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
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
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
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
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
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
”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
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
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
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
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
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
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
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
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
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
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
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
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
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
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
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
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
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
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
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
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
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
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
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
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
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
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
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
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
”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
”“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
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
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
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
“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
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
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
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
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
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
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
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
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
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
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
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
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
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
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
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
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
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
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
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
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
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
(原文地址:http://mopa.blogbus.com/logs/4345502.html)
看完这部电影再到这里来看评论。
出乎意料的居然没看到什么差评,继而又看到:假如理解为对自己艺术理想的执着与偏执的话,真的很棒/观影过程中如果曾有过那么一丝丝对杀手的憎恶, 那么你便是不纯洁的/不愧是我最爱的导演,故事如此酣畅淋漓,一个如此美妙的杀手故事,非常棒/非常喜歡男主角。
非常喜歡/看到诸如此类的评价居然出现在首页。
我终于不再从容了。
我想作为一个比较敬业的影评人士,我必须得在这里发表些不同的看法。
3点:1,此片脱离现实。
它的主题既不是科幻又不是奇幻。
它以过去式,以一页历史的手法来阐述这个故事。
片中且没有什么虚幻点什么超前的香水提炼技术,只是单纯的强调提炼香水的原材料—人!
而用人真的能提炼出香水么?
这显而易见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来个神经病上街随便杀几个女人,然后去征服世界?
靠一瓶香水能征服世界,这样的故事未免也太轻薄,太搞笑了。
2,此片思维俗套。
撇开人究竟能不能提炼出香水不提。
为什么就非得是长得好看点的女人才能有特别的气味呢?
最后遇害的那个女孩的父亲对她说,那个杀手杀的都是漂亮的女孩,而说到漂亮,谁还能比得过你呢。
而片首出现的那个过气香水师也曾说过,古埃及有个传说,要提炼出一瓶真正的香水,最后必须得在众多香料中再加入一种能压倒其他所有气味的香料。
明显的,片中那变态是拿最后遇害的那女孩做成的香料来作为这最后的基料的。
有人曾经这么说过,命运是公平的,它在夺走你的一项天赋的同时,会赐予你另一份天赋。
一个天生目盲的人,他的其他四感,触觉,嗅觉,这些都会很灵敏。
你就说说吧,为什么就非得是漂亮女人才能有这气味。
切!
杨贵妃,历史上出了名的大美人,人家反倒有狐臭呢!
3,此片反人类!
这得重点提了。
前面有人说过,要以艺术片来看待这部电影,要把那变态理解为艺术家,要理解他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笑话!
哪来这么变态的艺术?
哪来这么个非得杀人的艺术家?
此片在刑场上出现的千人大裸战简直是光怪陆离,匪夷所思,这与国外现实中的某些不良风气何其相似?
偏偏还被导演以一些慢镜头,一些不知名色斑,硬生生渲染出一种神圣的光彩。
最后那变态把那瓶能征服世界的香水倒在自己身上,被人分食了,居然还颇有点佛祖割肉饲鹰的味道。
在中国古代,有圣人提出忠,孝,仁,义,至今还被人们所推崇着。
在国外,讲究人权至上,这人权,强调自己的权利,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权利。
说到艺术,始终被蒙上一层圣洁的光辉。
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圣人,他们踏着青草,走过山涧,他们的作品引人深思,使人心情愉悦。
艺术是神圣的,在追寻艺术的道路上,执着是会让世人钦佩,却并不是让你不择手段的去追寻。
如果这变态的做法也能被世人称之为艺术的话,那么这世间就已经是道德伦丧!
这是蒙了尘的艺术!
这根本不能算是艺术!
非常讨厌在最后段导演的手法,刻意营造出那种神圣的氛围,让人恶心,反胃,让人一吐再吐。
综上所述,这是一部脱离现实,思维俗套,且反人类的影片。
撇开原著不提,这导演的拍摄手法太有问题。
看前面那么多的评论将这变态的做法归类为对艺术的追求,对他那沦丧的道德,扭曲的人格推崇备至,此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可见一斑。
建议:此片存在严重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
应杜绝未成年人,臆想症患者接触此片,18岁以上可以在心理医师的严格监护下以批驳的眼光观看。
在学校上电影赏析课的时候,老师专门拿了这个片子给我们讲解电影构架知识。
讲真,电影的基础课程都很无聊,所以老师讲的那些关于“镜头或色调”之类的知识我都没听进去。
但因为曾经看过了原著小说,所以对整部电影还是抱着极大的好感和期待。
电影还是很还原小说的,虽说它在细节上进行了些修改,但越往后看,越觉得挺纳闷——小说里的男主格雷诺耶自始至终是个毫无感情的人,除了对香气的迷恋,他对任何事都毫无兴趣。
但电影里相反,男主还保留着某种程度的人性——他在杀死第一个姑娘的时候,竟会表现的十分惊愕。
而最后在断头台前,格雷诺耶看着台下意乱情迷的众人们,居然激发起了自己内心的某种感情,这在原著中是难以想象的。
我们老师在讲解这部电影的结局时,是这样说的:“格雷诺耶最终意识到,自己的挚爱是他第一次杀掉的那个姑娘,于是他选择了自尽。
”当时我只看了小说,还没看这部电影,所以听了这话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书中的格雷诺耶是个纯粹的恶魔,除了世间的各种香气,他漠视一切,他不会衍生出所谓的感情。
即便小说最后,他也不是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格雷诺耶意识到香水并不会让他如常人一般爱与被爱,于是他心灰意冷,决定让这世界和这香水都见鬼去。
”小说中他心灰意冷并求死的原因是:“格雷诺耶意识到,他在爱之中永远无法被满足,他只有在被憎恨中才能找到满足。
”格雷诺耶一生追随香气的指引,香气引导着他生活,带给他美好和喜悦,但最后他发现自己并不享受人们的膜拜,那些香气也不能再令他快乐和满足,他憎恨那些愚蠢的膜拜自己的人,于是他选择了自尽。
我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的,镜头画面的调度很美,像一副油画一样厚重。
电影中间抓捕杀人犯的那一段剪辑很棒,音乐和节奏也很紧凑。
但碍于电影片长,原著中有很多细节无法完整的呈现出来,且电影制作方在某些方面进行了自主原创,这也不能说不好,但有些人会疑惑:“为什么主角每离开一个地方,之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就会死掉?
幼年收养他的加拉尔夫人死了,他的师父巴尔迪尼死了,他最后为其打工的那个老板,那个暴躁使唤他的德鲁,他最后也死了。
”——但事实上,在小说里并非如此,开头收养他的加拉尔夫人在小说中一直活到了晚年。
原文是这样描述的:“虽然说,加拉尔夫人尽管在童年时心灵就已经死亡了,但她却很不幸的活到了很老。
”加拉尔夫人是个形同枯槁的老妇人,她一直很无所谓的活着。
显然,在作者看来,这种无趣又刻薄的人如果活的时间太长,反倒是对她的一种折磨了。
之所以修改这段,大概是电影制作方想要表现出主角身上的厄运之气,所以,但凡与他接触的人都很难善终,这是一种增强戏剧化的表现形式。
个人认为,小说里所构造的情节更加残忍和无奈,但电影的再次创作也不是无法接受。
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之为我们所熟悉,多半因为《疾走罗拉》。
他的导演作品中充分展现了活力、叙事能力以及对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敬意。
所以他导演《香水》值得我们的期待。
《香水》首先是一部关于气味的小说,是香味的百科全书。
它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
电影在叙事方面很成功,充分突出了小说中的传奇特征。
传奇,《辞海》的解释是“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越寻常的故事”。
这个解释差强人意。
我觉得传奇至少应当是离奇浪漫,所谓异域风情、奇幻恋情、奇异人物。
它是偏向于世俗文化的。
它满足我们对神秘的想象,对浪漫的向往,英雄主义情怀,以及对感伤、怅惘、悲情的沉迷。
导演合乎想象地运用各种视觉效果表现嗅觉。
与眼前幻化出花园美女、一滴香精如炸弹般绽放相比,那气势如虹驰骋万物之间的深深一嗅,那精准如卫星定位穿山越岭的嗅觉捕捉,红发少女突然有所感觉的回头,才是真正写意。
主角犹如恶魔,给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带来厄运,攫取气味随心所欲操纵人心的奇异能力,吊足我们的好奇心。
这一切跌宕起伏在平静的旁白声中娓娓道来,增添了讲述与聆听氛围。
电影勾起我对传奇电影的记忆,很久很久以前那些影像形象:电视剧《罗宾汉》雾湿中传教士无望挥剑自杀,北欧神话传说中某个英雄被女妖缠身的幻影,南斯拉夫某传说中喷火口下逃避不了宿命的人们……放到今天不显稀奇,但是当童年充满神秘幻想的时候,它们适时出现,所以它们留下的印记不可替代。
而《香水》,再次唤醒了尘封的印记。
导演在有限时间内还原了小说情节中几乎所有细节,而且表现得如此细腻,令人惊叹。
可以看出,导演努力忠实于原著。
但是,恰恰是这一点的追求上导致了电影的遗憾。
小说中,主角通过气味感知、理解并处理与世界的关系。
为了追求符合他理想的完美香味,他无顾道德规则,漠视生命,杀人只是获取香味的途径。
因为谋杀,所以小说的副标题叫做《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这是障眼法,是对故事传奇色彩的附加说明,小说本意并不在道德批判。
我宁愿将其当作对“真”的终极追求。
小转铃说是“美”的追求。
某方面来说,真与美的极至似乎也可以视为一体。
他凭借人的气味来避开所有他不想接近的人,恰如我们凭直觉和面相辨别他人。
他可以辨别出万千味道,却发现自己没有味道。
没有味道意味着他不存在,或者说不应存在,也可以解释为他为人类社会所不容。
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味道,象征着每个人明确的身份与位置。
他能夺取各种气味,借助各种他制造出来的香水来获取任何他想要的身份,甚至用那最完美的香味达到被膜拜,引发所有人的迷狂,随心所欲操纵人们的心,可这些都不是他本身所具有,他不能无中生有,他只能借用,夺取。
实际上他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没有灵魂。
这种悖谬中显示出悲剧性,也同时是对不辨真假容易被迷惑被操纵的现实的讽刺。
所以他所经过的地方,所接触的人,在他离去后他们的非自然死亡,并非要显示他的邪恶。
着意描绘这些,虽然突出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却淡化了主角身上的两重性。
最关键之处,也是电影最难表现的地方,是他避开人世,在远离一切气味的山洞中度过的七年。
这七年是他的自觉完全清醒的时期,这七年只有感觉和心理,没有情节。
正是在这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味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荒谬性和缺乏理由,促使他作出人生最高目标的决定。
这是整部故事也是主角个人的转折点。
它解释了他的动机,传达了他人生的意义。
但是因为没有情节,于是电影匆匆而过,用一个噩梦性场景,暗示着他的初恋情结。
那么他操纵众人的狂欢场面,对他的造型的夸张就显得过于造作和厚重。
电影变得头脚庞大,身体出奇地小。
我们可以看到附在肌肤间的细小血脉,甚至里面的血液流动,却看不到他的心。
最终电影只演化成一部传奇,原著的精神流不到毛细血管里。
忠实于原著,是否需要大而全,或者围绕原著灵魂进行再创造,这是很有趣的问题。
葛奴乙,一个没有气味的人,一个纯净的人。
可是万物都有气味,他也是由血肉组成的,怎会没有味道呢?
从逻辑上说,他的存在就是悖论。
他是一个超越万物的存在,他不应该是人。
或者借用主教的台词,他是一个天使,超出了人类的经验。
他好像从来都没有在人间驻足,他的心中没有人类的道德观。
他以为人和花都是一样的,当那个妓女惊恐地想要逃走时,他杀了她,像把花摘下一样简单。
他的刀,真的就是为了刮取涂在女人身上的动物油脂,他没有撒谎。
他只是为了让她们安静,后来他的凶器一直是一根木棒。
如果站在道德之上,就能理解他的动机。
他不知道对错,以为香味才是世上的主人。
他想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希望把心中最美丽的气味保存下来。
他不懂爱,或许最初的那名少女留给他的,就是爱的香味。
世人自诩懂得爱,当他把香味呈献给大家的时候,人们便疯狂起来。
把爱与狭义的两性欲望联系起来,野蛮的占有多过无邪的付出,这不是世人一直在做的事吗?
最后他把香水洒在自己的头上,血肉被狂热的人们分食。
他们像分到了葡萄酒和面包一样幸福满足。
这个结局带着浓烈的宗教意味。
只是不同于耶稣,他做了被世人认为不义的事,带来的不是福音而是诧异和恐惧。
他也没有复活,简单而粗暴地消失于最初来到人世的地方。
于是,尘归尘,土归土。
每个人刚出生的时候,都是葛奴乙,不分善恶,只是随着成长,我们套上了各种认知的枷锁,这是一种不幸,但也是一种幸运,即使我们因此步履沉重。
香水这本书,在高中时代就看过,现在回忆起来,应该是它伙同其它一些例如《铁皮鼓》《百年孤独》之类的书,开启我对魔幻主义的热爱。
而这种魔幻主义,又并非像现在的网络游戏或魔戒之流的,通篇建立在虚无的假设上。
那种魔幻,似是人间,又非现实,就像郭德钢同学形容河北梆子的唱腔一样,一句里就有真声和假声,而且变换之间,丝毫不露痕迹。
香水这本书,在拍成电影又译成中文时有一个后缀,叫“一个杀手的故事”。
(若改为“一个连环杀手的故事”,则更加耸人听闻及不入流吧),虽然这么说也没错,它事关一个男人谋杀了26个(电影里是13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的故事(不若叫《1个男人和26女人不得不说的故事》吧),但事实上,或者可认为它是一本关于“成长”的小说。
你看,这都是10年后的感受,就像20年后看桃花源的不同感慨。
年轻时候被谋杀,征服,香味,绝望所震撼的心理,现在能感受的只是格雷诺耶的无助,他的孤独。
就像电影里的旁白“剩下的香水足以让他征服整个世界,可以让皇帝过来亲吻他的脚,也可以让教皇认为他是救世主,所有的事,只除了,让他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爱与被爱”。
(书中的形容则更加晦涩平淡和引人回味,“只除了让他闻到自己,因此他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与大多数人相反的是,我被《香水》所吸引的,是它的“臭味”,在开篇的第二段,作者用大段尽可能细节的描述来形容臭味:“在我们所说的那个时代,各个城市里始终弥漫着我们现代人难以想象的臭 气。
街道散发出粪便的臭气,屋子后院散发着尿臭,楼梯间散发出腐朽的木材和 老鼠的臭气,厨房弥漫着烂菜和羊油的臭味;不通风的房间散发着霉臭的尘土气 味,卧室发出沾满油脂的床单、潮湿的羽绒被的臭味和夜壶的刺鼻的甜滋滋的似 香非臭的气味。
壁炉里散发出硫磺的臭气,制革厂里散发出苛性碱的气味,屠宰 场里飘出血腥臭味。
人散发出汗酸臭气和未洗的衣服的臭味,他们的嘴里呵出腐 臭的牙齿的气味,他们的胃里嗝出洋葱汁的臭味;倘若这些人已不年轻,那么他 们的身上就散发出陈年干酪、酸牛奶和肿瘤病的臭味。
河水、广场和教堂臭气熏 天,桥下和宫殿里臭不可闻。
农民臭味像教土,手工作坊伙计臭味像师傅的老婆, 整个贵族阶级都臭,甚至国王也散发出臭气,他臭得像猛兽,而王后臭得像一只老母山羊,夏天和冬天都是如此。
”但是此段的最后一句话却由此显示这本书超越三流杀手故事的哲学意味:“生命的萌生和衰亡的表现, 没有哪一样是不同臭味联系在一起的。
”今年,同名电影终于拍成了,犹豫再三,还是从网上下载了枪版的看。
犹豫的原因是,我知道它拍不好,不但有记忆和感情的因素在,另外“嗅觉”和“香味”本来就是影像难以表达的东西,更何况有那么多现实与魔幻夹杂的情绪。
我很惊讶的是,导演居然把《香水》拍成完全的现实主义电影。
影片中唯一用了点特效的,是香水师傅巴尔迪尼第一次闻到格雷诺耶配制的“那不勒斯之夜”时,仿佛身处鲜花盛开之处,旁边有个金发美人(与书本的描写相比,这是一个多么庸俗的桥段, 书中写到:他看见自己躺在一个有黑色望发的妇女怀里,看到窗台上玫 瑰花丛的侧影,一阵夜风正吹过窗台;他听到被驱散的鸟儿唱歌,听到远处码头 上一家小酒馆传来的音乐;他听到紧贴着耳朵的窃窃私语,他听到“我爱你”, 发觉自己由于幸福而毛发直竖)好吧,我承认由于对文字及文字版本过于执着的热爱,我对电影版本报着一股恶毒的恨意,但这电影确实有它的硬伤,短短一个半小时必须把故事讲完的压力,使它不得不启用了一人来做“旁白”来阐述来龙去脉。
影像对“香味”的无能为力,使它不得不大量省略书中最经典的一些场景而把重点放在“杀人”的过程中。
而导演似乎又缺乏像《巧克力》等魔幻主义的表现手法,使得整部电影看上去简直像狄更斯笔下浓雾惨惨的十九世纪英国。
我猜很难有人会因为这部电影爱上这部伟大的小说,虽然这确实是一本伟大的小说。
这是一本通俗的伟大小说,它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通俗,凶杀,香水,巴黎,年轻美貌女子,离奇的命运,征服世界的力量和出人意料的结局,比《达芬奇密码》之流更加通俗,但是再多看一遍,它又有另一种直指内心的力量,那种力量甚至比它貌似强大的外表还要强大。
我至今还记得高中时代当我看完这本书,大约有3天时间都在恍惚中渡过,我甚至有点傻兮兮地把手边能拿到的东西都闻了一遍,桌椅板凳,铅笔橡皮,书本纸张,还有很多同学的脖子。
以至于现在还有人回忆我那时候总喜欢像一个色情狂一样凑到女同学的脖子后面拼命闻味道。
正如作者所说的,与气味的丰富相比,语言是多么贫乏。
我也在寻找一个世界,不仅仅是气味,而是那些与现实齿牙交错但又不能被一般人看见的世界。
退回电影说,由于气味不能被影像表现,电影也用了一些方法,但是这些方法如此落俗套乃至于简直有点好笑。
当格雷诺耶登上断头台,拿出他那征服世界的用少女们的体香配成的香水,一阵风过,下面的观众个个痴迷地往后倒去。
恰巧我周六看了快乐大本营,何老师的桥段之一就是假装发气功,让前排女观众个个往后倾并发出惊叹声,所以看到电影这个镜头简直笑出来。
想想金老先生的香香公主吧,你不必形容她如何如何美,只要让杀手在她的眼泪面前说“对不起,我杀错了”,然后自刎就可以了。
电影在这方面铺垫太少,乃至最后终于让刽子手放下屠刀的时候,让人觉得突兀。
演员方面,男主角Ben Whishaw功底很好(他本是以戏剧演出出名的),但与原著人物相比,似乎太漂亮了,乃至于最后穿着华丽衣装站在断头台上,简直像个真正的王子,这可离原型差太远了,照例说,主角就算不是钟楼怪人,可也不应该好看到如此程度。
至于阿伦•瑞克曼和达斯汀•霍夫曼,实在是老当益壮,光彩照人,缺点是达同学大约名气太大,所以估计加了点戏码,有点喧宾夺主的感觉。
女主角选得太好了,除了美,有那种天真温柔的性感,以前没见过这女的,形容尚小,以后前途大大的。
回来点题,这本故事除了关于“成长”,其实也是关于“爱”,天才而怪异的男主角,用另类的方式爱着女主角(把她杀死并制成香水),原因是因为他没人爱(没有味道,从不招待见)。
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当巴黎旧街区的人们把格雷诺耶撕得粉碎并且吃掉的时候,“他们感到特别自豪。
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人的终极追求即是如此。
赤条条活,赤条条走。
《香水》的高度,或者说作为一种“独眼巨人”式的审美架构,它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一个故事所能诠释的局限。
如果你是一个喜欢雪莱、喜欢济慈等那一些早期浪漫主义诗歌的人、如果你是波德莱尔的崇拜者、如果你是一个曾经为凡高、海子、甚至太宰治之死而感动得落泪的人,那么,这部电影一定会正中你的下怀。
一个不可能有任何道德观念的人,只要他存在一天,所追求的东西永远是那样可怕。
他内疚了吗?
不,不仅仅如此——在成堆醉生梦死的人中,他理解了悲剧的意义。
这是一场“伟大的尼采式的探索”,它来自直觉、来自体验、来自你我从娘胎就隐约能感觉到的那种可怖的下场。
纵欲吧!
生命的礼赞!
当“酒神”尽情地嘲笑“日神”的时候,人,这种原初的形态,究竟有什么道德可言呢!
一切的一切统统是都在奔向同一样方向,谁能拥有这样的“美”,谁就是圣灵!
人归根到底是什么?
或者说是什么造就了一个人?
难道真的是绝对的理性吗?!
宗教是什么、世俗是什么、法律是什么、文明又是什么呢?!
一场荒谬的秩序的炼狱,从起步的时刻就已经注定了毁灭的结局。
《香水》的故事揭穿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天大的骗局,那便是“一切之虚伪、虚伪之一切”。
这个人到底在追求什么,或者说什么能阻止他的追求。
这一点,我们应该问一问人性,也就是人之所谓为人,人之所以存在的基础究竟是一个客观的、理性的、互相参照的物质世界,还是那个非理性的,主观的,完全可以超越一切的“隐秘存在”,说得再直白一些,那就是人究竟是社会的产物,是适应社会的被动者;还是自然的产物,一个创造社会的缔造者;是社会造就了我,还是我造就了社会。
一个能够忍受环境之极限的人,在他无限接近死亡或者极美时刻。
人的存在之意义是否还有他固定的价值,我们是否该“重估一切价值”,尤其是这满口的“道德文章”。
海德格尔曾经关于“存在”的晦涩注脚,荷尔德林一贯的神秘幻想,还有福柯永远也挥之不去的爱欲癫狂。
有时,我时常会想起推石头的西西弗。
这是“人”最形象的隐喻!
一个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却又要不断地向前步履蹒跚的生命体。
如果说我们的“守护神”本就赋予了我们“成为自己”的能力,可是又有多少人在争取与它交谈呢,什么才是灵魂的终极?!
闪亮的词句在自由的哲学探讨面前忽然变得具有了强烈的文学色彩,文学是什么?
文学就像这穷不尽的宇宙奥秘一般。
它可以像数学一样描述一切之美,却永远无法用唯物主义者能理解的方式证明一切。
其中的宏伟感,曾经在歌德的《浮士德》、贝多芬的音乐、甚至格列柯痛苦扭曲的肉体中闪现过。
那是一种虚空到死,狂想至迷的野蛮,它孕育了勃勃生机的所有生灵,却与所谓一般的“人文主义”精神背道而驰。
这点用中国人最容易理解的“夸父追日”的故事去描述也许最为确切了。
《香水》所要塑造的正是这样一种抛弃一切之无畏的、纯粹的奔跑者、守望者。
存在于他头脑的唯一之念——就是“保存美”,然后再亲手毁灭它(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
把神圣撕毁给所有人看。
一个“纯粹的人”完成他一生的“纯粹的不朽”,所以他是一个超人!
一台昼夜不停,直到死去的“永动机”,或者说是一个经典的、符号化的白痴。
在被乞丐们分食的那一刻。
他的死亡方式证明了,他其实就是上帝!
上帝就是这样把自己的血肉分给大家的,美——最崇高的牺牲。
正是如此。
于是,人们有了幸福感。
这个体验令“它们”终生难忘。
同时上帝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全知道自己是什么的,无所不能之人。
因此,本片在“探索伟大的人”之余甚至可以说还被裹上了一层殉道的含义,这个象征物就是一个奔向太阳的、赤身裸体、最后壮烈而死的夸父。
人间最为歇斯底里的浪漫,终于完成了一次电影体验!
——狂想吧!
赞美吧!
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理想的“大写之人”,在精神领域,我们永远崇拜这样的人,但我们永远做不到“一样”。
因为,我们永远是被现实捆住手脚的“大多数”,甚至连犯罪、去杀人都要怀揣一份可笑的“罪恶感”,这真是太可悲了!
看穿《香水》这部电影的人,也许是非常危险的一群人。
因为,本片的核心价值就是要证明:即使是像希特勒这样的人,也是美丽的……
在很早以前,看过法国图尔大学的教授阿兰·科尔班写的《致命的气体与花的芳香——气味的历史》。
书中,他把法国的历史说成是无法形容的臭气的历史,把十八、十九世纪的巴黎视为欧洲各种污秽的都会。
看过了,文字很容易理解,可由于国度的不同始终无法真正明白。
直到后来,看了聚斯金德的《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甚至今天,它被汤姆•提克威搬上银幕。
关于一件作品的两种艺术形式,作为观众我无从干涉,但我依然相信,无论是读这本书还是看这个电影,都需要一个灵敏的鼻子。
“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只扁虱那样易于满足,它安静地停在树上,靠着它在几年前所获得的一小滴血维持生活”格雷诺耶躺在烂肚鱼肠垃圾堆里;躺在育婴所的废墟中;在炭疽热和梅毒性疱疹变异症以及晚期化脓性麻疹里痛苦的挣扎,奄奄一息后依旧是一副沉默和无辜的样子。
书中的格雷诺耶生下来就是个先天不足的人,相貌丑陋凶恶,因为丑陋遭人厌恶,他从来都有强烈的复仇意识。
他身上没有气味的特质有点像沙米索笔下的那个施莱米尔与魔鬼订约失去了影子以后的样子,的确是个缺陷。
然而电影里面,我倒不觉得格雷诺耶多么丑陋,尤其是他睁大眼睛定定地看着那第一个卖水果的红发女孩的样子,还真有几分魅力。
如果换个历史背景,完全脱离原著的局限的话,搞不好还真会萌生出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来。
然而电影终究要跟着原著走。
但书里对于他没有体味的描写,就不容易表达了,总不能照本宣科的弄上几个群众演员,指着他说“你没有气味”吧。
只能通过其他人对格雷诺耶恐惧、嫌恶的排异现象来表达,但这种情况太有多样性选择,恐怕没看过原著的人,还以为是他身上太臭才避而远之的呢。
书里,聚斯金德对于格雷诺耶,虽然也着力鞭挞,用了些讽刺性的词汇,但我在字里行间看到的更多是同情与激赏。
然而对于那些次要人物的刻画,则丝毫没有留下这种同情的痕迹。
他笔下,行刑官凶相毕露,其他几个与格雷诺耶有关的次要人物,也或多或少的显得阴森可怕。
大概是作家不喜欢这些人物,因而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善终。
这一点,汤姆•提克威倒是做的有过之无不及:所有与主人公有关的人,无论的他的母亲——那个浑身肮脏的老渔妇,还是嗅觉失灵的修女,甚至那个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都在格雷诺耶的离去后莫名其妙的死去,是刻意安排还是早有注定?
总之,导演对此处的强调,想必也是基于对这个人物的个人喜爱吧。
在把格雷诺耶塑造成一个邪恶的圣人的同时,也溶入了汤姆的个人情绪。
从创作手法上来看,聚斯金德和汤姆•提克威都没用什么标新立异的现代手法。
作者似乎对于现代派的写作方式毫不理会,仿佛没有读过卡夫卡或者乔伊斯的作品。
也完全抛弃了那种内心式独白,更没有什么倒叙的手法。
完全是批判现实主义的路子。
上来就是“十八世纪,在法国曾出现过一个人……”于是,大多数人就明白了:这部作品将按传统的现实主义叙述写下去。
电影也是如此,可能是为了终于原著又怕故事构架不够牢固的原因,开头用了一点点倒叙,就是格雷诺耶在牢里被宣布要挨十二棍子的情景。
但是影片穿插的几个镜头:当罗拉一家搬离南方小镇,格雷诺耶通过鼻子搜寻,于是空间陡然变化,从他站的山头一直延伸到在马上飞驰的罗拉一家,甚至风吹掉罗拉的帽子,她仓促回头的惊鸿一瞥;还有在刑场,受到了格雷诺耶香水味道的感染,围观的民众由开始的愤怒一下子跳跃为陶醉的狂喜,互相抚摸除掉衣衫,格雷诺耶在刑台上,如圣人召唤般的挥动手帕……这种超现实主意镜头让人惊喜之余多了如此宽长的想象空间。
带着对理想的绝望、回到和出生时一样恶臭的贫民区、把香水浇到身上让疯狂被吸引的人们用莫名的热爱吃掉自己,书里的格雷诺耶因为寻找、建立自我的失败,影片的格雷诺耶是因为对爱的渴望和绝望,他的结局虽然因此显得悲壮, 却是那么的浪漫英雄主义。
在德鲁瓦大街上的夜里,依然寂静无声。
人民把处决杀人凶手的日子称为“解放日”,然而格雷诺耶带着他灵敏的鼻子和无双的香水,如同一朵伤花,回到了最初始的生他却没养他的小镇,用自己的方式解脱,用自己的养分怒放。
德国的作家,法国的故事,英语的对白……游离在气味的国度里,余香袅袅,伤花怒放。
格雷诺耶杀死26个少女,提取她们尸身上残存的体香制造最蛊惑的香水。
这瓶具有魔幻色彩的香水,使他把处决自己刑场变成了获取爱戴的狂欢地。
当小城为格雷诺耶心旌摇荡的时候,格雷诺耶返回巴黎。
在他的出生地,人们被一瓶奇异的新香迷惑,疯狂地把格雷诺耶撕成肉块,分而食之。
太可怕了书中细节的省略使观众抱怨不已,对人物命运和内心世界的描绘,也同原作存在差异。
可以看出汤姆.提克威希望角色拥有情愫,但在Süskind的笔下,格雷诺耶象香水瓶一样透明和冰冷;配角的命运处理体现出导演和作家对生活的认知区别--不是所有的恶都会得到惩罚,更多的时候它们继续生存。
令恶毁灭的电影是一种理想,描绘它们存在的小说是一种现实。
迷醉的人群那里真的太疯狂了”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他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用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20几次的鼻部特色和深呼吸镜头、以慢镜调动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不过,汤姆.提克威用须后水代替了重要的道具:香水。
这真是一部神奇的电影。
聚斯金德(徐四金,omg……)的小说本身就够神奇,我是强忍着没看电影先读的小说,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这本带有浓烈幻想色彩的小说如何能够改编成电影?
那么多对气味的铺陈怎样才能转化为视听语言呈现出来?
读书的时候小小地被震撼了一下,看到电影才真正地被这个故事折服。
当那一切隐秘的气味和被压抑的欲望变成光影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这个故事的魔力。
这是一部大概只有Tom Tykwer能拍出来的电影。
这个神奇的体制之外的导演进入电影工业之后,短短几年就已经能够驾驭这样一部超大制作。
严谨之处不亚于所有大制作的导演们,而细微之处作为一个电影作者的风格要素依然强烈。
《罗拉快跑》中的超级快速剪辑在《香水》被用来表达气味。
并且,在故事的处理上,格雷诺耶被描述成一个用嗅觉代替视觉的人,如此,他能够辨析混合气味中的各种成分,而这种行为似乎也只有Tom Tykwer招牌式的超级快速剪辑才足以表达。
这部电影虽然长达两个多小时,然则依然是删去了不少内容。
比如完全删去了原著第二章中,格雷诺耶和公爵空气疗法的故事。
这个并算太不影响结构,然而格雷诺耶发现自己没有气味,并且为自己创造气味的情节完全被改写。
在电影中,格雷诺耶是在离开巴黎前往普罗旺斯的时候终于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
不过大概不影响理解。
格雷诺耶对气味病态的迷恋,用生命为代价对少女香气的追求,以及他作为魔鬼和天使的混合体这一身份都被诠释的很好。
Tom Tykwer肆意地用特写景别的短镜头来呈现视觉化的气味,而其他的作为叙事的镜头组合都异常规矩,一种我们熟悉的,描写十九世纪法国上流社会的油画般的视觉呈现被他精密地延续下来。
我喜欢故事高潮的处理。
那个时候妖媚的格雷诺耶站在人群之中的高台上,他的香水弥散在人群中,然后是狂欢。
我喜欢那一刻他的君临天下。
或者是希特勒,或者是其他。
我喜欢这部电影的理由还有很多。
达斯汀·霍夫曼的华丽客串,以及普罗旺斯乡间的美景。
那满山遍野的紫色花朵和金红色的阳光,巴黎的阴冷和灰暗在格雷诺耶离开的时候终结在他身后。
那些凝聚这少女所有青春和美丽的香水被一瓶一瓶的制成。
终于他制成了天下无双的香水,终于他如愿地在巴黎以离奇的方式死去。
我们可以从各种角度解读这个故事。
格雷诺耶是没有性能力的,他变态的对少女香味的追求可以看作是手淫和意淫的结合。
然而这个人很简单,为达目的绝不罢休,那深重的怨念啊,简直是一。
他的天赋如此,然而他善用他的超人天赋。
不过这都是故事而已。
故事留给外国文学评论家们,我们看的是电影。
要是我,我就动手把自己裹在油脂里,自己把头发奉献给香氛之王,然后坐一边等着闻我自己的香味。
造景牛逼镜头牛逼演技牛逼万人dio牛逼,但是我实在不能理解用十二名少女的气味做来的香水怎么可能会好闻?!怎么想都是反生理的。如果最后女孩爸爸拿着剑把男主杀了我会觉得这部电影还不错,结果是抱着男主痛哭,害我和我弟一整个大震惊三观碎掉。不是这部电影那么高分,合理怀疑你们闻过男主的超级发春香水。最后被分食的结局有点宿命式意味,想给空空如也的自己找到爱,结果只能用魅惑的香味蛊惑人心,最后消逝在虚假的爱中。他从没有被爱,他悲惨,但是可以的话希望他早点死掉,省得去害别人。
m(12.6.12)大学的时候朋友安利过 朋友大概的讲了讲自己的观后感 我简单听了听推荐语 觉得需要正装好情绪再看 后来对象又安利 憋了好久太无聊了就看了 看完以后 觉得 真是变态的令人不适的压抑 (老大爷地铁看手机.jpg)
如果当作一个犯罪片来看就大错特错了。对白不多,但镜头美的像会说话一般,万人发春的场面堪称经典。这海报跟东野君《变身》的封面有什么关系?
原来一滴香水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甚至让人忘了他是杀人犯的身份!
即便拥有为之疯狂的味道,自己还是一个无法爱和无法被爱的人.男主人公演绎的非常到位,镜头细节处理也很棒,与原著不同加入了回到第一个死去的女人怀里,悲悯的气氛更浓厚.未看过书的人会有疑问一定要以这种方式收集香味么?原书中最喜欢的是他在山洞的那一段,很有哲学意味的个人自处,可惜电影弱化了这部分
他像是受了诅咒,所有抛弃他的人都遭遇了不测。他偏执地追寻最完美的香水,实际上是追寻爱与被爱的能力。最后他成功了,他凭借一小瓶香水就能征服世界,但是他明白,无论众人对他如何狂热,那都不是爱。于是他又回到了他的出生地,回到了原点,用这样一瓶香水毁灭了自己。
用少女的体香,酿造出最蛊惑的香水。只不过是为了留住爱人的气味,他所以为的救赎。而其实,“他本身其实就是一瓶香水,馥郁绽放之后终会随风消散。”
没看过原著,开始以为是erotic-fetish片,看着看着发现不是,难道是psycho片,直到靠近最后才发现怎么好像是魔幻cult片。不知道是不是史上群裸密度最大的片。我也不觉得Grenouille十恶不赦,但我也不觉得这故事有多深刻,我对神秘主义的模糊隐喻的那种"深刻"失去了兴趣,打更多的星会觉得自己装逼。
千人群P大场面甚是圣洁,但依然阻挡不了我对这个故事意图的反感。
在電視上看了大半, 渲染了香水的功效, Q先生在007里更萌, 而斯內卜教授更是被浪費, 無非想成就一件事要多努力, 但也只有一件事, 再多努力也沒用, 擺明和 101次求婚唱對臺反調……
香水:一个死变态的故事最后真是。。有gay还有les。。- -
香水真有那么大的魅力吗,我还没用过香水,有人说没有香水的女人不能算女人,要不要明天上街囤一瓶。
该片改编自德国作家Patrick Süskind畅销国际的小说《Das Parfum-Die Geschichte eines Murders》。据说库布里克曾想改编原著小说,却最终因觉得它无法被拍摄成电影而作罢。全片拍摄的难点在于对于“香味”的表达,以及“嗅觉”怎样演绎,相对于电影来说文字阅读可能更能体会。群P场面很豪华。
有点变态有点恶心。但是部好电影。本猫演的真好。
欣赏不了这种风格的法式大餐-_-||
片尾加上个商标就成了我看过的最长广告了
蛮变态的电影。。居然这样早香水。。有点恶。。
希望他得鼻炎/斯内普教授演技爆赞/极致感官体验催人泪下,可能到悬崖边自杀的人真的是因为觉得体会到了美/如果他看过《自私的基因》,他就会知道“觉得好闻”这个事情本身是基因给你的幻觉
一个传奇,一个悲剧,一个救赎。香水伴随的不光是爱与被爱,还有隐藏于心的孤独与存在价值。光影简直不能再好看,整个故事让人膛目结舌,配乐的融合仿佛身临其境这史诗之中。