,而是熟人之间的强暴,就像郑惠玲的事件一样。
通常而言,这种强暴是发生在熟悉的男女之间,甚至是交往或是分手中,或是婚内的男女间的。
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受害人很难证明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也就是我前面说的强奸案的要素之一,意愿。
郑惠玲案就是熟人之间的强暴,它需要受害人证明犯人发生涉案的那一次性行为是否是违背她的主观意愿的。
在这个过程中,被害人有可能所有能列举的证据,都让法官觉得受害人是故意的,带有性暗示的,勾引的。
而另一方面,受害人除了自己的证言和强烈的确信外,却没有什么可提出来的明确的证据。
在性侵案,特别是发生在熟人间的强暴案,为了证明受害人的性自由受到侵害,被告辩护律师常用的方法,就是调查询问受害人的性史,让法官产生她是一个不检点、私生活糜烂的女人的联想。
在第二集的庭审中,金辩通过裸照,性病直接地让法官认定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的女人,从而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实际上,对受害人来说,不管她之间的性生活如何,道德是否需要被谴责,都跟她是否在此次性行为中是否愿意没有关系。
补充一点,有人会问为什么韩国的强奸罪能够和解?
强奸不是重罪吗?
是的,强奸罪在中国是处罚极重的犯罪,中国未成年犯罪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中就有强奸罪。
只是,为什么这样的重罪在韩国还能和解?
这是因为,在韩国,强奸罪是属于亲告罪。
所谓的亲告罪"又称告乃论、告乃理、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指刑法明文规定有告诉权的人以告诉为条件的犯罪。
也即是受害人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
在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亲告罪通常有刑事和解,即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法院)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
通常而言,亲告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为了尊重和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及名誉,立法允许亲告犯的存在。
在我国的《刑法》中规定了具体的亲告罪,主要有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侵占罪等。
在我国,像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只要通过纯粹的客观外在事实的考察,就可以基本断定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是否已存在。
所以,对于这类的犯罪处罚极重,比如中国的未成年犯罪中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有强奸罪。
但是,在韩国,强奸罪是亲告罪,意指被害者和拥有起诉权者想进行起诉时才能起诉,而反意思不罚罪则是如果没有被害者的同意,检察院就不能进行起诉。
换言之,就算犯罪成立,想要进行起诉等处罚也是需要被害人的同意,如果受害人没有意愿起诉,检察院是不会提起公诉的。
因为韩国的性犯罪适用亲告原理,所以很多受害人考虑到社会生活,在受到侵害后,选择了忍辱吞声。
因此,在韩国有这么一句话“韩国是适合性犯罪者生活的国家”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韩国对性犯罪者的处罚并不重,甚至对幼童、青少年的性侵行为的处罚也远低于其他国家的水准。
但随着性侵事件越来越多地曝光在媒体、民众的面前,要求严厉惩处性犯罪的声音也日渐高涨。
在此的社会氛围下,韩国法务部和女性家族部对性犯罪相关法律作了修订并实行,修改后的性犯罪者的处罚和事后管理强化,被害者保护等是核心。
新修定的刑法关于性犯罪规定就算被害者没有起诉甚至是已和被害者达成协议,实施性犯罪的人也将接受处罚。
韩国刑法自1953年9月刑法制定以来,60多年来首次废止了关于性犯罪的亲告罪条文。
实际上,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可能更痛苦。
她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案件经过,简言之就是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让人恐惧的心理状态;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产生各种复杂的情绪(尴尬,窘迫,着急,被激怒,自责);要明明是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忍受长时间的被审判的罪责感。
但是,人们却因为她之间的行为而认定她此次行为的性质,忽略她作为一个弱者的地位,最终致犯罪人逍遥法外。
郑惠玲在警察局遇到金辩的那一刹那间,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
她像只疯狂的被捆住的小兽,挣扎着向金辩冲去,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被镣铐铐住的身体让她无法靠近她,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尽全身力气向他吐一口唾液,仇恨地说:狗杂种。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他只是遵从委托人的要求做了份内之事,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耻辱。
但是,警察说,这个女人的罪名是:杀人罪。
他顿时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跟这样仇恨的眼光,他,跟她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过节?
--------------------------------------------------------------------------在得到小李同学关于郑惠玲案件的介绍之后,他直接就用他惯常的法律思维去分析这个案例:1、郑惠玲为什么会向我吐口水?
我是谁?
我在这个案子中起了什么作用?
2、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在他们回到事务所时,遇到了还在加班的同事们。
本就对二人的绯闻关系无限好奇的人们,看着两人穿着明显参加晚宴的衣装出现在事务所,更是好奇得恨不得打开两人的脑子看一下。
当然,大家只是尽可能地YY,谁也没胆问。
不过,金辩“至亲”朴相泰律师,就不一样。
他不用担心苛刻的金辩解雇驱逐他到别的小组去,也不担心金辩是否会不好意思--多年老友(或者说损友)关系,他无需转弯抹角,直接就问:你们俩怎么回事?
去订婚了吗?
电梯里的众人都忍不住哂笑。
金辩:都怪你,让你回家非要跟着到公司,害我受到这样的误会。
小李:我不是担心你嘛两人的对话让人产生无限地遐想。
可是,这样的对话不光是让人遐想,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暧昧,粉红色的电流在涌动。
人说万变不离其宗,抛开最开始在医院二愣子的呆痴行为外,金辩的法律思维能力并没有随着他的事故而出现任何变化。
回到事务所,就短短翻了一遍卷宗,他马上意识到,郑惠玲案的不寻常之处。
他找到小李同学问:你明明是之前朴案的和解人,为什么在警察局装作不认识她?
你的真面目是什么?
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你是一个正直的人,为了我好,你应该把真实的情况全部告诉我。
你不会对我的所有的事都要跟车代表报告后才告诉我吧?!
不过,你到底有什么能耐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产生这么多的绯闻?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在这个过程中,金辩使用了一套他惯用的“”套辞“”手法。
先是很生气--你是朴案的和解人,干嘛在警察局装不认识她?
是什么居心,什么目的?
这是律师惯用的手段之一,夸大事实,恐吓一下被问话的人。
让她知道,我发现了你的小辫子,快快从实招来让被问话的人产生惧畏心理,说出实话。
接着,态度严肃且又义正词严地问:我是谁?
我对自己很好奇。
如果你是一个正直的人--如你所说,是为了我好的话,最善良最好的做法就应该告诉我,我在过去发生过什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需要全面的了解。
手段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正用软语套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最后,饶有兴趣甚至带点调侃地问:你不会对我所有事都要跟车代表报告后才告诉我吧?!
我都奇怪了,你到底有什么能耐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制造这么多的绯闻的?
原因是什么?
是车代表?
(言外之意,这是车代表所用的对策之一?
不是你故意制造出来的?
)手段三:旁敲侧击地猜别人的意图,猜中,宾果,好,正是我的意;猜错,哈哈,我乱说的,你别生气他在一吓二哄三调侃中,他想要的讯息,基本全部套出来了。
得到他的答案,他开始吩咐小李同学:查查郑惠玲案的周边,找出杀人原因。
你看,在整个问话的过程中,他的律师本性显露无疑。
所有的要问的,已问的,想问的内容,方式、态度,甚至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过程熟练既不让人反感起疑心,又得到了他想要的各种信息,在问的过程中验证自己的猜测,并给出解决方案。
其律师本性展示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精英感是小李同学压根儿无法企及的段位。
小李同学都没有发现自己被套出了最近的动向,他想知道的,如小李同学在郑案中发挥的作用;车代表安排小李同学的目的,她可能要报告的哪些内容;己在过去可能发生过一些什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车代表这么防范他的原因;郑案跟自己的关联等等。
基本上,依他的手段,小李既说了实话,又内心向他靠近了一步。
在此之前,他是明确知道小李同学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恰到好处地向问话人表示了自己现时的不利状况:如果你对我好,就应该对我说实话其放软身段,让人同情但又不显山露水,唉,我都恨不得趴在地上拜一拜了“”家在哪里?
(送你回家)愣是把事务所的人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以小李同学没有经历过情场的情商,一个以前硬得像块铁板一样的男子汉突然温声软语地跟自己说话,相处,那简直是杀人不见血的柔肠剑啊!!!
小李怎么会不掉进去?!
当然,他吩咐小李同学如何去找杀人原因,也直接给小李上了一课: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符合杀人案中最主要的要素,杀人动机这一点。
同时,找动机的方法,从她的周边开始下手,亲人、朋友,他们知道她的情绪变化,无论是什么样的情绪,在杀人案中,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不可能一下莫名其妙地就去杀个人的。
正像车代表所说,小李同学跟着他,可学习的,能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
就个人裨益而言,几乎是单赢的结果(偶不厚道地自动屏蔽了绯闻的不利后果)他的变化,自然引起了老友最大的怀疑。
朴相泰对他上下其手,其暧昧让他抓狂,急急跟小李同学解释:我不是一个有着奇怪性取向的男人!!!
场景极为暴笑,让人捶桌。
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 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 而女主,也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嘎嘎木有,是死主 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前面说了民事跟刑事的法律原则的不同,不过是通过法律原则来说明,因为基本原则不同,在法律程序上自然也不同。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 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 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场审查,当场交费即登记立案的。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出个裁定书,说明你的案件将不受理。
如果你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排期开庭。
这个通常会在开庭前电话通知你跟对方。
不过在现实中,被告通常是在送诉讼状副本时就将应诉通知书一并送给他了。
重头戏--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首先是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也就是让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再下来,就是双方举证质证。
然后,是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 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如果不同意裁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剧中,第一个案例是民事案。
它在办理中,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另外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公安局是不参与进来的。
而刑事案则不同。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1、侦查: 公安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过了24小时,公安局是必须放人的。
) 在这个阶段,就可以请律师了。
因为一旦拘留,除了律师,其它人是见不到的。
律师可了解罪名,会见在押的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要不要逮捕,是需要检察院同意,并出示逮捕书的。
公安只是执行机关,不是决定的机关。
检察院接到提请批捕书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不批捕的,公安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被逮捕的,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公安侦查羁押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通常会延长1个月。
公安侦查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到这时,公安机关的参与到此为止。
这个过程,直白地说,就是公安把一个人抓走,必须在24小时内讯问。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公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是必须放人的。
如果有一部分证据,公安会在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书,同意逮捕的,公安可以把嫌疑人关在拘留所里2个月,最长3个月。
在这2个月内公安必须收集明确的证据,之后将这些资料一并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 检察院收到公安的材料后,要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收到材料3日内,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这个是基本的权利,如果没告诉,可以作上诉理由的。
这时,辩护律师又参与进来,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在本剧中,朴东献就是处在案件已被警察局交到检察院审查的阶段了。
3、审判阶段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开庭审判。
从接到检察院的材料,法院必须在1个月审理。
法庭审理后,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
按照正常时间进度,是在三个月后才会开庭。
而我们看到,倒霉的朴东献碰到了一个对律师事务有旧怨的法官,一个对性暴力案格外兴奋的女检察官。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从警察侦查到检察院,才两周。
第三周将开庭。
而这边厢,哐哐哐,男主的助攻出现---新娘为女主安排了一个金龟子。
这个人,是一个很聪明,有点文艺细胞的青年,出现于这样的财阀婚礼上,极有可能是个二世,不然新娘不会如此费周张地让女主坐在他旁边他始一见面就背出书中的内容,特别文艺的台词,极之诱惑,搞得女主还以为被勾引,闹出“是不是太快了”的笑话。
有聪明的大脑,帅气的脸庞,好的家世,传统男二的配置。
但是善是恶,尚需拭目以待。
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 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她用尽力量勒着他的脖子,把他给拽了出来。
而金龟子一脸诧异地看着她,这个为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时彼此的态度埋下伏笔。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而让一个男人十分鄙视地评价的,最可能的是曾有一段旧情。
事务所分析,案件走正常程序,本没有这么快(言外之意,可以暗箱操作的时间。
) 但现在,已由检察院直接交到担当检察官手中。
也就是说,本来警察厅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院会将案件留置一段时间,在这短短几天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运作,将案件交给一个能力不怎么样,或者说是好买通的检察官手里。
检察官在审理时,稍稍糊弄一下,在取证过程中偏向朴东献,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也不会重判。
但是,现在比较麻烦,案子一到检院就直接分到了能力高超的检察官李善喜手中。
这说明,是有人在操作这件事。
代表敏感地意识到,朴东献的案件远不是这么简单。
李志胤一觉醒来,听到房里有声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个高壮的男人站在桌边,正在擦裤子。
你是谁?
现在清醒了?
她惊讶地发现,某男站在那里,一点也不见怪地跟她说话。
可这里,明明是她的家。
某男说,没跟你说,喝了你家冰箱里的凉白开,还在你家柜子里找了片头痛药吃了,休息了一下。
所以呆到现在。
你能否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
你怎么在我家里的?
她完全把自己曾将一个男人拽进香闺的事忘记得干干净净。
好奇什么?
(言外之意,好奇我们到底有没有上过床?
) 我们到底有没有发生过什么?
你在我家干什么,我要报警了!
我还以为受到了招待。
而且还是十分迫切的招待。
(这话怎么听都闪着金边啊) 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她猛地想起,这个男人出自哪里。
太糗了,眼前如果有洞,她肯定钻进去再不出来。
我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
在他们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大律师的洞察力。
他说:新娘一见我就冻住了。
朋友中肯定有人接到任务把我拉出现场。
但让我意外的是,怎么让你接了这个任务?
你不适合美人计不是吗?
他吐槽的言外之意,她身材不够火辣,动作不纯熟,或者说,她没有美到可以让男人一见销魂的可使上用美人计的那程度 小李同学非常郁闷。
她根本没想到,他却能从这个极搞笑的完成任务事件中,看出她的潜质--如果我交待任务的话,也会选拼死拼活的人。
当然,识人之眼那是属于伯乐才具备的,她这匹千里马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我最为好奇的是,大律师在小李同学家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光眯了一会吗?
一颗安定剂的药效通常是2-4个小时,以韩国婚礼大多在七点举行,大部分大公司下班时间为九点的常态,金辩回到律师楼时已是午夜,可以推断出,他在李志胤家里呆了起码两个钟头。
而他好整以瑕的样子--或者说依他的个性,跟一个陌生女人进行爱情动作的可能性为零。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大律师在干嘛呢?
我们说,做一个顶级律师,不光需要深谙法律条文,更需要敏锐的观察力,精密的推断力。
在临门前的几句话,大律师并没对小李同学熟练地飚性侵罪的法律条文有任何奇怪之处,换言之,在这两个小时里,大律师肯定把小李同学的家逛了个遍,小李同学是做什么的,什么样的个性,有没有男人,学识如何,他基本已摸清了。
有人说,那他为何在律师事所里并不知道李志胤是谁?
在律师事务所里人来人往,他作为顶级律师,那些小喽罗又怎么会跟他产生交集?
当然不会把昨天的醉酒女跟实习生联系起来。
而且,实习生会胸前挂个牌,但在家里总不会写个名字贴墙上吧。
名字跟人无法对上号才正常。
所以,当小李同学在律师事务所里展露自己的才干时,他豪不犹豫地把她变成自己的助手。
在小李同学家里两人的交集,不光铺垫两人的绯闻,也为了介绍两人成为搭档的可能性。
这部剧的重点是突出司法过程中的腐败,所以展现立法,或者说讨论法是为善法还是恶法的侧面可能会相对较少。
那么,既是司法,又集中在律师事务所展开矛盾,跟他们产生交集最多的,是委托人,法院,检察院。
现时,这个号称韩国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车荣誉事务所最紧要的任务是,操作所内律师姜恩赞上位,做法务部长。
而跟姜恩赞呈竞争状态的,是另一个律师金秀容。
韩国跟中国的法治环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比如,都喜欢拉帮结派,用关系处理所有事情。
他们希望本所出去的律师成为法务部长,那么,如同代言人一般,这个事务所的能量就少有人抗衡。
但是,目前他们麻烦缠身。
他们的竞争对手将他们2009-2011年(时长3年)的企业所得税9867万(我估计是万亿),本应年年上报的,却在2013年7月才上报``各种情况抖到国会。
这些数据,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车事务有偷税漏税,不当投资,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对一个企业来说非常致命,所以代表极想快速运作姜恩赞上台,待他上台后,这些麻烦才能被抹平。
目前正在追这部电视剧,剧情精彩、演技出众,是我喜欢的类型。
剧透一下,现在第十二集中,主人公从事务所辞职了,结合这个情节与之前的一些情节,金律师独立的性格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失忆前,他帮富二代脱罪,尽管此案受外界关注,同事不解,但他接下官司,尽管手段卑劣,最后帮富二代脱罪,但他与那些富人之间并无好感,相互利用吧。
他排除外界干扰,专心为客户谋利的风格跃然于前。
失忆前还有一些细节,片子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与金律师之间很少交流,金律师凭本身吃饭,为公司,也为自己,与代表之间关系相对较淡,与同事的关系也一般。
失忆后,金律师在事务所的行为有些方面甚至侵犯了事务所的利益,但我们从未看到他内疚,没在这个问题上挣扎过,这让影片节奏更快,人物性格更饱满了。
他在失忆后做事一如失忆前,做不做的标准,如何做的方法全是问自己。
如果侵犯了别人利益,道歉而已,没看他反省、痛苦过。
最体现独立性的是在辞职的时候,他提出辞职的地方是在与权会长开会之中,他早已做好准备,开完会后,平静地将辞职信交给车代表,走出事务所,迎向阳光,真好。
综合说一下,片子的思想内涵其实不如日剧legal high,韩剧律政戏可能要照顾观众的情绪,时时要体现对弱者的关怀,主人公转变后的形象可能更符合大多数普通观众的期望吧!
接上面: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被告:榆林集团[案件简况]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
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
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
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
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
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
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
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
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
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
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
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
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
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
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
),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
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
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
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
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
(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
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
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
--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
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
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
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
),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
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
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
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
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
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
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
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
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
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
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被告:七大银行[案件简况]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
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
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
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
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
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
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
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
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
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
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
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
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
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
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
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
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
(投资者的适格性)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
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
(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
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
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
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
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原告:GoldRich公司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案情简况]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
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
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
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
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
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
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
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
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
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
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
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
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
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
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
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
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
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
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
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
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
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
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
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
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
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
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
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
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
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
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
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三篇 极速翻转的命运尽管收视排名同档第二,至第六集为止仍未超过10%,也有不少观众对收视不够理想表示了失望之情,可是剧集展开速度不减,精彩度也在加速中,好评也在增加。
这情形,估计金演员已经遇到过不少次,从前MBC就有过强档推出大作,最终收视不振,演员演技却仍受好评的先例,譬如此前韩版【白色巨塔】就是一例,当然还有【the king 2hearts】也因为演员演技精湛受到肯定,前者还是金演员主演,后者则是由河智苑演员主演。
比对此次河智苑演员拿了大赏的前例,若是比拼全年诸多作品当中各人演技,2014演技大赏会否颁给金敏明演员?
有待时间证实,只是MBC的心思向来拿不准,在周末剧导演任意更换,两部门导演负气停工,最高管理层跑去连续剧现场指挥拍摄的当口,黄金档期其他剧集能稳定拍摄,保证进度,就是最大支持。
其实,小银幕是个最现实的地方,只要能拍出好作品,就有办法翻身,就会吸引更多投资。
但要是韩国本土收视不振怎么办?
这有什么要紧,本剧的精英戏骨阵容,再加上年轻的演员朴敏英,肯定会吸引海外片商,很有可能在播出中途就会有陆续签订合约的可能性。
毕竟,有美剧风格的韩剧并不多见,尤其是放在MBC就更是难得。
或者,MBC是在拿黄金档做了一次代价巨大的尝试,试图努力甩脱只播出历史剧和不够专业医疗剧的保本形象。
问题在于,看惯历史剧和医疗剧的观众会买账吗?
时间会做出回答。
遗憾的是,目前收视拉锯的当口已经等不到总结出结果就要刺刀见红硬碰硬。
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本土观众显然更喜爱别台创意企划作品,这次SBS和MBC也毫不客气地打了一手咋胡:你有律政剧,我有警匪片,爱咋咋地这又有什么问题。
目前韩剧行销海外各国,MBC尤其具备一条稳定的外销途径,只要剧集质量够好,仍然有办法推得出去,制作社就不怕亏本。
实际上,这就是找精英戏骨参演的好处,片酬不见得很好,但剧集质量绝对有保障,为求 海外行销版权稳定,安插个把年轻貌美有潜质的演员也不错,只要肯学肯付出,不怕老前辈不肯教,毕竟,年轻,努力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人人都爱看,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个关于律师大翻身的故事里严肃到能把人吓出胃病来的律师金石柱。
由于此后剧情将要集中在一桩又一桩的案件当中,剧评中陈述并分析案情必不可少,为求读者理解,现将有可能出现的诸多简语词汇简述如下:法官,通常被称为某判,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法官为判士或裁判官,因此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志元常被称为:全判。
检察官,通常被称为某检,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检察官为检察,因此本剧中其中一位角色常被称为:李检律师,通常被称为某辩,某为姓氏,因为韩语中往往将律师称呼为辩护士,因此主人公金石柱经常被剧中人物称呼为:金辩。
在叙述剧情之前,还有角色人物姓名须确认,经由相关网页截图辨识,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法官汉字姓名为:全志元。
提到全判,估计不少女性观众都会赞同小李姑娘的选择:长相俊俏,为人善良有风度,稳重得体,工作稳定,这样的男性,哪怕在任何场合遇到,正值婚龄的姑娘都会青眼有加,更何况此后在在相关接触中还确认全先生工作稳定,是专业人士,又是法律研修院出身的陪审法官,按说前途大好。
只是到了本周,编剧是在一点一点慢慢地在剧情中植入金辩日后最大的对手全判,哦不,若是进了事务所就该成为全辩,全辩的诸多特点,金辩有一点非常肯定:-你以为就连我都能看出来,那个男人会看不出来吗?
-我看他只是装作不知道吧哼然后继续悠然地看着小李的表情从惊讶变堂皇:-啊,那要怎么办?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有疑问:现在的全志元对李志胤究竟是什么态度?
他当真对小李毫无感觉吗?
看来并非如此,若是全志元对小李有好感,就不会摆出那样客气有礼貌的笑容面对小李,在他询问小李说:-请问你是很爱看小说吗?
再到后来见到小李走在小区的路上欢乐咬零食,问出一句:-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这样的食物。
就证明他一直都在以极为细致的心观察判定对方,这不是在意,而是审视,因此就不难理解他发现有某位男士送小李回家,分明可以装作看不见,结果却还是上前去打招呼,还特地探头观望,可见他不是为表示礼貌,而是想要看看送李志胤小姐回家的这个人究竟是谁。
一眼认出是金石柱之后,立刻怔住了,而后在跟小李对话时又来一句:-真想不到你还是位有能人才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是有能人才?
这说明此前全志元并没有把李志胤这样的姑娘放在心上,他是因为金辩送小李回家,才借此提高了对小李的评价,在他看来,金辩这样顶级水准的出色律师绝对不可能:-金辩是不会随便送女孩子回家的人。
而后又补一句:-晚礼服……很漂亮。
于是如愿看到小李灿烂的笑容,笑着道晚安,失落地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小李姑娘在这两位擅长心机,擅使手段的男性面前,心事还是藏不住。
从年龄,专业程度和资历来看,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涉世未深,对人对事还没有形成审美和标准,对全志元这样的男性有好感不足为奇,问题就在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上司兼同事的金辩看出不对劲:-你就这么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吗?
真不知道这样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结果小李完全不否认:-啊,你连这都能看得出来?
【女方出去之后,金辩开始搜索全判资料】看,这就是小李姑娘和金辩之间的问题:一人经验与常识均不足,更别提手腕,但有一腔热忱,具备难得的是非感,心事总是写在脸上,一人成熟老练,眉精眼企,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看似冷酷无情,但偶尔还是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心软破例,只是他善于隐藏心事,不肯多说半句,因此旁人总是猜不透他的心思。
如果他对某人的情况特别在意,那就说明他还是有所想法。
可是这个人又不擅长表达心意,于是经常以粗暴直接的话语掩盖关心帮助的目的,这就生生地把好意拧巴成了毒舌打击。
其实,只要有恋爱经验的观众都能看明白金辩的意思:一方面是他自己对小李有想法,虽然没弄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个想法,可是他还是很乐意身边有个这样热情活泼又善良的姑娘帮忙;另一方面是金辩好意提醒:爱或不爱,不能只看外表或是条件,若是被对方的风度和容貌吸引,那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必须在相互了解,互相理解之后才能确定感觉。
遗憾的是,时下太多正值婚龄的年轻人往往太在乎外表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忽略了沟通和了解层面的问题,因此造成了一桩又一桩的憾事。
虽然没有太多恋爱经验,可是深谙其中道理的金辩只是善意提醒,却因为他一贯毫不客气直言的行事风格让对方无法理解他的善意,只当是无情打击,继而垂头丧气。
可是这问题就成了日后金辩经常毒舌小李的一个话头,比方说他会很不客气地说:-你什么男人不喜欢?
只要是这样的男人,你都会喜欢哼然后自得地看着小李的脸垮下来。
这成为他的习惯之一。
这是怎么话说的?
难道金辩就这么厉害,有读心术,能看透小李姑娘的心思?
哦不,只要看看小李的表情就能明白,对七情上面的人,只要稍加关注,就能猜透她的心思,更何况,对于自己的想法,小李从来都不瞒着金辩,这就给猜中的人造成打击了,看到金辩的表情吗?
他在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
可爱又可怜的小李,她是个热情努力的社会新鲜人,对法律抱有很高期待,为人真诚,义气,这在几十年前是新人必备要件,可是搁现在,可就没什么人能有这样的品格了,也可以认为,金辩之所以选中小李帮忙,是因为她至少具备当下年轻人难得的优点,金辩是以数十年前老律师考验助手的标准,选择了小李作为助手加入他的团队。
最有趣的是,因为金石柱律师失忆问题的事态还在继续发展,小李是唯一能够被他接纳和信任的人,为进一步控制金石柱,也为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就连事务所代表都在推波助澜,把小李喊到办公室,开口就要女方搬去金石柱家旁边去住,然后补一句:-不用担心,所有租金和费用由所里承担。
…………这么一来,小李成为金辩助手的事儿还真是给砸瓷实了。
按照车代表的意思,他是觉得说:-现在金辩实在是太孤独,太需要人照顾了。
可是小李却没办法,只能对金辩说:-这是代表要我搬来的。
于是金辩玩味地看着她的眼睛:-这么说我不是你的上司,代表才是,你要跟代表汇报而不是我?
其后观众会纳闷为什么金辩做事从来不跟人交待,也不说明状况,如果助手小李来问,他就会几句话把人打发走,也不肯透露自己真实意图。
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答案见上。
因为他早就意识到这个事务所无情到让人窒息,也很清楚代表为继续控制他,暗地里派人监视他,只是因为来人特别单纯善良热情,让他没有恶感,他才接纳了这个人。
或者,从一早金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特地接近他认为最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当然也有前提:单纯不等于单蠢。
小李虽然是个单纯正直的女孩,但她一点也不傻,还有急中生智的捷才,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这才被金辩接纳,包容她的种种问题。
实际上,小李的关注度是本剧一条极为重要的主线:有小李的关注牵扯出种种案件,或者说,原本发生的种种案件都与小李的正直和同情心有关。
本周播出第五第六两集当中,共涉及两桩案件,都与金石柱律师此前接洽的相关案件有关,但却因为小李的缘故,得到了不同对待:此前原油泄漏事故,渔民受到惨重损失,却被金石柱教唆相关肇事企业采取拖字诀推迟审判,并想方设法销毁罪证,从而赢得审判一案,已经被金辩以装傻的办法糊弄过去,在建议对方接受赔偿要求不果之后,为避免律师信誉受损,维持职业操守,金石柱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此前的协议金,闪离闪退,面对此后案件出现各种问题,渔民不堪打击,连续数年毫无收入,失去生活希望,最终在事务所所在大厦坠楼一事,也只能漠视而过,当做自己及时抽身而避开,可是他没办法面对小李的泪眼,只要小李急忙跑来,甚至专门表达了自己的关心,背着金辩发短信却被他看到之后,金辩就开始有目的有意识地介入调查。
在调查中,有几件事非常奇怪:@办案检察官是在故意诱供,甚至威逼恐吓当事人承认并不存在的事实,而后又违背承诺,采用杀人罪名起诉,实际上是在给郑惠玲设置陷阱,想要她坐穿牢底。
@从相关证人有意提供的证据来看,似有刻意编造证据的嫌疑,这就容易导致案情向某个方向发展。
@从朴专务生前随从暗地里处理问题,伪造涉案当事人证据的种种情况来看,财团似乎在刻意隐瞒罪证,意图掩盖某些事实。
其实金辩介入案件,是在有意地完成小李的愿望,却不肯承认,只是作为律师对待当事人内疚的心意,他无法直接面对,只有侧面打听,接触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作出判断。
从此前金辩与小李的对话来看:-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财阀的儿子死了,唯一的儿子,你认为财阀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死提出告诉吗?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
实际上,就在此时,金辩已经在有意识地提醒小李这个助手,希望她把意见告知李检,遗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总是存在某些时滞,错过就是错过了。
但在本剧当中,最有趣味的还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细节,扮演李善喜检察官的金书亨演员是位很擅长用眼神演戏的演员,内心戏刻划尤其出色,是遇强越强的类型,因此她与金大叔的对手戏也就格外好看。
就在有观众为此前第一第二两集时,金辩还在悠然自得地给一句:-李善喜检察官喜欢血的味道,那我就给她血还在纳闷律师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检察官的习惯,到了本周就有了答案:原来李检是金辩和朴辩的研修院同学,李检甚至是朴辩的前女友。
从李善喜检察官看到金辩微妙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不会是好友的前女友这么简单的事。
所以对方在发现金辩询问李检的问题时,毫不客气地说了一句:-你是在问我李善喜究竟是谁吗?
啊?
你是在问这个吗?!
李善喜不就是我在研修院时候的女友吗!
那么多的故交与旧事汇集到一起,只是命运用来提醒金石柱的一种方式:人到中年,万事皆备,可是为什么还感到无法回避的空虚?
走在路上会被人开摩托撞到,走去派出所都会被预审的嫌疑人往脸上吐吐沫,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努力成为王牌律师的岁月里,在拼命设计,力图达成结果的岁月里,会否有些东西已经被丢弃,甚至遗忘在心灵的角落?
也许遭逢劫难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提醒失去记忆的人找回自己的某些东西,不会在去看望父亲的时候被冷淡以对,甚至站在家门前,仰望家的窗口,都会被灭灯。
如果说第一第二两集仅是铺垫,第三第四集是解释,那么第五第六两集就是重要的转折,惯于担任财阀法律打手的王牌律师金石柱成为维护正义努力的人权律师的重要转折。
在有目的有意识被栽赃陷害的当事人郑惠玲疑惑地睁大双眼时,在担心的小李握紧手机,急忙通报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有办法找到各种办法帮助被他伤害过的当事人翻盘吗,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冲着两位金大叔看的,女主硬逼着我差点弃剧
男不帅 女变残。剧情拖沓 补结局!
朴敏英那个瞪眼做作的演技,还有慢慢慢慢慢的剧情实在对不起叔。太难看了。
金瑞亨和金明民对戏,声控一本满足。还以为第七集之后金瑞亨不会出现了,谁知第12集又出现了。
车荣誉说法庭上辩论只是律师的一部分, 最后也不是在庭上决胜负. 也是到剧终才吐了一口气感谢编剧没有落入俗套真是太好了. 李志胤对金石柱说真是完全不浪费危机呢这不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记忆丧失嘛, 而编剧就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足够老套的失忆设定. 虽然砍集但已是最好的结局. 改过迁善放弃成为一个单纯的平民英雄的故事, 而是真挚的讨论认同感的问题. 毫无疑问是14年开播剧中最佳.
因为金明民还看的,不过有点失望呀。
探讨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探讨。对办事/公务的潜规则进行了表面化的剖析,能不能领悟全看自己。作为一部戏剧来说,少了一点点张力,对于主角记忆归来之后的人性挣扎如果能着墨描写的话,想必更精彩。女配长在审美点上,多给一颗星。
叙事的节奏还有待加强
总感觉16集不是大结局的节奏啊~收尾好仓促~
剧情似乎考虑到了专业性,但忽略了娱乐性,以致于后面几集实在是有些枯燥了
这种牛逼到没有结局的连续剧需要一些理解的智商…不过朴敏英的表演着实不错。话说感觉Punch的背景跟改过迁善非常类似。
案件解释过于复杂+大段台词,应该大部分人解释过于无能,以及结尾过于仓促。wuli朴敏英初韩剧女主真的是个挂件女主的感觉,啥用都没有,人物特色全在男主身上,很遗憾。
乱翻译
很难得我居然是奔着女主角去的,而女主角的颜和各件白领套装没有辜负我。。。(但看美剧法律剧太多的我,对于韩剧的法律回合基本完全略过去了,也不是觉得不专业,只是就完全看不进。)
[慢慢游]国语配音[已看][法律]
能把这剧看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对得起两位金叔叔了叔叔们被华丽丽的浪费在这部渣剧中了,后面的剧情根本就是没啥衔接性的完全飞纸条的剧本吧呵呵呵呵呵,法律术语也算了再加个金融术语,我文化不高看个剧这么累真的好嘛
如果说密会是一部艺术业界认真剧,此剧剧情纯律政业界剧啊,从第一集看或许觉得有点沉默,后来扒了扒发现里面很多案例都是真实案例,有金融违法案、少年anti社会案,总的来说看第一遍不太看得太多,需要百度一下相关的一些知识,还了解了下韩国的司法系统的强大的地位,这看电视也能对经济法财务管理的
过于严肃,朴敏英的戏份过少,男主外表差些,演技不错,父子情也很感人
看过
金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